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孔圣人门下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人,但出来了一个“朽木不可雕”的人物,所以孔圣人就不是优秀教师,应该取消思想家、教育家的称号,大家同意吗?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在下刚刚搬家,家里没法上网,加上刚参加工作忙得一塌糊涂,所以今天才得知这件事情.事情的来龙去脉和我们众多弟子的心情已经由爱东师兄等同门表达出来,我只想给大家介绍两个台后的场景:《民俗学刊》的编辑有三个人,除了叶老师还有施爱东和关溪莹,也就是在下,如果说刊登了抄袭文章编辑必须承担责任,我们三人都是有份的。由于人手紧张,出版周期短更主要的是我们编辑的水平有限,没有通读相关领域的学术文章,导致刊登了不该刊登的文章,我们已经以编辑部的名义向原作者和学界致歉,并封杀了抄袭人,难道我们愿意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每一期学刊都倾注了我们多少心血啊!我想让大家了解的是,事发后叶老师除了对我们进行严格教育之外,没有追究我们两个副主编任何责任,我们一个在外地做博后,一个在赶博士论文,有成绩他总是不忘带上我们,出了问题他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这样的老师是不是好老师?!如果因为一个学生的过错就剥夺他获得奖励的资格,暂不说他为民俗学界做出的其他贡献,难道叶春生教授曾经培养出的其他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都是“隐型人”?
有人不断强调叶老师没有受到行政处分,试问对一个65岁的老教授来讲有什么能比使他的名誉受到损害,让他在公众面前公开道歉对他的伤害更严重呢?前者可以说是一位历尽颠簸的知识分子一生的追求和奉献啊!我们都亲眼目睹了叶师在此事发生后的焦灼和憔悴,尽管他从来没有对我们倾述过。人谁无老,人谁无过,人谁无后,一直觉得从事民俗研究的学者都很朴实宽容,希望这件事就此打住,变成在我们耳边长鸣的警钟声~~~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阿弥陀佛。几天不上网,想不到闹了这样一出。读罢署名“闲言”的公开信,只要是个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不是一只好鸟。
此公在文中最后说:“笔者没有能力改变这一荒唐的结果,也深知没有必要向上级汇报,但觉得有道义把这件事公诸天下,最低限度为了那两个研究生的信任,就得这样做!”一个堂堂读书人,亏他说出这等混账话?如今法制日益健全,任何一项事关公众利益的评选结果在正式确认之前都会有一定的异议期。既然你认为评选叶公为优秀教师是“荒唐的结果”,既然你明明知道这个“荒唐的结果”是“上级”评选出来,你如果是一个有良心的良民或者是一个负责任的公民,就应该通过正常合宜的渠道向主持此事的有关当局或评委会提出异议。而此公没有这样作,却故作清高、纯洁和正义状地到处撒传单,满天下喊怨叫屈,如此做派,恰足以暴露此人不是良民,而是典型的胡搅蛮缠的刁民,要不就是脑子有病的废人。
叶春生先生够不够格优秀教师,自有教育当局和学校当局硬性的指标在,如果你觉得叶不够格,你该把优秀教师的指标摆出来,让大家看看叶在哪条哪款不够格,哪条哪款规定了弟子抄袭受了处分之后老师就没有资格当优秀了。
此公把叶的优秀教师资格跟其徒的抄袭行为挂上钩,本意是为了往叶公的身上泼污水,但却暴露了此公的弱智。原则上,研究生层次上的学生,老师对之只有学术上的传授义务,而没有道德上的监护义务,学生都已是成人,什么对什么错,什么能作什么打死也不能作,完全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和行动能力,完全知道抄袭是打死也不能作的恶劣勾当,因此,学生犯错,除非是老师的教唆和胁迫,就不应该把板子打在老师屁股上。都什么年代了,还兴株连九族?按“闲言”的意思,老大不小的一个学生犯了错,却要打老师的屁股,想得出这等逻辑,此人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弱智。堂堂中大居然有这等弱智的老师,殆哉!
我认为,叶公在处理门生抄袭的问题上,不但没有理亏的地方,反倒是问心无愧、可圈可点的。公开通报批评,忍痛把自己亲手挑选的弟子交给官方当局处置;登文公开道歉,坦然把事件公开给学术圈内人评说。在整个过程中,不文过饰非,不强词夺理,态度明确,仁至义尽,恰恰体现了叶门的光明正大,这在时下一片滥污的中国学界和教育界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作为教师,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弟子一个个一辈子只做好事,不会做坏事,只要他发现了弟子的过失之后,及时地给予惩戒,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意义上讲,就已经进了师道的本分了,连圣明如孔子不是也有不争气的弟子吗?但这并不害孔子至圣先师的名头。因此,“闲言”公翻出这陈年旧账埋汰叶公,实在是失算,其实,就维护师道尊严和学术清明而言,叶公对此事的处理非但不会让他失分,反倒会让他得分。
“闲言”的文章从头到尾,不仅在道义上立不住脚,逻辑上狗屁不通,而且文字辞气鄙陋萎琐,这般文字居然出自一位在堂堂中大任职的学者,直是让中山先生蒙羞,让中大同仁蒙羞,让吾辈学人蒙羞。想来此公或此公的亲近是叶公的同人和竞争者,看自己的冤家竟然当上了广东省的优秀教师,一时急火攻心,烧坏了脑袋,心理失却了平衡,因此,说起话来都语无伦次了。脑袋坏了,应该找脑科医生;看着人家幸福心理不平衡,应该找心理医生,:mad:或者干脆抽出自己裤头上的猴皮筋,作把弹弓,打叶春生家或施爱东家的窗玻璃去,:mad:就是不该呆在大学里误人子弟。
[ 本帖由 戈兰 于 2004-9-30 22:45 最后编辑 ]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学生犯错,除非是老师的教唆和胁迫,就不应该把板子打在老师屁股上。都什么年代了,还兴株连九族?我记得,方孝孺的案子是诛十族才诛到门生头上。
九族还够不着啊! :D
[ 本帖由 苏更生 于 2005-8-10 15:02 最后编辑 ]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戈兰 于 2004-9-30 20:55 写道:或者干脆抽出自己裤头上的猴皮筋,作把弹弓,打叶春生家或施爱东家的窗玻璃去,就是不该呆在大学里误人子弟。
要是我家的窗玻璃被打坏了,找不到正主儿,就只好找教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