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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集电视连续剧《孽子》目前风靡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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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25 23: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孽子》现在在台湾真是火得不得了,未演之前就已经红得发紫,一放映就更不用说了。下面节选陈思和《凤凰·鳄鱼·吸血鬼--试论台湾文学创作中的几个同性恋意象》中有关《孽子》的部分,让大家先对白先勇的同名小说有个大致的了解。
 楼主| 发表于 2003-2-25 23: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鳄鱼·吸血鬼--试论台湾文学创作中的几个同性恋意象》节选

台湾八九十年代的文学创作中同性恋描写相当普遍,但在现实社会及其以异性恋为样板的婚姻道德中,同性恋仍然属于边缘性的现象,同性恋者的生存环境正处在通过不断斗争来争取逐步改善的努力之中。这种边缘性的观察视角与自我挣扎的人性态度,与作为社会时尚的流行话题,在文学创作中形成巨大的张力。本论文通过分析解严前后台湾文学创作中的几个同性恋意象,探讨台湾社会正统道德下同性恋文化暗流的处境。

意象一:"野凤凰" --来自白先勇的《孽子》

  白先勇的长篇小说《孽子》发表于1977-1981年,单行本出版于1983年,尚在解严之前。但要讨论台湾文学中的同性恋意象,还是应该回顾一下这部作品,因为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下"同性恋文学"的公开表达无疑是空谷足音,同时也似乎暗示了台湾社会在解严前夕出现的道德松动的转机,而文学的力量往往体现在这种天色将明未明之际勇敢报晓晨曦的来临。因此,从同性恋文学的发展角度来看,它确实"抢在一切之前,走出了密柜见天日。"

  对于《孽子》的评论与研究论著已经很多,但大多数论者都将注意力放在叙述者李青,或者小玉等人物身上,毫无疑问,这些"小同志"的性格与身份在小说里都具有较大的典型性,李青、小玉、吴敏和老鼠四人自封为"四大精",他们以"人妖"自居亦歌亦舞,成为小说的主要角色。但如果从整体性的象征意义上看,似乎还有一个既贯穿始终却又没有公开露面的角色更为重要,那就是被称为"野凤凰"的阿凤。小说开始叙述时阿凤已经死去十年,但他在新公园的阴魂却不散,成为这个独立王国里的居民们一代代流传人口的精神象征。作家利用新公园里的各色人物之嘴,一遍遍地回忆介绍阿凤的故事,在重复中不断有新的材料补充进来。同时,小说叙述开始就出现了"放逐"与"回归"并行的两个主题:李青因为违反校规被开除又遭到父亲的驱逐;而王夔龙却因父亲去世而回到家中,王夔龙当年与阿凤演出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情杀案,然后被放逐出境,如今他一回来就在新公园遭遇李青并一见钟情,因此,李青也是阿凤的替身。李青被放逐的历程正是他不断追寻、了解、认识阿凤的故事,或也可以说是向阿凤的精神回归。因此,在《孽子》里,真正的主人公不是叙事者李青,也不是人妖似的小玉,而是那个幽灵阿凤。他虽死犹生,真仿佛是涅槃中的凤凰,笼罩着小说所展示的同性恋者的精神世界。

  "阿凤--他真是个公园里的孩子,公园里的一只野凤凰。他在莲花池畔的台阶上,逛来逛去,蓬着一头狮鬃似的黑发,昂头挺胸,一副目中无人的狂劲儿。"(P.73)阿凤就这样开始在小说里登场。这句话在小说里通过不同的嘴巴重复过几遍,暗示了作家心目中同性恋的真正偶像。在新公园里纠集的小同志大多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孩子,他们既有同性恋倾向,又同时被迫从事男性服务的屈辱性职业,社会正统道德观念将两者混为一谈,所以对男同性恋者的称呼上大都以侮辱性含义:玻璃、兔子、人妖,小说里的"四大精"自称为"狐狸精"(小玉)"鲤鱼精"(李青)"兔子精"(吴敏)"耗子精"(老鼠),他们的师傅也被谑称"千年老龟精",(P.310)都显然是带有下层社会的江湖气息。但阿凤则是一只奔放无羁的"凤凰",仿佛是从天而降,在新公园里天马行空,独往独来。

  "凤凰"的意象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的阐释是意味深长的,它具有极其含混的性别取向。从神话典籍记载来看,凤凰的性别属性并不同于后人阐释中的文化内涵。神话研究学者曾经推断出龙与凤皆出自于自然现象的生物化的假设3。龙得之于自然界云水之变,《淮南子·地形训》称"黄龙入藏生黄泉,黄泉之埃上为黄云,......"4以泉水与云气的转化过程产生"龙"的形状,《管子》里描述龙的形象:"龙生于水,被五色而游,故神。欲小则化如蚕蠋,欲大则藏于天下。欲上则凌于云气,欲下则入于深泉。变化无日,上下无时。"5古人们将龙与云水联系在一起,似可将龙视为"水神"或"云神"。而凤则同风相通,也可理解为"风神"6。而凰,古音与光相通,有的究者认为是一种与光有关的鸟,即太阳鸟7。古人又历来将凤凰视为一鸟8,于是凤亦由风神转换为火神。《初学记》卷三十引纬书《孔演图》说:"凤,火精"。9又《鶡冠子·度万第八》:"凤凰者,鶉火之禽,阳之精也。10"如果我们将龙--凤--凰的自然属性排列起来,即是:云(水)--风--火(日),按阴阳学的理解,在龙/凤(凰)的对立意象里应该是龙为阴,凤(凰)为阳,这是第一层结构;如以凤/凰的对立意象而言,又应该是凤为阴,凰为阳。这是第二层结构。在这两层结构中凤的性别具有阴阳双重身分。但后来在汉民族文明为主体的文化阐释中,确立了以龙与黄帝轩辕氏的关系以后,汉民族自认是龙的传人,龙被整合到"云-天"的权力神话结构中,整个文化阐释就颠倒过来。尤其在民间就出现了"龙呈凤祥""游龙戏凤""龙在上,凤在下"等新的阴阳结构,即龙为雄的意象,凤为雌的意象。而凤/凰的意象也相应发生了身份变化,凤为雄性,凰为雌性11。只有凤在龙与凰之间的双性的性别身份没有变化,即对龙而言是阴性,对凰而言又是阳性。所以凤的意象本身包含了雌雄合一的性别标记。

  在中国传统的性爱诠释中,"龙/凤"结构被解释为经典的异性恋文化道德的艺术象征,从而这一结构中的"凤(凰)"的双性身份被遮蔽,由此"凤/凰"合体结构所隐含的复杂的性别道德的艺术涵义也被忽视。《清律·刑律犯奸》依民俗称呼把男同性恋的性行为定为"鸡奸者"。判其罪是"为首,拟斩立决,为从,若同奸者拟绞。"其实把男同性恋者喻为"鸡",正是一种避讳了凤凰合体图腾的粗俗性的借代。白先勇先生的《孽子》第一次为"凤凰"正名,把它作为同性恋文化道德的艺术图腾,并通过阿凤这一"野凤凰"的艺术形象揭示出来。然而在《孽子》的写作时代里,不仅同性恋文学被视为禁忌,同性恋现象本身也被视为禁忌,《孽子》所展示的不仅是"满纸荒唐言"的同志话语,而且也是"一把辛酸泪"的现实遭遇。现实环境迫使凤凰不能登堂入室,只能徘徊在藏污纳垢之地阵阵哀鸣,白先勇形象地把他的主人公称之为"野凤凰",阿凤的一切个性与遭遇都是透过一个"野"字而展开。这个"野"字包含了台湾在解严前同性恋文化现象所处的被排斥与禁止的信息。

  由于阿凤在小说中是个传说中人物,他的性格和形象是通过不同人物叙述出来的,这些不同的叙述里包含了截然对立的特征,也可以说是阳刚和阴柔的两极。小说先是通过一张照片介绍阿凤的形象:"少年一头又黑又粗的头发,大鬈大鬈,狮鬃一般怒蓬起来,把额头都遮去了,一双长眉,飞扬跋扈,浓浓的眉心却连结成一片。鼻梁削挺,犀薄的嘴唇,狠狠地紧闭着。一双露光的大眼睛,猛地深坑了下去,躲在那双飞扬的眉毛下,在照片里,也在闪烁不定似的,脸是一个倒三角,下巴兀的削下去,尖尖翘起。"(P.278)作家用了雄性的形容词如"狮鬃""飞扬跋扈"等,同时又用了"犀薄的嘴唇"、"尖尖的下巴"等非雄性的形容,构成了这张脸难以想象的特殊神气,后来懂相术的傅老爷子称它为从未见过的"那么薄,那么贱,又带有那么多凶煞"。(P.278)他的性格也出现了互为对立的叙述:"阿凤一闯进公园,便如同一匹脱了缰野马,横冲直撞,那一身勃勃的野劲,谁也降不住他。"(P.73这是公园里的同性恋元老郭公公的评价)。同时有另一种:"好象那个孩子生下来就有一肚子的冤屈,总也哭不尽似的。"(P.316这是从小照顾他的孙修士的评价)。"野性"与"爱哭"仿佛又是两种无法统一的性格,但它却能在同性恋者的现实之"野"的处境里找到某种象征的意义。阿凤自己对爱哭的脾性作过解释:"我们血里就带着野性,就好像这个岛上的台风地震一般,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爱哭,我把血里头的毒哭干净。"(P.279)一面是脾气暴躁,难以驯服,另一面是爱哭,而且哭得极为伤心。从这种自相矛盾的性格里不仅暗示他生理上的阴阳同体特征,也暗示了在那个时代同性恋的暗流处于恶劣的生存状态中。它所具有的"野性"可能会成为一场台风地震式的道德风暴而不可收拾,同时也会为其所付出的沉重代价而痛苦万状。

  由于阿凤是个已经死去的人物,所以,他的身上所蕴涵的文化因素,在小说里只能转移到其他一些现实人物身上来体现。这个替代者才是小说的叙事者李青。小说从李青被驱逐开始写起,他流浪在同性恋者的汇集地新公园里,遭遇阿凤的前同性伴侣王夔龙,便开始与阿凤的命运相交,以后又通过郭公公、傅老爷子、孙修士等的渲染,不断加深对阿凤的理解,小说结尾是在阿凤死了十年后的除夕夜,李青与王夔龙在新公园的莲花池边"从头到尾最完整地演习了一遍"龙子与阿凤的"野凤凰""不死鸟"的古老的神话传说,两人都得以解脱。所以我说,李青是阿凤的灵魂的现实替身,青与苍同色,小说里郭公公的影集《青春鸟集》里称他为"苍鹰",应了"凤禽,鸢类"(《禽经》)的说法。李青的痛苦与矛盾的展开,都是为了展露阿凤所象征的同性恋文化的悲剧内涵。同性恋虽然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的,但在以异性恋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传统中它是受到排斥与曲解的文化现象,这种处境使同性恋的欲望形态变得扭曲。由于社会财富和权力的加入,使扭曲化的同性恋现象以更加畸形的形式显现出来。同性恋本身没有什么不平等,可是在这行列里出现了龙阳嫖客与职业男色,那就变成另外一种意味了,就如同正常的异性恋与嫖妓有本质的区别一样。在同性恋文化里,从来就没有被社会承认和有法律制度保障的主流形态,它只能以犯罪的或其他不正常的形态出现,这就使同性恋现象里很难区分善与恶,美与丑,正常与非正常的界域。《孽子》所描写的正是这种藏污纳垢的同性恋现象,出入于新公园的是两种同性恋者,一种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少年和堕落的社会渣滓,如李青、小玉、吴敏及赵无常等,他们不得不靠出卖男色来换取生活必需品,他们的个人经历都有一段难以言说的痛史,如李青所说的:"我们公园里的人,见了面什么都谈,可是大家都不提自己的身世,就是提起也隐瞒了一大半,因为大家都有一段不可告人的隐痛,说不出口的。"(P.82)还有一种是龙阳嫖客,如李青接待的王夔龙、吴敏接待的张先生、小玉接待的周先生、林茂雄等,尽管他们在性文化取向上受到社会的排斥而不得不采用非正常的形式,但由于金钱与权力的渗透,使同性恋关系变得不平等,他们在与被玩弄者的关系中取代了社会主流文化的权力身份。这种欲望的呈现形式显然与同性恋文化本身所体现的自由自在精神是相违背的,所以王夔龙(龙子)与阿凤构成了同性恋中的龙/凤对立的不平等关系,阿凤为此丧命,李青也多次从王夔龙家中逃脱出来,都反映出真正的同性恋者对于这种不平等关系和屈辱身份的厌恶和反抗。小说写到李青遭遇一位好心肠的嫖客俞先生,相当倾心,可是当俞先生在睡觉时企图对他肌肤施以欲望时,他突然伤心地痛哭起来:"这一哭,愈发不可收拾,把心肝肚肺都哭得呕出来似的。"他这么告白:

  俞先生恐怕是我遇见的这些人中,最正派、最可亲、最谈得来的一个了。可是刚才他搂住我的肩膀那一时刻,我感到的却是莫名的羞耻,好像自己身上长满了疥疮,生怕别人碰到似的。我无法告诉他,在那些又深又黑的夜里,在后车站那里下流客栈的搁楼上,在西门町中华商场那些闷臭的厕所中,那一个个面目模糊的人,在我身体上留下来的污秽。......(P.289)

  李青作为阿凤的替身,这里似乎又一次回应了阿凤的爱哭的性格特点,同时也揭露了在那个保守时代里同性恋者面临的两难悖谬。由此,阿凤之死的意义也迎刃而解,他不是死于社会暴力而是死于同性恋欲望者之手,意味着他为同性恋欲望的正常化奉献了自己的肉身与生命。他的死不能不引起人们对当时社会压迫下同性恋欲望的呈现方式的深刻反省:"凤凰"何时能发出真正自由与友爱的和鸣之声呢?

  何谓同性恋文化中的"凤/凰结构"?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把王夔龙与阿凤的同性恋关系释为龙/凤结构,并不是否定他们的同性恋性质,而是指在这种不平等的对对方的占有中,"龙"的一方所起的作用与一般养"小公馆""包二奶"或直接嫖妓的非正常两性关系中的男性地位相似,我不太了解男同性恋的关系中是否有非常具体的角色选择,但从小说所描写的李青、小玉、吴敏等人的情况来看,他们都出于"被搞"的地位上,而他们之间似无生理上的情欲而只有友爱,(如吴敏自杀而其他人主动输血)。阿凤显然也是处于与李青他们同样的地位,因此他拒绝王夔龙甚至被暴力所杀害,虽然说是野凤凰无拘无束的本性所致,但根本上还是对这种不平等的"龙/凤结构"的抗拒。李青也同样面对阿凤的悲剧,但他走出了"龙/凤结构"的阴影,许多评论者都注意到李青的心里深藏着"弟娃"情结12,即李青的遭遇中一再出现一个可爱的羼弱的小男孩,或带有某种女孩倾向的孩子,小说里相继描写了弟娃、赵英、傻小弟以及最后出现的罗平,都是相近的角色。而李青对他们表现出一种类似母亲或姐姐似的感情与爱,或可以说,对"龙"的一方扮演了女性角色的"凤",在比他弱小的"凰"的前面又扮演了男性的角色,但这种男性角色显然与王夔龙式的"龙"的形态大不一样。虽然白先勇先生没有进一步深入去描写李青与这些被保护者之间是否可能存在性爱关系,如果存在的话又将以怎样一种形态出现,但这种角色的扮演显然不同于"龙/凤结构"里的暴力与色情,它似乎寄托了作家的一种理想,即以真正的同性友爱为基础的感情世界。我不知道同性恋文化中是否存在着这样一种"凤/凰"的理想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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