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如何谈论“民俗”的“功能”?
最近看了几种民俗学教材,有一个地方令人困惑,贴出来向大家请教。作为民俗学的核心概念,许多教材都用不小的篇幅谈到了“民俗”的“功能”,问题就在这里。
可以说,民俗是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因此许多定义都用文化、生活、传统等同样最为一般化的词语来确定它的内涵,在这个意义上,民俗就是一个最大的集合——有什么不再是文化,不再是生活呢?没有。那么,根据逻辑的同一律,关于“民俗”的命题就应该与这一最大集合的内涵保持一致。关于“民俗”的“功能”,就是一个最基本的最一般的文化哲学或哲学人类学的命题或界定。但很遗憾,我们看到几乎所有的教材里,功能都是具体的:教育、社会控制、娱乐、心理发泄或调节,等等。这里问题就大了,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就可以有这样的说法:
液体的功能包括:
1、饮用;
2、用作燃料;
3、止咳;
4、用作肥料;等等。
是不是很荒唐?还能不能讨论“民俗”的“功能”?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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