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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由 大漠孤烟 于 2007-12-23 17:24 最后编辑 ] 就是在等着下文啊。 下文在此
“非遗”专家看温州民俗
首届中国民俗学高层论坛在温举办
http://www.wzrb.com.cn/ 2007年12月23日 13:43
本报讯 (黄之宏 王崇印) 为期2天的首届中国民俗学高层论坛前日在温落幕。国内民俗学界极具学术实力和公众影响力的13名学者聚首温州,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民俗学学科建设进行探讨,并对我市芙蓉、屿北等古村落文化遗产状况进行考察。
本次高层论坛由中国民俗学会与温州大学联合主办,温大民俗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科研成果显著,是浙江省重点学科。此次来温的与会专家中,刘魁立、乌丙安、刘铁梁、高丙中等大多数是国家“非遗”评审专家委员会成员。他们在前沿理论探讨中,延续了对现代文明压力下“非遗”保护的理论关注,并对温州大学民俗学学科建设和学科完善提出了建议。
前日,对永嘉岩头镇芙蓉古村、岩坦镇屿北村进行实地考察后,专家们对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表示肯定,并指出应当重视文化资源的价值,利用村落自治力量保护古村落。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周大鸣说:“村落保护不能仅仅关注物质形态,像家族的历史、宗族名人等物态村落背后的文化底蕴和民俗资源也需要深入挖掘,因为水面之下还有很多宝藏。”温州大学民俗学教授邱国珍表示,此次民俗学高层“峰会”为温州大学民俗学发展提供了“借凤下蛋”的机会,让国内民俗学界进一步了解温州“资源”,推进他们与温大之间的课题合作与学术交流。
:)“借凤下蛋”,邱老师的说法很民俗哦。 据悉,21日晚7时至9时,乌丙安教授还给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作了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学术讲演,乌先生声情并茂的讲述,幽默风趣的演示,受到全场听众热烈的欢迎。当主持人邱国珍教授宣布当天乌教授在当地度过79岁生日的时候,全场起立齐声唱起了生日快乐歌。讲堂里顿时一片欢腾,同学们纷纷上台与乌教授合影留念,要求乌教授签名题字留念。 专家呼吁保护民俗应从其内涵着手
记者 夏侯昭 谢谢 子不语风花雪月 杨秀 学生甲 这几天本打算来说说情况 有点事情耽搁了!多谢大家支持! “首届民俗学高层论坛”会议综述
温州大学 陈茹 2007/12/24
2007年12月20日,“首届民俗学高层论坛”在温州大学召开。这次论坛由中国民俗学会和温州大学联合举办。出席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十几位教授学者以及温州大学民俗学专业的教授。
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刘魁立在开幕式上致辞,指出中国如何发展自己的文化,如何保护自己的文化安全(民族文化)的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现在时代民俗学的工作需求不是学者自己的事情,更是文化方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会议主要是针对民俗学面对的前沿问题和各位学者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会上,各位学者主要针对现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展开民俗学的前沿问题研究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举措和民俗学的学科建设进行了意见交换。
一、 民俗学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语境中的地位
此次会议关注的是民俗学前沿问题研究,学者们首先对民俗学在现代语境中的地位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在温州大学马大康教授所致的开幕词中,他指出了目前两个最大的趋势,一是全球化,一是现代化。全球化会导致各个民族的文化边界越来越模糊,这就会导致文化认同危机;而现代化一方面加快了经济发展的速度,但很可能带来传统的断裂,在这种背景之下,民俗学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也是大势所趋。他认为民俗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中不仅仅是在抢救将要消失的民俗,它实际上是带给人们对传统的再认识;民俗学也不仅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运动,它将对整个民族文化传统的创造性再生产起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进一步加强民族的凝聚力。他认为国家政府对节假日的调整是尊重民间习俗的表现,节日的调整不仅仅是休息时间如何安排的问题,还包含着民族传统文化建设的内容。节日作为载体强化人们对民族习俗的重视。民俗学可以直接的为国家建设做服务,而且可以参与到整个民族文化建设的大工程中去。
乌丙安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全球化所带来的并不都是文明,“文明与野蛮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以一些中国的传统文学被现代的符号野蛮的篡改为例,说明了在现代文明之下出现的文化的强行入侵的形式是非常残酷的,以致于能够摧毁整个文明社会。而在现在的民俗学界,大家不仅仅要知道现代化是什么,还要看透现代文明与现代野蛮交错的东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铁梁认为在全球化的语境中,当一种知识能够大到一种全球化的程度之下,我们应该回顾民俗研究的基本问题,从而意识到人类各有各的民俗,并认清原来有区格的社会和群体是处于怎样一个交换体系。
二、 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在此次论坛上,诸位学者都结合了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谈了自己的见解,围绕他们的讨论,主要涉及了如下两个问题。
1. 文化空间保护
在对待文化保护的问题上,诸位学者都赞同“文化空间保护”。文化空间保护也就是指作为保护对象的文化不应该仅仅有“物”,而应该将作为表象的物放在它的存在场域中。乌先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大多是民俗的,具有鲜明的民俗生活气息,浓郁的民俗文化氛围。所要保护的内容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唱歌跳舞这种类型的文艺活动,而应该放在文化空间的整体保护中来。文化在表现形式上各种各样的,而保护文化要从文化的空间形式来保护,文化空间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占有重要地位。乌先生以傩舞、拉纤号子为例说明了它们都是要在独有的民俗空间里才能展现它们的本真,才能让人们体会其中的力量,如果只是为了表演而让它们脱离各自原来的空间形式的话,就被剔除了灵魂。乌先生强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定要守住民俗这个大的范畴,不能打着保护的旗帜做灭绝性的破坏。
刘铁梁教授在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保护的是遗产还是传统的问题上做了进一步的回顾,他认为保护遗产容易把我们身上的文化外在化,让文化脱离文化的主人,也就是离开了主体。在这种情况下,本来是不分主体客体的文化反而失去了文化的拥有者。并且在保护遗产的时候,文化形式背后的价值和它的文化内涵往往成为认识不够的一个部分。基于这种观点,刘教授认为,文化形式甚至可以丢,但是文化形式背后的价值观、文化的内涵是绝不可以丢的东西。论坛上,刘教授做了《作为知识交换体系的民俗》的发言。他指出民俗作为知识,必须是在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进行交换。交换是自我拥有的东西被别人认可,具有价值,虽然我拥有的知识传达给另外的社会另外的情景和他人,也同时意味着我不断获得他社会他群体的价值,从而使我的知识变的更加丰厚。在交换里面渗透着价值观的问题,这种价值观是在个人融入社会中逐渐长成的。他以对歌为例说明了很多民俗实际上是在提供着交换的机遇,如果我们脱离了它的交换体系而去考虑它的时候,歌堂就成为一个旅游展演的歌堂,歌师也就成为了被展演的歌师。他被从自己原有的交换体系中撤离出来,变成一个独有的知识拥有者。这样的一种传承人的保护和民俗文化事项的保护仅是一种形式的保护,虽然形式的保护至关重要,但是却感受不到内涵何在。刘教授认为形式的保护最重要的是认清形式的内部怎样连接着我们的社会生活而形成了它的价值,这样才能够尽可能的改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2. 民间信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间信仰是民俗学的重要内容,但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对于信仰问题的申报却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乌先生指出民间信仰一直难以适应国家的处理,所以尽管它们可以作为民俗的典范,却一直被官方认为是迷信、落后的文化内容。乌先生认为政治观念与文化发展需求经常是不平衡的状态,而我们身为民俗研究者,要了解文化的规律,尤其是我们民俗文化的规律。要知道其中的文化法则。
北京大学教授高丙中以《中国民间信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开对此问题的探讨。他认为虽然民间信仰在政治话语中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但它并不是一个危险的学术问题。相反,由于它政治上的敏感性,在学术中反而显得更有研究的价值和意义。高教授把民间信仰研究中理论的难点归结到话语的转换。他认为中国的百姓所面对的现实虽然是以国家的意识形态为中心,但是国家对百姓的生活有一定的自由度,而且中国的老百姓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艺术的修辞在生活中开创了一个自己的文化空间(生活的自由空间),在生活的场域中表现自己的信仰。高教授以范庄的龙牌会活动为例说明了一种文化可以有多种的表达方式,中国的百姓经过自己的有效的处理,能够进行自己的信仰活动。他认为民间信仰在政府与百姓的权益下进行,它在中国社会的现实中纠结的问题只是一个表述的问题,所以我们在对民间信仰的研究应充分重视话语的转换的问题。同时,高丙中教授指出在做民间信仰的研究中首先要把个案放在日常生活的全貌里看待,因为只有把日常生活的全貌放在调查观察的基础上,与它周围的事象联系在一起,才能认清民间信仰的地位和作用。社区的公共文化的构成与民间信仰及其活动的关系也是个案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另外,高教授提出了对民间信仰在近现代以来的社会思想史进行研究,探讨在社会历史中对民间信仰采用的不同的学术词、附加的不同含义和政治话语中对它的态度,可以得出一些对民间信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价值的结论。
三、 民俗学的生存策略
民俗学学科的内部建设和高校里民俗学的发展也是此次论坛颇为关注的问题。中山大学教授周大鸣在《丰富民俗学的理论来源,发展民俗学的学科体系》发言中认为民俗学的理论和方法仍然存在着欠缺,因此在文化遗产评估中也会面对着一些很切实的压力。他认为一个学科的发展不能仅仅局限于一个学派,而应该与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同步,并借用其他学科的理论到民俗学中来。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万建中指出过去的民俗学研究中个案调查成果都是在注重规律、结构、组织性的各种东西,民俗学的论文成了八股文式的文章,而现在民俗学科的研究强调个别、过程、具体,注重个人生活史。由此,他认为民俗学的一些概念应该引起重视,值得解读,并以“民俗事象”“田野作业”说明了民俗志应该是有时间、地点、人物、故事的民俗志。万教授的发言为以后民俗学民俗志的书写提供了指导性的建议。山东大学叶涛教授以《学科目录与民俗学的生存策略》为题指出学科目录直接关系到专业的生存地位,而民俗学在当前体制中的学科目录里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民俗学博士是“不懂法”的法学博士。叶教授认为为了学科的发展,民俗学一定要建立符合自己的学科目录。同时他的发言为温州大学的民俗学建设和我国民俗学的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建议,他认为民俗学不能发展本科专业,而应该从硕士开始,培养具有专业水平的人才,并要求学生要有问题意识,不要有学科意识。
本次论坛是民俗学高层论坛的首届,在这次论坛上出席的学者都是在百忙之中从全国各地会聚到温州。他们都对温州大学民俗学学科的建设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民俗学的前沿问题进行了友好的谈话交流。温州大学的民俗学自2004年被授予硕士点至今不过短短4个年头,这次能够召开“首届民俗学高层论坛实”属不易,而各地的民俗学学者能够到温州大学来,也体现了民俗学界内的团结。通过这次会议,各位学者交流了自己最新的研究和心得,这必将促进民俗学的进一步发展。会后,各位学者都表示希望这样的会议每年一次,并且期待有现实性的成果。
首届中国民俗学高层论坛在温州大学举办
首届中国民俗学高层论坛在温州大学举办,是民俗学的盛会,也为我们温大的研究生带来了与民俗学“大腕”零距离接触的机会! 原帖由 wang_niao715 于 2007-12-23 16:19 发表这么多人浏览,怎么就没人回啊!顶一下!
能在这样的场面聆听一个小时都是幸福的!
多亏了这么好的论坛,你们那边有点风吹草动,我们这边也能迅速地获悉。 在对待文化保护的问题上,诸位学者都赞同“文化空间保护”。文化空间保护也就是指作为保护对象的文化不应该仅仅有“物”,而应该将作为表象的物放在它的存在场域中。乌先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大多是民俗的,具有鲜明的民俗生活气息,浓郁的民俗文化氛围。所要保护的内容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唱歌跳舞这种类型的文艺活动,而应该放在文化空间的整体保护中来。文化在表现形式上各种各样的,而保护文化要从文化的空间形式来保护,文化空间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占有重要地位。乌先生以傩舞、拉纤号子为例说明了它们都是要在独有的民俗空间里才能展现它们的本真,才能让人们体会其中的力量,如果只是为了表演而让它们脱离各自原来的空间形式的话,就被剔除了灵魂。乌先生强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定要守住民俗这个大的范畴,不能打着保护的旗帜做灭绝性的破坏。
刘铁梁教授在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保护的是遗产还是传统的问题上做了进一步的回顾,他认为保护遗产容易把我们身上的文化外在化,让文化脱离文化的主人,也就是离开了主体。在这种情况下,本来是不分主体客体的文化反而失去了文化的拥有者。并且在保护遗产的时候,文化形式背后的价值和它的文化内涵往往成为认识不够的一个部分。基于这种观点,刘教授认为,文化形式甚至可以丢,但是文化形式背后的价值观、文化的内涵是绝不可以丢的东西。论坛上,刘教授做了《作为知识交换体系的民俗》的发言。他指出民俗作为知识,必须是在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进行交换。交换是自我拥有的东西被别人认可,具有价值,虽然我拥有的知识传达给另外的社会另外的情景和他人,也同时意味着我不断获得他社会他群体的价值,从而使我的知识变的更加丰厚。在交换里面渗透着价值观的问题,这种价值观是在个人融入社会中逐渐长成的。他以对歌为例说明了很多民俗实际上是在提供着交换的机遇,如果我们脱离了它的交换体系而去考虑它的时候,歌堂就成为一个旅游展演的歌堂,歌师也就成为了被展演的歌师。他被从自己原有的交换体系中撤离出来,变成一个独有的知识拥有者。这样的一种传承人的保护和民俗文化事项的保护仅是一种形式的保护,虽然形式的保护至关重要,但是却感受不到内涵何在。刘教授认为形式的保护最重要的是认清形式的内部怎样连接着我们的社会生活而形成了它的价值,这样才能够尽可能的改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再学习民俗语录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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