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团 发表于 2006-6-7 13:32:37

浅论中国农民之间收入差距(4)

四 中国农民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对策分析

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中国农民收入问题,是长久的历史问题,也是在特定的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经济结构调整等宏大背景下产生的历史课题。它不仅是**和人民面临的首要难题,其复杂性和问题解决的艰巨性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也是罕见的,短期内虽然可以力争缓解其严重程度,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则需要付出长期的、艰苦的努力。它需要政府坚定的决心、高度的智慧,需要全体国民的共同努力。
如前所述,农民收入问题积重难返,如果局限在农民问题本身肯定是无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农民之间收入差距的问题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课题,既要解决现实的农民收入的问题,深层的指导思想和制度方面的问题也刻不容缓。正如上文所述,原因很简单,就是取走太多,投入太少,发展不够。因而本部分的对策就针对这三方面展开。本文将从两方面分析解决中国农民收入差距的相关对策。主要思路是通过促进农村的发展来提高农民的收入,并进而解决农民之间收入差距问题。虽然农民之间收入差距的解决不能等同于农民收入问题的解决,但是我国农民收入差距的出路只能在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基础上达到目的。因此本文注重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对策,以提高农民收入作为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并提出解决农民之间收入差距的对策。
(一)、指导思想,制度设计
1、关于指导思想,我们长期以来一直是模糊的。从过去的以农补商,到后来补贴农业,一直未形成成熟的思想,农村也没有发展起来。现在看来,是时候树立起成熟、稳定的农业和农村政策的时候了。在当前的形势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就是取和给,保护和刺激,配套政策等。(1)、过去的政策是取走太多,投入不够,现在是改变的时候了。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学者呼吁对农业实行切实的反哺政策,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实际进展并不明显。围绕着农民增收问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主导思想,但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农业反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多子”、“少取”、“放活”三个方面都存在众多的实施障碍。“多予”不仅要有相关政策的供给,也要有实际资本、技术的投入;“少取”就要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县乡政府机构改革,减少基层税费供养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取消相关税费计征。“放活”则要求改善农村、农业发展的环境,给予农民应有的政治、经济权利,相信并依靠市场,把市场调节和政府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真正建立起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农业反哺机制。这种反哺机制,必须以制度创新为前提,以法律规范为保证,有具体的措施作为实施手段。由此避免流于空洞的口号,尽可能地减少其他利益主体对农村、农业和农民利益的侵犯。(2)、开放与适度保护的关系。入世标志着中国经济开始真正纳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三农”问题亦不例外。中国已承诺入世后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将符合WTO关于“绿箱”和“黄箱”政策的有关规定。今后中国只能在WTO规则框架下,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在开放经济的背景下,建立起能为各方所认可或基本认可的农业支持机制,正确处理开放与适度保护的关系。既利用好入世后开放的形势,促进相关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增进农业发展的活力和效率。又充分利用好WTO的农业规则,尽快建立起政府对农业、农民的支持制度,从根本上提高中国农业的竞争力,力争做到国内外农业的公平竞争。这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3)、单一政策与综合政策的关系。中国农民收入问题,受制于多种因素,面临多种矛盾,并且有着多方面的复杂表现。因此,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其增长速度,就必然要针对特殊的因素采取特殊的政策,对症下药,实现各自的具体目标。但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性要求这些单个政策之间必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争取实现政策的协同效应。农民增收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总体目标,离开了综合性政策,难以达到预定目标。
2、关于制度方面,由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长期以来的制度是阻碍农村发展的,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必须改变长期以来的失误。包括:废除城乡分割、严格限制农民进城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解决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缺位。改革农村行政体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农村基层真正实行农村民主自治。农民收入问题反映了农民在利益分配问题上的“弱势群体”地位。农民作为最大的一个集体,缺乏或没有发言权,形不成对话的力量,难以形成有效的“集体行动”。农民需要自身利益的代言人和行动领袖。 农村民主自治制度的真正、彻底实行,可以抵制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的阻力,化解一些传统体制的弊端。建立新的农村财政体制,加强政府对农业的补贴,为农村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给农民“国民待遇”。建立合理的农村金融体制。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在以上6个方面的制度中,户籍制度改革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社会性国民手段,而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则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政治性制度保障。
(二)、政策措施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和农民收入差距问题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根本的途径就是促进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再以适度的政策防止收入差距的扩大,适当调节收入差距。从而解决农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要使农村的发展和整个中国的现代化相协调,使之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1、建立城乡统一的全国性市场,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拓展顺畅流通渠道。要建立开放统一的全国性劳动力市场,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转移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必须打破现有的二元户籍制度和就业过程中的不公平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是以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为前提条件的。国家应从放开城镇户籍制度着手,消除农民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改革城乡分割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以城市为中心,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服务性产业,以增加劳动力就业数量。允许一部分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就业,并使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农民由常年外出打工转变成稳定性移民,应成为今后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之一。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转移的重要保障。
2、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要对农业实行保护和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相对稳。使农民从政策的优惠中增加利益。定在当前粮食市场价格低的情况下,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是完善粮食购销政策,最主要的是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要加强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的投资水平,从资金上保证农业的发展。进行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教育体制。在农村地区,教学设施简陋,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师工资长期拖欠,优秀教师流失,学龄儿童辍学成为农村基础教育的普遍现象。按税收公平原则,农村基础教育是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应该由国家财政投资,应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教育体制。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教育体制的建立就是要求国家将农村基础教育纳入整个国家的基础教育体系之中,统一进行规划和投资。
3、利用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机会,改革县乡财政、行政体制,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供制度保证。农民负担的减轻以及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在于我国税收制度、财政制度、行政制度的配套改革,特别是县乡政府财政与事权的相匹配问题、政府行为的规范问题。因此,农村税费改革不能仅停留在税费和税率以及纳税方式上,而应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重新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与事权,本着公平、效率的原则对农村税费和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彻底的改革,从而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关键的一点在于庞大的“皇粮”人员的减少。
很明显,上述政策是农村发展,农民收入提高的政策保障。但农村的发展不会因以上条件的成熟变成必然,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不会因此消失。我们必须跳出农业的框框取寻找农村发展的新思路。那就是农村的现代化,中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中国城镇人口比例的提高,第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例的提高。总之就是要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要从其它产业的发展找出路。使农村的发展成为中国现代化事业的重要一环。这样才会由农民收入的更大提升。所以我们需要:
1、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乡镇企业。一方面,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小城镇,促进乡镇企业集中,促进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引导农民逐步向小城镇转移;另一方面,要注意发展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含量较高的乡镇企业,特别是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把乡镇企业发展同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逐步取消“二元经济”特点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民致富。积极发展非农产业,发展体现合作制原则的龙头企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乡镇企业 , 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 非农产业的转移,拓宽农民收入渠道。把小城镇建设与繁荣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战略。
2、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素质和效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扩大农产品需求,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中增加农民收入。要解决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用化优质原料的供应问题。要加快对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调整农业结构,从农业增效中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布局,提升农业产业结构,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调整区域布局,优化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提高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的比重。调整农业的功能定位,努力开发农业资源的生态功能、文化功能、教育功能、旅游功能。大力发展森林公园、休闲农庄、设施农业示范场、花卉博览园等观光农业、休闲体验农业,适应大都市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多样化消费需求。金融机构要按照农产品加工业的要求合理调整贷款结构,适当增加贷款总量。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率,对加工企业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和引进技术,在关税和增值税上给予优惠。以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提高素质和效益。
3、培植和壮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有、民营、民享”的原则,引导种养大户组建生产者联合组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基层农技部门、供销社、贩销大户、联合种养户兴办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
由于农民收入的提高并不意味着农民收入差距的自动缩小,因此为了防止农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调节收入差距。适当缩小农民收入总体差距水平。
农民收入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自身素质的结果,因此必须提高农民的素质。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的根本在教育,把科技和教育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建立农村长期教育机制,为农民提供培训和终生学习的环境。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从增强致富本领中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要帮助现实中确实存在困难的群众,提高其素质,帮助其通过自身的发展提高收入水平,变过去的输血扶贫为造血发展。
前文提到的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问题是农民之间收入差距问题的特例。本文认为它的解决将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和收入差距的缩小得到解决。值得指出的是国家有必要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从而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

五 结 语

中国农民收入差距问题,是长久的历史问题,也是在特定的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经济结构调整等宏大背景下产生的历史课题。农民收入问题积重难返,而农民之间收入问题也在这一基础上变的更加复杂,解决起来也更加困难。如果局限在农民问题本身肯定是无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农民之间收入差距的问题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课题,既要解决现实的农民收入的问题,也要解决农民之间收入的差距问题,深层的指导思想和制度方面的问题也刻不容缓。本文使用文献研究法结合历史方法,综述了农民收入的具体状况,如本文所展现的那样,当前农民收入的形势是农民收入长期徘徊在低水平上,农民之间收入差距在这个基础上逐渐扩大,并因为各种原因将继续扩大;其原因在于国家和社会取走的太多,投入的太少,发展却不够;在探索原因时本文注重寻找长期以来的历史和文化因素在这一问题上的重大影响,这是本文的重点和创新之处;本文还探讨了形成当前农民之间收入现状的具体原因。本文认为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少取,多予,求发展。而其发展由需要跳出农村的框框,寻求与社会的共同发展。本文提出在指导思想和制度设计方面要有根本的改变,也提出了具体的促进农民收入和缩小收入差距的措施,提出要跳出农村发展的旧框框,发展要有新思路。农村的发展要和当前中国发展的整体形势适应,农村发展本身应该成为中国现代化的重要部分。相信在正确的政策指导和广大农民的努力下,农民收入会有不断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差距也在发展中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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