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黎绝地天通(一个辞条)
重黎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载楚昭王见《周书》有“重、黎实使天地不通”之说,因问观射夫,如果不是重、黎使天地不通,人们原本可以登天吗?观射夫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蒸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楚昭王所说《周书》指《尚书•吕刑》所谓:“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观射夫所论,通篇围绕人神关系、祭祀制度,因此,现代学者多从宗教学的角度理解这一故事,认为所谓“民神异业”、“绝地天通”,体现了统治者巫史集团对祭祀权力和通天权的垄断,而通天权的垄断是对世俗政治权力进行垄断的宗教基础。
这种解释忽视了《楚语下》上述段落后面的一段文字:“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宠神其祖,以取威于民,曰:“重实上天,黎实下地。”此段文字说的是历法传承之渊源。司马迁《史记•历书》追溯上古历法源流,就引用《楚语》此文,将重黎绝地天通作为上古历法变迁的重要一环,可见,重黎绝地天通的故事实应在上古天文学的背景下加以理解。
“绝地天通”故事实际上反映了历法发展史上以天文历取代物候历的历法改革运动。据《国语•楚语》所述,颛顼是承少皞之衰而起,而在古史传说中,少皞的主要事迹正与物候历有关,《左传•昭公十九年》载郯子之言云:“我高祖少暤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记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少皞以鸟名官、以鸟司历,实际上反映了依据侯鸟迁徙的规律性确定时令的物候历制度,表明少皞时代所施行的是物候历。
物候历虽然易于观察,切于农时,便于民用,但物候历却存在着因地因时而异的缺点,在一个地方适应的物候历用在其他地方就可能与自然节律发生错失,据此种历法安排农事就可能导致作物遭灾,庄稼歉收,从而最终导致社会动荡,王朝覆亡,因此,历史上盛行一时的物候历最终被更准确更具普适性的天文历所代替。据典籍所载,颛顼和重黎即是天文历的发明者,《国语•周語下》云:“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颛顼之所建也。”“辰”,《左传•昭公七年》云:“日月之会是谓辰。”辰即黄道十二次,用以标志日月运行方位的天文坐标;《大戴礼记•五帝德》云颛顼“履时以象天”,“治气以教民”,即依据对天象的观测建立天文历,为民授时。 《史记•天官书》云重黎为“昔之传天数者”,“天数”亦即天文历数。天文历纯粹依据天象观象授时,消除了物候历的地域性缺点,摆脱了对地域的依赖,此谓“绝地天通。”
《国语》、《史记》皆以重为南正,黎为火正,古人修辞讲究对偶,此文“天”与“地”对,“神”与“民”(人)对,独“火”与“南”不相般配,故有人疑“火”为“北”字之误(《国语•楚语》韦昭注引唐尚书说,《史记》索隐引臣瓒说。)作“北正”是。《说文》:“正,是也。”又云:“是,直也。”则“正”者,正直无偏之谓也,重、黎之谓“南正”、“北正”,其职责在于端正南、北之方向,而端正方位,是进行天文观测制作历法的基础。
在古人心目中,天是诸神之居所,大地则是人类的家园,颛顼建立天文历,“绝地天通”,也就等于隔绝了神界和凡间,故云“民神异业”。颛顼以天文历代物候历,为人民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时令依据,消除了因少皞物候历错舛而导致的混乱局面,重新恢复了世界的秩序,是谓“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山海经》也有关于重黎绝地天通的记载,《大荒西经》云:“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日月山,天枢也。吴姖天门,日月所入。有神,人面无臂,两足反属于头上,名曰嘘。颛顼生老童,老童生重及黎,帝令重献上天,令黎邛下地,下地是生噎(袁珂云:噎即上文之嘘),处于西极,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有人反臂,名曰天虞。有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所谓“帝令重献上天,令黎邛下地”,显然系指重黎绝天地通之事。《大荒西经》中,这句话的上下文,如“日月出入”、“日月星辰行次”、“生十有二月”云云,皆为历法之事,足以证明重黎绝地天通的故事与历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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