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冥婚的历史、现状及根源
——兼与姚平教授商榷唐代冥婚问题
黄景春(上海大学文学院)
冥婚又名鬼婚、阴婚、冥配等,就是死人结婚,可分为两个死人之间结婚和死人与活人之间结婚两种。冥婚现象殷商时期就已经存在,迄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是我国民俗文化中一种奇特的婚姻形式。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民俗学者黄石就有《冥婚》一文,近些年又有江林《冥婚考述》[ ],日本繁原央《中国冥婚故事的两种类型》等论文[ ],对这种特殊婚俗进行研究,探讨冥婚习俗及其在文学作品中的表现。还有一些民俗学著作辟出专门章节介绍冥婚。这些对于认识我国冥婚习俗的来龙去脉都是很有益的。最近又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姚平教授《论唐代的冥婚及其形成的原因》(以下简称姚文)[ ],颇受教益;然对他得出的“冥婚兴起是佛教对唐人死後世界观影响的结果”、“冥婚为唐代社会所接受”、“冥婚习俗随着唐代社会的衰微而渐趋消逝”等结论,以及姚文在运用史料中出现的一些失误感到不安,特著此文,阐述我所知的我国冥婚历史、现状及其长期传承的深层原因,并就唐代冥婚的若干问题与姚平教授商榷。
一、先谈冥婚的现状
不少人以为冥婚只不过是历史现象,今天早已不复存在。如果看到下面的报道,这种想法应当有所改变了。先来看看2004年8月台湾的一例冥婚:
台中县外埔乡一名男子搭载女友出游,不幸车祸造成女友丧命,因男方家贫拿不出百万赔偿金,最後调解以冥婚为条件达成和解。[ ]
再看来自香港2004年10月的一例冥婚:
东方网10月5日消息:叶世荣与女友许韵珊原本打算明年缔结白头之约,不料女友却突然命丧浴缸,令叶世荣痛不欲生。昨日,叶世荣在世界殡仪馆为女友布置灵堂时,仍未能平复丧“妻”之痛,当香港记者在他面前提起女友名字时,叶世荣忍不住落下了男儿泪,并称有可能与女友完成冥婚。……而当香港媒体问到是否会与女友举行冥婚时,叶世荣称有这种可能,并表示早已把女友当成了老婆。[ ]
中国大陆冥婚也不少。大陆冥婚之风以山西为盛,甚至“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女英雄刘胡兰牺牲後也有过一段冥婚:
刘胡兰牺牲後,(丧事)由大伯刘广谦操持,曾按当地习俗和一起牺牲的石六儿阴配。1957年,刘胡兰烈士陵园建成,刘胡兰遗骨单独迁进陵园,冥婚至此结束。[ ]
至今关于冥婚的报道仍不时见诸大陆报刊。《中国民政》杂志1994年第10期有一篇文章叫做《“鬼婚”闹剧》,介绍了发生在90年代河南等地的4个冥婚案例,涉及的对象有大学生、乡镇富商、曾下放农村的省城老干部等。作者在文章一开始就评论说:当今农村冥婚又起,闹出了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闹剧,为後人所不齿。这种态度也许在现代人士当中很有代表性。然而,冥婚作为一种风俗,在中国乃至整个东亚地区已经流行了几千年,不仅一向被称作愚昧的农民做冥婚,现代化大都市的酷男靓女同样搞冥婚。甚至有的不良之徒为满足社会上对冥婚的需求而谋财害命。据《山西晚报》(2004年10月30日)报道:霍州妇女汤某数月前听说某家一具女尸给别人做冥婚卖了数万元,于是财迷心窍,竟将邻家12岁的女孩骗出学校害死,卖到洪洞县配冥婚。这真是一桩奇案,它发生的背景正是冥婚仍在山西省流行的现实。
我国冥婚自唐宋以後风靡南北各地,迄今仍在流行。姚文称“冥婚习俗随着唐代社会的衰微而渐趋消失”,此说法有违历史和现实的实际情况。实际上早就有研究者指出冥婚“在时间上以宋代为盛,在区域上以台湾为最”[ ]。这个说法未必确切,但揭示了唐代以後冥婚仍长期流行、在某些地区还很盛行的事实。宋人笔记对冥婚有详细描述,明清笔记、方志都有对民间冥婚习俗的记载。而且,冥婚在我国一向是遭儒家非议的,汉魏如此,宋元明清如此,唐代也不例外,并不存在姚平所说的冥婚为唐代社会所接受的情况,即便操持冥婚的人是帝王将相,也难免遭到儒家人士的批评和抵制。既然作为主流社会思想的儒家抨击冥婚,怎么可以说它被唐代社会所接受呢?
二、历史上的冥婚及儒家的批评
《周礼•地官•媒氏》云:“禁迁葬者与嫁殇者。”郑玄注:迁葬,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葬,迁之使相从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是也乱人伦者也。郑司农云:嫁殇者,谓嫁死人也,今时娶会是也。“迁葬与嫁殇”就是冥婚,周礼明确禁止实行冥婚,认为是乱人伦的行为。这说明冥婚在周代是存在的,所以《周礼》才明文禁之。江林《冥婚考述》认为:殷商是冥婚的起源期,甲骨卜辞中有对殷王娶冥妇的记载;魏晋南北朝是冥婚的发展期,隋唐五代是冥婚的兴盛期,宋元明清是冥婚的继续发展期。他的研究很有意义。汉代冥婚史载甚少,不过出土文物表明,汉代同样存在冥婚。 《汉故相小史夏堪碑》叙述夏堪夭殁而聘妻谢氏并灵合柩之事,碑文云“娉会谢氏,并灵合柩”。1974年3月,在洛阳市李屯发现一座东汉墓,在出土陶器中,有一件高16厘米、口径5厘米、底径18厘米的大平底陶瓶,瓶腹朱书文字11行,共约110字,可识别90馀字。文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