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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于法与童话之间——雅科布·格林印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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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 18: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浪迹于法与童话之间——雅科布·格林印象
  http://www.law-thinker.com/show.asp?id=2142

舒国滢


    初识德国,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几位名噪世界的“德国兄弟”。
  首先值得提及的是“洪堡兄弟”——威廉与亚历山大。威廉·冯·洪堡(1767-1835)以其在语言学、哲学上的成就,倡导自由主义,创办柏林大学而著称于世;其弟亚历山大·冯·洪堡(1769-1859)作为近代地质学、气候学、地磁学和生态学的创始人而享誉自然科学界(“洪堡奖学金”即以其名设立)。其次是“韦伯兄弟”——马克斯和阿尔弗雷德。马克斯·韦伯(1864-1920)作为社会学的巨擘在人文——社会科学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其弟阿尔弗雷德·韦伯(1868-1958)在社会学尤其是文化社会学上的贡献令人瞩目。
  自然,最为全世界普通民众所熟知的,当属“格林兄弟”——雅科布和威廉。雅科布·格林(1785-1863)与其弟威廉·格林(1786-1859)于1812年和1815年梳理出版的《家庭和儿童童话集》(俗称《格林童话》),讲述了“白雪公主”、“小红帽”、“灰姑娘”、“睡美人”、“狼和七只小山羊”、“青蛙王子”、“穿靴子的猫”等一个又一个鲜活有趣的故事,绽陈出的梦幻与纯洁,给这个急于成熟老化的世界以恬淡和宁静。
  不过,格林童话带来的显著声名,反而遮蔽了格林兄弟的其他贡献。正如俄国学者г·舍甫琴科在《格林兄弟传》的俄文版序言中评论的那样:“格林兄弟属于这样一类知名人士,大概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多于了解。”本文所要展现的,是作为一位重要的德国法学家形象的雅科布·格林。
  结识卡尔·冯·萨维尼
  雅科布·格林1785年1月4日出生于德国黑森州的哈瑙。其父菲利普·威廉·格林(1751-1796年)从事律师工作,曾担任哈瑙公国城市和地方秘书和斯泰诺的裁判官,中年因病去世。此后格林一家举迁卡塞尔。格林兄弟在卡塞尔接受了中学教育,并在那里度过了一生中的大部分时光。
  出于对父亲及其职业的景仰,格林兄弟于1802年开始在马尔堡大学学习法律。大学生活拓展了青年格林的视野,也铸造了他们聪灵浪漫而又严谨求实的心性。
  在马尔堡,格林兄弟系统学习了自然法、国家法、私法、刑法、司法方法论、继承法、债法、罗马法等课程,并与弗里德利希·卡尔·冯·萨维尼(1779-1861)这位未来的法学巨子接触和交往,这对兄弟俩日后的生活、文学创作和法学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萨维尼比雅科布·格林年长6岁,1800年在马尔堡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讲授刑法、罗马法、法律史和方法论等课程。1803年萨维尼出版了成名之作《占有权》,奠定了其德国历史法学派创始人的地位。
  格林在马尔堡求学时最喜爱萨维尼的课,并被萨维尼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富有朝气而又不失谦逊的人格魅力所深深吸引,而萨维尼也颇为赏识这两位与他年龄相仿的学生,大家谈论投合,遂成好友。
  位于马尔堡城堡脚下的萨维尼私宅,是格林兄弟经常造访的地方。在这里,萨维尼以“认真、明睿而且以所具有的极大的敏感性”把格林兄弟带入浩瀚无垠的知识领域和科学研究的世界。而且,在萨维尼的社交圈里,格林也熟悉和认识了一些德国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代表人物,如著名诗人、小说家和剧作家、海德堡浪漫派创立者克列缅斯·布伦塔诺(1778-1842)。布伦塔诺作品非凡的音乐性和丰富的想象力以及那飘忽不定的灵敏感觉,从另一方面塑造了格林兄弟的性格,使他们有一种“向往世界的无限性,渴望冲向天空”的浪漫情怀。这也是他们尤其是威廉·格林后来把主要精力用于搜集、整理德国民间文学的主要原因。
  谈到自己大学时的恩师萨维尼,威廉·格林这位在未来岁月中几乎完全与法学职业绝缘的文学研究者,在1850年10月31日柏林科学院为纪念授予萨维尼法学博士学位50周年的大会上,满怀深情地说,他(萨维尼)对于自己著作中历史方法的形成赋予了重大的影响。事实上,格林兄弟正是在他们的导师那里学会了一种在研究社会现象时珍视历史主义的态度,并将它运用于各自的研究工作中。
  发表《论法之诗》等法学著作
  雅科布·格林终身未娶,一生奉献给了他所锺爱的学术事业。这位伟大的研究者试图“通过科学的途径证明日尔曼人自古以来就是以自己的思想、道德品质,以自己的社会发展而远远胜过其他民族的民族”(车尔尼雪夫斯基语)。客观地说,《家庭和儿童童话集》给他们带来的异乎寻常的声名并不能完全使其在学界立足,真正得到学术界认可的,是他一生中所从事的多项“严肃的”研究工作和出版的研究成果。雅科布·格林的研究领域兼跨诸多学科,这使之成为包括日尔曼民族语言、文学、历史、法学、文化和风俗习惯等各个独立分科在内的日尔曼学的奠基人。他所提出的语音对应规律通称为“格林(一译格里木)定律”。1815-1828年,雅科布·格林在卡塞尔担任图书馆的第二管理员期间,是其学术创作生涯的一个高峰。他与威廉经十几年搜集整理的民间童话第2卷出版;确立其语言学大家地位的扛鼎之作——《德语语法》问世。雅科布在一块完全的“处女地上”构筑了德意志语言规则的大厦。诗人亨利希·海涅称赞《德语语法》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一座哥特式的大教堂”。
  1816年,雅科布·格林在“历史法学派”的理论刊物——《历史法学杂志》第2卷发表了第一篇法学论文,题目为《论法之诗》。在这篇长文中,格林以童话作家的灵敏性、感受力和语言学家的博学以及法学家的审慎,考察了德意志古法(如《萨克森之镜》)的诗性因素和独特的民族性格。格林在文章的开篇即指出:“法和诗相互诞生于同一张温床。……所以,诗中蕴涵有法的因素,正像法律中也蕴涵有诗的因素。……我们有责任把它作为一项遗产从祖辈那里继承下来,流传给后代。”德国古法是像诗歌一样表达的。在德语中,法官被称为发现者,他们发现判决,就像诗人也被称为发现者一样。法官和诗人二者都是创作者,他们创造规则,确定秩序。
  此后,雅科布·格林相继出版了几部法律巨著,其中包括《德意志法律古董》(1828)和《智判询答汇编》(1840-1863)。前者是从“古代文化研究者”的角度对日尔曼(包括北欧、盎格鲁萨克森)古代和中世纪的法律制度所作的一个资料汇集,涉及身份、家政、财产、计件契约、犯罪和法院等内容。后者是搜集整理德国乡间的智判询答,其中包含民间裁判者对法的解释,体现着“乡间智者”对法的认知和处理案件的智慧。格林对这些智判询答给予了特别高的评价,认为“它们在本质和内容完全可以同一般的民族语言、民歌相提并论”,“它们是德意志民族自然生成的法律自由、高贵式样的极好证明。新的、变化着的和不断年轻化的法律,在其外形上总是包含着纯正血统的古代法律风习,它们虽然长期以来不再被适用,但却被普通人所信奉,并且带着完全的敬畏……。”
  《德意志法律古董》和《智判询答汇编》的学术价值是独特而重要的,它们为我们了解一切日尔曼法律的历史关联提供了一种导引。正如R. Huebner评论的那样,《智判询答汇编》对于法律所起的作用,就像《德语语法》对德语语言所起的作用一样,两者都可以看作是“巨大、浩瀚的德国古代文化研究的伟大篇章”。德国当代著名法律史家魏雅克(1908-1994)在其《近代私法史》(1952)中,也公允地说:格林的所有法学著作都以其巨大的热情、想象力,散发着令人着迷、创造性人格魅力而给所有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德意志法律古董》还以其浩瀚的原始材料和语文体的精确性而著称。
  正是由于其在法学上的贡献,雅科布·格林被列为自艾克·冯·雷普高开始500年以来德国重要的法学家之一,与艾希霍恩和格奥尔格·贝塞勒(1809-1885)并称为德国历史法学派“日尔曼支派”的重要代表人物。
  格林与“哥廷根七君子”事件
  1829雅科布·格林接受哥廷根大学的邀请,担任该校文学教授和图书馆馆长,其弟威廉·格林一同就职,担任编外教授和图书馆副馆长。当时的哥廷根大学(1737年建校)是全欧洲最著名的大学之一,集聚了一大批卓有成就的一流的自然科学家和人文科学家。
  格林兄弟在哥廷根的8年生活总体上是优裕而安定的。雅科布开设的日尔曼学、古代法律文献、文学史和文学资料研究等课程吸引了众多的听众,使他获得“更加受人尊敬的”快乐。在学术领域,他继续以极大的热情投入“语言、诗歌艺术和法学”课题的研究,并完成其语言学巨著《德语语法》第4卷,准备把它作为哥廷根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日的献礼。在其哥廷根社交圈中,一些法学界名流与他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这其中包括古斯塔夫·胡果(1764-1844)。胡果自1792年起担任哥廷根大学法学正教授,由于其在罗马法文献资料的考辨和法哲学学说上的贡献,而获得包括萨维尼、艾希霍恩和蒂鲍(1772-1840)等当时一大批法学同行的尊敬,被视为德国历史法学派的奠基人之一。共同的法学志趣,使格林和胡果这两位年龄相差21岁的法学名家走到了一起,并在古代法律文献资料的整理和研究方面相互支撑。
  但格林在哥廷根安逸的学术生活,不幸被一件意外事件打破。1837年在哥廷根大学庆祝正式建校100周年不久,英国国王兼汉诺威(哥廷根属其管辖区域)国王威廉四世(1765-1837)去世,其弟爱恩斯特·奥古斯特继任汉诺威国王。新汉诺威国王刚愎自用、专横跋扈,对其兄于1833年批准的较开明的宪法不予理会。这激起了得自由风气之先的哥廷根大学师生的愤慨,但多数教师害怕失去既得利益,敢怒不敢言。天性素来自由浪漫的格林兄弟,不谙世故,貌似文弱,却有一腔义气。面对强权,遂联合另5位慷慨悲歌之士陈书抗议。
  雅科布·格林抱着“为法律观念献身”的决心,甘冒解职和逮捕的危险,悲愤地写道:
  公法教师和政治教师应当从自己的信仰和科学研究的最纯粹的源泉中获得社会生活的原则;历史教师应当不惮其烦地说明宪法和政府对于人民的幸福和痛苦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哲学教师经常研究那些创作古代统治者故事的古典作家,他们以历史上的实例证明,人民的自由和压迫人民对于诗学的发展,甚至对语言状况,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至于渴望揭开宗教和自然界秘密的神学,甚至医学,应当促进青年人对于神圣的、纯朴和真正的事物的要求和向往,这是毋庸赘言的。因此,可以想象,听到废除国家宪法的消息后,大学的震惊多么巨大。(引自[德]盖斯特涅尔:《格林兄弟传》,刘逢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1995年1月版,187页。)
  格林兄弟等7人以自己的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表现了文化人所能表现出的最大的勇气和力量,为哥廷根的教师争得了荣耀,博得广大青年学生的尊敬和全德国有识之士的普遍同情和声援。但,格林兄弟们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参与抗议的教授被强暴的国王一并解职,逐出公国。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哥廷根七君子”事件。
  可叹哥廷根大学欢庆建校百年未定,遭此一劫,多少有些凄凄苍凉。格林兄弟,泪别哥廷根,浪迹天涯,竭尽余生才智,编纂工程浩繁的《德语大词典》,终至不能成就(该词典经过德国学者一个世纪的不断努力,直至1960年方告竣)。
  一对相濡以沫的兄弟,在他们古稀之年后,相继离开了这个繁忙的世界。“带着充满他(们)一生的内心慈祥的表情。”不过,只有他们兄弟内心明白,“哥廷根七君子”事件在他们心底造成了什么样的创伤!其悲苦之心,只有苍天可知,但愿这样的历史悲剧不再重演。


[ 本帖由 戈兰 于 2004-10-1 18:34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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