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传统节庆之魂何时归来
传统节庆之魂何时归来傅谨
●当我们不知道如何用中国人特有的方式去过元宵节时,我们失去的不只是一些有关习俗的知识,而是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在这个意义上,民间节日及其喜庆传统得以恢复,体现了对民族文化传统的尊重,也体现了对于民间习俗与习惯的尊重
●节庆是一种文化的表达方式,它们既包含了娱乐或休闲的成份,更在昭示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取向,这些才是传统节庆之魂。只有当普通民众重新以自己发自内心的热情参与到这样的活动中去时,它们才算是真正回到了我们的生活
●要实现传统节庆之魂的回归,传统节庆活动的主体由政府回归民间是重要环节;其关键在于,要有意识地努力培育和呵护民间社会,以及帮助和鼓励民众自觉地以各种不同形式探索重建民间社会的新路径
元宵又近。对于中国民众而言,元宵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春节过后虽有破五、开年之说,但这年照例是还没有过完的,直到过了元宵,春节这个每年一度的庆典才算真正告一段落;出外打工的农民们才会无所牵挂地纷纷外出,厂矿企业开始开足马力生产,各行各业渐渐恢复往日的忙碌。如果说春节是团聚,那么元宵就是团聚的句号。
元宵又是各地举办灯会的日子。近年来,各地政府开始逐渐重视民间节庆的意义,每年元宵节,会有很多地方政府以广场文化的方式,举办各种各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北方的秧歌、南方的龙灯等等,不一而足。
20世纪50年代初以来,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经历了一个日渐泛政治化和泛意识形态化的过程,中国传统的许多节庆以及与之相伴的民俗庆典,因为与传统的风俗习惯或祭祀仪礼密切相关,长期以来被视为沾染了封建迷信色彩的“旧风俗”“旧习惯”,遭到来自多方面的持续的批评与抑制。在这种时代氛围里,大量的延续了千百年的传统喜庆习俗中断了,它们的文化意义被遮蔽了,甚至成为人们讳莫如深的禁忌。元宵节以及元宵灯会也是如此。当我们不知道如何用中国人特有的方式去过元宵节时,我们失去的不只是一些有关习俗的知识,而是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假如我们不再需要欢度那些有特殊意义的日子,生活就只剩下日复一日的机械劳作。在这个意义上,民间节日及其喜庆传统得以恢复,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最大也最重要的变化之一,这体现了对民族文化传统的尊重,也体现了对于民间习俗与习惯的尊重,对中华文化传统中衍生出来的、并且成为这一文化传统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独特生活方式的尊重。它不仅是顺应民心之举,更切合文化多样性的理念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成为主流和核心价值观的大背景。
但我们需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由政府部门自上而下来主办和主导类似的民俗庆典活动,还不能真正视为民俗传统的真正复苏,我们要看到其中的不足与隐忧。一方面,各地政府精心组织与元宵相关的灯会以及其他节庆中与民俗相关的文化活动,是值得高度肯定的,但是在这样的热闹声中还需要加倍冷静,因为至少就目前的状况而言,类似的庆典活动仍然意味着那种节日的喜庆气氛是政府“给予”民众的,某种程度上在这里,政治的甚至经济的动力经常要明显超过文化的动力。
故而,政府组织的各种节日庆典活动产生双重的影响,一方面它固然有可能强化人们的传统节日观念,帮助民族恢复对这些节庆的集体记忆,因而有助于这些民俗节庆文化意义的复苏,但是另一方面,虽然普通民众也会大量地参与到政府组织的庆典活动中去,但是他们的参与,其意义与内涵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以前由习俗推动的民众自行组织的庆典。在这种场合,他们很可能仍然是一群被动的参与者,这与传统节庆中发自内心的喜庆,依旧存在质的区别。这样的民俗最宽容地说也只能算是“仿民俗”,这样的节日还有别于传统的节日,不能看成是民众自己的节日。
节庆是一种文化的表达方式,深深蕴含了文明和文化圈对历史与价值的特殊理解,并且成为维系文明与文化圈的历史与价值同一性的重要手段。无论是春节还是元宵,清明或者端午,中秋以及重阳,它们对于中华民族的意义都远远超出了单纯的时序层面。与这些特殊日子相关的祭祀、聚会乃至于饮食等等习俗,拥有超出单纯历史惯性的文化意义,它们既包含了娱乐或休闲的成分,更在昭示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取向,而这些才是传统节庆之魂。长期以来传统节庆习俗的中断仅仅是一种表象,更深层的危机在于,人们对这些节庆的神圣内涵已经逐渐陌生,于是,自发与自觉地参与到各种民俗庆典中去的动机和欲望开始衰退。换句话说,这些民族风情与风俗不仅仅是在形式上离开了我们的生活,更关键的是它在渐渐离开我们的心灵,在我们整个民族的精神生活中的地位与重要性正在下降。只有当节日以及与之相关的庆典活动重新成为民众自发的、自行组织的活动,成为普通民众自然而然的生活习惯及其自然的情感需求之一部分,只有当普通民众重新以自己发自内心的热情参与到这样的活动中去时,它们才算是真正回到了我们的生活,回到了我们民族的心灵深处。
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传统节庆活动的主体由政府回归民间是重要环节,但是这一转变与回归还需要特定的条件。尽管整个社会正在逐渐开放,传统文化的价值在整个社会得到了更多的正面认同,但由于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急剧变动的时期,尤其是迅速的城市化进程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结构,使得历史上依赖于相对稳定的乡村与市民社会缓慢形成的各种民间习俗,失去了它的附着主体,比如在乡村地区长期担当着社区整合与维系纽带的宗族架构的消失,就导致了以完全民间化的方式组织节庆活动的困难。在城市地区,类似的活动更缺乏真正具有民间色彩和民间意味的组织形式。因此,有意识地努力培育和呵护民间社会,以及帮助和鼓励民众自觉地以各种不同形式探索重建民间社会的新路径,实为传统节庆重新回到我们生活之中的关键。国务院最近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并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笫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这对唤醒民众内心的文化记忆,大有裨益。重建我们的生活与文化、历史与价值是如此之重要,呼唤传统节庆之魂的回归,正是当务之急。
(作者为中国戏曲学院特聘教授、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客座教授)
转自《文汇报》(上海)2006.2.10
[ 本帖由 黄景春 于 2006-2-10 21:17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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