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民间花会、地方戏:从中兴到末路
民间花会、地方戏:从中兴到末路--------------------------------------------------------------------------------
发表时间:2004-09-26 23:21:50 来源:当代文化研究网
作者:张永峰点击 21 次
我的家乡在河北白洋淀。我出生以后,毫无犹豫地就加入到农民的行列里。我一懂人事儿,就到了80年代初。那个时候,就盼着过年。过年吃好东西且不说,关键还能看热闹。看戏、看杂耍、听瞎子说书,还有拉大片的、跑马戏的,当然最热闹的,还是各种花会表演,随便看,不要钱。那时家乡的花会非常火爆,有龙灯会、高跷会、音乐会、少林会、五虎会、蹦蹦会、梨园会,等等。几道花会同时在街上折腾,人山人海,鼓乐喧天,眼睛、耳朵都不够用了。现在回想起来,我都有点不好意思,如果和现在的小孩们比。干吗让我们见那么大世面呀,人家现在的小孩,不就关屋子里看看卡通片,到街上打打游戏机什么的吗,都是假的,从小就上当受骗。那么,为了让大家也开开眼,我就介绍一下家乡的花会吧。
先说龙灯会。龙灯会有“火龙”和“水龙”两种,这两种在白天和晚上模样还不一样。白天,长长的身子披有布制的“龙皮”,上面绘有鳞片,龙头前面有两个人,擎着安在木棒上的圆形纱灯,舞来舞去,作为引领,后面托着龙头和龙身的人,要和前面步调一致。晚上,去掉了“龙皮”,只剩下龙头和骨架,在骨架里插上一排点燃的蜡烛,舞法还是一样。火龙和水龙的分别是,火龙晚上嘴里能喷火,水龙不能,但是水龙有“河蚌”和“老龟”两个部下,很抢眼。民间有“河蚌成精给人做媳妇儿”的传说,蚌壳的颜色和图案就很鲜艳,蚌壳中是一个“古代的村姑”,蚌壳一张一合,村姑时隐时现。“老龟”的脖子很长,能伸能缩。 “河蚌”和“老龟”总要有一番戏耍,“河蚌”的两扇蚌壳一张一合,“老龟”不断把头往蚌壳里伸,脖子往往就被夹住,抽不回来。这时,围观的人就会大笑。这两个部下有点喧宾夺主,但是“水龙”的表演也并不因此懈怠。“老龟”和“河蚌”的戏耍,似乎和男女之事相关,但是我从未听家乡的人们谈到过,儿时没有,现在也没有,大家只是觉得好看,有意思。火龙的兴起,大概源于人们对火灾的恐惧和对火神的崇拜,但如今也没有了那一层意味。
家乡的高跷会“绑腿”很长,大概一米半。所以没有蹦跳、翻跟斗等高难动作,只是像五六十年代扭秧歌一样在街上扭,当然也和唱戏一样化了妆,穿上“行头”,扮成各种角色,步调随着鼓点。其中最有意思的是“县官儿”,他歪戴着帽子,坐在一根光滑的木棍上,两头两个“衙役”抬着。衙役却不尽责,而且是故意的摇来晃去,县官儿坐在上面就很狼狈,不断地摔下来。他的“绑腿”很长,自己站不起来,衙役们再一次次把他扶上去。平时作威作福的县官儿,在这里遭到了嘲弄和惩罚。这里的县官儿不好做,总得挨摔,我以为大家都不愿意演。其实不是,我的一个棋友演这个角色,他说别人还都和他抢。“醉汉”也很有趣,手里拿着一瓶水,一边假装喝酒,一边跌跌撞撞地走,动作幅度很大,弄不好也会摔跟头。那时,人们尤其爱看高跷会,人山人海跟着在街上走,有一次,桥边的两个厕所都被挤塌了。
“音乐会”我原以为是家乡所独有,那其实是一种浅见。后来看电影《神鞭》,发现义和团竟以此助威。电影中有一个场景,义和团的队伍和洋鬼子作战,旁边有一帮老年人吹吹打打。这个乐队和我家乡的音乐会非常类似。没有弦乐,主要由笙、管、笛、萧、唢呐等管乐组成,其中有一个乐器很特别,一个黄铜方形支架,上面挂着一串串小铜器,有圆盘形的、条形的、长方形的,等等,一个人拿着小槌,敲的叮叮当当地响,那种声音和节奏,我在别处没有听到过。音乐会的前边,由一个观音菩萨的画像领头,画像下面也有一个莲花宝座。音乐会真正抢眼的时候,是在正月十五、十六的晚上。按照家乡的风俗,每年的这两个晚上都要“截音乐”,音乐会从北向南,沿街吹吹打打,一路过来,街上的买卖铺户等到了自家门前,就开始燃放烟花爆竹,音乐会便停下来演奏,燃放完了继续往前走。燃放的烟花爆竹多,演奏的时间长,说明去年的买卖好,今年会更兴旺。全村的人们都跟着走,跟着看,据说这会消灾祛病,叫做“走百病”。走完全程天就快亮了。
阴历七月十五也能看到音乐会,七月十五是“鬼节”,这天晚上要放“河灯”,或者叫做“荷灯”,把小蜡烛点燃,插在荷花的中央,人坐在木船里,沿途把“荷灯”放在水面上,音乐会在领头的船上吹打,船头供着观音菩萨的像,河里的鬼魂们跟着 “荷灯”去超生。家乡白洋淀湖泊棋布、河汊纵横,古今的溺死鬼或者也并不因科学的进步,就完全退隐,万一尚有遗存,冤魂不散,难免还要拉人顶替,大家为了保险起见,一面讲科学,一面还是要放“河灯”。朦胧的月光、黑暗的河水、迷蒙的水气、星星点点的灯光,喧阗宛转的音乐,在现代社会里构造出一个神秘的角落。
少林会、五虎会没有什么特别,打几趟拳,耍耍刀枪棍棒,一旁有锣鼓助威。家乡有句俗语:好把势打不过赖戏子,说明他们只是花架子,没有真功夫。还有一个笑话,说五虎会的一个老把势,和人打架,挨了打。事后一个人跟他开玩笑说:你不是会六合拳吗,这么多年,白练了?老把势如梦方醒,埋怨道:你怎么当时不提醒我,我忘记用了,不行,得和他再打一回。
蹦蹦会和梨园会其实是业余的戏班子,行头、扮相、道具、家伙也还有些模样,演员和文武场都是本村的人,如果经费允许,也从外地请一个师傅做导演和教练,排练一个冬天,过年的时候上演,有点像社戏,不过没有了祭祀和禳灾祈福的意味,只是为了娱乐,不过也有教化的功能。至今老百姓还有一句俗语:“说书、唱戏,比例人。”演出前几天,搭戏台,一般在学校的操场,戏台上面用苇席再搭一个棚子,背景、帷幕也有。演出之前还要作广告,张贴“戏报”是其一,大喇叭广播是其二,关键却是“打通”,就是武场的家伙一齐敲打起来,声音震天动地,“打通”三遍,戏台下已水泄不通,演出就开始了。
蹦蹦会唱评剧,评剧的前身是莲花落,俗称“蹦蹦戏”,形成于河北唐山一带,也叫“唐山落子”。莲花落原是穷人行乞时的演唱艺术,或说唱吉祥如意的话,或演唱故事,它从民歌、民谣、民间故事、秧歌、皮影、大鼓等艺术形式中吸收了许多营养,经过单口、对口莲花落、拆出莲花落、唐山落子等阶段,逐步发展成评剧,1935年蹦蹦戏在上海演出时,正式使用评剧的名称。蹦蹦会多演家庭小戏,什么《小寡妇上坟》、《老妈辞活》、《傻柱子背媳妇》、《卷席筒》、《刘巧儿》、《杨三姐告状》,演出的时候经常加一点插科打诨、“低级趣味”,老百姓最是感到亲切、有意思。张爱玲在《传奇》再版自序里,谈到过看“低级趣味”蹦蹦戏的经过,她看到一场正戏前谋杀亲夫的玩笑戏,戏里寡妇丈夫的冤魂去告状,化作旋风拦道:“……上坟的小寡妇便被拘捕。她跪着解释她丈夫有一天晚上怎样得病死的,百般譬喻,官仍旧不明白。她唱道:大人哪!谁家的灶门里不生火?哪一个烟囱里不冒烟?观众喝彩了。”
梨园会唱京剧和河北梆子,这两种戏排场大,喜欢讲历史故事,尤其是京剧。虽然戏曲里的历史故事,也会置换成家庭伦理故事,但是毕竟需要懂得一些历史背景知识,况且京剧的配置讲究、繁复、词曲文雅、复杂,一般的庄稼人不太喜欢,尤其是妇女。很多人都说,演京剧是“费力不讨好”,不过也有很多人喜欢看热闹。相对而言,河北梆子的观众要多一些。有的时候,河北梆子和京剧会合在一起演,也就是说,一出戏里不同的角色唱不同的剧种,比如《辕门斩子》,杨延昭唱京剧,八千岁就唱河北梆子。这大概是家乡的独创。看家乡的戏还有额外的趣味,一次演京剧《芦花荡》,说张飞奉军师之命,率军埋伏在江边的芦花荡里,迎候东吴招亲归来的刘备,抵挡周瑜的追兵。但是,张飞的行头不全,没有上衣,数九寒天,演员就光着膀子演。观众仍然看得津津有味。我倒觉得没有上衣反而更精彩。这大概也是家乡的独创。
各种花会的活动经费来自“在会”的各家各户,演员也是从“在会”的人家里出,一般都是某些“在会”的人家把适龄的孩子送到会里学习,学习的时间是入冬农闲的晚上,老演员就是孩子们的师傅。这样也保证了每个花会后继有人。当然,“在会”与否,在这一个,还是那一个,“在会”出不出演员,都是自愿的。不过,大概是传统的缘故,很多人家都分别“在”不同的会,往往是父亲“在”某一个会,儿子长大了,成家了,还接着。如果在某一个会,每年都有义务捐一点钱,数目有下限没上限,出钱比较多的,会里就送一面旗子,插在门口,上面有像“梨园老会”那样的字样,这在乡村社会也算一点体面和声望。或者是相反,为了让某些比较富裕的人家多出一点钱,也会先把旗子送过去。渐渐地,街上的各种小商店的门口就都插上了各种花会的旗子。正月里在街上“出会”的时候,各个花会都要在插有自己旗子的商店门口表演一下,自然也会被招待一点香烟和糖果。
花会作为一种民间组织,和村委会关系不大,基本上是独立自主的。比如,“会头”并不要村委会指派,而是需要大家认可,一般都是有经验、有威望、肯出钱的人担当。大事小情会头说了算,还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人帮忙张罗。活动的经费不从村委会里出,也不入村委会的帐。到“在会”的各家各户收钱的时候,也不是搞摊派,只是靠约定俗成的规矩和乡里乡亲的情面,如果实在没有,也就算了。为了加强团结,那时每年还要“吃会”,像办喜事一样,给每个“在会”的人家发请贴,每家派一个代表,于某月某日到会里吃饭,饭菜由村里平时筹办红白喜事的师傅做,吃会的时候须上一点礼,数额不大,只要会里不亏本就行。
80年代初民间花会、地方戏的繁荣,往往被认为是改革开放的结果,自然其传统是由来已久的。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它们却迅速地烟消云散了。尤其是地方戏,在80年代中后期就已颓败,各种级别的剧团纷纷解散,有的商店,买流行歌曲的磁带,白送戏曲。记得一次和邻居家的一个胖姑娘说话,她爱唱流行歌曲,我问她喜不喜欢看戏,她说,那些鬼脸,看了,晚上要做恶梦的。去年回家过年,也还看到个把花会在街上苟延残喘,大概他们出来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人感到辛酸。花会、地方戏在80年代的昙花一现,很令人费思量。
20年来,乡村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稳定的村落和社群被打散了,在家乡种田的只是少数,大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到城里打工,也有的做点小生意,早出晚归,游乡串户。人们之间的联系日益松散,大家都处在一块块“飞地”当中。民间花会所需要的一个相对稳定的基础消失了,组织、演练的群体支撑不再具备。调动人们组织、演练的动力也遭到了颠覆,不发工资的事情,早就没有了吸引力。自然这里也涉及到人们观念的变化,其中审美趣味的改变是重要的,它使得民间花会逐渐丧失了接受群体。
随着电视走进千家万户,乡村青年自小就饱受当代商业文化、流行文化的塑造,港台、大陆、美国、日韩的商业电影、电视肥皂剧、广告、流行歌曲、时装表演、足球比赛,等等涂抹着一层摩登气息的文化浪潮,铺天盖地,把每个年轻人都挟裹其中。一种“标准化”的审美观念和价值认同正在大批量地生产出来。面对这种有强大资本支撑的“文化工业”,民间花会自然是自惭形秽了。况且,很多乡村青年因打工等缘故,也有了一些城市生活的经验,他们发现心中的文化幻像,似乎正在城市里变为现实,那么,土里土气的花会表演,自然成了落后的象征,难看而奇怪,注定要被淘汰了。
民间花会作为一种民间文化,是从民间社会内部生长出来了的。它包涵着民众的自我理解和对身处世界的想象,它是一种机制和功能,用来协调村落、族群之中,人我之间的关系;在娱乐身心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消解统治阶级的文化制约和权力支配。如今,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了它的消逝,这自然也是无可挽回的事,但问题在于,现在的乡村社会,并没有生长出一种替代性的文化形式,甚至连某种可能性也没有出现。而由特定机构和利益团体操控的当代“文化工业”,作为一种外在性的文化殖入,根本不可能担负上述功能,它的伟绩,毋宁说是强化了某种权力的控制和支配,扼杀了民间文化自发生长的可能性。
张爱玲在《传奇》再版自序里说:“……将来的荒原下,断瓦颓垣里,只有蹦蹦戏花旦这样的女人,她能够怡然地活下去,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里,到处是她的家。”在张爱玲看来,只须简单的生活,西北的寒窑里练就的顽强生命,像蹦蹦戏花旦这样的女人,在传统中国破坏之后的未来,还能够活下去。她的判断大概是对的。但是,如今蹦蹦戏花旦就要消失了,哪怕是在塞上的风沙、西北的寒窑里,在像“她”一样的女人的心目里,也再也找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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