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礼敏 发表于 2005-6-29 14:31:20

【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在下建了一个QQ群,名为“民俗群落”,号码为9768275,欢迎大家一起来捧场,来聊天,来交流,来争论。。。。。。。

    希望大家在申请加入时能告知您在论坛的昵称,或者您的真实姓名,以便大家相互认识、交流,多谢多谢!!
[ 本帖由 张礼敏 于 2005-7-1 07:54 最后编辑 ]

蔷薇剑 发表于 2005-6-30 22:08:46

RE:【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一定参加!

苍日清岚 发表于 2005-7-1 10:48:25

RE:【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哈,好主意!!先占个位去.

王垒 发表于 2005-7-1 23:45:46

RE:【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好主意! ;)

张礼敏 发表于 2005-7-2 10:31:07

RE:【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昨天晚上,老蒙跟傩傩交流到半夜,我们其他人也从他们的谈话中受益匪浅。。。。。

戈兰 发表于 2005-7-2 12:28:14

RE:【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哈哈,张斑竹似乎有另立山头的嫌疑。

张礼敏 发表于 2005-7-2 15:58:02

RE:【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喂,不会吧怎会有这种嫌疑。。。。。冤枉!!

老蒙 发表于 2005-7-3 09:10:16

RE:【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戈兰 于 2005-7-2 12:28 写道:
哈哈,张斑竹似乎有另立山头的嫌疑。
把QQ群的交流情况沉淀到坛子里就不会有这个嫌疑了。QQ群里的交流有实时的特点,也有保留困难的不足。可以鼓励交流的人把QQ交流的内容整理几条,贴过来。这样就优势互补了!

青桐时代 发表于 2005-7-3 11:37:40

RE:【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其实,我们这个山头不就是给热爱民俗事业的人们搭建的一个交流平台吗?
为交流而立山头,而非为立山头而交流。
如此说来,山头岂不该多多益善才是?只要有人气,自然风生水起!

戈兄素爱调侃,张dd又何必恐慌?蒙gg更不必解释!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张礼敏 发表于 2005-7-3 14:03:44

RE:【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有楼上的话,偶踏实了好多。
我们可以尝试把聊天记录整理一下,发出来。。。。。。

涪翁 发表于 2005-7-6 10:56:59

RE:【注意】民俗群落——民俗人自己的QQ群

好主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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