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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妍:对中国18—19世纪历史研究若干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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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9: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中国18—19世纪历史研究若干问题的思考
作者:张研
文章来源:《史苑》创刊号
浏览:177 次

中国史研究、特别是“康乾盛世”乃至19世纪中国社会研究,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似有必要提出来加以讨论和澄清。   


一、“传统”与“近代”

18世纪出现了中国传统社会最后一个、也是发展到顶峰的“康乾盛世”。这一现象,留给人们一个隐含的想当然的印象:“康乾盛世”与中国社会的“传统”紧密相连,尽管发展到了顶峰,却是“传统社会”的顶峰,因而其发展趋向、特别是与“近代社会”西方列强相遇后的发展趋向势必由盛转衰。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这似乎是无须思考的结论。   

19世纪爆发了外国列强侵略中国、或者说用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大门的鸦片战争。这一战争,留给人们一个肤浅的想当然的印象:中国原有的发展道路被阻绝了。就像一棵树,被生生拦腰砍断、插上了一把金属伞。于是,被砍断的那一斧、那一刻——鸦片战争,成了传统与近代的分水岭。本来,任何树冠都是树木长成的,任何近代化、包括西欧的近代化,都与其传统有着直接联系和亲子关系。但中国史上的“传统”与“近代”,却成了毫无内在关联、截然对立的“土”与“洋”。所有“土”的东西均代表落后,均属于传统的古代;所有“洋”的东西均代表先进,均属于新的近代。金属伞不是树冠,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人们多方求证、潜心研究的,或者实际是树木与金属伞的对立;或者实际是树木与金属伞的关联——树木如何在受到砍伐后自身肌体发生了反应,“长”(!)出了金属伞。   

20世纪后半期的史学研究较为彻底地突破了以西欧近代化作为标尺衡量各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西欧中心”论,对中国社会历史的研究产生了震撼性的影响。人们从理论上、情感上一致反对和批判“西欧中心”论、“外因决定”论。然而,思想和习惯势力的影响是不容低估的。人们习惯于关于“传统”与“近代”无须思考的结论;习惯以西欧近代化作为标尺衡量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习惯中国古代史与中国近代史以鸦片战争为分界线的学科分野。一些似新实旧的理论,如“对西方冲击回应”的“冲击——反应”模式、以西方现代化为模式探讨“非西方发展中国家现代化或西方化”的“现代化理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如“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第三领域”、“增长”与“发展”、“边际效益递减”等,便继续影响人们对中国社会历史做出合乎实际的认识与阐释,难于从历史渊源上理清和揭示基于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下面以对鸦片战争的认识为例。   

人们受“西欧中心”论的影响,认为先进的西欧既已挥舞鸦片战争的巨斧,那么斩断中国古老朽木、即时插上金属伞便勿庸置疑。因为王朝统治的衰落和传统社会内部结构的长期稳定性,使中国成为缺乏历史演进活力动力、永恒不变的停滞性社会,只有西方文明才是唤醒它、打破其“传统平衡”和“贫困循环”、使其古老文化受到彻底扫荡、从而得到解脱的决定性力量。连马克思也受到影响,他把中国视为“木乃伊”式的社会,在鸦片战后中国被迫放弃闭关锁国的形势下预言:“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解体的过程,正如小心保存在密闭棺木里的木乃伊一接触到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1]   

面对历史,人们有太多先入为主的印象。   

人们以为欧洲一旦开始了工业革命,便自然成为全球化经济的中心。历史的事实则是:当时多边贸易关系及世界范围内分工的全球经济中心,仍处于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而开始进行工业革命的欧洲则处于边缘。尽管工业革命、产业化以及资本主义向海外扩张的必然性,推动欧洲以从殖民地美洲攫取的白银开路,企图挤上以中国亚洲为中心的世界经济列车、改变其格局、最终占据中心的位置。然遗憾的是,甚至直到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这种企图也不能说变成了现实。1852年,广州一位叫做米契尔的英国官员报告了中国的情况:“收获完毕后,农家所有的人手,不分老少都一齐去梳棉、纺纱和织布”,“这个国家十分之九的人都穿这种手织的衣料,其质地各不相同,从最粗的粗布到最细的紫花布都有”,“生产者所用的成本简直只有原料的价值”。他不无沮丧地说:“我们工厂主只要稍稍思索一下这种制度的令人赞叹的节俭性,以及它与农民其他活路的可以说是巧妙的穿插配合,那么就会一目了然,就较粗的织造品而论,他们是没有任何希望与之竞争的。”[2]米契尔所报当时中国的情况,长期以来被“欧洲中心论”影响下的人们视为封闭落后、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典型。但正是以这种家庭工业为主要背景的中国,拥有无论从人均产值、收入、消费还是内外贸易均在当时世界上起主导作用、“最先进、最复杂”、最终非鸦片不足以搞垮的经济。如贡德·弗兰克所云:“尽管欧洲人获得美洲的金银并以此买通进入亚洲的世界经济的道路,但是在1500年以后的三个世纪里,他们一直是一个小角色,而且不得不适应——而不是制订!——亚洲的世界经济游戏规则……亚洲人在世界经济中仍然是成功的竞争者。”[3]即便从科学、技术上看,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与当时欧洲相比,也往往是“技高一筹”。西欧并非绝对先进,鸦片战争也并没有即时斩断中国之树。   

另一方面,鸦片战争之后到甲午战争半个世纪,西方列强并没有在中国之树上嫁接金属伞,只是拼命地在向中国推销纺织品和鸦片。著名学者吴承明先生指出:这一时期,中国洋务派和民族资产阶级则跨越了西方产业革命初期的“纺织工业”时代,跟上了西方产业革命第二阶段“蒸气和钢铁”时代的潮流,直接向西方寻求“机船矿路”,自行创办了中国第一批机器制造厂、机械采矿业、钢铁联合企业、实用化铁路。这些工业不仅是进口替代工业,而且是追赶时代的工业。由于其时以制造兵器战舰为主,中国造枪水平与国外的差距从37年缩短到20年,再到13年,最后为6年;造舰水平与国外的差距从16年缩短到8年,最后为6年[4]。这些近代化企业是中国之树自生树冠的组成部分,而不是西方列强插在中国之树上的金属伞——外国资本投资这些企业是在甲午战争以后,亦即中国人创业二三十年后的事情。   

涉及到经济发展的社会性制度性基础,人们以为,产业革命以后的欧洲一定与民主自治、与最优化的社会结构和运行体制相联;而专制独裁、泥古不化、运转窒滞则是当时中国的特色。历史的事实则是:那些进入或即将进入产业社会的国家和地区,其突出特点是国家的专制统治一直达于末端;而中国,其县以下基层社会的自治因素却不但始终存在而且日趋活跃。   

欧洲农村在中世纪普遍存在古老的民主自治的教区制度。每座村庄的居民都曾组成有别于领主的集体。这种集体虽然在领主的利用、监督和统治下,却共同占有某些财产;通过民主方式选举自己的首领,自行管理。而资产阶级革命前,比如法国,只是在表面上还保留着它在中世纪曾经有过的民主特色的一部分,如历史学家托克维尔所说:就像一个死人和一个活人相似一样。大部分教区仍有选举产生或被认为是选举产生的市政官员——征税员和理事;当选举市政官员或讨论某一公共事物时,村里的钟声便召唤农民聚集到教堂前,穷人和富人同样有权出席,表达各种心愿。但是,那些市政官员实际上已变成国家的工具而不是社区的代表:征税员按照总督的直接命令征收人头税;理事在总督领导下代表其处理有关公共秩序或政府的一切事务;基层教区的民众集会,只有在求得总督明确批准后才能召开,无权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从“修补被风刮坏的教堂屋顶”到“开支26里佛”,一切都须御前会议裁决,“距巴黎最远的农村教区和最近的教区一样,都得服从这种规章”;民众普选的候选人通常由总督指定而获全票通过,如出现自发举行的选举,总督必撤消之而亲自任命,同时无限期中止一切新选举,“这种例子数以千计”。[5]欧洲城市原是与领主国对立的自治的市民社会。资产阶级革命后,欧洲作为市民社会自治的城市衰落了。布罗代尔援引路易斯·蒙福特的观点指出:“新兴的资本主义”用新的商业贵族权力取代了“封建主和行会市民”的权力时,固然挣脱了中世纪城市狭小范围的束缚,但是最终又把自己绑在国家身上。国家战胜了城市。[6]没有一个城市、乡镇、村庄、济贫院、工场、修道院、学院能在各自的事务中拥有独立意志,能够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政府把全体法国人置于管理监督之下”。如果说,“蛮横”这个字眼在当时尚未造出,那么,“至少它在事实上已经存在了”。[7]   

可以看到,西方产业革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中世纪原有的自治、民主,从农村到城市,均被纳入到国家强有力的统治下,“自治共同体”名存实亡,与国家专制统治末端合而为一。   

中国传统社会则是“国”与“家”的双重统治,即所谓的“家国网络”。在地广人多的中国,“国”之概念下中央集权制行政的实际状态极为粗放,国家专制统治不能达于“末端”,县以下基层社会,是由“家”之概念下有强烈自治色彩的宗族、乡族等组织系列在行政、司法、经济活动、精神生活等方面,成为国家末端政权的补充,起到所谓“结构——功能替代物”的作用。在这里,“公”与“私”、“国”与“家”、“专制”与“自治”相互连接,基层社会实体组织不是国家直接统治的“非自立的存在”,也不是独立于国家之外、如同欧洲“市民社会”、“公共领域”那样与国家对立的自治的“秩序空间”,而是同国家上层政权以“共同社会性”与“利益社会性”,持有共同秩序观念、表现为双重统治的一个整体。这样的一种结构,使一些学者认为:比照欧洲“市民社会”、“公共领域”,讨论19世纪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界域的伸缩,变得甚少实质性意义。而稍后一些出现的所谓“第三领域”的理论,虽然意欲说明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独特的整体性,却由于同样在不自觉地比照欧洲,以国家、社会的对立为前提,仍然不得要领。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先生说:“同样的‘西方的冲击’,带给日本的是天皇制度下中央集权式绝对主义国家,带给中国的是废除帝制后的各省独立即地方分权的共和制国家;而二战后带给日本的是私有权的确立,带给中国的则是公有制。其间的差异若不从二者各自前近代的差别去看,是无法说明清楚的。也就是说,至少就日本与中国而言,‘冲击’并没有破坏前近代以来的结构,也没有使其崩溃,而只是促成了各自前近代的蜕皮,至多使其有些变形而已。”[8]诚如其言。19世纪鸦片战争的“冲击”,并没有使中国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崩溃。从经济发展上看,从鸦片战争前后到甲午战争后的数十年间,中国经济仍然基本沿着固有的道路前进;从政治结构统治秩序看,鸦片战争前后到太平天国爆发的数十年间,中国社会仍然保持着基层社会三大系列组织纵横依赖、乡绅官僚上下流动,国家政权与基层社会实体组织双重统治的格局。当然,已完成产业革命与资产阶级革命的列强,有着当时中国不能与之匹敌的发展的“后劲”,中国因之“挨打”、尤其令人扼腕叹息的是于“蜕皮”之际“挨打”、并终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悲惨结局,是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但是,至少我们应该并可以打破那种认为中国史上“传统”与“近代”是“土”与“洋”截然对立、毫不相干关系的错误认识;应该并可以将实际是“向外”的目光转而“向内”,从树木到树冠地研究中国的近代化、中国社会历史独特的发展道路。   


二、“增长”与“发展”   

“经济增长”指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数量叠加式的提高;“经济发展”则意味着随着经济增长而出现的涉及生活水平、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秩序等各个方面整体性、结构性、质的变化。   

从“康乾盛世”为中国传统社会顶峰的观念出发,人们以为,“康乾盛世”的经济属“增长”,而非“发展”。这是仅次于上述“传统”与“近代”的又一个认识问题。   

首先从道理上应该明确,“增长”与“发展”并非泾渭分明。“增长”之中有“发展”,“发展”之中有“增长”。“增长”与“发展”不可能截然分开。在出现不可再生资源大量消耗、环境日趋恶化、贫困益深益广等社会现象为特征的“无发展增长”之前,即便本质上属于“增长”的经济增长中,也应该包含涉及生活水平、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秩序等方面整体优化的“发展”因素。   

其次从历史事实上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康雍乾时期,统治集团内部围绕“米贵”问题进行了一场有关物价上涨问题的旷日持久的讨论。   

苏南米价自康熙四十六年(1707)大旱从每升七文涨至二十四文之后,虽仍随丰歉涨落,但不再复归原价。雍正时期及乾隆初年,每升常价在十余文左右。乾隆五十年(1785)大旱,每升长到五十六七文,自此以后,无论荒熟,“总在二十七八至三十四五文之间为常价矣。”[9]巴蜀米价“雍正八九年间,每石尚止四五钱”,乾隆时动辄即达一两以上,最贱亦八九钱。[10]贵州雍正四年(1726)“京斗米一石不过四钱五分及五钱有零”,乾隆以后“丰收之年亦须七八九钱一石,岁歉即至一两一二钱至二两不等”[11]。江西“康熙年间稻谷登场时每石不过二三钱,雍正年间则需四五钱”,乾隆年间“则必需五六钱”[12]。除米价上涨外,乾隆时湖南巡抚杨锡绂奏称田价“向日每亩一二两者,今七八两;向日七八两者,今二十余两”[13];山东巡抚阿里衮奏称“凡布帛丝棉之属靡不加昂”[14];两江总督尹继善奏称“年来百物腾涌”,“无不价增”[15]。乾隆末年浙江人汪辉祖亦提到“往年专贵在米,今则鱼虾蔬果无一不贵”。[16]   

如上,清代米价上涨,并不如以往的“丰则贱,歉则贵”,而是持续上涨,居高不下;清代物价问题,并不限于米谷,而是百物腾贵,无不价增,这被当时人们视为千古罕见的奇观。而物价问题在康乾之际成了困扰统治者、使朝野上下为之瞩目的重大问题,这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上也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那末,从这些历史现象应该感受到哪些问题呢?   

1.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影响   

如果将经济全球化看作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那末,早在产业革命的风暴到来之前,便存在着多边贸易关系及世界范围内从供求出发而自然分工的全球经济。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以及洪亮吉等当时中国最有见识的人物均没有认识到,受欧洲中心论影响的后人也没有认识到,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以发达的经济(包括西方无法望之项背的总产值与人均产值、人均消费水平、内外贸易)、一流的商品(包括西方无法与之竞争的品种、质量、数量及低廉的生产成本)理所当然地处于这一世界经济格局的中心,发挥着主导作用。航海大发现以后,欧洲人获得了美洲的白银并以此买通进入世界经济格局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中国长期处于有利的出超地位,数以亿计的美洲白银外国银元源源不断流入中国,以至许多历史学家“把中国描写成吸引全世界白银的唧筒”[17]。18世纪末来华的英国人斯当东当时即明确指出:中国物价显著提高的原因是“最近一个世纪以来,大量白银从欧洲流入”[18]。货币史专家彭信威先生认为:“乾隆时物价上涨的基本原因是美洲的低价白银流入中国”。他反对将物价上涨与人口增长机械相连,以康熙年间为例说:“康熙乃清代的盛朝,政简费轻,人口的增加率应当是很大的,而米价却很平稳,可见人口增加对于白银购买力的影响不大”[19]。清朝实行白银、制钱二品法定货币制,大数用银,小数用钱,“银与钱相为表里,以钱辅银,亦以银权钱”[20],银钱比价为白银一两兑钱千文。白银大量内流,银多钱少,势必引起银钱比价的变化。为维持银钱比价的基本稳定,保证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清官方有意识地大幅度增加制钱投放量。这一时期清官方增加投放的制钱量恰等于世界白银的内流量。换言之,支持康乾盛世经济繁荣的充足资金,造成康雍乾时期物价持续上涨的原因,均与经济全球化的当时的现状、进程和发展有关。   

2.经济全国化带来的影响   

(1)物价特别是米价成为全国性的严重问题,说明有更多的人口同市场特别是粮食市场发生了关系。   

经济发展先进地区大批非农业人口家无隔宿之粮,“仰籴而食”。粮船数日不到,路有饿殍。杭州“仰籴而食者凡十六七万人。人以二升计之,非三四千石,不可以支一日之用”[21]。如汉口“户口二十余万。五方杂处,百艺俱全,人类不一,日消米谷不下数千(石)。”[22]。粮食生产收益较种植经济作物和经营手工业收益低,使更多的农民从粮食生产转向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种植和相关的手工业生产,社会上特别是专业化的经济作物种植区粮食不能自给,对商品粮的需求量空前增长。如松江府种稻之地只占1/3,“每年口粮全赖客商贩运”[23],上海县康熙年间每年从关外运进大豆小麦达1千余万石,崇明县乾隆年间每年运进粮食达30万石[24]。苏州府“无论丰歉,江广安徽之客米来售者,岁不下数百万石”[25];。杭州府每年所需客米三四千万石[26]。“福建之米取给于台湾、浙江;广东之米取给广西、江西、湖广;而江浙之米取给于江西、湖广”,“湖广又仰给于四川”[27],重庆、湘潭、衡阳、汉口等地均成了著名的粮食集散地,还出现了大规模运售粮食乃至军粮的巨商[28]。   

与之同时,清代赋税内容与赋税制度发生变化。原国家征调的物资进入市场。布帛及地方特产基本停征或改征折色银,如河南“官机白布”登市交易;浙江严州贡绢进入流通[29];东北人参、貂皮等“交官之外,听其自售”[30]等。原作为实物税征收的粮食进入市场。雍正“摊丁入地”后,除数百万运往京师的漕粮外,基本实现了赋税的货币化。其后,漕米改征折色,大致完成了赋税货币化的过程。而清代赋税非但征收货币,还规定一两以上必须交纳银两。乾隆年间又曾一度将银两起征点降到一钱。也就是说,对于纳税的业主小农,存在着一个将所产粮食货币(铜钱)化,再将铜钱货币银两化的过程。这一过程,除官方代折外,应该是进入市场进行商品交换的过程。   

(2)“钱贵谷贱百物贵”、“钱贱谷贵百物贱”的传统观点被“银钱数量攀比上升、银钱俱贱、粮食百物俱贵”的现实所取代,说明以粮食为中介自产自销的简单商品交换,已经在某些地区、某种程度上由商人在各级市场网络中操作的商品流通所取代;粮食不再具有通货的性质,在商品流通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只有作为法定货币的白银与铜钱。   

(3)形成了两类(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三层(全国性、区域性、农村集市性)市场和全国性的市场网络。   

跨地区乃至全国性的商品流通随处可见。金陵绸缎销售“北趋京师、东北并高句丽、辽沈,西北走晋降,逾大河上秦雍、甘凉,西抵巴蜀,西南之滇黔,南越五岭、湖湘、豫章、两浙、七闽,趋淮泗、道汝洛”[31];松江棉布销售有冀北、陇东西、海关内外“挟资千亿”的巨商“券驴市马,日夜奔驰,驱车冻河,泛舸长江”[32];绵竹竹纸销售遍本省“五道百五十余县”,并“云、贵、陕、甘、湖广”[33]等。商品粮也加入了远程运销的行列。吴承明先生曾归纳了9条主要的商品粮运销商路,他认为,清代长途运销的粮食占商品粮总数的21.6%。   

全国性商业交通网发达。清代凡能用于商业交通的内河水道基本上都得到了开发利用。据估计,清代内河航程达5万公里,海运航程达1万公里。以北京为中心,勾连全国商业交通网,形成了6条主要水陆联运线。西南、西北、塞北、东北等许多过去不通舟车的地方都密布着商人的足迹。   

中心价格形成。清代主要商品的价格趋于一致。如乾隆时常年粮价,江苏地区平价米谷每石1.1—1.2两、中价1.5—1.6两、贵价2两以上;湖广地区米每石1.4—2两;江西地区米每仓石1.5—2.3两;山西地区(平阳、汾州、蒲州、太原、潞安、泽州等府)米麦每石1.5—2两;山东地区(兖州、泰安)粟米每仓石1.4—1.8两;甘肃地区上色(粟米小麦豌豆)每石2两,下色(青稞大豆)每石1.2两等。[34]各地间隔成百上千里,粮价却相差不多,除了官府以平粜等手段进行的政策调节外,主要是市场调节的作用——“谷贱则商籴至,则其价必增”,“谷贵则商贩至,则其价必减”。   

在上述前提下,历史长期发展的进程形成了粗略自然分工的全国化经济,以安徽为例:   

皖北的淮北平原为华北大平原组成部分,海拔15—40米左右,地域辽阔,西周时已为重要粮食产区,寿州楚王墓出土的铁器、灵璧出土的铁犁铧、春秋楚令尹孙叔敖修筑的大型水利工程芍陂可以为证。皖北纺织业历史悠久,具相当水平,《禹贡》中即有“玄纤缟”、“织贝”等名目;青铜冶铸业发达,寿州、天长、泗虹产铜,制品被称为“南金”,寿州楚王墓出土的“铸客鼎”重400多公斤,纹饰繁丽,造型优美,是现存周以来最大最重的铜鼎。而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出土的精美漆器铭文则记载着楚都寿春是重要的工商业都会型城市、江南与中原南北贸易交通的枢纽和经济中心。后北方移民、经济重心南移,然在唐朝以至于明朝,皖北丝织等手工业生产仍与农业并存,有着显赫的位置。《新唐书·地理志》有亳宿二州贡绢、寿州贡丝布、颍州贡丝绵等记载;据云亳州轻纱似轻雾,入手似无重量。   

皖中江淮地区气候温暖,除西部为大别山外,以自西向东呈弧状、起伏平缓的丘陵岗地为主。其中巢湖盆地为长江冲积平原,海拔7—20米,是河流湖泊密布的鱼米之乡。皖中西汉时还很落后。《史记》记载其地野兽出没,地广人稀,刀耕火种,庐江郡农民不知牛耕。秦汉战乱之际,皖北民人开始向江淮地区移民。秦汉征伐东南后,采取“弃地移民”政策,强制粤人内迁,相当部分安置江淮。又曾将浙江东瓯人、东越人等移置江淮,并派遣官员护送黄河流域水灾灾民往江淮“就食”。东汉后牛耕、铁器推广,耕地面积成倍增长,已为国家粮仓之一。唐末租赋十有八九仰赖江淮,有说“天下以江淮为国命”。桑蚕纺织普及;庐江郡是为汉代铁器、楼船生产基地,有官府特设“铁官”、“楼船官”管理机构。而西汉始置县的合肥,则迅速发展成为沟通江淮、直通河济汝泗四大水系、以转运贸易为主的“输会”城市。   

皖南除沿江南东部太平、芜湖等地为长江冲积平原、河网密布的稻米粮仓外,主要是丘陵山地,米产不足,“境内所产,无居民半岁之粮,日仰给楚、豫、皖、桐以为食”[35]。但山区矿藏及经济作物丰富,有铜陵等地的铜,铜陵、繁昌等地的铁,宣城、广德州等地的煤,徽州的茶等。皖南北近长江及闽浙商业交通干线,出山贸迁蔚然成风,最终发展成为安徽手工业商业中心。徽州的竹编、漆器、徽墨、雕版印刷,婺源的棺材、歙砚,泾县的宣纸、宣笔等名扬天下。长江巨埠芜湖成为安徽最重要的手工业商业城市。明中期,代表皖南纺织业的芜湖浆染业,与松江棉纺业、苏州丝织业、铅山造纸业、景德镇制瓷业并称全国五大手工业专业区域。芜湖大小钢坊林立,所谓“铁入芜湖便成钢”。芜湖更是八方商贾云集、千帆万车辐辏的南北货物集散地。尽管如此,地处万山、工商为主的皖南,一度因棚民流入,丘陵山地开发、玉米等高产作物推广,农业也曾加大了比重。   

可知,皖北、皖中、皖南的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状况均不相同,三个地区在不同时期都曾有过传统意义上农工商并举的局面。   

然而,在康乾盛世由全国市场网络形成而带动的经济全国化背景下,三个地区最终打破了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完成了粗略的整体分工。   

从纺织业看,皖北历史上曾经辉煌过的纺织业归于暗淡甚或销声匿迹。如下表:


表1                                                皖北部分地区纺织业发展状况
  地区
前    代
清    末

凤阳府
“凤绢寿绸,绖泽可喜,犹有古之遗制。” [36]   

凤阳货属列有木棉和布。 [37]   

寿州唐代贡品列有“丝布、絁”。“火麻布”质量在七等级中位列三等。 [38]   

宿州唐代贡品列有“绢”。
凤阳“事杼柚廖廖,畴昔桑田阡陌,杳不复辨。”凤阳地土“宜麻宜棉”,“愚农囿于所习,艺者终鲜”。 [39]   

凤台“杂稼宜棉,山乡间种之,而耘治不勤,又惰于纺织,故种者少。”“地亦宜桑柘,而无饲蚕之家。间种棉,亦不知纺织。丝布皆资之他邑。妇女常牵犊荷锄,与男子杂作。” [40]   

凤阳、怀远、宿州、灵璧均不产布。 [41]

颖州府
颖州府唐代贡品列有“丝布、絁”。   

亳州唐代贡绢在七等级中位列一等。 [42]
霍丘“地亦产桑,饲蚕者少”。 [43]   

有关记载极简略,很少外销。 [44]

泗州
泗州府唐代贡品列有“绢”、“赀布”。   

其中贡绢在七等级中位列三等,赀布列二等。 [45]
物产有棉无布。“女子不解纺织。”   

盱眙“女红,不知纺织。”   

五河“妇女惟习针黹,而不务纺织” [46]。




这并非完全由于皖北一直作为主战场遭受到战争的反复蹂躏;并非完全由于世家大族、社会精英一批一批地避乱南迁,经济重心随之南移的原因,因为与之同时,皖中、皖南的纺织业也经历了同皖北相似的历程。   

   表2                                             皖中、皖南部分地区纺织业发展状况  地区
府州
前    代
清    末





皖   





庐州府
庐州唐代贡品列有赀布、花纱、交绫、丝布、火麻布。赀布质量在七等级中位列二等;火麻布质量在七等级中位列三等。   

舒州唐代贡品列有紵布质量在七等级中位列二等。 [47]
霍山、巢县服用之布“仰外来商贩”,“入境之货,盐布为钜”。 [48]霍山光绪末年“官给桑种,虽有领秧栽植者,仍未得移接之法。故乡中养蚕之家十无二三。且仅妇女任之,男子不屑也。所出之丝……不堪为绫罗,盖饲蚕缫丝之法未精也。” [49]

滁州
滁州唐代贡品列有“赀布、丝布、紵、练、麻”。赀布质量在唐代七等级中位列三等。 [50]
妇女“向无蚕事,乱后(按:指太平天国后)养蚕颇多,每年可出茧4000斤。 [51]

和州
和州唐代贡品列有赀布,质量在唐代七等级中位列二等。 [52]
和州及所属县均不产棉布。 [53]



皖   




徽州府
婺源、歙县唐代贡品列有紵布。 [54]
歙县、休宁、绩溪均不产布。婺源“纺织之利未遍”。乾隆初知府何达善曾拨银四百两教习婺源妇女纺纱织布,然“三四十年,村氓逐逐于植茶”,仍需买布做衣。

宁国府
唐宣州(泾县)贡品列有绮、白紵丝头红毯等。火麻布质量在七等级中位列一等。白居易《红线毯篇》有:“择茧缫丝清水煮,拣丝拣线红蓝染。染为红线红于花,织作披香殿上毯”,“宣州太守加样织,自谓为臣能竭力,百夫同担进宫中,线厚丝多卷不得”……
宁国、太平不产棉布。   

方志有关蚕丝业的记载极简略,很少外销 [55]。




经过清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进入康乾盛世以后,安徽同各地一样被纳入了两类三层全国性的市场网络。即便是人们印象中经济最为落后的皖北,其商业实际发达的程度也不让皖中皖南。皖北沿淮河及其支流的水陆商道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繁荣的市镇,捻军发祥地雉河集即是襟带二州一县[56]、水运发达的商业中心,集上有晋商的字号和会馆,也有本地大姓开的买卖,所谓“南王北马势力大,大桥头上数郑家”[57]。而清朝在皖北凤阳、皖南芜湖两处设立榷关(税关),分别征收淮河、长江商运航道上的货物通行税,两关征收的关税均较明代开关之初增加了几倍,凤阳户关实际征收关税更在芜湖户关以上。   

在经济全国化的整体性粗略自然分工中,地理环境、历史沿革、文化传承上代表北方的皖北依平原优势,成为单一的传统农业区——嘉道时,皖北税亩13.63万顷,占安徽全省税亩32.7万顷的40.8%,民人“不知纺织”,“妇女常牵犊荷锄,与男子杂作”,衣用等物绝大多数仰赖市场[58];代表南方的皖南,棚民滥种玉米等高产作物,未能解决民食问题,反破坏了生态环境,终被驱逐,仍是传统商业及商业拉动的经济作物种植、手工业生产发挥经济主导作用;代表亦南亦北中间地区的皖中,既有稻麦兼作的巢湖平原、沿江平原,又有开发为梯田的丘陵山地,既有经济作物又有手工业矿业,则属多样化经营。三个地区的经济格局并非一成不变,并非各自孤立、互不相干,其人力与资源在反反复复的配置再配置中,互相渗透、交换,各种经济共存互补,形成了有机联系的共同体。   

安徽的情况具有代表性。进入康乾盛世以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被纳入了两类三层市场网络。早期近代化产业亦称“飞地经济”集中的沿江沿海地区,不单单是本地区内形成了一些原料成品生产分工细化、环环紧扣、彼此横向依赖有机联系的专业区,而且与其他农工兼有地区、传统农业为主地区、农牧兼有地区即所谓经济发展呈梯形状的各个地区,均存在互补相依的有机关系。换言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不管是传统经济为主还是近代经济为主,均在两类三层市场网络中联成了一体。   

从物价问题出发应该感受到的上述两点,均反映了清代经济中的积极走向与新的活力;反映了“增长”与“发展”不是对立的因素,而是紧密相连、对立统一的因素,“增长”中存在着“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边际效益递减”与“资源配置劣化”   

    社会经济前进还是衰退,最终取决于人口与资源配置的优劣。不少人接受或敬畏于如下说法:中国传统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的有效性表明其边际效益率大致相等,一方面因不能从再配置中得到好处而没有重新配置资源的动力;一方面因劳动边际产品降为零,再增加劳动投入不再增产而边际效益递减。   

这应该是中国史研究中的又一个认识问题。   

“边际效益”是从经济学引进中国史研究的一个概念。一些人虽津津乐道或人云亦云这一昭示“理论色彩”的时髦词汇,但以其阐释和论证18、19世纪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的衰落时,甚至并没有真正了解这一概念的实际内容。   

“边际”学说早在1862年~1873年由三位经济学界新人:英国杰文斯、奥地利门格尔、法国瓦尔拉斯分别提出,于20世纪逐渐发展成为“边际主义”。“边际效用”、“边际产量”、“边际成本”、“边际效益”、“边际报酬”、“边际替代率”以及“边际消费倾向等”所谓“边际”概念,以及由此而发生的“边际分析”,也即成为经济学中最为常见的理论概念和分析方法之一。20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边际”学说和“边际”分析方法被陆续运用到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各个领域,包括近数十年的中国史研究领域。   

那末,什么是“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呢?   

所谓“边际”,即是边缘。在一个连续增加的量中,最后新增加的量就是“边际”量。   

边际学派的理论基础是反对劳动价值论的主观价值论,亦即所谓的边际效用价值论,他们认为,商品价值是一种主观心理现象,表示人对物品满足人的欲望能力的感觉和评价。比如吃饺子,吃30个为最大食量。吃到的最后一个、第30个饺子便是边际量。边际量可以理解为最后一个单位变量所带来的新的因变量的变化,对吃饺子来说,就是所吃的最后一个饺子所带来的感觉上的变化。一个饥饿的人出钱买饺子吃,每多买多吃一个饺子,便给他带来更为愉悦的欲望上的满足。但超过了第30个饺子,带来的便不是愉悦的感觉了。如果第35个饺子是他吃掉的最后一个,作为边际量的第35个饺子给他带来的感觉,则是自第30个饺子以后愉悦程度递减的感觉。这便是“边际效益递减”。这是就消费领域领域而言的。   

在生产领域,边际学说认为,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当把一种可变的生产要素投入到一种或几种不变的生产要素中时,最初这种生产要素的增加会使产量增加,但当它的增加超过一定限度时,增加的产量将要递减,最终还会使产量绝对减少。换言之,在财力与物力资源固定不变的前提下,连续增加的人力资源的投入所带来的新的效益,在初始阶段不断上升,但是当达到一定值之后,效益不但不会上升,反而呈现递减的规律。如盖房子,10个人盖一座房子用20天,20个人盖一座相同的房子用10天,30个人可能用7天。但若说100个人盖一座相同的房子用1天,1万个人盖一座相同的房子用1分钟,便是谬说了。   

以“边际效益递减”的规律阐释18、19世纪中国传统社会经济,从人口爆长、人力资源投入过剩出发,貌似有理,实际存在很大的问题。   

“边际效益递减”理论的前提,是一个假设、虚拟的空间。生产在一个假设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作为一种生产函数的虚拟的黑箱企业中进行。假设、虚拟的黑箱企业使用被称为资本和劳动的“生产要素”制造产品,并按计算出来的对总产品所增加的贡献(即边际产品)向每一要素付酬。如果一切正常进行,企业所付出的酬金总数则刚好等于企业实际获得的净收入。在这一过程中,资本获得利润,劳动获得工资,两种生产要素的报酬由它们的边际生产力即它们的有用性和稀缺性所决定,也可以说由它们的供需比例所决定。   

如果我们把资源(在传统社会以土地为主)视为资本,把人口视为劳动,那末,判断人力资源(劳动)投入所带来的边际效益是增加还是减少,有一个重要条件,便是其他生产要素不变。“边际效益递减”,是在土地等生产要素投入数量和投入结构保持不变情况下,增加劳动投入达到一定界限时才会发生的现象。然而,中国传统社会历史,包括18、19世纪的中国社会历史,没有这样的条件。   

清代官方册籍上的土地称为“税亩”、“额田”、“粮田”等,从均平赋役、划一起征角度出发,又有“折亩”等名目,完全不是实在的地亩。清代土地数字本有很多理由应该多于明代。如清代实行有效管理的版图(包括东北、西北、西南等广大区域)远远超过明代;清代雍正摊丁入地,实行以地亩为单一纳税标准的赋役制度,较之以人丁、地亩为双重纳税标准赋役制度的明代,应对土地数字给予更多的重视;清代奖励垦荒的政策优厚且长期,明代垦荒三年起科,清代垦荒六年、七年乃至十年起科,且以垦荒制定了任官和官吏的考成制度;清代长期大规模的开荒垦荒运动,特别是所谓“湖广填四川”、“四方填湖广”、“出口闯关东”等超省际移民垦荒以及东北、西北、西南辽阔边疆的开发,其规模和数量不仅远胜于明代,即便在整个中国历史上也绝无仅有等,然而,清代各朝册载土地总数,除了雍正二年(1724)890万顷(仅实录所载,其它官书均少于此数)和光绪十三年(1887)910~920万顷之外,全都没有超过明洪武二十六(1593)。在中国传统社会,一方面,农家既为生产单位也为消费单位,其生活通常在糊口、温饱乃至小康之间摆动,谋求消费优化便成为资源再配置的动力。有清一代除了康熙一朝土地数字增长较快,雍正二年(1724)到同治十二年(1873)近150年间,土地总数一直在750~790万顷之间徘徊。[59]土地数字本即不实,也就谈不上不变。以官方册籍土地除官方册籍人口得出人均占有土地的做法不合乎中国社会历史的实际。同样,将土地等生产要素投入数量设为不变,所得出的结论也不合乎中国社会历史的实际。康熙帝乃至乾隆帝也没有看到当时清代传统生存方式中的主要资源土地,尚有余地养活、包容更多的人口,而过早下了天下已“无不耕之田”、“无不毛之地”的断言。事实上,尚有余地开发的土地,正是清代人口增长持续攀高、经久不衰的基本条件。   

人口(劳动)投入超过一定界限引起“边际效益递减”的条件,除假设其他生产要素(以土地为主)投入的数量不变以外,还假设投入结构不变。持“边际效益递减”观的人们以为:中国传统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的有效性表明其边际效益率大致相等,传统农民因不能从再配置中得到好处而没有重新配置资源的动力。   

这种假设同样不符合中国社会历史的事实。在中国传统社会,农家既为生产单位也为消费单位,其生活通常在糊口、温饱乃至小康之间摆动,谋求消费优化便成为资源再配置的动力。受生产关系(特别是赋役和租佃关系)、市场、多种作物和多种副业的影响,农民往往改变决策,从而导致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的再配置。加之康乾盛世时,清统治者实行以垦荒为中心的人口对策,鼓励垦荒和超省际的移民垦荒;推广蕃薯、玉米等高产作物和棉桑茶竹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推动了全国性劳动力与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从沿江沿海地区到广袤的边疆地区,从平原到长江中上游丘陵地带、山区和半山区,人们都以不同方式调整和优化资源的利用,使之趋于合理。其结果是成倍增长的人口与大幅度增加的垦田(包括民间大量的隐匿田地)相结合,以出人意料的程度开发了传统农业的潜力,将国民生产总值提到了空前的高度。与之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科技教育、社会秩序等各个方面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优化。   

前述康乾盛世白银继续大量内流,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最终赋役货币化,专业化生产区繁荣扩大,形成了两类三级全国性市场网络的进程,更是资金和劳动力重新配置的进程;这一进程的结果,势必继续引起资金和劳动力的重新配置。在全国性市场网络连接成为一体经济格局中,形成了中国式的二元经济。一元是沿江沿海形成专业生产区的早期近代化经济;一元是其他各类地区包括传统农业、手工业、商业、运输、服务等在内的“十分发达”的传统经济体系[60],二者不是西方经济学家所认定的那种农业与工业、城市与农村、市场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对立;传统经济体系也并非处于被动和无所作为的地位,相反,二者是共生互补的关系。其中作为买方与卖方、此地区与彼地区、此行业与彼行业“横向依赖与联系”中间环节的商人,终从明中后期到清乾嘉之际形成了商帮,在康乾盛世中国特色的二元经济格局中,在人力与资源的反复配置中,扮演了上下纵横沟通连接“传统”与“近代”、“增长”与“发展”,使之成为对立统一经济共同体的重要历史角色。   

总之,总生产曲线越过峰点变成水平线,再增加劳动投入“边际效益”即呈现负数,亦即人口与资源严重失衡的状况,在中国传统社会是经过一个长的发展周期出现的相对的阶段性现象,多数时期——如经济史专家吴承明先生所指出的那样,“无论是在人口剧增的清前期,人口缓慢增长的近代百年,或人口速增的新中国,农业生产都能满足需要”。吴承明先生认为:“理论上讲,劳动边际产品降为零的时候,也是总产量达到最高峰的时候,这个最高峰,迄今也未达到”[61]。这是由于中国传统社会土地等“生产要素投入数量和投入结构保持不变”的前提不能确定。作为主要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其数量统计同人口统计一样,属于赋税意义上的统计,官方册籍登载的土地数字从来不是实际数字。且资源生产要素投入的多样性和可变性(土地资源要素的投入并非唯一),使边际劳动生产率、农民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均有弹性,因而整体上看,“边际效益递减”、“零边际生产率”等并不符合中国传统社会的实际。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3页。   

[2]《马克思恩格斯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60页。   

[3]〔德〕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256页。   

[4]吴承明:《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   

[5][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88—91页。   

[6][法]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1卷,606—610页。   

[7]《旧制度与大革命》第90—91页。   

[8][日]沟口雄三:《日本人视野中的中国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8页。   

[9]钱泳:《履园丛话》第27页。   

[10]《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一。   

[11]《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一。   

[12]《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一。   

[13]《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一。   

[14]《清高宗实录》卷三二三。   

[15]《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九。   

[16]汪辉祖:《病榻梦痕录》。   

[17]《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一卷,第539页。   

[18]《英使谒见乾隆纪实》第481页。   

[19]《中国货币史》第852页。   

[20]《清朝文献通考》卷十三、十六。   

[21]光绪《杭州府志》,《癸辛杂识》。   

[22]《清朝经世文编》卷四十,晏斯盛:《请设商社疏》。   

[23]《清朝经世文编》卷三七,高晋:《请海疆禾棉兼种疏》;包世臣:《安吴四种》卷一,《海运南漕议》。   

[24]包世臣:《安吴四种》卷一;《清朝经世文编》卷三七,《请海疆禾棉兼种疏》。   

[25]包世臣:《安吴四种》卷二六。   

[26]李鼎:《李长卿集》卷九,《借箸篇》。   

[27]《雍正朱批谕旨》第八函,第七册,雍正八年四月二十日鄂尔泰奏;第四函,第二册,雍正二年八月二十日王景灏奏   

[28]道光《万全县志·志余》;民国《龙州县志·舆地志》等。   

[29]乾隆《遂安县志》卷十,《艺文》。   

[30]参见冯一鹏《塞外杂记》、方式济《龙沙纪略·方隅》。   

[31]同治《上元江宁两县志》卷七,《食货志》。   

[32]《清朝经世文编》卷二八,钦善:《松问》。   

[33]民国《绵竹县志》卷九,《实业志》。   

[34]参见《清高宗实录》卷九一七;卷二八六;卷二一四;卷十;卷二百九十;卷三九二。   

[35]康熙《休宁县志》卷三,《食货·物产》;民国《贵池县志》卷五,《舆地·水利》。   

[36]光绪《凤阳府志》卷一二,《食货考》。   

[37]《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八三五,《凤阳府物产考》。   

[38]《新唐书·地理志》   

[39]光绪《凤阳府志·食货考》;光绪《凤阳府志·物产志》。   

[40]嘉庆《凤台县志·物产志》;光绪《凤台县志·风俗志》。   

[41]参见各州县方志。   

[42]《新唐书·地理志》。   

[43]光绪《南陵小志·风俗志》。   

[44]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272页。   

[45]《新唐书·地理志》。   

[46]光绪《泗虹合志·风俗志》;同治《盱眙县志·风俗志》;光绪《五河县志·风俗志》。   

[47]《新唐书·地理志》。   

[48]光绪《霍山县志·物产志》;光绪《巢县志·附录》。   

[49]光绪《霍山县志·物产志》。   

[50]《新唐书·地理志》。   

[51]光绪《滁州志·风俗志》。   

[52]《新唐书·地理志》。   

[53]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第8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   

[54]《新唐书·地理志》。   

[55]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第272页。   

[56]雉河集三街一巷——老街属亳州雉河堡;小街子属宿州曹寺村;姚街子和南京巷属蒙城县草桥村。   

[57]政协安徽省涡阳县文史资料委员会《涡阳史话》,1986年编,内部发行,第2页。   

[58]嘉庆《凤台县志·物产志》;光绪《凤台县志·风俗志》。   

[59]土地数字不实、失之过低的现象历代相因,即便当代也不例外。1980年前后,我国通用的耕地总面积数字为1480~1490余万顷,仅占当时航测耕地总面积2200~2300余万顷的65%~67%。1990年最新测算的耕地总面积为2080余万顷(不包括台湾),当比较接近实际。   

[60]中国传统经济是一个完整体系,不似西方学者认为的那样,只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   

[61]吴承明:《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9月。
http://www.frchina.net/data/detail.php?id=1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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