晓敏 发表于 2008-12-30 11:58:01

读《金枝》杀神所思(饶晓敏)

    《金枝》一书中用了不少篇幅介绍世界各地的杀神风俗。让我迷惑的地方重重叠叠。首先,自然会想到,我们文化传统中的杀人祭祀,而为什《金枝》中要杀掉神祭祀呢?其次,神到底被人赋予的是何种角色?此外,既然是奉为神灵,为什么遭到了被杀的厄运。弗雷泽在书中说到:“这些部落对他们一贯捕猎,杀掉,吃掉的动物表示尊敬,几乎尊为神祗,这种做法看上去很矛盾,但这种矛盾并不向我们放火时那么严重:人们这样做是有理由的,是有一些很实际的理由。那些野蛮人决不是那么不讲逻辑,那么不切实际,象一些肤浅的观察家所以为的那样。他们深入的思考了与他们切身关系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推理,得出的结论虽然与我们的结论常常相差甚远,但我们不应该否定他们对人类生存的某些基本问题也长期耐心地思考过”。不难发现,这些杀神的风俗大多存在于远古时代的宗教信仰活动之中。原始的人用独特的思维和逻辑理解自然,体现人类文明之初的信仰活动。
    例如他们在对待吃神肉的问题上体现着一种顺势巫术的思维;从原始人的观点来看,这些理由相当简单,吃了一个动物或者一个人的肉,他就能获得动物或者人的道德和理智特征,吸取他的灵性。作为媒介的肉可以让他们获得种种的善恶。他们在祭神的日子里杀掉它们的图腾动物,神鹰,神熊,神龟,神羊。目的是让他们充当人间的使者,象天上的神灵转达它们的要求,同时希望他灵魂不死。在此岸世界肉身的死亡带来在在彼岸世界灵魂的复活。“物种的生命和个体的生命是不同的,这种观念在我们看来明白易懂,在加利福尼亚野蛮人看来却不好掌握。他不能认识物种生命与个体生命不同,因此。以为威胁并将毁灭个体生命的危险和灾难,也同样将降临于物种的生命。很显然,他觉得孤立无援的物种也会象个体一样衰老死亡,所以必须采取某种步骤,使他视为神灵的某一物种免于灭绝。他能想象出的为一办法就是杀掉种族中的一个成员。生命的潮水在这个成员的经脉里还流淌的很旺盛,还没有在老年的沼泽里变成死水。他觉得,把生命这样从一个渠道岔开,它就会重新自由地流入到另一个新的渠道,换句话说,被杀的动物会复活,进入一个新的生命期,具有青年的朝气和精力。”2
    为什么作为人类万能的神灵最终要遭到杀死的结局呢?这与杀死神性动物的思维如出一辙,也就是使神灵在一个接一个的肉身上保持年轻和活力。 为的是保存人类的福泽。
在我国,杀神的主题也非常之多。也体现着独特的文化特色。在土家族有一种跳马的宗教仪式,他们把跳马神的神灵偶像抬来质问,神灵有真人大小,坐在一乘竹扎的大轿中,头戴乌纱帽,身穿长袍。由六名扮作小鬼的人前呼后拥的抬着他。开始以后,一个扮作卜问者。另一人扮作神作答。卜问者首先问到:“老爷,老爷,我们今天土家族举行跳马庆典,抬着你走遍大街小巷,威风堂堂,现在我要问你这个当老爷的,今年年成好不好?”扮神的人回答:年成十二分好。“然后问其他的问题,得到一系列肯定回答。然后问及小偷,牛马吃荞麦等问题时,老爷神回答傲慢,给出否定回答。民众被激怒。经过一次反复,卜问者呵斥到:你这个老爷,大事小事不管。看来是个糊涂官。来人了,把他重大八十大板”。伺候老爷的小鬼开始挥动鞭子抽打。当问到第三遍时,老爷回答依然如前。于是众人怒不可遏。把神像打倒,在烈火种将他焚为灰烬。这样的祭祀活动在我们不远的生活中我们也能耳闻目睹,在农村秋雨不成的时候,村民会愤怒的把龙王抬下神庙,不再供奉,职责失职。在整个过程中,人们软硬兼失,为的就是让神发挥应有的作用。实际上,从造神的动机就能看出,这是基于功利主义之上的。《国语.鲁语》云: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烈于民者。及前哲德令之人,所以为明质。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民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祭典。这段话可以十分清楚的表现我国人民造神的原则,功勋业绩成为造神的最根本原则。这体现着强烈的实用主义原则。由此看来神仙也不是好做的。用唯物论的原理说是:人创造了神,神为人服务。
    在《金枝》一书中还提到了墨西哥风俗中的杀神祭祀。是把人先扮作神,享受神的致命的荣誉。一年或一段时间之后,当作神杀掉祭祀。神在一个人身代表上死去,在另一个人身代表上复活。他们的祭祀太阳神和玉米女神的活动模拟的很生动。这样的祭祀活动在我国远古时期中的祭祀中也不乏例子。土家族的梅山祭祀本质和上墨西哥的杀神风俗如出一辙。

见《金枝》491,新世界出版社

2 见《金枝》477,新世界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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