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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韦政通:乡土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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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3 10: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乡土情谊

(摘自韦政通《中国文化概论》,长沙:岳麓书社,2003,P43-47,又见台湾1973年版)

    南宋时有个遗臣郑所南,是个画家。宋亡之后,他画兰花,总是让它露着根。有人问道:
    “为何无土?”
    “汝岂不知大宋已亡乎?”
    所南回答着。
    以“无土”象征国亡,不但表达了他对亡国的惨痛,也透露了他对“土”的情谊。土,对古人是代表生命之根的,没有土,生命就无所依了。
    类似的例子,在西方历史上也可以找到。普法之战后,阿尔塞斯和洛林两省的地图变了色,失败者在课堂里,拿来了一撮土,向课堂里的学生发问:
    “这是什么?”
    “是土!”学生回答说。
    “这是哪里的土?”
    “这是阿尔塞斯、洛林的土。”
    “这是谁的土?”
    “这是我们的土!”
    于是全体学生黯然流泪了。
    另一个例子,是波兰的大音乐家萧邦,他曾从事波兰的解救工作。但到了巴黎,不幸竟和一位贵妇人发生了恋情,于是便松懈了他的解救工作。有一个波兰的孩子,跑去见萧邦,并送给他一撮土,说是从波兰带来的,说罢,便把土放在钢琴上走了。萧邦被孩子的举动感动得流了泪,终于离开了贵妇,继续他的解救工作。
    这两个例子,说明西方人一样有乡土的情谊,不过比较起来,不如中国人的普遍深厚罢了。乡土情谊和中国的文化、和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都分不开,并不是要亡了国.才对乡土发生特殊的情谊。
    《周易》里说:“安土敦乎仁,故能爱。”《礼记》的作者又根据这话加以发挥:“不能安土,不能乐天;不能乐天,不能成其身。”这说明土和道德修养发生了关系。在宗教信仰上.与土的关系更深,中国人不但崇拜天,也崇拜地,与君(或国)、亲、师合成“天、地、君、亲、师”。中国人的信仰是多神的,但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神与人之间距离最近的,也是“土地”。“土地”的亲切、慈祥,管着乡间的一切闲事,已是十足人性化的神。这一事实,充分证明中国人对乡土的深厚情谊。此外,中国第一流诗人陶渊明,是田园诗人,他的诗,充满着乡土气息。这似乎是中国文化特有的现象。
    最足以反映民间意识的谚语里,更处处流露着乡土的情谊。如:“人离乡贱.物离乡贵。”“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乡亲遇乡亲,说话也好听。”“宁给挑葱卖蒜的,不给出门在外的。”(陕西)“官大一品,不压乡党。”(陕西)“湖广四川的做客,不及在乡间撩削麦。”(江苏)”由于中国人乡土情谊重,所以当子女出远门时,父母常常给他一包故乡泥土随身携带,遇到水土不服时,就用泥土冲水喝,以慰思乡之情。
    由于中国人乡土情谊太深,所以绝大多数的农民,都安土重迁,老死不出乡。在现代都市里长大的知识分子,已绝难想像传统农村生活的实情。古人描写民间的生活,是“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这不是理想,是写实。在同一村子生活的人,不但熟悉.而且亲密。在熟悉与亲密的关系中,彼此之间的依赖性是很大的。这使中国人对离乡背井,感到是人生一大苦事。读书人有时因出仕,不得不离乡,但树高千丈,落叶归根,最后的愿望.也不过是衣锦还乡。据一位曾旅行过内蒙古的美国人的报导,由中国中原移居内蒙的人,到了这适宜于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乡土的情谊,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完全凝固,不能适应,甚至不能体认其他生活方式的价值。
    由乡土情谊,构成了传统的乡土社会,这种社会的特色是:
    (1)没有陌生人  传统的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他们生于斯食于斯,工作赤于斯,除了极少数因从商或出仕在外的人以外,同一村庄里的人,差不多个个小孩都是在大人们的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们的眼里,也差不多个个都是熟悉的面孔。真是所谓“土居三十载,元有不亲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任何一家出了点什么事,很快就传遍全村。这样的环境.对每个人的行为,具有自然的拘束力,和现代都市社区里的生活,是有很大不同的。
    (2)生活有地方性  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就一个个村落内部来说,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就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真有点像老子所说的“老死不相往来”。他们所以少往来,是因为他们的生活乃自织、自耕、自食,没有这种往来
的需要。就因为他们生活往来少,使大家都守着一个孤立的小圈子,于是使中国人的生活涂上了很浓的地方色彩。这种地方色彩,使圈内的人彼此熟悉,对圈子外的人,却是格外陌生,陌生得不能互助,不能合作。
    (3)不需要法律  西洋人都惯于批评中国人没有法律观念,他们不知道,中国几千年,都是在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中过来的。现代社会重视法律,因这个社会是由陌生人组成,彼此不知底细,彼此也就不易信任,于是彼此打交道时,往往怕口说无凭,所以要请个公证人,立张字据,这时候才需要法律。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里,彼此有信任,什么事都可以凭一句话办到,而且绝对稳当,法律自然就无从产生。
    自西潮冲击后,传统社会开始进入现代社会,这些乡土社会的特色,逐渐变成中国人走向现代化的障碍。传统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由于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率的日增,已起很大变化,原有孤立隔阂的社会圈子,业已冲散。由同一个原因,使原来具古浓重地方色彩的生活习惯,发生了难以适应的问题。传统社会不重法律的习惯,在现代社会里也是处处产生流弊。这些问题在过去几十年中,已有部分被克服。其他部分,如果现代教育能发挥正常的功能,也将逐渐克服。唯一留下来的,是一文化上的问题,即一方面要保持乡土情谊这一特色,一方面又希望改善传统的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疏远关系,能更重视客观的理想。其间有一矛盾,这矛盾如何解决,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问题。

[ 本帖最后由 宜家 于 2008-12-23 10: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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