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春 发表于 2007-3-2 18:28:00

[会议论文]客家山歌的传承方式——以梅州和兴国客家山歌为对象

客家山歌的传承方式——以梅州和兴国客家山歌为对象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刘晓春

提要
    在传统时期,客家山歌的传承方式是口耳相传,即兴歌咏,民间说唱艺人也以山歌的曲调进行说唱。表面看来,山歌似乎是脱口而出,出口成章,“自古山歌从口出”,这只是山歌演唱的理想形态。对于杰出的山歌手来说,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切磋、磨砺,演唱的技艺才日臻精进。客家山歌的传承基本上按照三种模式,一是山间田野的即兴唱和,二是民间艺人的山歌传承,三是民间宗教人士的山歌传承。在现当代,客家山歌已经从私人情感的表达渠道转换为公共领域的娱乐休闲乃至社会动员的工具、地方形象的代表。
[ 本帖由 刘晓春 于 2007-3-2 21:34 最后编辑 ]

宜家 发表于 2007-3-4 11:59:23

RE:[会议论文]客家山歌的传承方式——以梅州和兴国客家山歌为对象

刘晓春 于 2007-3-2 18:28 写道:
客家山歌的传承基本上按照三种模式,一是山间田野的即兴唱和,二是民间艺人的山歌传承,三是民间宗教人士的山歌传承。在现当代,客家山歌已经从私人情感的表达渠道转换为公共领域的娱乐休闲乃至社会动员的工具、地方形象的代表。

有趣的研究。请问师兄一下:民间宗教人士的山歌,是在公共场合里的表演吗?那么它不仅仅是私人情感的表达了吧?

刘晓春 发表于 2007-3-4 20:15:49

RE:[会议论文]客家山歌的传承方式——以梅州和兴国客家山歌为对象

确实如宜家所言,这里有个逻辑问题,我想办法怎么更好地表述出来。谢谢!

hamigua 发表于 2007-3-4 22:26:40

RE:[会议论文]客家山歌的传承方式——以梅州和兴国客家山歌为对象

我认为您所说的这三种传承是否可以归为两类:主要以文化空间为载体的山歌传承与主要以艺人为载体的山歌传承.而文化空间的传承依其主演者身份的不同又分为两种,一是普通民众在特定时空下的山歌会或田间山林的往来唱和;二是宗教人士在宗教仪式中的娱神歌表演.

刘晓春 发表于 2007-3-4 23:03:16

RE:[会议论文]客家山歌的传承方式——以梅州和兴国客家山歌为对象

   颇受启发。
    但也有问题,宗教人士在宗教仪式中的娱神歌舞表演也是在特定文化空间中的展演。
    我刚好在看Roger D.Abrahams发表在《美国民俗学杂志》(winter,1993)的一篇文章,他在该篇论文中反思了民俗学关于神话、传说、故事的分类,他认为这些分类其实是Marx Weber的社会哲学在民俗学领域的系统化和理论化过程的结果。由此,我联想到民俗学者关于地方知识分类其实超越了地方社会的分类,而这种分类往往与地方社会的分类南辕北辙。我在一本关于客家山歌的小书中,即尽量从地方性的话语出发,对闽粤赣地方的客家山歌进行分类,比如我们笼统称之为情歌的山歌,在兴国就有郎连姐、姐连郎、藤缠树、树缠藤的不同说法,而在梅州则有郎搭妹、妹搭郎的说法,而且都有相应的演唱程式。
    窃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是一场运动(至少到目前还没有真正进入学术层面),但有两个概念非常有启发意义,学术含量大。一个是非物质(或无形),另一个就是文化空间。前者突出了我们以前不太注意的口传心授的传承部分,后者则将无形文化置于文化空间来全面理解。非物质(无形)应该好理解,但无形的文化如何通过有形的物质表现出来,是民俗学几乎没有关注的问题,我们在研究无形的时候,却几乎抛弃了无形得以依凭的有形(物质),物质其实是民俗学研究最为薄弱的领域,因为它与民俗生存的社会层面更为密切,这恰恰是民俗学的软肋,所以鲜有研究年画、雕塑等等有形文化(但现在都被看作是非物质的了)的民俗学者,却有大量的神话、传说、故事研究家。文化空间也并非很好运用,其实它很抽象,如何将这一概念具体化,需要有大量的个案阐释,不同的无形文化拥有不同的文化生长、发展空间,将文化空间提升成为一个真正的学术概念,应该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辨析。
    我在这里贴出的只是提要,与完整论文的表述有差别。等论文完整张贴之后,再请各位批评。

[ 本帖由 刘晓春 于 2007-3-5 00:34 最后编辑 ]

hamigua 发表于 2007-3-7 12:36:21

RE:[会议论文]客家山歌的传承方式——以梅州和兴国客家山歌为对象

我对"传承"研究很有兴趣,希望早日读到您的论文.

刘晓春 发表于 2007-3-7 14:06:43

RE:[会议论文]客家山歌的传承方式——以梅州和兴国客家山歌为对象

“传承”用了引号,我想我的论文会让老兄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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