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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高芾《野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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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 13: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代数题那样读野史

施爱东(中国社科院文学所)



  现实事件是多方博弈的综合实在,而叙述永远只能是线性的,所以,现实事件一旦到了史家笔下,都得走点样。我们把合乎主流意识的走样叫做“正史”,把合乎市井口味的走样叫做“野史”。手上这本《野史记》,是《南方周末》“夕花朝拾”专栏文章的合集,自然是以市井口味为主的。作者高芾给该书取了个副标题“传说中的近代中国”,野史一向传说靠拢,就更加戏剧化了。
  戏剧化的历史好看,也更可信。平淡无奇的事,经了文学笔法的渲染,就变得妙趣横生;刀光剑影的事,经了旁观者的戏说,就变得滑稽可爱。正襟危坐的历史书写者们已经严重地败坏了我们对于历史的口味。既然反正是没有了纯粹真实的历史,我们为什么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相信那些更生动有趣,既合乎我们的历史想象,又富于传奇色彩的野史传说呢?
  “传说中的近代中国”是戏剧化了的近代中国。表面上看起来,这些戏剧化的事件大都是些没有现实意义的“冷知识”,事实上,知识的意义并不是由知识本身所呈现的,而是由叙述者的思想和语言所赋予的。比如我们过去所知的学生运动只是集体的、波澜壮阔的、爱国主义的,但在高芾笔下,一个个当事人的思想的矛盾和彷徨被真切细腻地摊开了,恰如同学少年煮酒喧歌,声音并非朝着同一方向。如果此时再加上一个理性的对话者,你还将听到另一种声音:当自由被学生们滥用的时候,自由也走向了它的反面,就连好脾气的蔡元培也被气得摇着两只拳头,对着示威的学生们大喊:“你们这班懦夫!”高芾不断地变换着聚光灯的方向,把它打在历史的左面、右面、背面、里面,顺着高芾的指头,冷知识被一种“温热的感触”慢慢地融化着。
  戏剧化的叙事为什么总是受欢迎?因为它关乎到了每一个个人的“性格”与“命运”。历史事件总是冰冷无情的,多与我们遥不相关,而事件主人公的性格与命运却与我们息息相通。我们看正史时,多少有点隔岸观火的味道,而看《野史记》,却时时巧遇着一些能激动我们心灵的、悲欢离合的人生故事。高芾历史叙述中“人”的浮出,使得我们的阅读变得像解代数习题一样,很容易就能把自己作为一个未知数代入到那段扑朔迷离的乱世纷争之中,或为当事人,或为旁观者,不断变幻我们的身世、革新我们的命运,经历一段段有惊无险的想象之旅。于是,我们获得了一种意淫式阅读的快感。
  《野史记》的写作手法也很值一夸。有网友表扬高芾“把枯燥的历史化成了东北二人转”。这句话说得很精到,一个角的戏是呆板凝滞的,得有几个角转一转,才能活色生香起来。有了多样的角色,就能制造出更多样的命运对话,写出动感和冲突。所谓顾盼流转,盎然生气全落在一个“转”上。《野史记》的许多转法中,起码有两种转法应该专门提一提。
  一是故事与故事转。以《那个逃席的人》为例,阮元多少有点下作的逃席与康有为的公车上书,两者相去百几十年,除了都曾发生在一个叫松筠庵的地方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内在勾连,但是,高芾把两则故事的主角外推到了岭南,学海堂,一下就把两则故事给焊上了,于是,两个不同时代的单调的故事转了起来,“一只蝴蝶拍打着翅膀离开了松筠庵(逃席),千万只蝴蝶挤挤拥拥地又回到了这里(聚义)。”
  二是作者与读者转。当有些角色不便出场的时候,高芾就自己跳出来,对着读者转。高芾向你介绍了《东安市场的一次车祸》,卖个关子,这种普通车祸报道应该放在报纸的哪个版?社会新闻?高芾再告诉你,受害者是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而汽车的主人却是有卖国嫌疑的政客章宗祥,你又如何对待这一新闻?政治新闻?你别急,高芾还有话说,事故为什么发生在东安市场,背后还有一出充满喜剧效果的桃色赌赛,可惜的只是喜剧变成了悲剧。悲剧悲成怎样?你还是别急,高芾最后将告诉你,这其实是一则塞翁失马的爱情故事。一则娱乐消息!
  “二人转”写作方式之所以能够转得起来,全靠了作者知识库的存贮量,在这点上,高芾颇可形容为一台高配置的超强电脑,故事与故事转得起来靠的是硬盘大,作者与读者转得起来靠的是内存大。不容易。
  高芾从他的大存贮中精心挑选了一批读者相对比较熟悉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这样,大家有了一些共同的知识背景,就多了些许默契,作者可以省出许多笔墨,把更多的关切注入到人物的性格与命运之中。傅斯年一出场,你就知道这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大胖子,彼此不必过多寒暄,大家马上就可以结伴去游行、去办报,回来的路上,被汽车溅了一脚泥水,傅大胖子暴跳如雷:“凡是坐汽车的都应该枪毙!”于是,你想起他曾经对蔡元培说过的那句著名的醉话:“我们国家整理好了,不特要灭了日本,就是西洋鬼子也要把他赶出苏伊士运河以西,从北冰洋到南冰洋,除印度、波斯、土耳其以外,都要郡县之。”忍不住会心大笑。
  一篇文章,既要有思想,又要好看,很难写的,一百篇耐看的文章就更难了。《野史记》当然好看,也有许多精到的妙论,只是各花入各眼,要想人人认为篇篇好,那是决无可能之事。有两篇“五四”文章我就不大喜欢,高芾生怕别人信不过他,翻来覆去地大掉书袋,这就不是“传说”的写法了。算了,个别鸡蛋里的小骨头,就不拿来为难他了。




发表于 2006-9-5 21: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RE:读高芾《野史记》

野史记》:把花腔女高的历史唱成二人转
李碧华说,我爱听掌故,但不爱看历史,历史是已过当年的女子,上妆打底都难。也难怪,这年头正襟危坐训导历史的很多,刀光剑影杜撰正史的也不少,“好读好玩”的历史大抵寥寥。所以在书城看到高芾的《野史记》,忽然觉得认识了一个有趣的人,发现了一段竟然在扮着鬼脸逗趣的“近代史”。

  按照布洛赫的说法,人对历史的兴趣,出自回溯过往的本能。在怀旧成为风尚的时代,掌故也有了挤入阅读时尚圈的可能。

  听厌了正史的喧嚣,反倒在稗官野史、故老流传中,感受到了一段段真性情的不“作”的历史。

  《野史记》把“花腔女高”的历史唱成了“东北二人转”,感觉像是从“卡布基诺”到冰糖葫芦、从肯德基到扬州炒饭,有一搭没一搭地把不合逻辑眼花缭乱的野闻逸史踢了个底儿朝天,大俗大雅,乱世真性情。

  《野史记》的副标题是“传说中的近代中国”,既然是“传说”,清蒸爆炒、血腥生猛都无妨,不指望这本小书能将“故纸重重遮面”的历史廓清,但将其捅几个窟窿,关照一下接近真实的历史的凡人面目,也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吧。

  “如果要推选民国初年的政治宝贝,我选沈佩贞”,这是高芾说的;他还告诉我们,原来“报人世家张恨水进京之前,已经当过《芜湖日报》的主编,他当这么一份地方报纸的主编,自己觉得学问历练还不大够,希望一面做事,一面读书。于是,这个安徽小青年来到北京,成了一位‘北漂’……”这年代贩卖掌故的并不少,就跟生产糖果的一样,但能把没有默契感的小众化的掌故———整得跟瑞士糖一样有模有样又亲切绵长,还真不太简单。

  譬如《那个逃席的人》写的是一处已经沦为杂货铺的松筠庵旧址,但这个杂货铺中曾发生的故事却让我们对历史的偶然有了另一种认识;还有在网上广为流传的《民国催债第一高手》,我们终于能在各类宏大叙事里诚惶诚恐后对不苟言笑的历史会心一笑了吧。

  我最喜欢的是“报人世家”的章节,《一堂新闻营销课》或者《张恨水进京》或者其他,都是些现代传媒祖宗的童真童趣,野史背面分明是最温情脉脉的八卦现场、最血肉分明的美丽人生。

  这本书的源头是高芾在《南方周末》上开的专栏,在报纸上连载的时候,反响就颇为不错,只是那时候一段一段看上去,留在印象里面的只是野史的一个个断片,虽然过瘾,毕竟缺了些系统的感觉。如今集成一本书,片段成了整体,于是一个相当立体的“野史”整体也就出来了。对读者的冲击力也立刻变得不同。

  《野史记》,只是“野史”而已,但断不至于“野”到天花乱坠野渡无人。只是闲花野草间的一段历史剪影,怎么描怎么画都“丰韵犹存”,何况还被高芾弄得这么绘声绘色呢。

  有人喜欢在文字中间拣个野史里的芝麻事来插科打诨,不正经,但这含沙射影的力道比引经据典更入木三分,论说原因,“传说倘可补正史之阙、发正史之隐”,野史是“维生素C”还是“安赛蜜”就看您怎么读了。更何况,“重要的不是神话讲述的年代,而是讲述神话的年代”呵。

  好玩有趣的《野史记》,仿佛历史的一场春梦:闲云野鹤,风卷云舒。把花花草草的过往编排出了情景剧般的在场感,我是没有理由不喜欢的。(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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