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学君、邹明华在上海大学作学术报告
时间:2006年10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A楼602室
主持:黄景春老师、张江华老师
报告人:贺学君研究员、邹明华研究员
贺学君(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与原则
非物质文化是指那些看不见的、有文化内涵的、能够体现象征意义的文化事象。在文化部公布的5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主要包括民间文学、民间工艺、民俗等类别。(之前提及的“文化空间”应归属于民俗类)。
(一)本质
在讲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之前,应先区分“保存”与“保护”两个概念。保存的重点在“存”,是把文化事象与生存环境相脱离,将动态的东西变为静态的事物,是生命流程的静止。而保护则是一种养育、一种呵护,是活态的,促进文化生命的延续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在于让保护对象能够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如何“养”
1、生命力的完整原则
要保证民俗文化的基因、要素、结构、能量和生命力的完整。我们要做的基础工作是对民俗文化进行调研,探究其谱系和生命之根,并找出其核心的价值观,要求文化深深扎根于地方文化体系中,对社会团体要起到积极作用,本质上是对文化的灵魂进行挖掘和保护。
2、保护的创新原则
创新是民俗文化发展的生命力,以是自我发展的主动力。以七夕节为例,我们现在可以融入当代的元素,与时代结合起来。
3、整体的原则
a、生态的整体:文化生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如水对于鱼,鱼离开了水就只会成为标本,而不是鲜活的生命。比如把民间故事家请进茶馆、把原生态的演唱请上舞台,那就是一种“表演”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生活环境的产物。
b、文化的整体
4、人本原则
a、对传承人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的“创造”和智慧的结晶,传承人更是创造的主体。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要对传承人进行保护和尊重。
b、尊重民众(对文化遗产)的选择:民众的合理选择我们要鼓励,民众不科学的选择则需要学者的介入和引导。
贺老师最后强调我们的任务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智力支持,找回遗失的历史记忆,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发展。
邹明华(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
读柳田国男《传说论》的体会
邹老师谈到社科院的特点是研究人员多而学生相对较少,因此教学方式是师生一起召开“读书会”的方式,共同研读学术著作。邹老师首先强调阅读经典著作、理论性著作的重要性,我们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从中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
柳田国男如同中国传统的儒家学者,他强调理想抱负,他开始关心民俗生活基于他关心民间饥馑问题,提倡学问要经世济民,相信学问可以救世。柳田先生的经历与钟敬文先生很相似。
《传说论》是从传说学的知识谱系入手的,其中对传说的真实与真实性的关系作了深刻探讨,比西方提出的时间早。其中很多理论为张紫晨、乌丙安、程蔷等多位学者引用。
该书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了传说:
1、关系论的角度:柳田主要以传说与历史间的纠葛为例。传说与历史不是相对立的概念,它们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关系很复杂。
2、本体论的角度:传说有其中心点;它的叙事形式是自由的,不受任何限制,而流传形式是特定的;传说与历史有密切联系。柳田先生还提出了“传说圈”的概念,强调“一国的传说”。
3、方法论的角度:柳田不同于西方学者从传说的过程的角度来探究,而是探讨了传说的本体价值。他说,传说的一端有时非常接近历史,另一端与文学非常接近,两极的距离伴随着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拉大,也许会有断线的一天。传说是介于自发与自为、文学与历史、信仰与叙事的中间层带。
两位老师做完报告后,聆听报告的学生向她们提问,并展开热烈讨论,整个报告学术气息浓厚。
RE:贺学君、邹明华在上海大学作学术报告
贺学君老师RE:贺学君、邹明华在上海大学作学术报告
邹明华老师RE:贺学君、邹明华在上海大学作学术报告
贺学君老师、邹明华老师RE:贺学君、邹明华在上海大学作学术报告
贺老师最近身体欠安,但从这些照片看,精神挺好呀。看来一回到老家,身心俱爽了。比较几张照片,邹老师中场添过衣服。看来是要在上海人面前展示不同的美的侧面。
RE:贺学君、邹明华在上海大学作学术报告
真是不好意思,拉着身体欠安的贺老师给我们做学术报告!她确实显得有点憔悴,但讲起课来精神就来了。或许正是回家的感觉在起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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