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现代意义 (刘志琴)
《乡土中国》的现代意义 作者:刘志琴文章来源:学说连线
摘要国情和民风是制定正确国策的基础,早在70多年前的社会史论战中,就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性问题,引起学界的关注,由于这一论战强烈的政治性,使许多问题成为敏感的话题,遗留到后世。
《乡土中国》提出,“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的概念,这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它作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以礼治秩序来概括乡土中国,是认识前现代中国社会的国情,切入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
当前中国在社会转型中,屡屡出现的权力垄断,宗族干扰,家族管理的弊病,以及固步自封的心态,无一不与乡土社会有关。 《乡土中国》是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历经37年的风雨,仍以强烈的现实性再次引起人们的思索。
关键词礼治秩序农民国情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的名著,很早就已拜读,但我对该著作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这不在于社会学中断,社会学著作受到冷落。更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以后,思想的解放,对许多学术问题的重新思考。
费孝通是社会学家,没有赶上参加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社会史论战,但他在1947年发表的《乡土中国》却对那次论战中最重要的问题,即中国社会的国情和民风作了学术上的解答。
上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是中国社会剧烈变革的时期,由此引发的思想文化争论空前的活跃而激烈,从五四到抗日战争前后,有关社会文化的论战的主题层出不穷,诸如东西文化之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古史辩的论争、科学与人生观的论争、唯物辩证法的论辩、社会史的论战、现代化问题的讨论、全盘西化与中国本位文化的论争等等,内容广及社会性质、人生观、东西文化关系、中国文化命运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像这样的论战二十年多达十次以上,而且周期愈来愈短,在1932年社会史的论战趋向高潮,与之相应的唯物辩证法的论辩方兴未艾,文艺自由的争论又相应而起。在这些论战中,国粹派、全盘西化派、本位文化派、唯物论派、食货志派、战国策派纷纷扬扬,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文化保守主义的名流,全部上阵,这是中国文化生活中从未有的错综纷繁的景象。
如果说五四时期的文化争论尚不脱离书卷气,到这一时期的论战则口诛笔伐充满了火药味。有许多本该是学术上的问题,由于牵涉国共两党的争端,又酿成政治性的纷争,有关中国社会史的大论战,就是一例。这本是有关中国历史的认识问题,讨论涉及中国社会的发展是不是遵循马克思主义阐述的五种生产方式的普遍规律,中国有没有经历奴隶社会的阶段,古代中国是否存在亚细亚的生产方式等等。信仰马克思主义的认为,这是有关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能不能实行社会主义革命的问题,这就有关中国革命性质和命运的问题, 论战从1928年至1936年持续8 年多,发表论著170多篇(本)。 一批学者由于强调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反对用五种生产方式分析中国国情,而被认为是非马克思主义或反马克思主义者,由此埋下学术问题政治化的后果,预告了未来的悲剧。
论战的双方都是为了改造旧中国,找寻振兴中华之路,由于分别强调社会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各执一词,而致相互对立。强调普遍性的大都以理论分析见长,坚持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对中国历史文化的阐述,大多承袭苏联的学术框架或思维模式。强调特殊性的,则从捍卫传统文化出发,强调中国社会发展的独特道路。他们提出一些有助于认识国情的实质性问题,如中国文化的早熟,理性早启,家族本位,伦理政治等等,但从这些特性推出的某些结论却未必恰当,如认为中国只有职业分途,没有阶级的分野;国家功能不强,阶级统治自行软化;中国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大文化社会;三百年前中国是美德的黄金世界等等,由于某些论点对民族民主革命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遭到不同意见的批驳。然而结论有误区,并不等于某些特点就不存在。当初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家们用阶级斗争理论批判这些言论,出版了一批有份量的论著,但主要是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以无可置辩的现实,宣告了这些论点的失败,但也因为形势发展的过速,使得许多问题并未在学术上深入研讨,却匆忙在政治上做了结论,例如对亚细亚生产方式有异议的,成为反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再也没有讨论的余地。因此本是学术见解的不同,由于共产党很快取得执政党的地位,以革命实践宣告了马克思主义观念的胜利,从此强调特殊性的成为被批判的对象,有关国情的认识也就成为右派或反革命的理论。社会学也被取消,许多社会学家成了右派,打入另册,关于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成为史学研究的禁区,甚少进入研究的视野。
所谓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即是与其他国家相区别的国情和民性,这是制定国策的前堤和基础,要准确把握国情和民性,需要大量的社会调查和对中国历史的深入了解,这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位地反复探讨和研究,也包含可能出现的失误,不可能靠一纸号令就能迎刃而解,更没有包治百病的万灵药方。社会史论战落得如此结局,不得不使人要追问,为什么有关国情的研究,要承载如此沉重的政治包袱? 上纲几线,成为走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 某些敏感问题更是无人问津。但是在共产党迅速发展壮大的四十年代后期,仍然有一些有识之士坚持从本土出发,潜心研究中国社会发展的特点,其中最有创造性,并主导一代学术见解的,是侯外卢的《中国近世思想学说史》提出的“早期启蒙说”,以及费孝通《乡土中国》的“礼治秩序”说。前者发掘在明清之际出现与西方启蒙运动相似而又相区别的异端思潮;后者具体、深入地概括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乡土本色。这两部著作分别从不同领域,论述前现代中国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思想和社会发展的本土特色,却遭遇不同的命运。《中国近世思想学说史》,建国后更名《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一再重版,早期启蒙说在中国学术界中已成为一个重要学派,在海内外有重要影响;而《乡土中国》由于受到社会学被取缔和作者被打成右派的株连,长期被封存,湮没几十年之久。
《乡土中国》最重要的是提出,“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的概念,这是对前现代中国农村生存环境和农民生活状态最深刻、简约的提炼。无独有偶,与此相应的是,柳诒徵先生发表《中国礼俗史发凡》一文,从历史上考察礼俗的源流和沿革,认为古代中国“以礼为立国根本”,提出礼俗为中国文化特色的问题。此两部著作的问世,说明不论是从社会学还是历史学出发,是用“礼治秩序”还是“礼俗”来概括,都分别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揭示了前现代中国社会所具有的礼俗社会的特征。其后不久,又有蔡尚思在《中国传统思想总批判》中提出,中国传统文化以“礼”为核心的见解。虽然有关中国文化的核心,有以“仁”为中心说;也有以“中庸”为中心等各种见解,但唯有“礼”是经过社会学考察的,突破观念性的局限,进入社会管理层的,具有整合功能的社会制度。
什么是礼治秩序? 《乡土中国》认为:“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又说:“ 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所以礼俗社会就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即为礼制。概而言之,由习俗提升为礼制,礼制的实施即为礼治。礼俗与礼治是从上层或下层不同方位的表述,这也就是王安石在《周官新义》中所说:“ 礼俗,以驭其民者。其民所履唯礼俗之从也。”依靠代代相传的习惯势力实施管理,并提升为礼的规范,教化民众服从这种秩序,这是儒家推行礼治的一贯主张,这与依仗国家权力管理民众的法治有所不同,更与现代的法理社会有不同的实质。虽然在实施礼治的实践中常有援法入儒,寓法于礼的情况,但它作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并以礼义之邦的标榜,来表现中华民族有别于外邦异域的社会理想,此种文化形态也可称为礼俗文化。因此以礼治秩序或礼俗社会来概括乡土中国,是认识前现代中国社会的国情,切入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
礼俗本于生活,但这礼和俗并不是一回事,礼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典章制度,俗是从日常生活中形成的风俗习惯,对礼和俗进行了整合,并以此进行社会管理即为“礼治”。柳诒徵在《中国礼俗史发凡》一文中认为,以礼俗治国“博言之,即以天然之秩序(即天理)为立国之根本也。”在世界上并不乏有遵循天然秩序生活的民族,但在中国“礼俗之界,至难划分。”这是中华文化历史悠久,覆盖面最广,传承力最顽强的重要原因,五十多年前史学界和社会学界提出礼俗问题,正是源于探究中华文化这一特性的思考,而这一特性又本于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乡土社会。
《乡土中国》所谓的“乡土”是指进行小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村,那里居住的是中国绝大多数的居民,他们依附土地,自耕自食,自织自穿。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跟随太阳的出没,地球的自转,自然安排生产劳动。晴天多出工,雨天就可以少出工或不出工,只要不违农时,按季节春耕秋收,逢上风调雨顺就有好收成。年复一年地就地生产,就地消费,缓慢的生产节奏,养成松懈而稳定的生活方式。农民在这里按照自发形成的生产和生活习惯,不离乡土,安身立命,人与人之间,非亲即故,彼此都是熟悉的乡亲,费孝通称此为熟人社会。农村的基层组织,依靠代代相沿的习俗进行社会管理,这管理并非对所有成员一视同仁,而是有轻重厚薄的分别,这种“差序”,形成既定的“格局”,如父尊子卑、君尊臣卑、男尊女卑等等,按照人们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和等级进行序列管理,即是“礼治秩序”。这是由君臣父子为核心推演的社会关系网,一层驭一层,层层相隶属,几千年来中国农民就在这样的社会秩序中生息,无论是改朝换代或是战争离乱,风雨不惊,即使打散了,很快又复原如初。所以中国能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在世界文化史上公认为传承力最强劲的中国文化,正是因为中国有这样的“礼治秩序”,这种社会管理秩序和结构导致社会具有超强的稳定性。所以说《乡土中国》提出的这个概念,高度概括了广大农民的生存和生活状态,这就是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不了解这样的乡土社会,就不了解中国。
改革开放清理了极左思潮的影响,当人们以理性的眼光重新审视社会史论战,发掘它合理的内核,发现这些为振兴中华而兴起的论战和文化思潮都为探索中国现代化的道路留下可贵的经验。《乡土中国》虽不是社会史论战中的作品,但它以深入的田野调查,严谨的社会剖析,提出对传统社会的再认识,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说,这是作者尝试回答自己提出的问题“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一认识历经37年的风风雨雨,岁月的磨励没有冲淡它的锋芒,反而以强烈的现实性再次引起人们的思索,在1984年重新出版,尔后又一再重版,成为社会学的经典之作。
当代中国正在经受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双重转型,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广泛的历史巨变。新旧生产方式的并存和代谢;社会机制的解体和重构;中外文化的激荡和交融;思想观念转化的反复和阵痛等等,使许多问题的复出带有乡土社会的遗迹。在这样的环境中,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中国,不仅要反对封建主义残余,更要重新认识国情,逐步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发展现代化的道路和步骤。1981年2 月13日《光明日报》编辑部组织《认真研究中国的国情》的讨论,编者按指出:“ 过去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老是犯‘左’的错误,多次遭到挫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自己的国情重视得不够。”再次召唤理论工作者深入研究国情。这是由否定十年文革而启动的对中国现状和历史的重新思考,由此进入对国情再认识的领域。
对于国情能不能保持清醒的认识,进行正确的判断,是影响国计民生决策的大事。由于对国情认识不足,在生产和消费方面造成的损失已令人触目惊心,例如,历来教科书都宣扬中国地大物博,似乎没有这样的豪言壮语就不足以表现爱国心,因此这种看法素来不被质疑,也不容旁议。上个世纪80年代有人提出,中国是地大物不博,但在当时并不引人注意,直到最近又有人重新提出物不博的问题,这才引起普遍的关注,大报小报加以转载,这是因为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凸显资源匮乏的矛盾,已经威胁到经济建设能不能持续发展的大问题。以水资源来说,逐年减少,地下水下沉,荒漠化严重,山西大同近几年农作物产量平均比往年减少82% (1) 有的地方连饮用水也难以保证,南水北调虽可缓解北方一时之渴,但到了山西、河北这样的缺水大省也要向北京调水9000万立方米,可见这问题的严峻,如果早一些认识国情,厉行节约,从实际出发规划城市的发展,又何至于弄到这一地步! 不从现实的国情出发,用资源的高消耗刺激经济增长,使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自然资产损耗最严重的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环境压力。
上述只是自然生态,就社会生态而言,也不一定就为生活其中的人所理解,例如,在礼俗社会中,经营交易的双方主要是靠信用取得彼此的信任,而不是靠契约,这虽然是中国传统的美德,但这道德主要是靠的是自律,契约却是法制性的,没有法制进行约束,那就失去监督的机制,没有监督的信用并不可靠,在一个熟人社会,彼此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进行小额的交易尚能维持的话,而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进行跨地区、跨国的贸易,在陌生人的世界中交易,根本无以为继。在宗族社会中,家庭是家长统治下的财产共有制,这种秩序养成个人缺失产权观念,许多民众至今都不知道怎样维权。由于法制观念薄弱,致使中国古代有高额的商业资本,却没有经济法。是自律还是他律,这是礼治与法治对社会管理的根本差别。所以中国要从前现代的小农社会向现代化过渡,必需要有相应的法制建设,要厉行法制就必须充分认识“礼治秩序”所造成的习惯势力,对执法可能发生的障碍,以及应变的对策。
沿袭几千年的家族“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所造成的人际之间的远近亲疏,对中国人的民族性有很大的影响。例如尊卑贵贱的等级制本该成为过去式,但是官本位的格局所形成的“一级之差,政治、经济、文化。”这民间的顺口溜却反映了“差序格局”仍有遗留。目前在豫南山乡出现的现代媒婆帮,包办婚姻,重又复活了家长对自由恋爱的干挠(2) 。在从前现代的小农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中,屡屡出现的宗族势力的干扰,家族管理的弊病,以及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心态,无一不与乡土社会有关。不论是历史还是现实,是自然生态还是社会生态,都是国家、民族实实在在的生存状况,对国情、民情的漠视,又怎能顺利地进行现代化建设!
对于怎样改造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禄村农田》通过具体的社会调查,提出发展农村手工业的设想,使农民不进城,就在当地实现致富之路,由此逐步向工业化过渡。这与当前在中国实行的使农民进城,促进城市工业化,再带动农村工业化是不同的思路。半个世纪以来城市工业化的发展,确实对农村的改造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目前严重的三农问题的存在,农业、农村、农民的贫困,说明单纯用城市化推动农村,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弊端,一本《中国农民调查》震惊全中国,遗憾的是,这本该是社会学家的职责,却是由作家来完成的。由三农问题的启发,再回过头来参照费孝通先生的设想,倍感切实、中肯,这对处理三农问题是有益的补充。“礼治秩序”、“差序格局”就是从这实地调查中提升的概念,这是费孝通先生力图振兴农村,振兴中华一系列调查中最具有总结性的的著作,所以《乡土中国》可以说是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只要中国尚未充分现代化,它就不会过时。
当然,真正要使一种理念生根开花,往往要经过多次打磨,甚至要通过一代人的努力。如今费孝通先生提出的“礼治秩序”这一观点,面临新一代学者的挑战,有的抓住“礼治秩序”中“无讼”的问题进行质疑,认为从明清以来频繁的诉讼为例,说明乡土中国已经孕育现代性的法理要求,这是从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并非二元对立的视角,对礼治秩序提出的驳难,因而认为“礼治秩序”是“人为构造的虚幻实在”或“自我想象”。
其实这是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社会学进行的往往是静态的研究,这是截取社会中的某一典型,经过多方位的扫描,提取那稳定性的特征,以一斑窥视全豹,没有这静态的分析,不足以拔开迷雾,潜入现象的深层,把握问题的实质。反对者以明清多诉讼的事例来说明,“礼治秩序”中有法治的生长点,“法治”也从“礼治秩序”中获取养分,用以证明中国已有法理的存在,并以此来反驳礼治秩序的立论。这种从发展变化中来考察的方法,是为动态性的研究。问题是任何静态的事物,并非没有变化,封建社会经过漫长而缓慢的发展,到明清时期已经孕育了异己的因素,学术界已充分注意这一变化,启蒙思潮说,资本主义萌芽说,儒学发展新阶段等等,都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这些变化。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这阶段,已出现“破块启蒙”的曙光,因此思想史学者多认为中国近代化的开端可追溯到明清之际,有关例证比比皆是。可是无可置疑的是,这种新因素尚未成长就已夭折。随着清王朝的建立和巩固,乡土社会依然如故,要深究其中的缘由,有各种说法可参照,但最重要而又无奈的是,在中国缺少近代化成长的土壤,上有极端专制的封建统治,下有风雨不惊的小农经济,社会有根深蒂固的习惯势力,致使新因素旋生旋灭。礼治秩序培育了中国社会文化顽强的延续力,却又酿成不能与时更进的历史惰性,这是不能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悖论。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封建王朝倒台后的一百年,新中国建立半个世纪以来,厉行法治,还很艰难,不断要经受反复和失误的教训。所以在明清时期虽有法理因素的萌芽,可这新因素在萌芽中就被扼杀,难以成长,更不能自发形成现代法制。所以这两种研究方法各有所长,也有所短,不能以一种方法的所长,攻其另一种方法之短。要解释这一悖论,必须以求实的科学精神,综合各种方法,使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互相补充,进行多角度的考察和探讨,以最大限度地接近真实的历史。
然而,这毕竟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诘难,这个问题的提出也促使我们思索,礼治秩序说所以被质疑,其理论依据的本身也有不足之处,这就是对礼治秩序的分析,大多是沿用西方法理观念和法理社会为参照,往往陷入礼俗与法理二分法的窠臼,从两者不同质的一面看,中国非礼治秩序莫属;从发展看明清时期已孕育了现代法理的生长点,礼治秩序说因而被指为“虚幻”不实。
礼治或礼俗,是土生土长的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观念,礼治秩序或礼俗社会说的建树,首先应该从本土资源来发掘理论支点,如果摆脱礼俗与法理二分法的局限,换一种视角向下看,从中国传统文化结构来考察观念、制度与生活习俗的关联,丰富礼治秩序说的知识系统,是从学理上回答这一诘难的又一探索。
这里,传统思想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依靠生活习俗进行社会管理的礼治秩序,从儒家来说,就是要寓教化于生活,这是礼治的中心内容,并在先秦就已形成百姓日用之学。早在先秦,思想家们就为生活秩序提供了思想理念,荀子明确宣告: “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这就是说,德、位、禄必须相称,有德才有位,有位才有禄,有禄才有用,由这种“差序格局”构成以礼为中心的一系列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它以血缘为纽带,以等级分配为核心,以论理道德为本位,渗透政治、经济、文艺、教育、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权力财产的分配到日用器物的消费,几乎无所不在。日用器物的消费本是满足人们生存、发展和享受的欲望,在中国却与地位、伦理融为一体,致使生活方式充分伦理化。服食器用不仅是消费品,也是非文本的伦理教本,寓教化于生活日用,这是礼治秩序施行社会管理的重要特征。 礼俗社会的特点就在于,礼和俗相互依存、胶着,双向地增强了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或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的渗透。各家各派莫不重视对民风的教化,致力于“以礼化俗”,孔子的“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3),管子的“教训正俗”(4),荀子的“习俗移志”(5),吕不韦的“ 观其俗而知其政”(6)等等,引导民众习俗遵守礼的规范。礼治以制度的、教化的威力切入生活习俗,以礼化俗,使得礼与俗的价值差异缩小到最小限度,这就极大地增强了各民族、各地区,不同风习的人群对礼的伦理价值的认同。所以费孝通先生提出的“礼治秩序”虽是通过社区的、具体的乡村调查中提炼的概念,却反映了中国文化整体性的特征,就对中国乡情、民情、国情研究来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可谓开山之作。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新农村的战略思想,了解现实的和历史的农村状况,将是社会学和社会史学界的重要任务,返观《乡土中国》,正是这样一本不可多得的富集中国社会特性的乡村调查报告,在中国学术史上具有光辉的一页。
(1)见《中国北方农村严重缺水》,《参考消息》2005年10月22日。
(2)参见《上海法治报》,《书报文摘》2005年10月28日转载。
(3) 转引自《阮籍集. 乐论》。
(4)《管子. 权修》。
(5)《荀子. 儒效》。
(6)《吕-氏春秋. 仲夏纪》。
本文即将发表于《河北学刊》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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