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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民俗志》 打租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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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6 14: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租批

    俗说“借死不借生”,房子可以出借给人送终,或借给临终之人住,但绝不能接给别人在里面生孩子。因为每家的每间房子里有“财气”和“官气”,统称“房气”或“运气”。人死了,房气非但不能带走,而且死者生前未带来的和未用尽的好运气还能留下来,增加了原先的房气。孩子出生,与上述情况相反,会沾房主的光,把房气带走,若孩子将来做的官越大,发的财越多,说明当初带走的房气就越多,相形之下,房主家必然要越倒运,越受穷。所以,民间有严格的俗规,孩子只能在自己家生。若遇特殊情况,孕妇不得不在娘门的父母兄弟家,或在丈夫的兄弟姊妹家,乃至任何至亲好友家生孩子,产房均要事先“打租批”(写出租房契约),交些象征性的租金,在契约上也要写清楚,说明是房主家要“正用”(家庭正常开支)不足,愿将某房租给某人,租金若干,钱契为交,并无拖欠等等。在租批上,租贷双方及中人都正式签字画押,这一应手续都必须在孩子出生之前办妥。此意表明,孩子是在自己家出生的,与房主无关,房主家的好运气不会因此被新生儿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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