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明 发表于 2003-6-11 12:00:45

【原创】理查德·鲍曼及其表演理论

最近有不少朋友和同学询问我们发表在《民俗研究》上的关于鲍曼教授访谈的文章,说因为非常时期查找原文不便。承蒙诸友抬爱,现把它贴在这里,谨供参考。其中有些术语的译法,或许还可以进一步讨论,请诸位大侠不吝赐教。



理查德·鲍曼及其表演理论
——美国民俗学者系列访谈之一
杨利慧安德明

我们于2000年8月~2001年8月在美国访学期间,曾经有计划地对10位当代美国民俗学界有影响的学者进行了系列访谈,其中包括理查德·鲍曼(Richard Bauman)、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亨利·格莱西(Henry Glassie)、琳达·戴格(Linda Degh)等,访谈的内容广泛涉及当代国际民俗学的理论与方法、民俗学发展的新视野、民俗学在未来的兴衰、民俗学与人类学的联系与区别、民俗学者的人生旨趣与人文关怀,等等。
理查德·鲍曼(Richard Bauman)是当代美国著名的民俗学家、人类学家,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现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民俗学与音乐文化学系、传媒学系(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任教,为印大“杰出教授”(Distinguished Professor)。他的表演理论在民俗学、人类学、文学、语言学、教育学、历史学、交流与传媒等许多学科领域里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我们在印大访学期间,听过鲍曼的课,并对他进行了数次采访,就其表演理论的形成、主要主张、理论贡献及有关批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访谈与交流,获益非浅。现征得他的同意,我们把这些访谈内容整理出来,以求裨益于广大的国内读者。
我们分别在鲍曼就职的民俗学系和传媒学系的办公室里对他进行了采访。鲍曼坐在椅子上,大眼镜后面时时射出敏锐的、具有穿透力的目光。每当我们问他一个问题,他会在片刻的沉思之后,马上滔滔不绝、旁征博引地说上好半天,仿佛整个西方学术的发展脉络都装在他那智慧的大脑袋里。

安德明(以下简称安):从大学到博士阶段,你所学的专业都不相同,我们注意到,这些专业在你的研究中都有所表现,或者说,你的研究中似乎融合了几个专业的特征,是不是这样呢?
鲍曼:我的确想要把文学、美国研究(American Studies)和民俗学几门学科结合起来。1962年,印大正开始组建美国研究方面的专业,理查德·道森(Richard Dorson)是其中主要的组织者,因为他从哈佛大学获得的历史学博士学位是美国文化方面的。与此同时,那年夏天正好是印大民俗学研究所的暑期班(Summer Institute)——你们知道,民俗学研究所在成为正式的系之前是每四年举办一期暑期班,斯蒂思·汤姆逊(Stith Thompson)是该活动的主持者。每过四年,他都要从其他学术机构或其他国家邀请一批民俗学者,来举办一个民俗学的盛会,1962年那一年的暑期班就是该系列活动之一。
那一年,有来自日本、瑞士、英格兰和中美洲国家的民俗学者,也有来自美国其他大学的学者。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的资深民俗学家麦克爱德华·利奇(MacEdward Leach)教授那年夏天也来印大参加了这一活动,他讲授了一门关于条顿民俗的课。由于我当时正在进行苏格兰的研究,考虑到它可能会对自己有所帮助,便去听了这门课。结果利奇成了我的硕士学位导师委员会的成员。他是我的第一位真正的老师。他对我就象对待同事、对待孩子一样。我告诉他我的研究兴趣是美国研究,他说我们宾大就有一个非常好的这方面的专业,而且还有很好的民俗学、人类学等诸多我所喜欢的专业。他建议我考虑选择宾大。后来,我得到了宾大的奖学金。在那里,我的部分的博士课程是民俗学方面的,利奇是我的博士学位委员会的成员。
(采访者补记:民俗学研究所是由该校一批对民俗学具有共同兴趣的教授发起组建的,其缘起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以此为基础,从40年代开始,斯蒂思·汤姆逊教授创立了系列的民俗学暑期研究所,并一直持续到了60年代。1962年,在汤姆逊教授和道森教授的共同努力下,印大正式成立了系级建制的民俗学研究所。)
杨利慧(以下简称杨):我的博士论文研究的是中国的一位女神,在研究方法上,我虽然也重视情境(context),但更多的却是侧重于一个大的地理范围即全中国和一个长时间段(如上下两三千年)的神话变异的比较。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发现,与我的上述特点相比,目前美国民俗学者更注重对一个社区(community)和个人(individual)的研究。那么,我原先的方法是否过时了?是否需要转换研究方法?
鲍曼:在学术史上的确有这样的方法上的转变。近40年前,当我成为印大民俗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时,印大占统治地位的方法,我想大概同你刚才所说的差不多,是历史的、文本的和比较的。人们主要是对某一特定的叙事形式或者民俗形式的历史感兴趣,并为此搜集大量的异文。历史地理的研究方法是印大当时的核心方法。大多数研究生的硕士论文或博士论文,都是采用这个方法。
但是,当我在这里学习的时候,正好是这个方法开始发生转变的时期。一些知识传统开始使这个单一的局面变得复杂起来。当时,有一位高年级的研究生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我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你们知道,他的博士论文,是用普罗普(V. Propp)的形态学理论(morphological framework)来分析北美印第安人的民间故事。但他当时受到了许多老师的反对。有一位老师甚至说他写的不是民俗学论文,是废话。说他应该运用历史地理研究的方法。但是Dundes的个性很强,他很坚持,经常在当时还设在富兰克林礼堂(Franklin Hall)的民俗学图书馆里与大家辩论,并告诉人们,其实还有另外的研究民俗的方法。
在此期间,印大聘用了第一位专门的民俗学教师杰瑞·明兹(Jerry Mintz)。在他之前,印大所有的民俗学者都是在其他系工作的,甚至连道森也是历史系的教授。此外还有人在英语系,有人在语言学系。杰瑞是在这里得到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是纽约哈希德教派犹太人(Hasid)的叙事文学。那主要是依赖文本的研究,虽然不完全是历史地理方法,但还是以搜集文本为研究的基础。他逐渐对人类学的方法开始产生了较多的兴趣,特别是对于功能的问题。此后,其他学科的视角也开始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印大的民俗学研究中来。“功能”的观点是从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那里来的,不过,注重情境的研究角度更多地还是来自于博厄斯(Boas)开创的美国人类学传统。
总之,很明显,研究的视角正越来越开阔,越来越多的人在进行以田野调查为基础的民族志研究,而不是以图书馆为基础的文献研究。这一时期,吸引我的,则是交流民族志学(ethnography of communication)的发展。
到了宾大以后,我准备写的博士论文,是对18世纪宾夕法尼亚的贵格派(Quaker)进行人类学的研究。它与民俗学或者语言学都没有关系,而是运用人类学的方法和历史的材料所做的人类学和美国研究方面的论文。但当我正在进行写作准备的时候,邓迪斯影响了我。他给我打电话说,有一个教授要到宾大,你应该同他认识,你可能会对他的研究感兴趣。他说的就是戴尔·海默斯(Dell Hymes)。他们曾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 C. Berkeley)一道工作。是海默斯把邓迪斯介绍到了伯克利。邓迪斯刚从这里(印大)毕业时,在堪萨斯大学(University of Kansas)工作。海默斯在伯克利,他介绍该校聘请了邓迪斯。后来,海默斯又来了宾大。我当时已经修完了所有的课程,正在进行博士论文的工作,但由于邓迪斯的介绍,当海默斯到了宾大时,我就去听他的课——这改变了我的一生。
海默斯也是在印大得到博士学位的,不过是语言学的学位。但他是从师于斯蒂思·汤姆逊、托马斯·希比亚克(Thomas Sebeok)等人的。在他的许多身份中——例如语言学家、人类学家等等——他总是认为自己是个民俗学者。他同时也在语言学系、教育学院等单位任职,曾担任宾大教育学院的院长。他了解民俗学,这种了解来自于他在这里(印大)得到的训练以及博厄斯的传统。
当时,他和几个同事一起,正在开始发展一个新理论,后来被称作“交流民族志”或“言语民族志”(Ethnography of Communication, Ethnography of Speaking)。我去听的,正是他所讲的这门课。
所以,如果要对我的研究特点做一个总结的话,最贴近的一个标签(label)应该是“语言人类学中的言语民族志”(Ethnography of Speaking within Linguistic Anthropology)——这部分内容我们这个学期没讲,下学期才讲。
杨:这里似乎人人都在谈论“表演”……
鲍曼:在谈论那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谈另一个问题,这对我很重要。那就是我重视历史,认为历史观点很重要。我做过许多历史研究,我的博士论文写的是贵格教派的历史状况,是历史学的研究。它不只是局限在对17世纪某些特定现象的研究,而是涵盖了差不多半个世纪的历史。
(采访者补记:鲍曼教授的博士论文,题为《以真理的名义:1750~1800年宾夕法尼亚贵格教徒之间的权力关系、宗教和冲突》For the Reputation of Truth: Politics, Religions, and Conflict Among the Pennsylvania Quakers, 1750~1800.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1)
杨:而且你也写到他们的变迁?
鲍曼:是的。
杨:我的论文,写神话的变迁,从上百个神话的例子,看神话发生的变化。但一位韩国学者问我:神话为什么会发生变化?我回答不上来,因为它涉及的地域太大,研究的目标也太大。如果我集中在一个个体或小的社区,注重过程的研究,研究也许会更深入,并对神话的变迁进行解释。
鲍曼:是这样。困难就在于如何把这二者结合起来。那是我在下一步的研究中希望去做的。是对我所做研究的一种新的回应。即超越一向被作为参照体系的言语事象,获得更多的时间方面的背景,而不必对民族志理论所强调的“形式”和“互动”投入过于敏感的关注。
安:当前的学界大都强调进行小社区的、个案的研究,但是,从对一个特定社区的研究所获得的结论和方法,能够具有普遍性吗?
鲍曼:在《故事、表演和事件》(Story, Performance and Event)的最后一章中,我尽可能接近地考察了同变异、表演的背景(Situation)等有关的形式、功能及其相互关系。接着我试图去说明,是否还有另外一种被学者们在其他情境中所证明的现象大体上与此种特征相一致。正是在这里,我借用了帕里和洛德、特别是洛德的“比较的建议”(Comparative Suggestion)。米尔曼·帕里(Milman Parry)和阿尔伯特·洛德(Albert Lord)从史诗歌手那里记录的最详细、最广泛的文本,并不是从咖啡馆、婚礼或庆典等传统的表演情境中记录的,实际的情形是,他们是把某个歌手带到录音的房间,再由他对着录音机来演唱。这样,演唱不会被打断,也没有与其他歌手的比赛,这使得歌手有机会在那里发挥所有的特长,展现表演的各种可能性。而且事实上,还可以有其他类似的发现。这就是“比较的建议”,就是说我在一个特定案例中能够观察到的这种现象,似乎也同样地适应于世界其他地区。
我在田纳西大学(Tennessee University)的一些最亲密的同行,大都精细地集中在一个十分有限的个案研究上,他们会以一个小的文本为基础写作40多页的论文。但这种惯例其实也是基于这样的理论:就是你越是彻底、深入地理解某一件事,它所提供的就越是让你能够理解更多的事。如果你只是浮光掠影,浅尝辄止,那么必然会有很多的重要内容被你忽略。因此,我从来不会说,当你分析从一个特定地区的故事讲述者那里获得的文本、得出结论之后,可以把它作为一种普遍性理论推广到整个世界。相反,我会说,我们能够十分接近地考察各种文类(Genre)是如何被结合到一起,然后我会从中发现什么样的方法人们以前没有使用过,而且我认为这种现象并非只限于这一个区域,在其他领域它也可能会发生。所以,关键问题是,我在这一个小区域中研究文本得到的方法,对我的同行研究萨摩亚、巴西等不同地区的文本也会有意义。我可以提供一种分析的方法。
杨:你在《故事、表演和事件》中谈到“再情境化”(Recontextualizaion),但我觉得,这主要似乎是由于你选择了典型的例子,你得到了一个文本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较好的记录,这使得你能够进行比较和分析。但是,不是任何故事都能有这样好的记录,因此也就无法进行这样的比较。
鲍曼:你说得对。我和查尔斯·布瑞格斯(Charles Briggs)快要完成的一本书中,进一步发展了一些理论观点。这是一部学术史批判方面的书,其中对同我们相关的具有深远影响的理论和方法也进行了考察。
安:在你之前,已经有人提出“表演”的概念。那么你的“表演理论”和别人、比如戴尔·海默斯的有什么不同呢?
鲍曼:对于“表演”,因学术传统不同而有几种不同的理解。“表演”的最一般的意义,同我们在学术上界定的概念不同,指的是行动的、实践的、一种社会行为的表演。与此相反,我们讲“表演”,是为了与以文本为主的方法相对,把民俗看成是一种生存的手段(equipment for living)。在《朝向民俗学的新视野》(Toward New Perspectives in Folklore)一书的前言中,我讲了“表演”的某些涵义。不过下学期的课上我们会讲更多的详细内容。
从20世纪50~70年代,在语言学界,关于语言的占统治地位的理论是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他们有两个基本的术语:“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Performance),这两个术语是对索绪尔(Saussure)的“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术语的一种再造(reformulation)。但乔姆斯基认为,语言学应该真正地关注“语言能力”,他给了这个术语一种特殊意义上的界定,认为语言能力是先天地完美的,是一幅抽象的图画。而“语言运用”则是对正常语言能力的一种不完美的实现。因此“语言运用”(performance)并不是语言学的主要对象。这和我们所做的是不同的。
海默斯在结合其他同行的观点的基础上,重新检讨了“语言运用”(performance)的概念,他认为我们其实应该从探讨人们实际的行动出发,而不是去关注那些抽象的形式系统。他强调“语言运用”(Performance)的原因之一,是出于对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理论的批判——海默斯是语言学的博士。在他的推动下,语言学界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宣言:“是的,我们应该把力量集中在‘语言运用’上,那是我们应该集中关心的问题。”与此同时,有一些民俗学者、特别是一些做了大量田野调查的民俗学者,对民间表演的艺术性产生了兴趣。1957年早期,威廉·詹森(William Janson)开始使用“表演”(performance)这个概念,他在一种理论术语的意义上讨论了“表演”,指出,在民俗学上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之一是,人们是如何演唱一首歌的,而不仅仅是歌的文本;人们又是如何因其艺术性而讲述一则故事的。阿兰·罗曼克斯(Alan Lomax)在《民歌的形式和文化》(Folksong Style and Culture)中则注意了表演风格、声音的质量等,探究了演唱者如何控制他们自己、他们是否用鼻子演唱、是不是演唱得很紧凑等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他还对社会、文化因素如何在这其中产生影响给予了关注。
研究者的注意力由此转向了风格、表演的艺术性以及身体行为的意义等方面,在这一转变的初期,罗杰·亚伯拉罕斯(Roger Abrahams)通过研究肯尼迪·彭斯(Kennedy Burns)对这些问题予以了关注。
因此,由于多种的原因,“表演”在学术的和象征的两个方面,都成了被关注的焦点和时尚。但是,从发生于60年代早期~60年代中期的事实看,对于“表演”,因不同的学术传统而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其中一种集中在语言学和诗学、语言艺术(Verbal Artistry)等方面,这是由俄国形式主义至布拉格学派再到罗曼·雅各布逊(Roman Jacobson)的传统,我所做的更多的也是在这个方面。另外一种是从象征人类学(Symbolic Anthropology)中分出的传统,其研究主要集中在仪式、节日、壮观的场面、集会、庆典等“表演”事件(Performance Events)上。在这一方面进行研究的,有不少当代学者,象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等人,但它的缘起实际上要更加古老,来自迪尔凯姆(Durkheim)甚至迪尔凯姆以前的传统。
安:你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前一个方面,也许是因为你的学士学位是文学方面的?
鲍曼:是的。那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以上为我们2000年12月7日同鲍曼博士在他传媒学系的办公室交谈的内容。下面则是2001年3月7日在他民俗学系的办公室的采访内容)
杨:中国有许多学者对您的表演理论感兴趣,但是他们没有机会来这里向您了解您的理论。所以,您可以用比较简要的话,向我们的中国同行介绍一下表演理论吗?
鲍曼:好的。我可以有多种途径达到这一目的。不过,从根本上讲,吸引我对表演发生兴趣的原因,是我的更加广泛的人类学取向,是我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最基本的关心。究竟是人类的那一种基本特性导致我们成为社会的一员的呢?在整个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理论当中,我感兴趣的是交流系统(communicative system)被用来创造社会关系、构建社会生活的途径问题。这是传播学(Communication)和符号学(Semiotics)等学科特别关注的问题,它们确信,社会生活是通过交流来完成的。我想知道的是,人们拥有什么样的交流资源(Resources),才能使得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得到实现。在这一广阔的理论范畴中,有着我所感兴趣的内容,比如交流民族志。我相信,这个交流系统具有文化的特殊性。它们植根于特定的社区(community),它们为这些社区所塑造,反过来,它们也影响了社区,提供了构成社会文化的工具。所以,交流民族志对于我是借以去理解人们所拥有的那些交流系统如何发生作用的一条途径。
不过,我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的背景,那就是我在文学上的背景。我的学士学位是英语文学。对于诗学我有一种个人的激情。在广阔的关于交流民族志或言语民族志的领域,激发我在“表演”或“诗学表演”(Poetic Performance)方面投入很多工作的,是对于诗学的浓厚兴趣,我想要弄清楚,人们是如何把象征的形式、艺术的形式当作社会生活的资源(Resources)来应用的。一位有着巨大影响的思想家,你们知道,就是伯克(Kenneth Burke),他经常被认为是文学批评家,但实际上是一位具有跨学科影响的学者。他有一篇文章:《文学是一种生存必需品》(Literature is an Equipment for Living),巨大地影响了我对一切问题的思考。实际上,从狭小的意义上讲,民俗学者对他的这篇文章更感兴趣,因为它的方法是基于对谚语的一种理解的,他把谚语称作是“对周期性发生的社会困境的概括”,其中传达着关于这种境遇的态度和策略。他认为,谚语作为最小的文学形式、诗学形式,都能够做到这一点,为什么其他较长的形式例如小说做不到?为什么小说不能够是一种“生存的必需品”呢?他对于谚语的这一出色的理解分析,经常为我和我的同事所引用。这也是我自己对待更一般的诗学形式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是它把我引导向了对“表演”的兴趣。
我所说的“表演”,是交流实践的一种模式(one mode of communicative practice),是在别人面前对自己的技巧和能力的一种展示(display)。
杨:你是说,表演只是交流模式的一种?
鲍曼:是的。“表演”这个词,有更广泛的含义,我们在课上讨论过。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也就是文学中常用的,“表演”指的是一种用以实践的东西(a thing for practice),是一种用以将外在形式加以抽象的语言实践——就像语法。但我所说的“表演”,主要是指一种交流的框架、交流的模式、交流的途径。这些都是从别人那里借用来的观点。而我自己的特点是,用高夫曼(Goffman)关于表演框架、表演设定(keys)等他在《言语民族志》(Ethnography of Speaking)里谈到的概念,来考察表演者打算做什么。在任何一种积极有效的交流行为中,什么构成了它的交流阐释框架?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是“表演”——不是海默斯和我过去常常称的那种“完全的表演”(full performance)。
这里牵涉到一些有趣的理论问题。我的确认为“表演”可以更广泛地指交流的一个方面,功能的方面。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任何表演的交流是不存在的,因为每一个积极有效的交流的达成,都要牵涉到对技巧、能力等等的评价。但是在有些特定的情境中,表演的标记、相关特征是如此之贫乏,以至有时都可以避免。而我则象大多数民俗学家一样,对那种所谓“完全的表演”更感兴趣——表演者说:“嘿!瞧瞧我在干什么!瞧我做的有多棒!”但是,你也知道,我也研究“表演的否认”(the disclaimer of derformance),就是说在一些情况下,表演的框架实际上是不断协调、不断变化的,就像我们上星期谈到的《表演的否认》里说到的那样。在那种情形下,讲述者是否愿意表演成了动态的民族志事件的一部分。所以,有的事情就不是表演。我在《民俗、文化表演与大众娱乐》(Folklore, Cultural Performances and Popular Entertainments)里谈到,表演是多样的、可变的、即时的(emergent)。那就是我说的”表演”的意思。
杨:根据我们在这个学期所阅读的您的教材,表演理论特别强调交流、实践、能力展示、个人创造,这样理解对吗?
鲍曼:是的,那的确是一些最为重要的范畴。这里最为中心的,是关注人们如何通过这样那样的交流实践,来达成他们的社会关系,建构他们的社会生活。关注的焦点是人们彼此相遇和彼此互动的情境。因此情境化的实践永远根植并产生于具体的情境(situational contexts)当中。交流实践的具体情境成了一种参照系或分析的单元。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在社会惯例、既成事实同特定状态(the specific conditions)之间存在着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植根于某种特定情境(given situation)之中,并使它与以往所发生的相同或者相异。重要的问题并不是创造性、独特性和即时性等等,而是在社会惯例、既成事实与个人创造之间的平衡关系。
杨:也就是说,它们之间如何相互作用(interplay)?
鲍曼:对。我认为这对于思考整个社会生活都有用。有时候平衡向这边倒,有时候向那边倒,所以考察二者之间的张力(tension of forces)是很有意思的。至少对我是这样。
杨:这也许就是“协调”(negotiation)这个词为何这么流行的原因吧?
鲍曼:对。你们知道,这实际上是对以往在民俗学和人类学领域很流行的一些观念和兴趣的批评性的回应。那些观念和兴趣都很强调传统,比如说一个变体或异文属于以往的什么传统。这部分地激发了我和我的同事要把这些相互作用的力量整合起来考虑:既要考虑个人的、创造性的成果,也要考虑社会惯例、传统;既要考虑在多大程度上前者塑造了后者,也要考虑在多大程度上后者塑造了前者。
安:现在表演理论很流行,它的影响已经早不限于民俗学和人类学领域了吧?
鲍曼:哦,它还在文学、语言学、教育学、交流与传媒、戏剧、甚至历史学等许多学科领域里都有影响。
杨:用表演理论可以研究许多问题,不同的学者都有自己不同的研究兴趣。您对什么问题或者什么领域最感兴趣?
鲍曼(笑):哦,我想我得回到表演诗学。你知道,英美的人类学者,大都把他们的精力用于特定地域文化的研究,你能从他们多年一直集中研究这一地域来认定他们是人类学者,但我不同,我对许多现象都感兴趣,但是在这些兴趣中,最为核心的,是我对于表演诗学的兴趣,还有表演的社会构成方式,表演的意识形态,如此等等。
安:您现在正在做哪些方面的研究?
鲍曼:我近来越来越对美国早期商业批量生产的录音带感兴趣——那时各种社会流行的娱乐形式被用以传媒的制作。那时人们想弄清楚,他们应该往录音带里放入什么内容?应该如何制作?谁会来购买?这都是非常有意思的问题。我现在正在写的一篇文章是关于早期各种商业录音带里的政治演讲术。有一批是关于人们如何来重新编制(resetting)那些著名的政治演说,比如林肯的《在葛底斯堡的演说》(The Gettysburg Address),帕垂克·亨利(Patrick Henry)的在弗吉尼亚宪法会议上的讲演《给我自由,要么给我死亡》(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这些人当然去世很久了,是别人重新来编制这些宣言。
在很早以前,1908和1912年,政客们使用传媒来制作他们的竞选宣言,竞选总统的候选人的确录制了一些竞选宣言,这些宣言带子第一次广为扩布。当然这些宣言带子不可能太长,大约只有二三十分钟,但看看那些政治家如何利用新传媒手段(new media)而受益,是非常有趣的。另外还有些政治演讲术的录音带,是吸收了流行的大众娱乐形式,然后把它们灌制到录音带里去,人们用它们来开政客们的玩笑,以显示他们是如何无能。这就是我目前所做的——看看技术(technology)与交流之间的相互关系。
此外,我还与查尔斯·布瑞格斯合作,完成了一本有关学术史批判的书,探讨的是这样一种现象:一批政治思想家利用口头传统,作为思考“什么途径能够走向现代”的一条基本理论途径。从17世纪开始,从培根、赫德(Herder)到博厄斯,都谈到作为一些特殊的交流形式的民俗,如何被用于区分一个大的社会里的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比如农民、织工、没有受过学校教育的人,他们用怎样的特殊方式交谈就不是“现代的”;其他的异文化中,人们用怎样的方式交谈也不是“现代的”。他们对民俗的态度与18世纪“民俗”一词被发明时的含义一致。他们的观念影响了民俗学者和人类学者的看法。这本书明年能出版。
杨:我注意到,有的学者可能会一辈子只习惯于用一种或两种主要的理论和方法。您似乎不一样。我读您的文章,几乎每篇都会提出新的理论、概念或方法。
鲍曼:(笑)只用一两种方法,那太乏味了。影响我的工作方式的,是我的许多同事,特别是语言人类学的同事。我们有一个圈子,我多半的治学生涯都和他们密切相关。我在得克萨斯大学时,有不少人对语言、社会、文化、民俗学等感兴趣,经常互相启发。在芝加哥大学时,我继续与社会研究、跨文化研究等方面的圈子保持联系,经常通过个人e-mail联络。所以,这使我的学术生涯不断发展。
杨:我非常想知道在您的研究中“方法”处于什么位置?
鲍曼:我非常幸运,当海默斯来宾大的时候,我正在攻读我的博士学位。他的观念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他的理论框架之下,我开始把“表演”当作我所感兴趣的许多事情的富有建设性的焦点(productive focus)。从宾大毕业后,我去了得克萨斯大学,先是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后来成为了那里的教员。我在那里也有幸遇到了许多志趣相投的同事,罗杰·亚伯拉罕也对表演的概念感兴趣,因为他也深受伯克的影响。他做过许多民族志的田野调查,他自己就是一个表演者,是音乐家、歌手。此外还有其他许多人。“表演”的观念不止影响了我一个人,实际上是我们那一群人的核心观念。
20世纪70年代初,我们正开言语民族志的会议,一位《美国人类学家》(American Anthropologist)杂志的编辑来对我们说,他们的杂志对新观念、倡导新的可能性的文章有兴趣,于是就有了我的那篇论文《作为表演的语言艺术》(Verbal Art as Performance)。此文来得适得其时,所以几年之后就被扩充为单行本发表。“表演”的概念在民俗学界、人类学界等相关领域为我赢得了声誉。几天前我刚得到一封信,美国人类学会要庆祝它成立一百周年,他们做的事情之一,就是从《美国人类学家》杂志中,选出4篇百年来对美国人类学最有影响的文章(每25年选一篇),其中就有我的那篇《作为表演的语言艺术》。它的单行本已经被无数次地重印。
杨:作为一个学派,你认为表演理论对于整个学术界有什么样的贡献呢?
鲍曼:噢!我想,在最初的时候,它是促成了这样一种共识,即认为艺术形式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是人们所用、所做的事象,它实践人们所从事的事。它不是简单的客观的事象,不只是某些被简单地印刷在书上的、脱离生活而存在的内容,如同那个命题所说的,它是“一个生存的必需品”,关注的是我们可以利用什么来使我们成为社会的人。在目前,就严格的学科意义来说,对于“表演”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就广泛的应用而言,它又在许多领域有着不同的影响和作用。譬如,在给中小学生教写作之时,它为了解孩子们在写作文时的行为创造了一种仪式上的理解方式;在人类学等学科中的政治研究领域,它使人们更多地认识到,政治是借助于讲话的方式和讲话的场合来完成的;在民俗学中,它使得人们更多地关注起了传统和创造之间的关系问题。不过总的来说,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它能够让我们把古老的对象和今天的事物同等地、公正地都看做社会资源。我想,这是它最普遍的一种贡献。
杨:经过了30年的发展,您是否认为表演理论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
鲍曼:(大笑)表演理论已经成为一些学科的一般基础部分,例如人类学、民俗学、语言学等。它还是被认为是对研究富有建设性的理论。许多年轻的学者还是会从这里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用以探索他们自己的资料,用于新的传媒形式的研究,例如人们被录音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录像的时候会怎么样?所以,它还是有潜力的。我不敢肯定地说,哪一段时间可以算是表演理论的黄金时代。与一些理论相比——你知道,有些理论是具有时间性的,人们一时间会都热衷于使用它,过一段时间又会摈弃它。表演理论有些不同,它只是慢慢地积累,用自己的方式,更谦虚,更稳定。
安:我们准备把您的著作翻译成中文,您觉得哪一部最具有代表性?《作为表演的语言艺术》很重要,但我们觉得《故事、表演和事件》也有很大影响,而且完成的时间更为晚近。
鲍曼:我觉得《作为表演的语言艺术》最为合适,因为它影响很大,而且更具有一般理论的性质。尽管它初版于1977年,但至今还在不断被重印。《故事、表演和事件》更是一种个案研究性的书,是对前者所提主张和方法的一种具体实践。因此,如果要介绍我们的基本理论主张,还是先从前者入手为好。


(原载《民俗研究》2003年第1期)

安德明 发表于 2003-6-11 12:09:32

RE:【原创】理查德·鲍曼及其表演理论

抱歉!因为不太熟悉上传的方法,直接从word里把文件拷贝过来就贴了上去,文件中原来的格式都没有了,读起来会很不方便。好在上次发贴时附了一个DOC格式的附件,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该附件,看起来会清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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