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禁止鞭炮实在功德无量
城区禁止鞭炮实在功德无量2005-03-07 08:24:17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王则柯
??改革开放的头十几年,不少人曾经因为鞭炮的关系而不那么喜欢民俗节日的到来,对于邻居的婚迁喜庆,也有点提心吊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狂轰的鞭炮吓一跳。那时候,仅以正月前后为例,除夕团年,鞭炮狂放;新年零时,鞭炮狂放;初一清晨,鞭炮狂放;初二“开年”,鞭炮狂放;初七“人日”,鞭炮狂放;十五元宵,鞭炮狂放……平常日子,这家团聚,固然可以放一通鞭炮,那家开饭,兴之所至,也可以狂放鞭炮。真是难得一刻安宁。鞭炮越选越响,原来在户外燃放,后来时兴在楼道逞能,达到惊心动魄的地步。风气浸润之下,即使是大学教师搬家,一些人也要鞭炮狂鸣“驱魔辟邪”,似乎不这样做心理就不得平衡。
温饱以来,基于生活质素的呼唤和现代经济学知识的普及,人们抵制污染的自觉性迅速提高。大家逐渐明白,除了空气污染和水源污染以外,噪声污染、光源污染和景观污染,都是强加于我们的污染,居民有不受污染的权利。
十多年前,对于大多数城市居民来说,噪声之污染,一时竟以鞭炮为最。至于因为燃放鞭炮酿成的火灾,因为燃放鞭炮导致眼球摘除,更是令人痛心。按照现代经济学,一些人的行为和活动有益于其他人的生活和生产环境,叫做“外部经济”,例如你满脸春风我看着也高兴;而一些人的行为和活动恶化了其他人的生活和生产环境,就叫做“外部不经济”,乱放鞭炮,就是典型的外部不经济。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统称外部性。外部经济是正的外部性,外部不经济则是负的外部性。凡是外部不经济的东西,因为在自然状态下施主自己并不承担活动的全部后果,所以必须依靠公权立法或者规制解决,维护受影响者的利益。许多发达国家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车厢、客机吸烟,就是这样的立法。
面对鞭炮的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和伤害危险,如果政府不在民意的基础上制定法规,不讲场合,不顾他人乱放鞭炮的陋习就难以扭转,居民的烦恼就无法解除。鞭炮污染,具有非常“显性”特点。哪怕九十九个人都厌恶鞭炮,只要有一个人燃放,那九十九人就要受罪,污染的效果就绝不会轻。1992年广州市民在社会进步方面最感到自豪的一件事,就是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在城区禁止鞭炮的出售和燃放。这一立法体现了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方面,由于讨论充分,宣传得力,也由于执法严格,广州市禁止鞭炮做得非常成功。
本来,亿万人民的习惯势力具有可怕的惯性。所以,在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也可以成功地在城区禁绝鞭炮,这桩事情非常了不起,在全国起了带头作用。事实说明,当民众有了这样的要求,当民众有了一种“发达国家和地区可以做得到,我们为什么做不到”的气概,并且切实感到这样做有好处,千年习俗也可以扭转过来。
可是最近,一些地方由于执法放松,鞭炮有回潮的趋向。舆论更是一面倒,渲染“传统自有活力”,渲染鞭炮“对于民众的精神生活的意义”,说什么“大多数民众都同意不放烟花鞭炮就不能算过年”,批评“地方政府强行贯彻禁鞭炮法规”。“传统自有活力”固然不值一驳,“大多数民众”云云,又有什么依据?何况,认识“多数人暴政”的可能性,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在是否禁止鞭炮这种问题上,不能多数人说废禁就废禁。现在这样,一方面城区禁止鞭炮,另一方面白鹅潭燃放烟花,不是很好吗?实在要放鞭炮,跑远一点还是可以的。
社会习俗的具体演变,不容易预测,但是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大体上越来越安静,恐怕还是大势所趋。祥和之下,还有热闹,但是热闹有热闹的地方,喧闹不能强加于不喜欢喧闹的人。出于“以人为本”,物业管理现在开始讲究“相邻权”了,既然喝酒猜拳打麻将敲钉子喧闹了邻居都在劝诫之列,更何况噪声污染和空气污染厉害得多的鞭炮?现在呼吁鞭炮解禁的朋友,也许是忘记了当年鞭炮狂轰滥炸的烦恼、痛苦和无奈。希望传媒与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巩固广州市城区禁止鞭炮的社会进步,不要后退。
RE:城区禁止鞭炮实在功德无量
王教授的某些话未必同意,但我强烈支持城区禁鞭!!![ 本帖由 刘晓春 于 2005-3-7 09:27 最后编辑 ]
RE:城区禁止鞭炮实在功德无量
禁放的,拿着书本研究民俗的多。放鞭的,赤脚在田间采摘民间文化的多。
谁多?
;)
RE:城区禁止鞭炮实在功德无量
乔博青 于 2005-3-7 16:17 写道:禁放的,拿着书本研究民俗的多。
放鞭的,赤脚在田间采摘民间文化的多。
谁多?
;)
我是2000年8月迁居广州,此前每年春节都在鞭炮声中度过,因为都是在老家(江西农村)或湛江(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空气质量永远都是“良”以上)过年,感觉不到鞭炮所带来的不适。去年开始,广州的除夕夜时不时地听到忽远忽近的鞭炮声,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今年除夕,在我家楼下,有几位老师带着小孩在放烟花和鞭炮,声音能够忍受,但烟花释放的浓烟久久缭绕在几栋楼房之间,挥之不去。居住在广州的居民抱怨越来越差的空气质量,如果不禁鞭,我不敢想象,保持优良传统的粤人,隔三差五地鸣放鞭炮,对于其他人来说,该是怎样地暗无天日!
有人说,鞭炮是春节的核心,需要废止禁鞭的规定。我倒觉得,鞭炮可能让许多人想起了过去,是怀旧的符号而已。对于正在成长的城里孩子,鞭炮未必就是他关于春节的记忆。
禁,是后现代问题,保护环境!
放,是前现代关怀,以人为本!
好象都有道理。
禁,还是不禁,是个问题。
[ 本帖由 刘晓春 于 2005-3-8 07:31 最后编辑 ]
RE:城区禁止鞭炮实在功德无量
放鞭,孩子们是快乐的!有句老话:过年是给孩子们过的。孩子们可以穿新衣,戴新帽,放鞭炮。
大人们除了忙碌,剩下的只有在一旁追忆自己快乐的童年。
神话,传说,怪兽又有多少人能想起呢?
说起污染,汽车,化工厂是否该禁?
禁与放不重要,只要大家快乐,孩子们快乐,在每一个中国人心里,都能留下一个快乐的符号,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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