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佳斋 发表于 2004-8-19 08:39:34

《山海经》与宗教仪式

《山海经》与宗教仪式
    《山海经》被有些学者称为巫书,此论虽有待商榷,但该书的巫书色彩却是相当浓厚的。《山海经》的宗教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图腾崇拜”、“早期准宗教”两个层面。就前者而言,《山海经》记载中有鱼图腾,蛇图腾,鸟图腾,野兽图腾,家畜图腾,龙凤图腾等方面的内容。就后者而言,涉及的内容也不少.研究我国宗教史的学者认为,在佛教传入和道教创立以前,我国社会上流行的五行、五德的观念,对五帝太一的崇拜祭祀,方士神仙家,卜筮、占星术、望气和风角等宗教观念,一般将这些称为准宗教,也有人称之为正式宗教。《山海经》主要资料来自上古时代,其主体部分约写定于春秋、战国,而且此书又非巫术方术专书,因而蕴含的早期宗教材料远比上述列举的宗教内容要少。《山海经》记载的早期宗教的材料只涉及天帝与神祗、群巫、占验方术、祭祀等方面。限于篇幅,本文只讨论《山海经》记载的宗教仪式.
      祭祀是早期宗教的最重要的仪式,《山海经》记载的祭祀见于《五藏山经》26条山系结语,另有一处见于经文之内。《山海经》关于祭祀的记载反映了殷周时期的祭祀典制,与先秦古籍记载的也相合。《山海经》记载的祭祀典制远较后世为简略,大多没有固定的祭祀日期,没有隆重的排场,各处祭品和祭礼大致相同,可见各祭祀对象还没有出现明显的差别。
    《山海经》记载的祭祀绝大多数见于对山神的祠礼,这与其主体部分《五藏山经》的体例相合。书中所载祭山神的祭品和祭祀过程都有规定,祭品一般是毛、玉、糈,有的还要求白菅为席。毛,也就是牺牲。郭璞注云:“言择牲取其毛色也。”毛又称毛物,主要是豕、犬、羊、鸡四种。玉,即玉石。或称璧,或称瑜,或称珪。糈,郭璞注:“祀神之米名。”《楚辞·离骚》王逸注:“糈,精米,所以享神。”糈或用稌(稻),或用稷。白菅为席,郭璞注:“菅,茅属也,”郝懿行注:“席者,籍以依神。”山神的祭祀过程很简单,大都只是陈献祭品并瘗{埋}部分祭品而已。陈献祭品的要求各地小异,有的要求用毛物之血,如《南次三经》称“其祠,皆一白狗祈”,郭璞注:“祈,请祷也。”毕沅注:“《说文》云,以血有所刉涂祭也。”有的要求将毛物与玉同埋入土中,如《南山经》首经称“其祠之礼:毛用一璋玉瘗”即是如此。个别地方用鱼,如《东山经》首经称“祠,毛用一犬祈”,?“用鱼”。有的毛物要求不杀,如《中次六经》“平逢之山”条祭祀神骄虫“其祠之,用一雄鸡,禳而勿杀”。有的毛物要求衣彩(《西次二经》:“毛彩。”)有的还用烛燎,如《西山经》首经云:“其余十七山之属,皆毛牲用一羊祠之,烛者百草之未灰。”
    《山海经》记载了许多重要山岳的祭祀,从《中次六经》所云“岳在其中,以六月祭之,如诸岳之祠法,则天下安宁”进行分析,可推知《山海经》已提到了“岳”和“诸岳”,不过当时还没有五岳的提法,五岳祭祀典制是在西汉武帝时正式形成的。《中次六经》提到的岳实指后世所称之西岳,汪绂注:“此条无中岳,而曰岳在其中,盖以洛阳为天下之中,王者于此以时望祭四岳,以其非岳而祭四岳,故曰岳在其中。”《山海经》主要篇幅写定时虽然还没有五岳的定制,但是,该书记载的许多重要山岳的祭祀与一般的山神祭礼不同,这些重要山岳称“诸岳”、“冢”、“神”、“帝”,祭礼较为隆重,祭品一般用大牢或小牢,祭祀也比较繁琐。
    《山海经》中称“冢”的山有19处。《西山经》首经:“华山,冢也,其祠之礼:太牢。”郭璞注:“牛羊豕为太牢。”即三大牲齐备。《中山经》首经:“历儿,冢也。其祠礼:毛,太牢之具,县婴以吉玉。”《中次五经》:“升山,冢也。其祠礼:太牢,婴用吉玉。”《中次七经》:“苦山、少室、太室,皆冢也。其祠之:太牢之具,婴以吉玉。”《中次八经》:“骄山,冢也。其祠:用羞洒少牢祈瘗,婴毛一璧。”少牢比太牢要求稍低,不用牛牲。《中次九经》:“文山......风雨、槐之山,是皆冢也。其祠之:羞酒,少牢具,婴酒祠,婴毛一吉玉。”《中次十经》:“堵山,冢也。其祠之:羞酒,少牢具,婴酒祠,婴毛一壁瘗。”《中次十一经》:“堵山,玉山,冢也。皆倒祠,羞毛少牢,婴毛吉玉。”倒祠,郝懿行注:“亦谓倒毛也。”又轻文中“婴毛吉玉”四字,江绍原以为即“婴用吉玉”。《中次十二经》:“夫夫之山、即公之山、尧山、阳帝之山,皆冢也。其祠:皆肆瘗,祈用酒,毛用少牢,婴毛—吉玉。”肆瘗,郭璞注:“肆,陈也,陈牲玉而后埋藏之。”《山海经》中称“神”的山有二处。《西山经》首经:“羭山,神也,祠之用烛,斋百日以百牲,瘗用百瑜,汤其酒百樽,婴以百珪百璧。”看来此山祭礼十分隆重,须用百件纯色毛物,陈设百珪百璧,烫热酒百樽,瘗埋百瑜,而且还要求祭者斋戒百日。又《中次五经》:“首山......太牢之具,糱酿,干儛,置鼓,婴用一璧。”此山祭祀特殊之处是陈置以糱所酿造之酒,还要击鼓按其拍节持干跳舞。《山海经》中称帝的山有3处。《中次九经》:“熊山,席也,其祠:羞酒,太牢具,婴毛一璧,干儛,用兵以穰,祈,璆冕舞。”席,郝懿行注:“席当为帝,字形之伪也。”王念孙校注时也作帝。此山祭祀用舞,舞法有两种选择:如果是禳则持盾武舞,如果是祈则冕服持玉而舞。《中次十经》:“騩山,帝也,其祠,羞酒,太牢具,合巫祝二人儛,婴一璧。”巫祝双人舞仅见此处祭祀,当是此騩山地区巫风盛行的证明。《中次十一经》:“禾山,帝也,其祠:太牢之具,羞瘗,倒毛,用一璧,牛无常。”倒毛,郭璞注:“荐羞反倒牲薶之也。”牛无常,汪绂注:“不必牺?具也。”
    《山海经》还记载了单独神祗的祭祀,如泰逢、熏池、武罗、神骄虫是四位单列祭祀的神祗。泰逢、熏池、武罗见《中次三经》,其祠“皆一牲羊副,婴用吉玉”。副,汪绂注云:“音劈.言分磔牲体以祭也。”神骄虫见《中次六经》,“其祠之:用一雄鸡,禳而勿杀。”此外,《山海经》也记载了河川的祭祀:《中次五经》“尸水,合天也,肥牲祠之。用一黑犬于上,用一雌鸡于下,刉一牝羊,献血。婴用吉玉,采之,飨之”。

叶风 发表于 2004-10-9 18:16:35

RE:《山海经》与宗教仪式

楼主贴得真勤快!!

边缘 发表于 2004-11-3 02:47:35

求助!关于“婴毛一吉玉”的释义……

不知哪位大侠能给解释一下《山海经》中频频出现的“婴毛……”的意思?在下学识浅陋,还请高人指点则个!
谢了!

tianjia 发表于 2004-11-9 17:12:23

RE:《山海经》与宗教仪式

“嬰毛”,江紹原< 中國古代旅行之硏究>稱乃“嬰用”之誤。良是。“嬰”,於盈切,可訓作“環繞”。<後漢書 卓茂傳>:“建武之初,雄豪方擾,虓呼者連響,嬰城者相望。”注:“嬰城,言以城自環繞。”可证。此處“嬰”作“環陳”解,江紹原 <中國古代旅行之硏究> 注稱“嬰係以玉祀神之專稱”。甚是。

边缘 发表于 2004-11-12 18:57:51

RE:《山海经》与宗教仪式

“其祠:毛用一鸡祈,婴用一壁瘗。”
“其祠礼:毛,太牢之具,县以吉玉。其余十三者,毛用一羊,县婴用桑封,瘗而不糈。桑封
者,桑主也,方其下而锐其上,而中穿之加金。”
“婴用吉玉,采之,飨之。”
“其祠:毛【牛全】用一羊羞,婴用一藻玉瘗。苦山、少室、太室皆冢也,其祠之,太牢之具,婴以吉玉。”
“堵山,冢也,其祠之:少牢具,羞祠,婴毛一璧。【马鬼】山,帝也,其祠羞酒,太牢其巫祝二人儛,婴一璧。”
“堵山、玉山,冢也,皆倒祠,羞毛少牢,婴毛吉玉。”
“其祠:皆肆瘗,祈用酒,毛用少牢,婴毛一吉玉。洞庭、荣余山神也,其祠:皆
肆瘗,祈酒太牢祠,婴用圭璧十五,五采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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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
<动>
系到颈上;戴
辟之,是犹使处女婴宝珠、佩宝玉,负戴黄金,而遇中山之盗也。——《荀子·富国》
又如:婴衿(犹衿缨。结缨于襟)
缠绕,反复盘绕其上
白婴茀。——《楚辞·天问》
隗乎共相婴。——扬雄《甘泉赋》。注:“婴,绕也。”
是与天和相婴薄。——《淮南子·要略》。注:“婴,绕抱也。”
释斤斧之用,而欲婴以芒刃。——《汉书·贾谊传》
借问之何之?世网婴我身。——《文选·赴洛道中作》
绕,围绕
必将婴城固守。——《汉书·蒯通传》
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
又如:婴城坚守(绕城固守);婴守(环城固守);婴城(环城而守);婴薄(环绕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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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1,【“嬰毛”,江紹原< 中國古代旅行之硏究>稱乃“嬰用”之誤。"】此说法不对;
2,“婴”作“系到颈上;戴 ”解更为合理,大概是类似于系绕颈上的一个专用仪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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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tianjia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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