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秀 发表于 2005-11-26 09:37:37

吉国秀祝贺!

我也要来凑热闹!预祝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第四届会议如期顺利召开!想再次看到大家的笑脸! :cool:

吉国秀 发表于 2005-12-5 11:20:52

RE:吉国秀祝贺!

我正在琢磨,开完武汉的会议,什么时候请大家到沈阳开个会?这是我努力的方向。

jiajiapi 发表于 2005-12-5 11:34:33

RE:吉国秀祝贺!

咦,什么 时候也在兰州开个民间文化青年论坛会议会更有意义.

施爱东 发表于 2005-12-5 13:29:08

RE:吉国秀祝贺!

先有东道主,然后有客人。

吉国秀 发表于 2005-12-5 14:01:59

RE:吉国秀祝贺!

我先把客人都约好,然后再当西道主。

陈金文 发表于 2005-12-24 09:04:09

RE:吉国秀祝贺!

吉国秀 于 2005-12-5 14:01 写道:
我先把客人都约好,然后再当西道主。
同去,同去,于是一同去,去兰州吃羊肉,到沈阳去滑冰。。。。。。。。

吉国秀 发表于 2006-1-5 08:37:55

RE:吉国秀祝贺!

沈阳不只有冰,还有别的……

陈金文 发表于 2006-3-26 17:13:14

RE:吉国秀祝贺!

吉国秀 于 2006-1-5 08:37 写道:
沈阳不只有冰,还有别的……
国秀,别的还有什么?是不是美女啊!哈哈哈。。。。。。。。。

吉国秀 发表于 2006-3-28 09:10:04

RE:吉国秀祝贺!

陈金文 于 2006-3-26 17:13 写道:
国秀,别的还有什么?是不是美女啊!哈哈哈。。。。。。。。。
师兄,真难为你了,还能想到这里,佩服!我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道家看道,佛家看佛了。

陈金文 发表于 2006-4-4 13:36:39

RE:吉国秀祝贺!

师妹:师兄作此想固然不对,可那几个省略号,却也是容易激发大家的联想啊!嘿嘿!

吉国秀 发表于 2006-4-4 16:19:16

RE:吉国秀祝贺!

师兄,没有什么对与不对。我只是佩服你视角的独特性,以及想象的丰富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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