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四成先生的回复
树立学术批评的科学意识------就《老粗优越意识》一文与李四成先生商榷
陈金文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内容摘要:《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登载了李四成批评拙作《老粗优越意识》的文章──《民间文学创作中的群体审美意识》。我赞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方针,欢迎各位学界同仁对本人的文章或学术观点给予批评、指正,但学术批评应该遵循客观、科学的原则。就此而言,李四成对本人《老粗优越意识》一文的批评是本人所不敢接受的。在李四成的批评文章中,存在着多种问题,如,以政治话语代替学术批评话语的倾向;在说理的过程中把个别、特殊现象作为一般或普遍现象的错误;将自己的治学思路强加于本人,然后再对本人提出批评,等等。总之,《民间文学创作中的群体审美意识》一文不是一篇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学术争鸣文章,李四成也很可能不具有科学的学术批评意识。
关键词:学术批评 争鸣导向 实事求是
中图分类号:1207.7 文献标致码:A 文章编码:1009-1076(2005)
《民俗研究》2001年第1期发表了我的随笔《老粗优越意识》一文。该文通过一些贬低读书人、肯定老粗的民间故事,指出在我国民间社会普遍存在一种“老粗”优越意识,即轻视知识、轻视文化,以为老粗光荣,而文人无用的老粗优越观念。并就此指出,只有发展教育,重视知识,重视人才,才能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老粗与现代化无缘,老粗优越意识的流毒必须肃清!文章发表后,《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登载了李四成批评拙作的文章──《民间文学创作中的群体审美意识》。对任何学术问题,人人都享有自主探讨与论争的权利,既有发表学术见解的自由,也有质疑的自由,当然还应有自我辩护的自由。通过这样的争鸣,才可促进学术观点和学术流派相互了解、相互切磋、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作为学界普通的一员,我自然赞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方针,也欢迎各位学界同仁对本人的文章或学术观点给予批评、指正,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学术批评应该遵循客观、科学的原则。就此而言,李四成对本人《老粗优越意识》一文的批评是本人所不敢接受的。
首先,李四成在其批评文章中,存在着以政治话语代替学术批评话语的倾向。李四成在其文章开端就给本人扣上了一顶不小的帽子,他批评本人的文章说:“该文所持的观点及所产生的影响是贯彻党和政府‘三农’政策中的一种不和谐的音符”。李四成以为本人《老粗优越意识》一文的首要错误就是给党和政府的“三农”政策唱反调。我不明白李四成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或许他以为我批评“老粗”优越意识就是批评农民,批评农民就是轻视农民,轻视农民就有违党的“三农”政策。不讲李四成的推理是否合乎逻辑,即便本人文章真有什么和“三农”政策不合拍的地方,我认为这也不应该成为李四成否定本人观点的理由。科学的学术研究尊重的是事实,追求的是真理,学术研究虽应该尽可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却不应该就此就狭隘地认为学术研究一定要配合当前的政策或形势。李四成在这里使用的批评话语显然不妥,客气地说这是以政治话语代替学术批评话语,不客气地说这是“扣帽子”、“打棍子”的文革遗风在学术批评中的反映!
李四成不仅在批评话语上存在着不当,而且在具体的批评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本人的《老粗优越意识》一文是从历史文化的视角探讨民间故事中蕴涵的民俗意识。民间故事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民俗意识,这是李四成本人也承认的。他在其文章中说:“民间文学不仅仅是广大民众社会生活的一种艺术形象反映,同时也是民众集体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当然,民众传统中的民俗意识也必然会融入其中。”他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民间故事中包含着“民俗意识”,但他却又反对本人对民间故事中包含的民俗意识加以研究。他引用敏泽、党圣元的话批评本人的研究是“以个体需要、个体尺度取代群体、社会需要和尺度,来评价文本的群体或社会价值,以个体评价为中心,欲使群体评价、社会评价服从于个体评价”。李的批评让我感到一头雾水。文学批评有多种类型,譬如历史批评、社会批评、伦理批评,等等,李四成却固执地要求本人对民间故事的研究必须是审美研究,因为本人对民间故事的研究不是审美研究,便受到了欲以“个体需要”取代“群体、社会需要”,以“个体尺度”、“个体评价”取代“社会评价”和“群体评价”的指斥。李四成以为文学批评就必定是审美批评,不能不说是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
李四成在说理的过程中存在着把个别、特殊现象作为一般或普遍现象的错误。他列举出女研究生被人贩子拐骗的报道,大学生被骗参加传销的消息,研究生毕业后又去读职大的新闻,以此肯定“书呆子”型故事的重要“价值”,否定本人对此类故事中反映的老粗优越意识批评的合理性。我们不否认文化人当中确实存在个别低能者,报纸上也常有一些相关报道,譬如工程师画不出图纸,只好去做清洁工;名校博士不思进取,沿街乞讨做乞丐;有的大学生连生活也不能自理,要有母亲陪读照顾穿衣、吃饭。但是这样的现象是少而又少,正是因为少,才成了新闻,如果多了也就成不了新闻。李四成却把这种偶然现象作为论据,证明“书呆子型”故事存在的现实意义,否定本人对此类故事包含的“老粗”优越的民俗心理的批评,岂不是把偶然当作了必然,把个别当作了一般?
从李四成的批评文章看,明显表现出将民俗意识简单化的倾向。民众的意识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意识也通过浩如烟海的民间文学作品表现出来。作为研究者,我们只能选取一部分材料作为研究对象,说明一个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一篇短短的文章中,如果要做到面面俱到,其结果必然是面面不到,有面无点,研究成果将会是肤浅的泛泛之论。因此,本人在民间故事中选取了那些在“老粗”与读书人的比较中贬低读书人的作品,以此论证“老粗”优越意识的存在。李四成就此批评本人是以偏概全,责备笔者没有看到那些“歌颂和赞扬文人的民间文学佳作”。歌颂、赞扬文人的民间文学作品有许多,本人作为一个民间文学研究者,不可能孤陋寡闻到不知道这类民间文学作品的程度。李四成为了证明这类民间文学作品的存在,列举了王一奇主编的《中国文人传说故事》,指出其中有文人传说故事150余篇。其实,无须李四成引经据典,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类传说或故事的大量存在,像谢缙的传说、徐文长的传说、唐伯虎的传说、扬州八怪的传说,等等。自古以来歌颂、赞美优秀的文学艺术家的作品岂可胜数?李四成要研究这类民间口承作品,证明“广大劳动人民尊重知识,歌颂知识分子”,本人无权反对,也没有异议,但李四成为什么非把一己之见强加于我呢?作为研究者有选择、取舍研究对象的自由,李四成可以研究歌颂、赞美文人的民间文学作品,本人自然也可以探讨贬低、嘲讽读书人的故事。李四成以为我的文章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他在民间传说故事中看到了劳动人民对“知识分子”的歌颂和赞美。李四成的逻辑是既然在一些民间文学作品中表现了劳动人民对知识的尊重、对“知识分子”的歌颂,就不会有民间文学作品表现对知识的轻视、对读书人的鄙视。李四成以为民众对事物的态度或认识是“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显然,他是把民俗意识简单化了,他没有认识到民俗意识在更多的时候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李四成在其批评文章中说:“封建文人、学士在老百姓面前却实实在在拥有一种优越感,鄙视劳动,瞧不起劳动人民,甚至以有文化欺压劳动人民。”李四成以此批评本人没有看到那些反映“老粗”优越意识的民间故事所具有的历史合理性。其实,本人在批评一些民间故事所反映的“老粗”优越意识的同时,也清楚地指出了它们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本人在《老粗优越意识》一文中指出:“从民间故事来看,老粗优越意识的产生与形成,既与民众的偏见有关,同时也还有一些其它方面的因素。如老粗有老粗优越意识,而文人也有自己的优越感,相互之间也就难免发生磨擦,产生相互轻蔑的情绪。在一些民间故事里,读书人骄横傲慢,自以为高人一等,总是率先向群众发难。另,老粗与文人阶级地位不同,也是老粗优越意识产生的一方面原因。在‘三女拜寿’型故事中,老粗因为贫穷,不但屈居于两位秀才连襟之下坐末席,还要饱受嫌贫爱富的岳丈的白眼。从这一点上来讲,老粗优越意识又是下层群众反压迫意愿的表现。”由此可见,本人对这类民间故事所具有的历史合理性并非没有认识。李四成对此却视而不见,通过重复本人的话语,批评本人没有认识到那些表现“老粗”优越意识的民间故事所具有的合理性的一面。不知李四成是根本没有看完本人的文章,还是有意而为之。
李四成在其批评文章中还总是将自己的治学思路强加于本人,然后再对本人提出批评。在文章中他再三强调:“今天,全社会都在提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我们不能因此就去否定几千年以来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对旧文人的批判和嘲讽,并以此来否定这类民间文学作品存在的必要。”李四成认为学术观点要跟政策,看潮流,所以他以为我对民间故事中“老粗”优越意识的批评也是配合形势的。他在前边批评我的观点与党和政府的“三农”政策不和谐,这里又批评我是跟了全社会都提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潮流。李四成的前后矛盾我们姑且不论,就他这种跟风头的思想本人也是不能苟同的,本人在学术研究中从来没有考虑过当前的政治和形势需要,也从来没有考虑过赶什么潮流。
我们鼓励学术争鸣,本人也真诚地欢迎学界同仁批评自己的文章或学术观点,欢迎各位大方之家对本人的学术研究给予指导,但学术争鸣应该坚持正确的争鸣导向。展开学术争鸣的主旨是要充分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探求各种学术问题的真谛,开拓学科发展的新平台与新空间,构建起适应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学说体系。由此就必须将求实、求真作为学术争鸣的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目标。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与辩证唯物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审视与评价以往和当下的观点学说,摈弃那种“非此即彼”的单向思维,全面而辩证地分析问题。不少学者都曾先后对学术批评的原则和方法做过探讨。谢康曾经指出:“学术批评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学术批评应坚持三个原则,即‘有理、有据、有节’。‘有理’,即与商榷者平等对话,阐述自己不同观点或意见的道理或理由,而不是动辄挥舞‘大棒’…… ‘有据’,即与商榷者摆事实讲道理时,陈述支持自己观点或理解的各种资料,或数据,或调查获得的经验结果……‘有节’,即与商榷者讨论时,无论在遣词造句上,还是在结论的语气上,都采取平和的基调,以讨论或商量的口吻来阐述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使用包含非学术因素的情绪化的语句来口诛笔伐。”[1]我认为李四成对本人《老粗优越意识》一文的批评就不符合谢康提出的学术批评三原则,仅从他给本人扣上的破坏“三农”的帽子看,他的《民间文学创作中的群体审美意识》一文就不是一篇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学术争鸣文章,他本人也很可能不具有科学的学术批评意识。李申指出:“批评也是学术。批评者对于被批评的对象,至少应有相当程度的研究。不少批评文章,本身就是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这样的批评,就会令人心服口服。假如批评者对所批评的对象并没有专门研究,或者只是一知半解,而又要对被批评的对象全盘否定,这样的批评就很难令人信服。”[2]我以为把这段话送给李四成非常合适,我衷心地希望他在今后的学术批评中能进一步提高自己学术批评的理论水平。
注释:
[1]谢康.学术批评与学术批评中的浮躁气.羊城晚报·理论版,2001.10.18.
[2]李申.学术繁荣需要真正的学术批评.光明日报·理论版,2002.2.5.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