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女性文化地位研究(其二)
其二、中国女性文化地位与存在的问题一、中国女性文化地位的历史变迁
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民族众多,地域辽阔,社会情况复杂,女性的文化地位的评价不能使用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界定。中国妇女的文化地位是一个历史性很强的问题,每个时代的主流妇女观都有自身的特点,官方和民间对妇女文化地位的评价也常常有出入,同时这个问题也牵扯到地域和族群的相对性。
那么有没有一个可以贯穿时代、跨越地区与族群的相对界定标准呢?回答是肯定的。中国历代的主流政治所奉行的妇女观对社会中妇女文化地位的确认常常有着惊人的一致。这与中国文化依赖的社会政治结构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中国传统政治结构有两个重要特征。一个是宗法制度,一个是专制制度。前者出于小农自然经济生活方式的需要,以父系血缘作为家族认同的标准,它造成女性长期以来依附族权、夫权的重要根源之一,深深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日常生活;后者以某一家族男性君主的专制为权力核心,皇帝长期个人专权,迷信男性权威和权力,使得“三纲五常”“存理灭欲”等封建思想大行其道。
在以男性为主体的中国传统社会里,妇女一直处于被动和受支配的地位。这种状态越是到封建社会后半段,越是被系统化和制度化。宋代儒学对两种性别在礼法社会中的道德规范有严格区别。男人要“存天理”“灭人欲”,那么女人就要为这种“存”和“灭”做出必要的牺牲。理学家们在新的伦理要求基础上对“男女有别”之类作了更深入的阐发,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治理模式下,修身是个人的事,而“齐家”首先遇到的就是如何处理夫妇关系,因此,“妇德”被看成是“家之隆替,国之废兴”的大事,过不了“齐家”这一关,也就等于断绝了男人“治国”“平天下”的出仕的前途。一句话,对老婆管得好不好,跟丈夫的仕途经济直接挂钩!于是,一系列的规范妇女行为的“女教”纷纷出台,“女红”“裹足”“束胸”成为女子进入社会的“必修课”,“三从四德”成为淑女必备的条件,这还不算,女子还不能出闺阁,踏中门,不能偷看缝隙,不能跨越墙壁,平日举止,必须柔顺和婉,坐立恭庄,举止详缓,通过一系列的行为训练,使女子温良淑贤,安详清净,平和文雅,纤弱稳重,凡事逆来顺受,变成生育后代的工具和男子的玩物。而些微的坦荡、活泼、热情,都被视为轻佻和浮躁,与“女德”相背。
在这种情况下,理学家们拿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约束妇女的枷锁,对妇女的贞洁操守表现出狂热的关注,婚前的童贞和婚后的节操对妇女来说,被渲染成比生命还重要的事。虽然这样的礼教彻头彻尾是强加给妇女的绳索,但在封建宗法社会里,妇女从一出身即受到这样的教育,并被解释为天经地义的事情,因此绝大多数妇女从来就不会怀疑其正确与否,而且在“相夫教子”的生命历程中,束缚于“门风”和“族规”之下,她们以“夫荣子贵”作为为人妻母的根本,将全部人生价值和意义寄托在丈夫和儿子身上,所以往往能“以身作则”,自觉担负起维护封建礼教的任务。这类自觉维护封建礼教的妇女,受到家族、地方政府甚至国家的褒奖,《二十四史》中专列《烈女传》,原本不能上族谱的女子也能获得《孺人传》的位置,如果为亡夫活活守寡三十年以上,还能得到“贞洁”牌坊的“嘉奖”以示表彰,这冰冷的贞洁牌坊成为祭奠千万孤妇怨女悲情人生的罪证!
二、当代中国女性的文化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两性都分享到发展带来的好处,但中国的女性问题还是再次凸显出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的迅速发达,女人的问题层出不穷得以涌现。从出生权到受教育、就业、参政、就医、婚恋、家庭、退休等等,提出了大量亟待解决的问题。妇女的处境是变得更好还是更糟,文化地位有没有实际的提高?她们受到比以往更为良好的教育是否真的就可以缩小并拉近两性文化地位的距离?女人在文化地位方面究竟有没有一个合适的值得令人称道的地位和尊严?朱虹女士说:“好象青春、姿色的价格高了,而女人的价值低了。是女人找到了自我?还是女人与性别划等号?历来被不加思索地千百遍重复的‘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等口号在新的现实面前提出了新的思考。”当女性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压迫渐成历史,但与性别的价值判断最为密切的文化地位问题却执拗地成为两性冲突的一个主要问题。当代中国女性的文化地位,至少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第一、妇女在创造文化和享用文化方面获得了更大的权力和机会,但是经历了深远的社会转型后,女性处于文化上的隶属地位还是比较明显。左右文化决策的女官,以文化传承与文化创造为职业的女教师、女博士、女作家,从数量比上,仍是社会群体中的少数。
第二、女性主义在中国现代文化建设中的提倡者多数属于知识女性,她们具有一定的文化地位,但在把质疑、论辩和抗议两性文化权力失衡的声音转变为有效的社会行动方面,来自女人的声音仍然显得十分微弱,无法成为一种全社会自觉行动的合力,少有男性成为这种行动的推动者。
第三、当下的大众文化造就了女性被进一步的被观赏化,女性被推到时尚文化的峰端潮头,好象女性在文化领域风光无限,实际是文化地位的畸变与丧失。流行文化中的一切“美女经济”行为诸如选美大赛、美女上期刊封面以及各路娱记恶意炒作女名人的隐私,都潜藏着对女性文化地位的不尊重。遗憾的是,不少女性不仅没有发现这一“男权陷阱”,而且还将其视为抬高社会地位的渠道来对待,使女性的文化地位的判断事实上进入了盲点和误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观中国传统封建文化,我们可以发现女性的文化地位低下,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性别歧视的观念纳入被奉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世界观中。儒家根本经典之一的《礼经》上说:“男先于女,刚柔之意也”,就是把性别歧视给予了系统的回答。
二是在封建伦理道德中贯穿着歧视妇女的意识。汉代经学家许慎在其《说文解字》里这样解释“妇”字:“妇,服也。”“妇人伏于人者也”,意思是妇女顺服、服从、屈服于男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封建社会中影响最大、毒害最深的妇女行为规范“三从四德”,就是充分体现了妇女服从男人的“礼制”要求。所谓“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仪礼•丧服•子夏传》),宋代以后“三从”发展成为女子在婚姻关系中“从一而终”而男子可以一夫多妻的理论依据,“三纲”中的“夫为妻纲”,也是讲妇女对丈夫的服从。“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周礼•天官•九嫔》)是要求女子谨守品德、辞令、仪态、手艺等礼教规范。其中“妇德”的重要内涵之一是“无才”,“无才”的要求实际上是剥夺了妇女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力。
三是封建政治杜绝女子参政。《易经•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从政治观上对取消了妇女参政的权力,男子参政败绩的罪责也常常算到女人头上,“妲己亡商”,“褒姒亡周”,“西施亡吴”,“陈园园亡明”等等,都是把女人视为政治失利的“红颜祸水”。
四是从法律上禁锢与压抑妇女。在处理两性违法乱禁的事务方面,法律的天平是往男人身上倾斜的。女子不能支配任何财物是封建律法的基本规定,从先秦延及唐律皆遵从的是《礼记•内则》的基本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夫殴妻视为无罪,妻伤夫则刑法处置。
五是审美观中大肆渲染男尊女卑思想。贤良及恭顺男人是古代文学作品中女子形象的标准,不符合这个标准则打入“泼妇”“淫妇”“悍妇”的行列。推行“女子以弱为美”的畸形病态审美观,既要求女子细腰寸足供人观赏,又要求她们妩眉媚肤吸引丈夫,这严重损害了传统中国妇女的身心健康。
六是将妇女作为污染之源的秽物排除在神权之外。性别歧视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思想中的性别歧视观念作为传统社会的主流思想的重要内容,不能不影响到民间的宗教信仰。以家族祖先崇拜为代表的民间信仰,把男子遵奉为本宗的开基鼻祖;许多民间信仰把女性视为污秽的重要根源从而对她们有大量的禁忌规定;女性作为男性附属者的身份加入宗教仪式行列以寻求精神的寄托,因此从根本上说,她们受到了神权的束缚与排斥。
要问当下中国女性文化地位存在的问题何在,那么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有许多内容来自中国文化传统的自然延伸(如主张妇女退回家庭做全职太太以全力支持丈夫主外的事业,或者把美女作为观赏物来推销产品、吸引眼球、活跃经济)。虽然从法律上喊了多年的男女平等,妇女和男人一样分享到发展带来的好处,而且妇女表达意见的范围也有所扩大,妇联为妇女表达自己的愿望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女孩也和男孩一样接受教育,但是临到解决就业、计划生育、照看孩子、收入支配、教育投入、妇女再嫁、工酬计算、财产分割、参政从政,女性往往成为弱势群体。中国妇女生活特点以及中国人对待妇女的态度跟文化传统有着必然联系,所以在当下中国社会在经历了意义深远的社会转型后,仍然未能以任何令人满意的方式解决妇女持续处于文化地位偏低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又常常以新的形式出现。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亟待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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