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云在 发表于 2007-10-19 15:50:04

历史中的文学与文学中的历史


周振鹤

  在《失空斩》里头,就数空城计戏剧性最强。如果有历史学家因为其违背史实而硬要将它抽掉,那岂不是成了傻瓜?所以一般而言,我不反对戏说,只要不太出格就行。

  我曾经作过历史与科学关系的演讲,认为历史学处在人文与科学之间,大旨是阐发历史学研究方法上的科学性与研究对象的人文性,这是历史的中庸之道(历史与科学的共通处还有一点是求真)。另一方面,学科性质属于人文领域的历史,在传统的文史哲学科之中,也处于中庸的状态,前进一步是哲学,后退一步是文学。比如,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哲学而不是历史,只是以历史说事。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也近似哲学,以文明形态的变迁来说明其哲学观点。这就是“前进一步是哲学”。后退一步呢?《三国志》是历史,《三国演义》就是文学了。关云长走麦城是历史,华佗为其刮骨疗毒则是文学。岳飞抗金是历史,岳母刺字就是文学了。

  狭义的历史学其实就是历史编纂学,信奉历史事实至高无上的原则,既不理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也不预测历史发展的趋向,更不谈论什么历史经验与教训,而只以复原历史面貌为己任,其极端的表现就是以史料学代替史学。但我这里却不是要批判历史编纂学,而是说历史学本来的意义仅在于追求历史事实,而对这些事实作哲学的思考或者在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文学创作,实际上都进入了其他领域。当然学术之间没有绝对的界线,历史学也可以总结历史规律为自己的目的,也可以科学地预见历史的发展,但这一切都必须以史实为基础。脱离了历史事实,再好的理论也只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样,以历史事实为基础的文学创作再如何戏说,也必须合情合理,才有感人的力量,否则就是瞎说胡扯,没有人愿意看了。大家知道京剧《失空斩》十分有名,但失街亭是真事,斩马谡是真事,中间那一段空城计可就是虚构了。只不过虚构得好,十分在理,虽然历史学家不接受,但观众却很爱看,而且在《失空斩》里头,就数空城计戏剧性最强。如果有历史学家因为其违背史实而硬要将它抽掉,那岂不是成了傻瓜?所以一般而言,我不反对戏说,只要不太出格就行,否则只剩下干巴巴的历史事实,那就只有历史学家自己才爱看。

  那么除了文学创作以外,历史学著作是不是都是纯粹的历史事实,而没有一点文学成份呢?也不尽然。历史学里头有文学因素存在,同样文学中也有历史事实。

  历史中的文学

  行刺赵盾一事未成而刺客自尽是历史事件。但为何刺杀未遂,却是历史故事了。从事件而变为故事,文学成份是不可少的。这就是历史中的文学。

  历史中的文学是指历史中有文学的成份。文学可以虚构,历史必须真实,也就是要可信,这是最基本的差异。但历史中就没有虚构的成份吗?

  司马迁的《史记》自然是典型的历史作品,它是廿四部正史的第一部。所谓纪传体的史书就是由它所开创的,所以大概不会有人说《史记》是小说故事。但是我们看看其中的一段史事。《史记·晋世家》载:因赵盾屡谏,“灵公患之,使??刺赵盾。盾闺门开,居处节,??退,叹曰:‘杀忠臣,弃君命,罪一也。’遂触树而死。”说的是,晋灵公派人杀赵盾,刺客看见赵盾早早开着门,在那里正襟危坐等着上朝,很受感动,认为他是忠臣,不该暗杀他,但不杀他,又违背了君命,横竖活不了,索性就在赵盾庭院里一头撞树死了。在这一事件中,赵盾、刺客(是不是叫??,还难说,下面我会讲到)都是真人,刺客被派来行刺,也是实事,他死了也是事实。但他死前的思想斗争,就麻烦了。有谁作见证呢?没有。这只能是史家的想象。如果不这样写,事情就写不完满了,但一完满就有文学成份了,因为思想斗争是死无对证,刺客并没有告诉司马迁,司马迁又从何得知呢?所以历史里头是有虚构成份,有文学内容的。

  但有人也许要说,这是《史记》的创作,再早一点的史书,如《左传》呢?是不是写得简单些呢?其实《左传》也一样有文学成份,而且就此事而言,比《史记》更戏剧化。《左传》宣公二年载:“宣子(即赵盾)骤谏,公患之,使??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比起《史记》来,对赵盾的行为与刺客的心理状态描写得更为详细生动。连赵盾盛服准备上朝,时间未到,坐着小打瞌睡都写出来了。刺客呢,想得更多,甚至自言自语说了一大段话,而且还将撞死的那棵树也落实为槐树了。简直一出小戏,连道具都不含糊。我们可以说,行刺赵盾一事未成而刺客自尽是历史事件。但为何刺杀未遂,却是历史故事了。从事件而变为故事,文学成份是不可少的。这就是历史中的文学。有趣的是,《春秋公羊传》对此事还有第三种写法,场面差不多,但描写刺客一路登堂入室,而未见到保卫人员,已经很受感动,继而又发现赵盾早餐竟然只吃小鱼仔下饭,更是感动不已,于是也如此这般想了一通,最后当然也是自杀,不过这回是抹了脖子,不是撞死。对这样一件事我们相信谁呢?很显然,可相信的只是有刺客杀赵盾未遂并自杀一事。其他的就难说了。《公羊传》甚至未写出刺客的名字来,大约没有资料,而《左传》与《史记》却坐实为??;发生事件的时间也不一样,《左传》系鲁宣公二年(公元前607年),与《史记》晋灵公十四年同,而《公羊传》系于鲁宣公六年(公元前603年)。事件虽一,而故事有三,相信谁呢?按一般说法,《春秋》三传要早于《史记》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左传》开编年之体例,是很正宗的史学著作,如此正宗且早期的历史著作尚且文学成份很浓,何况其他。

  《史记》开纪传之体例,《史记》里的表与书是纯粹的史学体裁,没有文学成份,虽然如《封禅书》里也有华丽的文字,但那是例外。本纪有类编年,专记大事,文学成份也少一些,但如《项羽本纪》亦有生动的故事。列传是传记体裁,是施展文学才华的大好园地。不夸大地说,《史记》的大部分列传,可以称为是传记文学作品,也就是说是传记性质的文学作品。后世的正史也一样都有文学成份,无遑多举。为什么标榜写实求真的历史会有文学成份呢,我们等下再说。称赞《史记》的多是为其文学才气与史学见识所震慑,而主要不是由于其百分之百的实事求是。史要信,也要好看。但到底信不信一般人其实并不容易知道。

  文学中的历史

  文学中有历史,但从其中发掘史料是一回事,把整个文学作品当成真史就很可虑。《红楼梦》反映了清代前期的历史现实没有错,但过分坐实到具体历史人物身上,就未免失之穿凿了。

  文学中有历史,这一点现在似乎不成为问题,因为就历史学家的眼光看来,没有什么文献资料不是史料,不但文学作品,即如佛经道藏日记信札家谱账本碑铭地图辞典也无不是地道的史料,而且随着史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与深化,史料范围还会不断地扩大。所以从“三言二拍”里头可以看到晚明市井生活的真实面貌,这对于研究社会史的人几乎是一个常识,毋庸多说。从文学作品里去钩稽历史资料,或如陈寅恪先生以诗证史,也是大家熟悉,不必细言。

  但在“五四”以前,史料范围并没有这么宽泛,对于文学与史学的关系也没有那么清楚,因此有些文献到底属于文学还是史学,甚至一两千年来都没有一致的看法。对于传说,对于神话就是如此,其中相当突出的一个例子就是《山海经》。

  神话传说是文学,先史时代,无文字可征,只有传说,暂当历史。三皇五帝至今未曾坐实,但炎黄子孙已经成为口头语,甚至成为历史共识。即使进入历史时代也还有新的传说被制造出来,因此顾颉刚先生说这是层累的历史,这且不说。但以传说或神话研究历史,却是一种重要的方法。王国维在《古史新证》总论里说:“而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这些古史材料就包括《山海经》、《穆天子传》一类文献。

  《山海经》一般都视为荒诞不经,连司马迁写《史记》都不敢利用。但很有趣,《山海经》这部书在中国历史上却是在文学与史学之间游移不定。在《汉书·艺文志》里,《山海经》列于数术类形法家。此后该书在目录学里的角色转换过几次,《隋书·经籍志》将《山海经》列于史部地理类,说明六朝时对此书看法有所改变。此后历代官私目录都是这种看法,也就是将《山海经》看成史书了。但是历史是讲真实的,虽然《山海经》里头平实的山川地理内容,应该归于史部,但更有神话故事,显然与信史有悖,所以清人编《四库全书》,言其“侈谈神怪,百无一真,是直小说之祖耳。入之史部,未为允也”,将其改列于子部小说家类。《山海经》的例子说明,文学与史学的界限有时是很模糊的,这个死结直到“五四”以后才大致解开。解开的途径有二。一是将《山海经》分而治之,不将其看成一部成于一人一时之书,神话归神话,历史归历史。二是神话中也有历史的成份在,仍可以以之证史或补史。将神话中的历史成份发掘出来的,自然以王国维用《山海经》来印证甲骨文中殷先王亥为最杰出的例子。分而治之者,以为山海经中的《五藏山经》是比较雅正的部分,谭其骧先生就写了《<五藏山经>的地域范围》一文,分析《山经》写作时的地理知识水平。我在十几年前也写了《被忽视了的秦代水经》一文,指出《山海经·海内东经》存在一个附篇,这个附篇不是海内东经的一部分而是秦代的水经。也就是说《山海经》有先秦已经存在的神话,也有秦以后掺入的历史成份的内容。古代目录学上对《山海经》归类游移不定,主要是始终将其视为一部不可分割的作品。

  上面是说界于文学与史学之间的文献,至于纯粹的文学作品,当然也能发掘史料,大家都很清楚。但从其中发掘史料是一回事,把整个文学作品当成真史就很可虑。最近有人要坐实《红楼梦》为历史,其实民初的索隐派已为其先锋。但我认为小说是小说,历史是历史,《红楼梦》反映了清代前期的历史现实没有错,但过分坐实到具体历史人物身上,就未免失之穿凿了。所以不小心也有可能将文学变成历史。戏说之类当然是文学,但读者观众往往误认为历史。如张诚、徐日癉在签《尼布楚条约》时与俄国谈判做翻译,《康熙王朝》的编剧与导演以为是他们懂俄语,其实他们是用拉丁语作翻译中介的。

  历史中的文学意义何在

  历史本身是不是文学其实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写历史必须要有文学的才华。枯燥的历史事实是不能引起读者的兴趣的,要有文学意味的东西才能引人入胜,才能让人体会到作史者的良苦用心。

  历史本身是不是文学其实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写历史必须要有文学的才华。子曰: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如果语言或文字没有文采,是不能传之久远的。所以只有文学色彩浓厚的历史著作才会令人永久记忆。廿四史的前四史,编年史里头的《左传》与《资治通鉴》都是这样的著作。其它很多史学著作,就只能是历史学家才去攻读的了。

  我在开头说到狭义的历史学只是历史编纂学,更极端则是将史料学等同于历史学。但中国自古以来并没有纯粹意义上的历史编纂学,那样的学问应该与科学研究一样,是只问是非不计利害的。但事实上,因为中国人历来重视经世致用,虽然也有束书不观,空谈性命的时代,也有提倡无用之用的思想,但到底中国人的传统是每做一件事都要问问有什么用,没有用的事是不大有人去做的。即使如历史编纂学这样主要是作过往事实的客观记录的,也很重视其用途的。对统治阶级而言,历史就是垂鉴资治的作用,要长治久安,要皇图永固,就要学习历史经验,吸取历史教训,所以史学具有强烈的实用性。而对于如司马迁这样的史学家而言,他的志向同样要使自己所写的史书成为有用之物,他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但枯燥的历史事实是不能引起读者的兴趣的,要有文学意味的东西才能引人入胜,才能让人体会到作史者的良苦用心。对一般人而言,历史有惩恶劝善的作用,要发挥这个作用,也要有文学色彩才行。这个色彩既包括文笔好,还包括必要的虚构成份,只有这样才能将历史事件变成历史故事,才有广大的受众。

  最早提到史与文的关系的,似乎也还是孔子的话:“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后面这半句明明是在说只有文采胜过事实,才能成为史,否则没有文采只有事件,即质胜文,就只是鄙野之人的谈资而已。对于文与质的解释大抵有两种,一是指文字的华美与质直,另一是指文字的形式与内容。无论哪一方面,都说明史是具有文学性质的,或文字比较华美,或形式超过内容。质是质朴自然,保持事实原貌,文则是进行人为的加工。质的解释可以是实事、事件,而文胜质则是故事了。甚至可以说文与史是相同的,区别不大的。但太过文学化了,史就会失去真实性。

  与历史里头必须有文学相类似的是,文学也需要历史。因为历史有深厚的资源,有时平凡的日常生活提炼不出什么文学作品,就要向历史去寻找。四大古典小说有两部,《水浒传》、《三国演义》就以历史为题材,《西游记》虽为神怪小说,仍以一个历史事实为根据而展开。明代短篇小说的代表冯梦龙与凌蒙初的三言二拍的创作也向历史找原材料。三言里,以《警世通言》为例,当代的篇章只占1/3,而历史题材或假托为历史故事的却占2/3。二拍亦如此。如果一段历史没有英雄豪杰,没有奇闻逸事,那就没有写头也没有看头。因此强调文学与历史没有区别的多是文学家。而历史学家普遍不认同文学家的意见,不但对戏说很厌恶,而且也以历史小说为无谓。

  但是对于史与文的关系,有人是不主张过分的“文”的,如刘知几认为“史”应当以“叙事”为主,“夫国史之美备以叙事为主。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要”就是不要过分描写。从这个基本论点出发,刘知几认为“史书”的“论”、“赞”,简直是可有可无的,与其空泛地评述一个人物,不如直接写他的言语和行为。宋代郑樵也有这种观点。他在《通志序》中说:“史册以详文该事,善恶已彰,无待美刺。读萧、曹之行事,岂不知其忠良?见莽、卓之所为,岂不知其凶逆?”唐代以后诸史,均无“论”、“赞”,大约是受《史通》主张的影响。

  文学与历史的互文性

  “国王死了,王后也死了”是事件,而“国王死了,王后因悲伤而死”则是故事。故事即是在事件和事件之间建立联系,这是文学叙述的力量表现。历史叙述也是如此,它不仅记录事件本身,而且建构出历史故事,并赋予其以社会意义。

  文学与历史到底是一是二呢?当前将历史与文学看成一道的多从文学的阵营中来,而很少从历史的营垒中来。文学批评与文学创作都强调文学与历史是相通的。甚至说历史真实和文学真实的关系应该是:真而不实,虚而不伪。认为历史的真实不仅取决于历史史实的真实,更取决于作家持有什么样的历史观。

  西方旧历史主义文学关注的是历史的本来面目,认为在文学作品之外,有一个真实的具体的历史,而文学作品只是对这个真实而具体的历史的一种反映。换句话说,历史是第一性的,文学作品是第二性的。历史作为一种客观的真实而决定了文学的存在和文学的内容。而新历史主义者不再把历史看成是由客观规律所控制的过程,看成是文学的“背景”或“反映对象”,而是把历史和文学两者同时看成是“文本性的”,历史的虚构成分和叙事方式同文学所使用的方法十分类似。因此两者之间不是谁决定谁,谁反映谁的关系,而是相互证明、相互印证的“互文性”关系。

  英国小说家E·福斯特在谈到小说叙事时曾经说过一段话,他打比方说:“国王死了,王后也死了”是事件,而“国王死了,王后因悲伤而死”则是故事。故事即是在事件和事件之间建立联系。原本单独存在的事件,被放入一个相互联系,具有前因后果性的框架之中,就变成了故事。在新历史主义眼中,作为一种话语或文本的历史,恰恰具有这种叙述性。而在事件之间建立联系,把事件变成故事,这正是文学叙述的力量的表现。历史叙述也是如此,它不仅记录事件本身,而且“制造”了此事件与他事件之间的联系,建构出一种历史故事,并赋予这个故事以社会意义。

  强调历史与文学的互文性,其实不是什么新见解。如果他们知道中国历史的传统,读得懂《史记》的话,就一定会惊呼,原来新历史主义并非什么后现代,而是前古代了。那么到底应该怎样处理历史与文学的关系呢?标准恐怕还得是“文胜质则史”,也就是说,在事实的基础上再加上文学的描述与必不可少的虚构而成为历史。但描述与虚构只是为了使叙述完满,有一定的度,不能过于夸饰,否则就又回到开头讲到的那句话:后退一步是文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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