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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澳]杰华: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海外中国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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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1 22: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6年4月
译者:吴小英
作者:[澳]杰华
出版日期:定价:23元

作者简介:
杰华(Tamara Jacka)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亚太研究院性别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博士。除本书外,还著有《中国农村妇女的劳动:改革时期的变化与连续》(1997),与人合作主编《人在旅途:女性与当代中国的城乡流动》(2004)。

内容简介:
本书有关20世纪末加入大规模城市流动——包括流动到北京和其他城市的中国农村女性经验的一项迷人研究。。
它在深度民族志研究的基础上,试图理解流动者本身是如何体验流动的。作者集中关注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者,特别是女性流动者的经验,关注她们谈论那些经验的独特方式,以及那些经验如何影响了她们的认同意识。通过对都市里的农家女的一手材料的说明,作者提供了关于农村女性与城/乡经验之间如何协调的有价值见解,以及这些经验如何影响她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际关系的方式。
本书对于我们理解社会性别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以及全球化与现代化如何在最个人的层面上得到体验的方式,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被认为是和平时期世界上最大的国内迁移浪潮的中国女性的故事。

图书目录:
致谢
导论:从“边缘”到“中心”
第一部分  主体
第一章  在“农村的愚昧”与“城市的现代性”之间
第二章  打工妹的主体建构
第二部分  地方
第三章  在位与错位
第四章  向往之地
第三部分  人
第五章  关系
第六章  认同
第四部分  时间
第七章  叙述、时间和能动性
附录  书中提到的对话者名录
注释
参考文献





[ 本帖由 陌上花开 于 2007-12-11 22:29 最后编辑 ]
nongjianv.jpg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22: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RE:[澳]杰华: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海外中国研究丛书

普遍性压迫及其被遮蔽——读《都市里的农家女》

作者:石勇  文章来源:学术中国

自“打工”热潮兴起,世界一直注视发生在中国的最大一次国内人口流动:超过一亿的农民从四面八方涌入因户籍关系而不属于他们的城市。这种流动按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亚太研究院性别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杰华(Tamara Jacka)的说法,在中国的“现代性焦虑”中,它一直被解读为从“贫穷”、“落后”和现代化的“边缘”进入到“富裕”、“文明”和现代化“中心”的一场运动。

  但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农民涌入城市后普遍性地仍然被排斥在城市和现代化的边缘,他们以大大超过中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作时间为代价而获得的工资收入也低得惊人――除了极少数人以外,他们作为一个整体仍然挣扎在贫穷之中。或者不如说,他们涌入城市仅仅是填充了贫民窟的队伍。在另一方面,被城市所“代表”的“现代化”面对他们时并不是一副“文明”的嘴脸。国家权力层面的制度性压迫、由户籍制度所支撑并弥漫在城里人精神结构中的歧视观念、政府对血汗工厂提供的保护,常常让他们处于被侮辱和被损害的无助境地。

  文明与野蛮的交融由此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农民工在城市备受身心摧残,但在个体观念中却没有拒绝与这种交融“和平共处”的现代化的图景。那么,在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中,那些其存在最能体现传统与现代的纠缠、其命运最能体现农村打工者的命运、其精神结构最能反映这个时代变迁的农村打工女性的遭遇如何?这些“都市里的农家女”在城市的生存在诸如精英主义、女权主义、阶级理论、地域观念等“话语”的解读中是一种怎样的“形象”?她们的主体性建构是否遭到了城市经验的拆解?她们的话语与城市、现代性的话语的不对等关系揭示出了存在于中国社会的什么样的东西?正是在这样的“问题意识”下,杰华的《都市里的农家女》以人类学研究的视角考察了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在北京的一些农村打工女性。《都市里的农家女》力图在对这些妇女在城市生活的经历和故事进行分析时,揭示出中国社会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的复杂关系。

  艰难的主体性建构

  在以“文革”为主要时段的那些岁月里,中国的农民一度在虚幻的政治和道德优势中体验到一种虚幻的主体性。但这种被意识形态假象所迷惑的主体性在“改革开放”后便迅速瓦解。农民涌入城市,由于户籍的深刻制度与观念烙印,他们作为“二等国民”的身份便再清晰不过地暴露出来。事实上,他们在城里人的排斥和歧视中,已强烈地体验到城乡二元化体制下他们作为政治、社会资源的“他者”的耻辱性地位。从能把所有的社会阶层纳入社会的价值秩序并加以排序的话语体系上讲,已经没有一种话语支持农民这一身份。

  很明显,不掌握任何社会稀缺资源的农民涌入城市,注定要遭遇主体性建构的精神撕裂。在充满优越感和居高临下的城市话语和精英话语中,他们要么是“没素质”、“不文明”的现实和潜在秩序破坏者,要么是贫穷、老实无知而必须让“有良心”的城里人同情的“弱势群体”。在极少数的个案中,他们又可以是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而“打出一片新天地”的成功者――而这种刻意的塑造乃是以遮蔽城市对他们的普遍性压迫为前提的。杰华提到,这些话语大量泛滥于中国的诸多媒体中。像《农家女》、《打工妹》这样提供了让打工妹说话的机会并希望能帮助她们的媒体也不能幸免。

  杰华考察了《农家女》、《打工妹》杂志和“打工妹之家”为打工女性在城市的主体性建构所作出的努力。一方面,这些既具有体制内背景(妇联)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公益组织特征的机构让打工女性发出声音、帮助打工女性维权、资助她们、对她们开展各种培训、组织她们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力图培养她们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但另一方面,她们所发出的声音被加以处理,以致在某种程度上已失真而像是主流话语假借打工女性的另一种表达;在帮助、培训中,“城里人”及相对农村打工女性来说是“精英”的人有一个预先的“打工妹素质低”的假设,在这里实际上只是把她们视为必须接受城市的现代文明洗礼的对象,而并没有承认她们的主体性;无论是帮助打工妹的城市知识女性,还是那些所谓的“专家”,事实上对打工女性来说都有居高临下的姿态,他们和打工女性在精神和情感上还是隔膜的;尽管《打工妹》在某个时期也将打工女性的命运追溯到了国家制度层面,撕开了主流的城市和精英话语的虚伪,但这种追溯不过是黑暗中微弱的火光。

  总体上看,可以让杰华的问题得到回答:这些机构既让打工女性能够聚集在一起并表现了有关她们的利益和认同的主体性建构,但更多的只是简单地复制了主流话语的等级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又参与了对打工女性主体性建构的拆解。这似乎是一个无奈的困境,因为弱者只能用强者的游戏规则玩。强者对弱者的帮助固然看起来可以让弱者平等地参与游戏,但帮助本身已受到了强者的游戏规则的染指,即使它承认弱者的主体性尊严,游戏规则也已经对弱者的“主体性”进行了编码。因此,弱者必须丧失真正的自我认同而以强者的形象来认同自身。这不独发生在农村打工女性与城里人之间,也发生在落后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追问到启蒙的精英话语的深层逻辑。

  到现在为止,中国的知识精英骨子里仍有很强劲的“启蒙情结”。或者说,基于百年来中国的现状,“启蒙”已成为中国知识精英的一种“集体无意识”。在一个人权屡被侵犯的社会里,知识精英感到有必要向普罗大众“布道”,用观念的扩散、聚合所形成的强大力量来摧毁这一统治结构。不仅如此,一些还谈不上是“知识精英”,只不过其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高于底层社会的人,也参与到这样的“启蒙”之中。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一个非民主社会知识精英及相对来说地位较高的人以其较为“现代”的思想对普罗大众的影响。对弱者的帮助事实上体现了知识精英的良知。他们所阐述的价值理念也恰恰是这个社会所缺少的。但我们也有必要注意启蒙话语所形塑的一种不平等结构。

  “启蒙”意味着一种思想的单向支配,启蒙者不仅获取了话语上的主体性,而且在道德上更比被启蒙者优越。这种话语结构一旦建立,启蒙者也就对被启蒙者拥有了可以评判其存在价值的权力,他也就必然对后者居高临下。很显然,被启蒙的民众可以被呼唤去追求尊严,但在这种启蒙语境中,相对于启蒙者来说他们并没有主体性的尊严。如果启蒙者不能从情感上将自己纳入与被启蒙者一样的存在结构中,问题就会暴露――后者只要还没有终结自己的身份,其主体性就无法真正被建构出来。

  杰华观察到,农村打工女性在城市的经验一方面让她们强烈地感到被歧视的“他者”地位,另一方面因城市的主流话语(特别是关于城市与农村的价值排序)已影响到了她们的精神结构,无形中又让她们进行自我否定,对农村感到了恐惧,哪怕再穷再苦也要留在城里。这种精神的撕裂是相当难受的。如果她们在“他者”的现实处境中能够坚持自己的自我认同的话,那么尽管她们的主体性未能在她们与城市的关系中建构出来,但还保持着精神上的“自我”的完整――然而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她们太弱小了。事实往往是这样:她们一方面在现实中“他者”化,另一方面被迫将具有侮辱性的城市价值观念吸收进入精神结构中,以这种实质上对自己构成否定的东西来构筑自己新的自我认同。由此,她们以一个“假自我”来支持自己的心理生存的过程便得以完成。只要她们无力真正成为城市的一员,“假自我”所带来的精神撕裂的痛苦就会一直折磨着她们。而这一点恰恰被给她们提供帮助并对她们进行“启蒙”的“城里人”所忽视。无论如何,真正的根子是在国家制度层面对打工女性的排斥和“他者化”,这是群体的一个普遍性的命运。精英话语将重点放在她们个人的突围和对城市的“适应”上而不是放在这一点,必然会在非法化城市对她们的压迫时,也遮蔽了这种压迫的制度性背景。

  显得奢侈的女权主义

  在“现代性”的长征中,中国滞后于西方并一直在西方的后面邯郸学步。然而世界共处于同一个时-空这一点又决定了“超前”并对应于西方的社会结构的思想潮流可以无视具体的社会语境而被引入中国――尽管它可能只对应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狭窄层面。社会学家孙立平等人所描述的20世纪末中国的“结构断裂”到现在进一步加剧,中国这个社会空间好象同时容纳了多种社会形态。在这个奇怪而斑驳,像是由不同的极不谐调的色彩组合而成的社会中,无论是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还是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等都可以找到它解释和规范的土壤。但是,如果一种理论只对应社会结构中的狭窄层面,忽视了更具普遍性的深刻的制度性和社会性背景,必然会对真正要加以解构的东西造成遮蔽。

  杰华作为女性,研究的又是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中国的打工女性,其眼睛无论如何都闪烁着“女权主义”之光。按女权主义的基本理论,“社会性别”背后的制度和思想观念乃是“合法化”女性的从属地位并使她们遭受羞辱的根本原因。从而,争取“女权”就必须向社会的制度性安排和规定了女性的角色的思想观念开火。在批评《打工妹》上的一些文章所传达出的主流话语时,杰华认为:“就像《农家女》一样,《打工妹》上的报道尽管对于阶级以及城乡不平等的制度性基础持批判态度,但是很少注意到社会性别作为中国社会的歧视和剥削现象的一种制度性基础的重要性。它们假设打工妹由于自身性别,比别的男性民工更容易遭到歧视、侮辱和剥削的风险。然而,打工妹作为女人的边缘化在这里不是被理解成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等级制和权力关系被彻底性别化了,而是继续被理解为打工妹自身的一种弱点和易受伤害性。”

  不能说这种女权主义的视角毫无道理。在中国,因性别差异而在不同的社会层面对女性的伤害一直存在。但是,如果把打工妹所遭受到的伤害归结为社会性别,归结为“社会等级制和权力关系”的“性别化”,则放跑了真正的凶手,并且也无法解释男-女、城里人-农村人这样的二元对立范畴在发生交叠时的关系划定。杰华想必忘了,社会性别尽管可以是一个很好的分析范畴,但阶级、身份(城里人、农民、富人、穷人等)同样也是很好的分析范畴,并且,在目前的中国,社会性别这个分析范畴远不具阶级、身份那样的有效性。在女权主义的视角中,“女性”作为一个与“男性”相对的集体符号,被天然地假想为是一个共同体,然而,在中国的现实却是,一个城里的女人与一个农村打工女性之间的差异,远远大于她与城里男人的差异。事实上,一个城里的女人和一个农村打工女性之间已隔膜到几乎找不到大家在非生理上的社会相似点。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并且无可否认的事实。别说其它城市女人,就连与打工妹们接触,并带着一种帮助打工妹的思想的那些城市女性,比如谢丽华、王老师等,她们基于骨子里的那种优越感也无法让打工女性感觉到她们是“自己人”。而导致这一切的,恰恰是“城里人”、“农村人”这样的社会差别。是社会的制度性安排和思想观念弱化甚至取消了女权主义的解释和规范权力。

  杰华有意无意地在书中将打工女性当保姆所遭受的侮辱和包括性暴力在内的暴力伤害归结为社会性别。但是,打工女性当保姆遭受城里雇主的侮辱和伤害,与农村打工男性在建筑工地、血汗工厂里所遭受的压榨甚至暴力,在本质上完全是一回事。并没有城里女性和城里男性在相同的境遇中遭到像农村打工女性与打工男性那样的待遇,这一事实深刻说明侮辱和伤害针对的并不是性别,而是阶级和身份,是“农民”这样的一个庞大而零散的群体。远不能说农村打工女性当保姆是因为社会性别的差异,而只能说是生理性别的差异,因为以她们的体质从事某一工作的生理特点,根本不可能像男人那样在建筑工地等地方去接受别人对自己血汗的榨取。打工男性所被压榨的程度,丝毫不比打工女性轻。作为农民,他们只是根据生理性别而分别被以不同的方式加以侮辱和伤害而已,试图在他们中间制造一方必须对另一方的被伤害负责的话语泡沫,将会转移“追凶”的注意力。

  事实上,杰华所引证的很多研究已经对她的女权主义视角提出了质疑。比如,根据一项研究,在北京调查的604名打工女性中,只有22.5%接受了母亲健康和计划生育教育,而城市居民中的女性则是100%。用女权主义的话语永远无法解释为何同是女人,城里人和农村人在享受国家必须提供的这些资源上存在这么强烈的反差。同样,不用非阶级、非身份的话语,我们也永远无法解释为何农村打工男性比之城市男性没有任何保障、他们的子女为何不能像城里人的孩子那样可以在由公共财政支撑的城里学校读书。无法否认,社会性别的差异会在权力关系中显示出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但是,这种以性别话语所审视的不平等比之阶级和身份差异在国家的制度性安排中的不平等,简直可以忽略。不是性别话语背后的权力关系,而恰恰是国家根据户口对“城里人”和“农村人”的划分并在制度上给予不同的资源分配造成了打工妹在城市的悲惨命运――她们的悲惨不是因为她们是女人,而是因为她们是农民!在农民内部(正如在城里人内部一样),男人对女人基于社会性别的某种优势当然存在,但这与打工女性在城市的遭遇并没有多大关系。反映在打工妹个体身上的压迫因此不过是一个实行类似于“种族隔离”制度的国家所施加给作为制度性歧视对象的群体的压迫的一个缩影。

  作为一个严谨而具有很强的分析能力、并善于从信息和材料中寻找有用论据的学者,杰华实际上也观察到了这样的现象:正是由于这种基于阶级、身份的普遍性压迫的痛切感受,打工女性们都没有认同她们与一般女人(特别是城里女人)共享的、跨越农村人/城里人或外地人/本地人之分的区别于男人的经验。事实上她们根本不可能具有这样的经验。和农村打工男性在城市遭遇的侮辱和伤害是因为她们是农民而不是男人一样,打工女性所遭遇到的侮辱和伤害也被体验为她们是农民而不是女人。那么,不掀掉城乡二元化体制这座大山,并清除一系列资源分配和法律保护上的不平等,针对农村打工女性来说的所谓的“女权”永远是镜花水月。阶级压迫和身份歧视在这里已经覆盖了女权主义的话语。在打工女性身上,作为一个农民和作为一个女人的这两种不同的存在属性具有不同的分量和遭遇,前一种才是开启她们命运的钥匙。在“农民”这一耻辱性的烙印仍然让她们陷入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境地中时,谈女权主义未免奢侈。

  未形成的阶级意识和社会污名

  既然阶级压迫(作为穷人的农民工)和身份歧视(作为农民的农民工)是农民工悲惨命运的症结所在,那么随之而来的逻辑构想就指向一种“共同体的抗争”。换句话说,如一般散沙的农民工普遍感受到的作为一个“农民”的身份及这种身份带来的命运应该成为他们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联系纽带,他们应该形成“天下穷人是一家”、“天下农民是一家”这样的阶级意识。在这里,“穷人-富人”、“农民-城里人”构成两对二元化的范畴。但是,在中国,纳入人们的认同体系的不仅仅有财产状况、户籍,还有地域、社会地位等,它们犬牙交错,相互渗透,在不同的层面体现出来,以致无法把它们加以分开。某个人在这方面与另一个人拥有相同的存在属性,但在另一方面他的存在属性却与这同一个人的存在属性是相冲突的。这种冲突使他们无法获得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体验。

  比如,一个城市贫民,特别是下岗工人,与一个农民工之间无疑都同处社会底层,而且严格来讲都属于“工人阶级”,但由于一个拥有城市户口,另一个没有;一个享有可怜的福利,另一个毫无保障,他们之间远谈不上有共同语言。户籍,以及与户籍联系在一起的“本地人-外地人”区分、城里人歧视农民的观念等在他们之间挖开了一道深深的鸿沟。一个在城里做生意的富裕的农民,与一个在城里打工的农民工之间,尽管本质上“不是一路人”并且存在利益的冲突,但由于他们同是农民或来自同一个地方,这方面的认同干扰了他们认清背后的阶级关系。处境都很悲惨的农民工按理应该是最能体验到大家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但由于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地域认同常常会遮蔽甚至消解阶级认同。中国情况的复杂已很难让任何一种逻辑自洽的解释和规范话语自如地演绎。情况恰如杰华所说的,阶级在中国已被特殊主义和地方的等级制彻底撕裂了。她观察到:在城市工人和农民工之间几乎不存在什么团结,并且两个群体之间争斗倒很常见,他们很少走在一起。但情况还要悲观,就是在来自不同省份的农民工之间,地域认同也干扰了阶级认同。

  或许这种情况属于现阶段的特殊产物。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干扰阶级意识形成的地域认同等认同形式不会得到改变。但在目前干扰阶级意识形成的最大瓶颈莫过于城乡二元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内嵌于权力结构中的城市和精英话语对农民工的单向指涉并没有把城市工人当成“他们”中的一部分,而是纳入“我们”的范畴。城市工人无疑受到国家和制度层面的压榨(他们被驱逐下岗就是很好的证明),但他们无疑可以从城市对农民工的歧视中得到补偿。在农民工面前他们身为“城里人”的优越感在一定程度上让他们遭受的耻辱变得无足轻重。人们很容易地从他们身上发现对农民工的厌恶和轻蔑。而这一切恰恰是制度性歧视以及从话语上对农民工进行“污名化”的结果。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它对城市工人的压榨并不客气,但却通过给城市工人以补偿的方式使城市工人在对农民工的排斥中认同于这一压迫结构。

  不能说城市和精英话语对农民工的污名化只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城市对他们的影响的反弹。事实上它是城乡二元体制的制度性歧视的一个逻辑结果。在城乡二元体制中“农民”已然是一种低贱、不卫生、不文明、贫穷的象征,在这个社会中价值排序极为偏低。这实际上在观念上已是一种污名化。事实上,只要一个群体在对社会资源的掌握上,依靠制度和观念的保证对另一个群众具有足够的优势,为了合法化他们对另一个群体的社会排斥,他们就必然会给这个群体以一定的去道德化。而他们的优势使他们获得了对这个群体进行“单向命名”的足够权力。在中国,给农民工加以污名化有多种功能:一是可以合法化城里人与农民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二是可以给城里人以一定的心理优势,三是可以通过这种“身份”的认定割断城里穷人与农民之间的阶级联系。这与一个国家煽动民族主义狂热,让被压榨的人也可以通过仇视外国或外族而获得补偿,转移甚至消除他们对国内压迫的怒火是一个道理。

  杰华特别注意到了保姆被强加的社会污名。她认为,这种社会污名部分地产生于家务劳动低身份的联想,也因为这种职业与极端的贫困和奴役联系在一起。但她没有机会提到诸如《民工兄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样出自官僚机构之手的给农民工进行污名化的“作品”真是一种遗憾。是女权主义的视角妨碍了她很好地在这方面进行观察。其实,对农民工的污名化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无论是说他们不文明、不卫生,还是把他们假想成违法犯罪分子,已经成为城里人下意识的反应。城市对农民工的驱逐居然由此获得足够的理由。具体到打工女性身上,她们不是无知的弱者形象,就是“鸡”这样在道德上有污点的人。她们的存在似乎只具有这样的功能:要么只是在较小的层面上用来满足城里人对“我有良心”的自我确证,要么只是在较大的层面上成为满足城里人论证自己的存在价值并具有道德优势的一个比较对象。

  有必要指出,在杰华对强加给保姆的社会污名的分析中,她提到,农村来的打工妹常常试图在她们乡下的朋友和家人面前隐瞒她们当保姆这一事实。表面看来,这似乎是社会污名也是农民“自我强加”的一个证据,但实际上恰恰反映了城市和精英话语对农民的彻底“观念殖民”。由于农民的劣势地位,他们没有掌握给他人“命名”的权力,在与城市的交往中,他们只能屈服于城市和精英话语,并通过城里人对自己形象的认定来判断自身。事实往往是,在价值排序上低的群体往往无从改变这一价值排序(除非像毛泽当年那样)而只能尽力通过对这种价值排序的认同而往上攀爬。这意味着他们只能被动接受别人强加给自己的社会污名,为了心理上的生存必须把它合法化,并且用它来构筑自己的价值判断。这种被“观念殖民”的现实处境和农民工在城市所遭受的污名化都植根于他们作为“二等国民”的“制度性安排”中。

  这恐怕才是农村打工女性,以及整个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的命运的一个准确解释:他们既没有被承认是与城里人平等的权利主体,更没有获得在政治正义的角度上讲的公民资格。《都市里的农家女》触及了这些问题,这使得它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实际上可以在我们的解读中导向政治社会学和政治哲学的思考。从学术上讲,它对问题的敏锐和对资料的利用都让人佩服。它截取的虽然只是中国农民涌入城市的一个时间段,在它里面所呈现的农村打工女性的故事虽然也只是一个个片断,但透过它,在户籍制度未打破情况下农民工涌入城市后的处境,以及农民工未被承认为权利主体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些特征(比如血汗工厂)都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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