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傅谨: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
来自:http://www.folkchina.org/user1/58/傅谨 发表于 2006-9-22 9:47:00
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
--老戏新说之七
傅谨
中国历史上有过许多起著名的造神运动,一些原本并不那么出色更谈不上伟大的人物,经历这样的运动,就成为千百万普通民众崇敬的偶像。关公、包公都是其中的好例子,他们被无限地拔高,最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历史文本,与他们的原貌已经有天壤之别。当然,这类造神运动与晚近我们亲历的造神运动有异,一是活人与死人之别,另一个区分更重要,晚近的造神是执政者在短短的一二十年里用强权推动的结果,因此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而关公和包公,是在千百年的漫长历史进程中无数民众通过想象与创造自发营造的,显然有更强的生命力。20世纪50年代的"戏曲改进"运动,一群留学东洋爱穿西服的年少气盛浪漫可爱的新文艺工作者,从《联共(布)党史》那里学了点阶级分析方法的皮毛,以为就此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按照这样的方法一分析,包公无疑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代言人了,这样的官吏只能帮助封建帝王统治劳动人民,焉能用此来教育人民娱乐大众?人民千百年来津津有味地欣赏和喜欢、崇敬包公,也都成为不觉悟的麻木和愚味的表现,因此动用各级政府的强力禁演,闹腾了几年,最终还是没有成事,包公戏从城市到农村,仍然火得不行。《联共(布)党史》20世纪50年代在很多领域无往而不利,不仅哲学、美学和文学理论,连在史学领域都所向披靡,在戏剧领域却打了败仗,而且输得很难看,其中缘由,值得琢磨。
顾颉刚说历史是层垒地造成的,书写关公和包公事迹的历史更是如此。当然,关公和包公也不一样,如果说关公的神化是民间社会尤其是边缘群体通过传说、平话讲史等方式在想象中创造的社会秩序的化身,那么,包公更多是平民们通过戏剧这种特殊的娱乐形式通过想象与希望塑造的公平与正义的象征。是的,包公一直是中国戏剧领域的重要角色,以包公为主角的戏剧几乎伴随着中国戏剧发展的整个历程。至于包公形象的演变,本身就是一个曲折复杂的故事。
包公原名包拯,安徽合肥人,北宋天圣年间进士,先后历任天章阁待制、知谏院、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最后官至枢密副使。包公的故事在宋代就被民众口口相传,就像所有民间故事一样。有关包公的民间传说,其中涉及到包公的身世以及职衔的部分,多数只是捕风捉影,比如说在戏词里最出名的那句"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不仅出自《秦香莲》,还在更多剧目里反复出现,但事实上包拯任职开封府的时间并不长,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包拯以58岁高龄获任命权知开封府,即代理当时的首都开封市长职务,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嘉佑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多时间。包拯担任过监察御史,对贪官污吏的行径多有揭露,但终其一生,多数时间只是担任各地县州一级的地方官,年龄稍长算是出息了,50岁左右终于被提拔进京,不过,在京城期间,也只以闲职为主,这也符合他的文人身份。宋代倚重文人,但是这倚重渐渐就成为虚招,包拯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天章阁侍制"和"龙图阁学士"两个职务,就是典型的赐给文人的可有可无的虚职,看似地位很高,但是实际的权限却像牛皮筋一样忽大忽小完全掌控于皇帝一手。
包拯在元杂剧里多被称为包侍制,不像在后代民间流传的戏剧故事里多数称之为包龙图。元杂剧里有关包拯的故事,已经是一个典型的决狱断案的清官并且成为"清官"的代称,并且被称之为"包青天"--有关"清官"和"青天"之关系的解释在这里必不可少。如果说中国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有很多区别,那么在我看来,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差异就是,在中国民众的期待视野中,传统社会的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公正,什么发展经济招商引资之类都不是政府的主要任务;只有在遇到刑事或民事诉讼时,官员能够公正廉明地判案,就可以成为公众心目中好的政府和官员。而且在普通百姓看来,只要官员能够公正廉明地判案,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能够做"清官",就可以满足民众对于现实政治的愿望。我们会发现,在这里,决狱断案的技术能力是被忽略的,虽然关汉卿的《窦娥冤》里的县官桃杌自我表白是一个十足的贪官,但是至少在戏里,他并不是由于收受了张驴儿的贿赂才屈杀窦娥;同样,明代非常之杰出的、后来剧名改为《十五贯》并红遍天下的传奇《双熊梦》,那位构成熊家兄弟奇冤的过于执,也不是因为贪财而是由于颟顸和糊涂。在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好的官员,仅仅清廉还不足以保证判案的公正,要想成为"青天大老爷",破案的智慧与对于案情真相的洞察力都必不可少,但是既然千百年来民众把包公式的"清官"当成他们对社会公正的全部寄托,那么我们当可以理解,至少在绝大多数普通民众看来,要想建构清明公正的社会政治格局,最重要的甚至唯一重要的就是官员的廉洁,而只要官员的清廉有了充分保证,其它所有问题都并不难得到解决。这说明在民众的眼里,腐败即使不能算是造成冤狱的所有原因,至少也是最主要的原因,由此可见自古以来中国的老百姓对腐败的危害性就认识很彻底,也很难接受贪官污吏们以"水至清则无鱼"之类混帐话自我开脱。
在元杂剧里,包公已经拥有作为一名"清官"兼"青天"所需要具备的所有资质,但是他的长处还基本上集中于能够正确地判案,尤其是他所面对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比如说《灰阑记》《还牢末》《合同文字》《神奴儿》等等,在这些场合,包公只是由于心明眼亮,有判断的洞见,他确实有如神助地以超乎常人的智慧,解决了诸多官吏都难以参透的疑难诉讼。至于像元杂剧《盆儿鬼》,也就是后来在京剧老生行里很得宠的《乌盆记》,包公只是个摆设,只需根据鬼魂诉说得清清楚楚的案情审案结案而已。
假如包公的事迹仅止于此,他就还只是一位普通的"青天大老爷"。但包公不止于此,包公的地位之所以远远高于历史上其他那些善于断案的技术型的"青天大老爷",就在于他还要勇敢地面对和回应更多超越技术层面的挑战。虽然在一般场合,对于普通百姓之间的纷争而言,有"青天大老爷"就已经足够,然而,天下的诉讼并不全是百姓对百姓的诉讼,当普通的小老百姓遇上权贵阶层,当诉讼双方在权与势的较量上完全丧失均衡,而强势的一方毫不犹豫地要祭出他们的权与势来影响诉讼的结果时,作为法律与秩序的代言人的判案者,要仍然保持足够的公正,就并不那么容易。无论如何,当20世纪50年代的新文艺工作者们的阶级分析方法有一点肯定是有道理的,那就是作为统治阶级一员的官员们总是更趋向于站在他们同一阶级的成员一边,为同一阶级的成员说话,换言之,既然大大小小的包拯们都是宋朝或者其他各朝代的大官,当他面对朝廷以及同僚与平民百姓之间的冲突时,无论是在感情上还是在利益上,总是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地会自觉不自觉地偏向于保护朝廷以及同僚的权益。无论我们是否认同这样的偏向,是否承认这偏向的合理性,如果人们连这样简单的事实的普遍存在都不相信不明白,那人就算是白做了。至少元代的老百姓是知道这个道理的,因此元代显然出于民间的无名氏之作《生金阁》里,包拯要想套出庞衙内犯罪的实情时也一口一个"咱则一家一计",哄得庞衙内放松了警惕--不是庞衙内不聪明,恰是在老百姓眼里,庞衙内一定是很容易信任包拯的,相信包拯是他们自己家里人,而不会胳膊肘儿往外拐,站到平民一边。
正是由于无论从感情还是从利益上分析,"官官相护"的现象出现的几率都很高,在这种场合,仅仅做一个洞悉案情的"青天大老爷"就已经远远不够。正是由于出现"官官相护"现象的可能性很大,在这种场合,判案者即使完全了解案情的真相或者完全有可能让案情真相大白,他也有可能为了维护甚至讨好权势者,而有意地不作为甚至枉法,有可能主动地按照有利于那些有权有势者的方式判决。更不用说权势和钱财都有可能被用以为收买判案官的手段,因公开的或私下的、直接的或间接的贿赂,都有可能使那些贪官污吏因贪赃而枉法,而社会公正因此受到破坏,所以百姓不仅仅呼唤能够正确地判案的"青天大老爷",而且更渴望有廉洁清正、铁面无私的、不被权势和金钱左右的"清官",并且,将一个官员是否是"清官"看成他是否有可能成为"青天"的前提--只有"清官"才有可能成为真正为民众主持正义的"青天"。
当然,这里的民众与新文艺工作者们相比显得很没有"阶级觉悟",居然盼望而且相信"统治阶级"内部会有"清官"出现,后者是一批可怕的"唯物主义者",他们虽然始终声称自己"有理想",却永远都不相信其他人--尤其是过去时代的官员们--有可能为了某些超越"物"的理想和信念而坚持正义,有可能因应着基于民众心理诉求而形成的社会道德观念的良"心",成为超越一己利益考虑的清廉官吏,不相信或不愿意相信在哪个时代都有孕育好人的土壤,更不相信创造了历史的人民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有能力创造出他们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哪怕只是通过艺术在想象中创造。
包公就是宋代以来一千多年中国普通民众丰富的想象力的卓越创造,元杂剧时代的包公虽然主要只是一位智慧的"青天",但是已经表露出他作为一位廉洁的"清官"的道德力量,因为在杂剧《陈州粜米》《鲁斋郎》《生金阁》这几个重要剧目里,包公面对的不再是普通民众之间的讼案,而是权豪势要之家的衙内和平民之间的较量。而包公在《陈州粜米》里遇到的是刘衙内的儿子刘得中和女婿杨金吾,他们不仅利用赈灾放粮的机会大肆贪污,而且竟然用皇上赐给的紫金锤打死平民;《鲁斋郎》剧中那位同名的主人公,则先后强行霸占了平民和下属的美貌妻室,他之所以能够这样做,就是由于他是一个有地位的官员,如同以往的研究者们指出过的那样,虽然戏里并没有直指鲁斋郎的官职大小以及他的靠山是何人,他的上场诗"花花太岁为第一,浪子丧门再无双。街市小民闻吾怕,则我是权豪势要鲁斋郎",以及"嫌官小不做,嫌马瘦不骑"的自述,在元杂剧里是最典型的衙内专属的语言,他强抢了平民李四的妻室还抛下一句话:"你的浑家,我要带往郑州去也,你不拣哪个大衙门里告我去",而受害者果然从郑州告到许州,根本就告不出任何名堂,而且,从最后包公处理这个案件的手段之蹊跷,也可以看出在作者关汉卿的笔下,鲁斋郎即使犯下泼天大罪,也不会受到皇帝的惩罚。从司法的角度看,三位衙内之所以敢于横行霸道胡作非为,就是由于他们都犯了和庞衙内一样的错误,那就是想当然地把包公看成是自己家人,如所有执迷于"唯物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的新文艺工作者一般,坚信所有执掌司法的官吏必将唯他们这个群体利益之马首为瞻,他们对那个社会中存在秉公执法的官吏的可能性很不以为然,他们都低估了道德的力量。
是的,戏剧里的这些衙内低估了包公身后的道德支撑,他们以为权势就是支配这世道的所有力量,当然,还有金钱。但民众并不认同这些衙内们的这样的社会观念,并不认为"官官相护"就是社会的常态。因此元杂剧会有执法严明、铁面无私的包龙图,他就像对待所有罪犯一样对待衙内们,并不因为这些罪犯的父亲与他同朝为官而法外施情。
因此,元杂剧里的包公就是普通民众对于社会公正之期待与信任的产物,而为了实现民众之期待,包公必须经过这样的考验,他需要在与权豪势要与平民之间的诉讼纠纷中,站在平民一边--假如平民是受害的一方而权势者是加害者但多数场合就是如此,因为有权有势者往往会过分迷信权势压倒一切的力量而在欺压平民时有恃无恐--并且给予施恶者以惩罚,他要在与权势者的对垒中,证明自己的"清官"角色。这就是包公戏剧中《陈州粜米》《鲁斋郎》《生金阁》的特殊意义,也是包公戏不同于普通公案戏的政治学内涵。
包公在元杂剧时代成为"清官"的象征,在以后的岁月里,包公故事渐渐变得越来越丰满,丰满的过程与路径,更是耐人寻味。在我看来,包公故事的衍化过程,就像是人民群众给包公的为官经历设置的重重障碍,如同唐僧上西天取经要经历的九九八十一难那样,考验他作为一个民众心目中的"清官"是否真正与永远合格。
包公在《秦香莲》案件里遭遇的挑战,远比元杂剧里那些类似的故事难以应对。因男性地位改变停妻再娶而导致夫妻分离,这既是家务事又不止于此,因为它的背后是男主人公贪图富贵而道德沦丧,而假如夫妻分离的原因,是由于一方仗着新婚妻子家里的权势而漠视发妻应有的权益,那么这桩新的婚姻就包含了对原配的欺凌,于是它就成为一件讼案;由于这类讼案的双方之地位极不平等,如何判案就成为检验审案者能否秉承公正之心的标杆。元代以后,这样的案件就成为戏里的包公经常遇到的难题,如果说包公在《高文举珍珠记》里要对付的,只是吃醋吃得泯灭天良的宰相女儿以及她位居一品的父亲,那么,包公戏里最著名的《秦香莲》,他所要面对的则是皇家夫婿--驸马爷。
《秦香莲》又名《铡美案》,那个得了高官就抛弃结发之妻并且狠心到要派人将她以及一双儿女置于死地的负心人陈世美,他是因为娶了皇家的公主为妻,成了皇亲国戚才敢于如此为非作歹的。因此,《秦香莲》女主人公的悲剧命运之渊源,实在于皇权的至高无上,对于包公而言,审理秦香莲的案件时需要他顽强地抵挡的,是皇权之余荫的庇护,因而他是在间接地与那个本该无可抗拒的皇权对抗。皇权之所以无可抗拒是由于,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大大小小的官员们,他们所有的地位以及权力的合法性,均出自皇帝的任命和赐予,包括他们此时判案的权力。包公需要用皇帝赐予他的权力对付皇帝的家人,这样做需要跨越特殊的道德屏障。《秦香莲》的故事是想告诉我们,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对一位"清官"的要求很高,他不仅仅需要在处理普通平民与官僚之间的冲突时站在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而且,哪怕面对皇亲国戚,也必须有坚持公正的胆略和魄力。他需要将正义置于权力之上。
《秦香莲》以非常民间化的方式,显示处理犯案的皇亲国戚时必须突破何等巨大的障碍,如同我们熟知的那样,《秦香莲》里的包公并不是不经世事的楞头青,他曾经委婉且耐心地对负心的陈世美好言相劝,京剧《铡美案》有包公戏里最负盛名的场景,《京剧从刊》本里包公是这样唱的:"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尊一声驸马爷细听端的:曾记得端午日朝贺天子,在朝房与驸马相过了面皮。我相你左眉长来右眉短,左膀高来你的右膀低。眉长眉短有儿女,膀高膀低你定有前妻。我劝你相认是正理,祸到临头后悔迟。"但包公的耐心和金玉良言并没有说动陈世美,面对陈世美的狡辨,包公不得不与这位骄横的驸马爷正面冲突,他那段脍炙人口的[西皮快板]就此喷发出来:"驸马爷不必巧言讲,现有凭据在公堂。人来看过香莲状,(王朝递状。)驸马!驸马爷近前看端详:上写着秦香莲三十二岁,状告当朝驸马郎。欺君主,灭皇上,悔婚男儿招东床。将状纸押在爷的大堂上!劝你相认回府往,咬定牙关你就为哪桩?"故事当然不会在此时结束,因为故事最重要的角色还没有登场,这个曲折故事的真正主角是陈世美的新夫人--皇姑以及她母亲--国太。正是由于背靠着皇家这棵大树,陈世美明知他被告到了执法如山的开封府,依然满不在乎地对包公轻蔑地说"纵然有人将我告,敢把我当朝的驸马怎开销!"被惹恼了的包公顿时被激起义愤," 呸!慢说当朝驸马到,就是那凤子龙孙我也不饶。头上打去乌纱帽,身上再脱他蟒龙袍。"叫一声" 刽子手!来人捆绑陈世美,铡了这负义的人再奏当朝。"就在此刻,皇姑和国太驾到!这才进入戏的高潮,因为《秦香莲》要解决的,是司法公正遭遇皇权时的尴尬!
只有《秦香莲》这样的故事才足以让包公彪炳千古,因为他虽然没有直接与皇帝发生冲突,处境却比直接的冲突更艰难,他面对的是身为皇家贵胄却有权像市井妇人般撒泼的皇姑和国太,他虽然像任何人一样试图寻找合适的退路,最后仍然义无反顾地下令对陈世美行刑,拼着丢了这顶乌纱帽,也要还百姓一个公道。
当然,即使排除了技术层面的因素,对于司法公正而言,执法者仅仅敢于和皇权相抗争还是不够的。如果说传统文化营造的道德环境给了官员们很大的压力,足以帮助他们在权势与公正两者发生冲突地选择维护社会公正而不是趋炎附势,那么,更困难的选择,是情感与公正的两难,或者说私情与公义的两难。流传很广的《赤桑镇》(或称《铡包勉》)把包公置于比《秦香莲》更艰难的选择中,拷问这"清官"的良心,这次罪犯仍然有权有势,不过仗的是他自己的权势,这次落在他手里的罪犯是他的亲侄儿包勉。虽然说以一位清官的品格,很容易控制住对一般亲属法外容情的冲动,但是,当包公面对他这位特殊的侄儿时,要下狠手确实是个极严酷的考验。因为包勉的母亲对他恩情非浅,自幼父母双亡的包拯由他的嫂嫂一把屎一把尿地带大,根据东北二人转传统段子改编的同一题材的吉剧《包公赔情》里,包公就自称自己"是嫂嫂你一滴滴一点点,点点滴滴心血奶浆养成的人"。突然遭遇丧子之痛的嫂子看到居然是这位亲弟弟铡了自己唯一的儿子,不免想起当年的辛苦,"你在我身旁十八载,嫂嫂我提心吊胆十八春。想当年身左奶我小名勉,身右奶你包大人,叔倒二人难抚育,我仍他三分你七分,饿瘦我儿娇养了你,今日断我后代根!"这位长嫂虽然不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恩情却有甚于生身父母,而包勉则是这位嫂子唯一的根苗,晚年唯一的依靠。"你往嫂嫂我的头上看,黄土埋了好几层。可叹我苦熬苦守苦到老,到如今只落得堂前冷落、孤寡一人,满目凄零!"
假如说"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是中国传统社会对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那么,包勉的母亲骂这位自己像亲儿子一样哺育成人的小叔一句"忘恩负义",实在是太轻太轻的责备。
《赤桑镇》的重点并不在铡包勉,而在于包公大义灭亲之后将要如何面对他的嫂娘,在于他义铡包勉的行为是否有可能为他嫂娘接受与原谅,此时包公与他嫂子的情感冲突,才是戏的高潮。只有在重亲情讲恩义的传统社会语境里,《赤桑镇》里主人公的情感冲突才会显得比《秦香莲》更尖锐。当包公铁心要铡陈世美时,虽然面对的是作为他地位与权力之来源的皇帝,然而他背后站着的却是数以亿计的平民,此时他的担当可以轻易地从传统文化中找到足够的道德支撑和力量;而且,即使是在他要面对亲侄儿包勉行刑时,他仍然是坚毅而刚强的;然而当他要向他嫂子告知他所做的这一决定时,突然变得软弱而踌躇不前。他忽然觉得他的这种看起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清正廉明,很难被嫂子接受与原谅。因为亲情不同于忠义,它因出自人类本能而无法逾越,亲情关系崩溃的成本,甚至难以用稳定的社会秩序弥补。当京剧《赤桑镇》里铡了侄儿的包公对他嫂子唱出"劝嫂娘休流泪你免悲伤,养老送终弟承担,百年之后,弟就是你带孝的儿郎"时,我们当可体会,这心头滴血的公正是如此令人难以接受,此时包公的抉择是如何痛苦,他所做出的是怎样巨大的牺牲。然而这样的抉择和牺牲,又是营造与维系社会公平的最重要的纽带;而由于亲情更切近人的根本,更难以割舍,且更无处不在,因而与权势相比,会更容易且更经常地成为公正的障碍,因而才需要《赤桑镇》最浓墨重彩的渲染。
戏剧是千百万普通民众书写的历史,包公就是民众书写的这部厚重历史中最具份量的一章。在这里,凝聚着普通民众对于司法公正的要件的理解,它告诉我们要建构一个司法公正的社会,需要克服哪些困难。包公所面临的所有各种各样的挑战,既是民众对于清官的期待同时又表现出中国百姓在政治与司法领域足够清醒的意识。包公遭遇的困境就是追求与维护司法乃至于社会公正所需要解答的难题,千百年来中国民众加之于包公身上的重重考验,就是对司法乃至于社会走向公正之道的导引。从元杂剧到晚近的京剧和其他地方戏,一出又一出的包公戏里,戏剧家和观众们对清官提出的越来越苛刻的要求,同时体现了民众对于政治清廉的认识不断的深化。所有的包公戏都是为了告诉我们,一个清官,他要做的牺牲的不仅仅是权力地位金钱,而且还包括亲情。清官难做,但非如此就无从彰显清官的道德价值。
许多部包公戏共同塑造出一个不畏权势不徇私情的具有典范性的清官,但我忍不住要煞风景地说,如此不畏权势不徇私情的是戏剧里的包公而并不是历史上的包拯。
诚然,包公在世时确实有很好的官声,他的清廉与公正,也确实远近闻名。但历史上的包拯并不需要经历"铡包勉"这样的艰难的选择,包拯的父母虽然身体不算健康,但确实是他们养育了包拯而并未依托包公的嫂娘。至于包拯与皇帝之间的冲突,像《秦香莲》里那样面对皇姑国太毫不退让的正义感,虽然在他的人生经历中并不是毫无形迹可寻,但是离开斩杀驸马那样极端的程度,还是差得很远很远。
历史上的包拯与皇戚也有过冲突,其中最辉煌的事迹,就是先后六次上疏弹劾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可惜我们找不到张尧佐多少真正的劣迹,只知道包公顽强地弹劾这位皇亲国戚,最主要的理由是他认为他的这位前上司并无骄人政绩,只是仗了侄女得皇帝之宠幸才青云直上;有趣的是包拯的职务升迁路径几乎跟在张尧佐后面亦步亦趋,刚刚跟随张尧佐从户部副使任上升迁执掌谏院的包拯,上任后立即发动了对这位前任持续而猛烈的攻势。在他知谏院的短暂时期内,弹劾张尧佐几乎是他最主要的工作,直到皇帝终于耐不住性子,同意在大臣们面前与他展开廷辩,据说激辩时他的口水都溅到了皇帝脸上。托赖宋代对谏官"言者无罪"的宽厚待遇,就靠着这样认死理的抗辩,兼之随后李贵妃因病逝世,最后他总算成功地终止了张尧佐的仕途。这大概就是包公一生与皇亲国戚正面斗争最重大的事件,他不断向朝廷上疏,不屈不挠,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而这样的抗争与成功,与《秦香莲》里的包公形象的距离,无论是道德还是戏剧性,自是不可以道里计。
而且更重要的是,即使包公做到了知开封府这样位高权重的地步,在审案时他的权限其实是很小的。在民众想象的戏剧作品里,包公执掌的开封府甚至专门设置了三座专供他行刑的、分别以龙头、虎头、狗头为标志的铜铡,据称狗头铡专门用来斩杀犯了死罪的平民百姓,虎头铡用于斩杀犯了死罪的大臣官吏,而龙头铡,则特别用以斩杀犯了死罪的天子贵族王侯。然而,按照宋代的法律,州县一级的官吏只有权审理和判决"杖以下"的案件,这就是说,遇到一般的坏蛋恶人打他们几十棍以施惩戒是可以的,而"徒以上"的罪行,即需要正式地坐班房的,就需要由中央专门的司法机构如大理寺或刑部审理判决。开封府虽然下设两厅三院,审理很多案件,但是遇到较重大的需判处罪犯徒刑的案件,同样需由大理寺和刑部两家互相监督和复核以最终决定。因此,历史上真实地"打坐"在开封府的包龙图不但不可能有他的"铡美案",连将陈世美下狱的权力也不见得有。
当然,戏剧不是历史,假如戏剧里的包公以及所有与包公一样的清官们面对贪官污吏时都没有杀伐惩恶的权力,那么所有清官戏也不复存在。在戏剧作品里包公的权力就像我们知道的那样很大,而且他经常有机会手握御赐的尚方宝剑,有了尚方宝剑,包公对于犯案的贪官污吏就可以便宜行事;因此他能够在权势对司法公正构成现实的威胁之前,将公正的理想落实为无法变易的现实。通过戏剧,包公成为人民心目中法律的化身,成为司法理想的民间化身,并且清晰地折射出平民阶层对于官员的道德期待。
因此,我丝毫不会因为戏剧里的包公与历史上的包拯巨大的差距而感到不安,我以为一个国家有道德有理想有追求的民众,有权利按照自己对于政治清明的诉求创造自己的司法偶像,他们通过为清官设置不同的难关,让他们置身于各种各样的情境中经受考验,经历这样的千锤百炼,打造出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政治清明之无限追求的标志性人物。因此,包公戏不需要依附于历史上的包公而获得价值,它的永恒魅力,就在戏剧本身。
RE:【转帖】傅谨: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
为什么作者喜欢用“戏剧”一词,我觉得应该是“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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