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制订相关法律保护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将制订相关法律保护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22:5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 廖雷 谭晶晶) 在中国民间世代传承的川剧变脸、江南刺绣、南音、昆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缺乏法律上的保护依据,但在不久的将来,这一情况有望得到改观。
中国文化部官员2日在此间举行的亚欧会议文化与文明会议高官会后向记者透露,中国已制订《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并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将为濒
危的中国方言、服饰、戏曲、民俗文化等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洪永平说,这部法律将主要涉及三方面:继承人的保护、文化遗产本身的保护和相关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无人等问题,中国将首先对濒危的非物质遗产进行采集建档,编制名录,再根据重要性和濒危程度由国家财政拨款进行保护和扶持。
他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属于国际文物保护的新领域,具体操作难度很大。明年有望出台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家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法律地位。(完)(来源:新华网)
RE:我国将制订相关法律保护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确实是个福音,由于昆曲被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引起国人很大的注意,现在办昆剧艺术节、培养昆剧演员,都是具体的保护措施,值得称道,昆曲虽然是非物质的,但与它有关的物质的东西也应该保护好,比如我看过不少图书馆藏的的古代戏曲艺人抄写的昆剧剧本,它们与一般的刊本不同,就是有详细的舞台演出提示,剧种人物穿什么服装、舞台动作如何进行,有些还有工尺谱,但这些艺人抄本与藏书家的藏本不一样,他们用的纸质都很差,容易被虫吃,这样的剧本少一本也就永远少了,它们同样是昆曲历史的见证,有保护的价值,也有整理让其再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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