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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中国社会科学院已在年前向各所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央三号文件) ;该文件面向社会的正式发布,大概在“两会”期间或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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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重要契机做出更大贡献
──我院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精神
本报讯(记者马海涛)
我院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王洛林副院长、朱锦昌秘书长出席座谈会。王洛林在会上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需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和回答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颁布反映了这一时代要求,是体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要标志,是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发展的重要契机。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学习《意见》的精神实质,制订实施具体方案,多出成果,不辜负党和国家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期望,为新世纪哲学社会科学的继续繁荣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与会专家在发言中认为,《意见》是党中央作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具有重大影响的战略决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重视、关怀和期望。《意见》阐明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方针,从教材体系的形成、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选拔及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0年发展目标,并且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队伍建设和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提出了繁荣发展社会科学的基本任务,是一份在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期内指导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纲领。它在思想上统一了人们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意义的认识,在实践中解决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具体问题,从而使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党中央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提高了工作的信心和热情。
与会专家认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任务,这是党中央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理论创新,而采取的一项意义深远的重大举措,为深入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从而为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理论支持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是党中央交给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任务。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定要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相联系。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使主观世界符合客观世界,这是所有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基本准则。我们要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形而上学和主观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澄清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用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与会专家认为,《意见》再次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提出求真务实的要求,对于当前科学研究领域,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学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一方面肩负着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的任务,为改革开放开辟道路;同时要解决和回答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为改革开放提供对策建议。另一方面,要坚持搞好基础研究,推动学科建设和基本理论创新,扩大与国际学术界的交流,提升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在国际学术领域中的地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20多年的持续繁荣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我们要继承优良传统,保持学术环境应有的平静、平和、渐进、积累的氛围,杜绝浮躁、急功近利等有害学术发展的因素。近几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为推进优良学风的建设做了不懈努力。《意见》的颁布和实施无疑会对学风建设产生巨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有了好的学风才会有求真务实的研究工作,才会不断推出学术精品、传世之作,才能培养出高水平的专家学者。
办公厅主任黄晓勇主持座谈会。江小涓、陈祖武、黄宝生、李景源、李崇富、郝时远、景天魁、尹韵公、邢广程、杨光、秦毅等参加座谈会。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4-2-17 1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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