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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一词见于《南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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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6 10: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族”一词见于《南齐书》

     朝天
     
    20世纪80年代,学者彭英明于汉代学者郑玄之《礼记注疏》中,发现有“大夫不得特立宗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今时里社是也”之语。但一览便知,此处“民族”二字虽前后连缀,但并未组成一个名词。与此同时,韩锦春、李毅夫等二位专家对“民族”一词的出处、用法和含义等问题也极为关注,并悉心搜求、研究有年,对相关史料、报刊和书籍进行了认真爬梳与摘录,取得很多收获。由于汉文典籍浩如烟海,一直未能在古籍中寻到出处。但终有所获,他们在中国近代的书刊中,发现多处“民”、“族”二字连用组成一词之情况,并将其最早出现时间确定为1882年王韬所撰之《洋务在用其所长》。王韬云:“夫我中国乃天下至大之国也,幅员辽阔,民族繁殷,物产饶富,苟能一旦发奋自雄,其坐致富强,天下当莫与颉颃。”而真正具有当今“民族”含义之出处,当属梁启超于1899年所撰之《东籍月旦》,中有“日本人十年前,大率翻译西籍,袭用其体例名义,天野为之所著万国历史,其自序乃至谓东方民族”;“盖于民族之变迁,社会之情状,······及能言之详尽焉”等语。至于系统介绍西方学术界“民族”之定义,则始于1903年梁启超撰《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将德人布伦齐利的民族八大特质翻译引进之时。由于长期搜寻未果,“‘民族’一词不见于中华古籍”之提法被普遍接受。例如,民族学大家林耀华先生就认为:我国“民族”一词的使用是“受日语的影响,日人用汉字联成‘民族’一词后,我国又从日语引入”。由牙含章先生撰写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中“民族”词条综合当时的研究成果,认为汉语“民族”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晚,最早出现时间为19世纪后半叶,普遍使用是在1903年梁启超将瑞士 德国政治理论家、法学家布伦齐利(即伯伦知理,笔者注)的民族概念介绍到中国以后的事情。我国大型权威工具书《辞源》中亦不见“民族”之词条,其舶来身份似成定论。
     至2001年,青年学者茹莹根据其掌握的史料,认定“民族”一词始见于唐代李筌所著兵书《太白阴经》之序言中,并撰《汉语“民族”一词在我国的最早出现》,发表于《世界民族》。该文将史料原文予以摘录,中有“智人得之以守封疆,挫强敌;愚人得之以倾宗社,灭民族”之语。茹莹认为,此处宗社与民族相对应,同为并列结构,应理解为“社稷”与“民众”,原意可解释为“灭国亡族”。这里的“民族”一词虽不具现代民族的含义,但是汉语“民族”一词绝非近代的“舶来品”。汉语“民族”一词是为中国本土词汇,其最早出处,或即在于此。
     茹莹之发现颇具学术价值。笔者亦一向抱定“‘民族’一词来自本土”说,只是苦于无史料支持。十分幸运的是,笔者最近在搜检史料时,偶然发现《南齐书》列传三十五《高逸传·顾欢传》中,“民族”二字赫然见于纸上,且含义亦与当今“民族”之所指十分接近。其云:舟以济川,车以征陆。佛起于戎,岂非戎俗素恶邪(耶)?道出于华,岂非华风本善邪(耶)?今华风既变,恶同戎俗,佛来破之,民有以矣。佛道实贵,故戒业可遵;戎俗实贱,故言貌可弃。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而露首偏踞,滥用夷礼,云于翦落之徒,全是胡人,国有旧风,法不可变。
     此语出自道士顾欢。欢字景怡,一字玄平,吴郡盐官(今浙江海宁县西南)人,乃南齐著名道教学者,具体生卒年月已不可考。其上述言论意旨十分明确。“诸华士女,民族弗革”之“诸华”即“诸夏”,对之以“戎”、“夷”、“胡”,“民族”则必指生活于中原及江东地区之汉族无疑。而所谓“士女”即成年男女,他们“民族”尚未改变,却“滥用夷礼”;“翦落”乃“落发为僧”之意,“全是胡人”当理解为“认定胡人全都正确”之意。顾欢认为,国家原有风俗,不能轻易改变。
     这里“民族”一词之含义,与当前我们经常应用的民族的含义几乎相同,且在顾欢看来,民族变易之根据,就是“风”(风俗)和“法”(礼法)。说明在当时,以文化本位来区别民族的观念便已被国人所接受并深入人心。关于“夷夏之辨”之理念,产生于春秋时期。由于不同族属之间斗争剧烈,反映在当时中原华夏族士人阶层心灵深处的便是“夷夏之辨”理念的形成。其主要代表人物就是儒家创始人孔子。他从政治统一的观点出发,在《论语》中强调“夷夏之别”;另一位儒家代表人物孟子则主张“用夏变夷”,即以传播推行中原文教风习的方式使四夷接受中原文物衣冠、礼仪制度,以将其同化。从此“严夷夏之别”的思想成为儒家主要传统理念之一。到汉武帝时“独尊儒术”,儒家学说占据统治地位,而作为儒家重要理念,“严夷夏之别”更普及至社会各阶层成员之中。顾欢出于道教立场,虽在表面看来似乎是在调和佛道两教之纷争,但实际上却是以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体系的“尊夏卑夷”观点来抵制佛教,并重视对本“民族”文物、衣冠、风俗、礼法的保持。这就证明,南北朝时期在区别不同民族时,已运用以文化本位为基础的“华夷之辨”的认同标准。
     《南齐书》为南朝齐梁之间萧子显撰,子显字景阳,乃南齐开国之君高帝萧道成裔孙,豫章王萧嶷之子,梁时曾出任吏部尚书,颇具文史才能。其生卒时限大致在南齐武帝萧赜永明七年(公元489年)至梁武帝萧衍大同三年(公元537年)之间。其所撰《南齐书》多取材于檀超、江淹等所撰《国史》。而道士李筌主要活动于唐玄宗至肃宗(公元713 761年)之时,因此,《南齐书》中“民族”之出处比《太白阴经》中“民族”一词出现大致要早200年,且其所指较之后者,与当今“民族”一词的含义更为接近。
     考虑到《南齐书》作为正史的学术地位,而日本所用汉字、典籍又皆学自中国,因此甚至可以推断,即使近代中国学术界运用“民族”一词曾受到日本汉字的启发,而日本所用该词是否是直接取自汉典,亦颇值得深思也。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4-8-3 10:46:54
发表于 2005-7-4 10: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RE:“民族”一词见于《南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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