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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5 10: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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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写过观点类似刘师兄这样的文章,请批评~~
性别的塑造
------试论习俗化过程中的性别控制
习俗化过程中,俗民的性别角色塑造并非如传统理解的那样简单,在具有几千年民俗文化积淀的中国社会,自古以来性别角色的区分已经成为民俗社会中不可缺失的一环。稳定的习俗规范对俗民男女分别予以了不同的性别期待,这种期待又是按照传统即定的模式或公认的方式来运作、监管,使俗民从最初的生理性别分化进一步完成习俗化过程中的性别社会分化。
法国人类社会学家巴丹特尔认为,人类在很多方面、不同程度上都是两性化的。瑞士著名心理学家荣格,通过对梦的研究,说明男性的阴性特征是全部女性心理倾向的化身;女性的阳性特征是内在的男人。“恰如男人阴性特质的性格是由其母亲塑造的一样,阳性特质基本上是受到一个女人的父亲的影响”。[1][P37]和所有的动物不同,人的习俗化“它应当是本能加学习或自然加养成的产物”[2][P80],并不是完全依赖本能的遗传。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人类社会进化中,性别角色的培养塑造首先是以人的生理先天条件为依据的,如原始社会的劳动分工,男性主要从事渔猎,女性主要从事植物、野果等采集工作。当经济基础发展到一定程度,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开始出现,社会性别角色塑造全面介入俗民日常生活。而“男女不平等的局面一旦形成,它就会使男女性别‘角色化’,从而反过来成为巩固、强化原先男女分工模式的原因。”[3][PP40-45] “无论人们扮演什么角色,都能保持单一的‘性认同’——即关于自己是男还是女的概念,这是由于性角色社会化的结果。”[4][P34]性别塑造过程中不仅充斥着上层统治阶级礼教伦理的政治导向,还存在着俗民社会特有的适应民众生活的民俗导向。
以礼教伦理为目的的性别角色控制是为封建政治服务的,性别差异的界线分明并导致男女地位的绝对不平等是其显著特点。诗经有云:“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男女地位生来悬殊可见一斑。同时各种伦理规范如“三从四德”、“七出”在封建社会的温床中滋生蔓延后被统治阶层接纳并利用国家的力量推广,辐射到民众的生活各个方面。
“伦理从来都是与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实际生活、传统观念、风俗习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5][P23]以适应民众生活为目的的性别角色控制是满足俗民实际生活需要的民俗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应承政治礼教的影响并与之积极互动,使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观,既具有阶级的特性,又具有一定的全民特性。相对于上一种性别的礼教控制而言,此种模式更多的是基于男女生理不同而导致的性别分工。换言之,此种意义在于使俗民明确而不是混淆、模糊自我的社会、家庭分工。当然,性别角色分工的定位是基于传统文化观念之上的,大体是稳定且能被广大群体认可的,但是不能否认地区的差异和时代的更迭也是造成不同性别期待心理的重要原因。如满族的女子从小就习武射箭,而在中原广大汉人地区武功则被认为是男子的专利。福建惠安地区男女性别角色与其他地区比较而言显得完全相反,女子从事室外体力活动,男子则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甚至无所事事。可见性别角色的差异塑造并非一帆风顺地朝民众理想的方向发展,其背后存在着一套复杂的民俗控制机制,千百年来,俗民们就是在这种自觉或不自觉的控制机制中定位自己的性别角色,同时监督他人的性别角色的形成和完善。
一、 人生礼仪的性别角色控制
俗民在一生中都有必经的几个阶段,个人的社会属性就是通过阶段中的各类仪式作出反映,以便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评价。“它(礼仪)规范了人的一生应该如何展开活动,即规范其与各种社会角色交往时的原则。”[6][P13]
出生伊始,婴儿的性别就格外受到亲族的关注。《礼记》中生男“设弧于门左”,生女“设税于门右”,这种关注,其实就是上一代对下一代的性别角色塑造过程。婴儿的取名、衣着打扮和玩具,都因男女不同而区别对待。到了牙牙学语的年龄,孩童实际上已经成为所属社会的小小文化产物了。再长至成人,能参与各种活动时,习俗已将之塑造成社会中的个人,同时也基本确立了人的“性别角色”观念。其中满月、周岁和成年礼可以称得上性别塑造的重要礼仪。
满月。小孩生下一个月叫满月。依汉族规矩,亲朋好友纷纷送礼庆贺称为“弥月之敬”。丰厚之家都在满月时大开宴席,款待族内耆老、亲房亲属和族外亲属。“办满月”是男孩子的特别权利,女孩满月基本没有什么举动,显得冷冷清清。满月是泾渭分明的分水岭,男性在其人生道路中还将经历为数不少的各种正式且隆重的人生仪式,而女性则早早开始了她人生固定的社会角色。
周岁。孩子生下一年满一周岁俗称“晬”,有俗称“抓晬”、“抓周”的礼节。置小孩于一圆形竹器中,四周排满诸如笔、墨、纸、砚、印、戈、银元等物品,抓者若为女孩,则换上尺、针、线、玉、梳、镜台之类。家人就按照小孩所抓东西来断定其兴趣爱好和人生趋向。“抓周”正是体现了人们深层心理结构中迫切的角色期待,这种深信不疑的迫切心理又是借助冥冥之中征兆的神秘力量完成的。贾宝玉就是因为周岁时抓了脂粉钗环把玩,那政老爷便说将来不过是酒色之徒,因此不甚爱惜。由此可见传统文化习俗对性别角色具有标准性和不可逾越性。
成年礼。成年礼是人生道路上一块主要的界碑。它的存在使人的生命超出了生命本体意义而具有社会和历史价值。中国民俗中成年礼几乎都是从头上的发饰或帽子反映出来。女子到15岁,行“及笄”礼,标志成年;而男子要到20岁才可以行冠礼。《礼记·冠义》记载,行冠礼时不仅要选择良辰吉日,而且要选择为冠者行“冠礼”的“佳宾”,成年礼在古代甚至到了近代都是性成熟的标志,这种性别塑造已经达到了为婚姻繁衍的程度,至此为止,男女生理和心理的本位角色基本得以确立。
传统的人生礼仪对性别角色的塑造主要依赖于各种或烦琐精确、或神圣寻常的仪式程序来对男女的自我性别认同施加影响。男性角色的优越感和统治欲以及女性角色对立的自卑意识和顺从感,都是在这段时期产生并在民俗世界的监督刺激下得以强化的。
二、 游戏的性别角色控制
民间游戏是民间娱乐中最常见、最简易、最普通的趣味性活动,是一种积极的参与性的娱乐。可以使人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得到休息,利于情性的自由抒发,利于潜在心理能量的发掘,能起到增强人们生活的自信心,磨炼意志开启心智的作用。
在俗民的少年儿童阶段,游戏对性别角色定位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儿童中流行的游戏不仅仅是天真无邪的童趣,更是对未来成人生活的演习。在游戏活动中少年儿童结成两种类型的人际关系,“一种是在游戏本身之外所结成的现实的伙伴关系,一种是通过扮演等在游戏内部所结成的虚拟的角色关系。”[7][P110]通过现实的伙伴关系,强调组织的接纳和性别的认同。象适合男童的“跑马城”,就是锻炼勇敢善战的精神和增强体质的游戏;有适合女性群体的,如编织技艺、跳皮筋等游戏,以培养日后驾驭日常生活能力为目的。通过虚拟角色的关系,表达少年儿童对成人世界的模仿和理解,如汉族儿童中流行的“娶媳妇”、“过家家”等游戏。这种虚拟的演习也如同成人生活中那样一丝不苟地严格区分男女性别角色。“这些有意义的游戏对青少年成长并日后承载成人的习俗起着重要作用,它为青少年正式参加成人习俗活动和全面驾驭、掌握习俗运作的技能起到了打基础的作用。”[8][P98]另外,在民俗生活中,父母也更多地鼓励男孩玩一些扔球、开车、玩沙子和石块等要求肌肉大运动的活动,如果他们耍玩布娃娃或者请求成人帮助,就会遭到拒绝。而女孩总被阻止奔跑、蹦跳、爬滚等活动性游戏,鼓励玩布娃娃、过家家、跳舞、剪纸等,遇到困难请求帮助,也不常被拒绝。
就游戏对性别角色的控制而言,更多的是具备潜移默化的特点。对于儿童来说,地位、身份的差异大多只是外界的评定,他们自身并不能像成人那样自觉地感知并加以维护。因此,这种无意识的自我性别区分成为儿童早期性心理的主要因素。不少性别心理疾病的症结就在于孩童时代的性别角色倒置,如男孩经常参与女孩的游戏,或者男孩被扮做女孩形象等,久而久之,被无意识地朝女性角色的方向发展。在一个传统对性别严格区分的社会中,是很难被接受的。
三、 民间文学的对性别角色的控制
民间文学是民众的文学,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俗民性别角色的塑造中,民间传说、故事是最重要的。绝大多数情况下,它运用于家庭或亲族集团。
民间文学对性别角色的控制在于利用鲜明的形象转喻为道德品质概念,对性别角色分别进行塑造。幻想故事中,好坏、善恶、美丑等是非概念通过生动的动物、人物形象来教育儿童和青少年,使他们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念符合传统习俗的性别标准。传说,特别是中国世代流传的人物传说,对女性家庭道德角色塑造尤为突出。“孟母三迁”、“岳母刺字”无疑是“母仪”典范。还有大量诸如宣扬忠孝双全的花木兰,宣扬忠贞节烈的孟姜女千里寻夫的传说故事……而男性,主要是用忠良、孝顺、仁义、忍让、诚信、清廉与谦逊等来进行社会道德教化,典型的有杨家将、岳武穆等传说故事,都被看作是男性作为主人或参与人地位加入社会、组织、群体所遵循的道德准则。民间文学中还有不少谚语也是反映男女行为标准的,“好狗不咬鸡,好汉不打妻。”反映地位差异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家有三件宝:瘦田、丑妻、破棉袄。”反映女性品德要求的,如“妇随夫贵,妇随夫贱”,“一山不藏二虎,一女不嫁二夫”,“世间痛恨事,最毒淫妇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民间故事中有为数不少的“巧女”故事。“我国的这类故事多流传于家妇生活中或传统社会女子养成的家教之中,成为女孩子长大以后嫁为人妻承担媳妇职责的早期精神准备。”[9][P643]“巧女”故事张扬着男女平等的社会意识,故事中的男性,无论是公公还是丈夫,较之“巧女”都显得愚笨,体现了女性在民间文学中的“狂欢”精神。虽然如此,故事中的女性表达的多是生活中的智慧,仍然是狭小女性生活圈子的各类事件。“讲述者这样做,就是要通过这一女性角色在顺应或反抗某种文化压力时展现的言行才智,来叙述他们对女性现实不利处境的实在认识和补足想象。”[10][P40]所以,这类故事的存在不能说明传统社会的男女地位变化。
民间文学中还混杂了不少是封建统治用以宣扬妇道、表彰妇德的如《女儿经》之类,也为俗民所熟悉。汉代刘向用八个主题分别记叙了104则古代妇女的典范故事,鼓吹女子的忠顺、节义的“美德”,对民间影响极深。
四、 传统节庆的性别角色控制
人从出生时起就开始在社会化过程中受到性角色期盼的教育,并不断增强这种观念。性角色的社会化主要是通过两种机制实现的:差别对待和“角色模式”的认同。[11][P324]如果说礼仪、游戏和民间文学对人的性别塑造主要是差别对待的话,那么绵延几千年的节日文化则是“角色模式”认同在对俗民成人起主导和巩固的作用。“岁时节日中的伦理精神的另一个表现是以岁时序家族人伦,以节日和睦亲族戚友。”[12][P96]角色认同同样是以凸显传统伦理道德为目标的。
传统节庆文化的形成经过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具有种种角色分工的人们,毋庸置疑地成为节俗文化的制造者和传递者。其中,男女社会分工不断得以稳固,不可避免地加强了对性别角色的确认。与人生礼仪相比,节俗性别塑造主要是立足于男女职责问题之上。主要特征是依循中国传统阴阳观念,体现男性的主人地位和女性的附庸地位的基本对立。“传统节庆文化形成并发展于中国的古代社会,这便天然地决定了其所维护遵从的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必然具有浓郁的封建性和落后性。由此,传统节庆文化中的男性角色也就必然要受到‘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等封建之礼仪规则的安排和决定,从而呈现出‘一家之主’和‘社会之主宰’的外在形象。”[13][PP122-123]
在《礼记》时代,四时八节家宴上,男女是不同席、不共食的,女性始终都是饮食用品、服饰用品等众多节庆用具的准备、制作的承办者,女性所食为男性吃剩的残羹冷炙。此外,在重大节日,如祭祖、祭社这样重大的节俗活动,女性依例回避。而在元宵、七夕、中秋传统上属阴性因素比较活跃的节日中,女性才能成为真正的主角。但是这类活动因其局限于狭小的女性圈子内,实质上仍是“男女有别”。另外,贯穿在女性节俗中的活动,如乞巧针线活、婚育求子等,也无不体现出男性占主导地位社会中,女性沦为家庭附属和生育的工具的事实。
以上简略分析可以看出,节俗对性别角色的控制是借助严格的有地位差异的职责分工来进行的。从这个角度来观照,传统社会中的“男主外,女主内”模式是不完全正确的。男不仅主“外”,也包揽了“内”的决定权。女性在整个事务发展进程中,充当的是承担者、服从者的角色。“女性被压迫、受奴役、遭歧视的卑弱无奈之处境,是一以贯之的,也可以说是女性日常角色的再版和延续。”[14][P136]男女性别角色塑造正是在家庭地位的不平衡状态下得以逐步归位,从年复一年的节俗传统中形成区分男女性别角色的权力因素,使男女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执其事,又在漫长的岁月中转为不同的性别角色标准,继而积淀成俗民对性别角色的期待性心理。
以上礼仪、游戏、故事和节庆四种性别控制机制,分别在心理、无意识、品德、地位方面对性别进行角色塑造。“在以男性为中心的习俗环境中,性别角色不仅有严格的习俗上分工的规定性,而且还为男性习俗确立了许多支持特权的习俗模式;同时也为女性习俗确立了更多的限制权利的禁忌习俗模式,使男女性别角色在传统习俗体系中处于不平等和不公平的对立状态中,并使这种对立形成男尊女卑习俗的对比。”[15][P131]
余论:民俗中的性别控制松懈后带来的社会问题
现代社会的进步,男女性别角色地位的趋于平等,两性的体力劳动差别在文教普及的今天向平衡方向发展,严格区分两性的民俗控制已经大大削弱,以上现象在视作文明的同时也存在新的社会问题——男女性别模糊后责任感的淡漠。
随着法制观念的普及以及制度的进步,现代社会更注重法律的约束效力。然而法律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法律不能对未犯罪事实做出制裁,尤其不能对道德问题做出制裁。传统社会中的“男人”、“女人”标准在今人看来不一定文明、平等,但是其有意识地区分男女责任还是值得借鉴的,它以非强制性的约束力保障了家庭生活中的分工明确。而今天,大量的家庭婚姻问题跟男女分工不明确不无关系。“我们同样不能否认的是男女、夫妇之间的伦理之别在任何文明社会中都是必须的。即使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在日常生活、职业活动诸方面男女的分别仍然是必要的。”[16][P208]各有事业的夫妻双方,不兼顾自身性别职责的话,在家庭、事业、生活中容易产生磨擦和隔阂。
总之,性别角色塑造是民俗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功能,俗民在这种控制体制下按照既有的“标准化”性别模式努力成为男人或女人。传统的性别角色模式塑造受历史局限,不可避免地带有性别地位不平等色彩。但是如何消除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并用今天的眼光塑造新的性别角色,仍然是有意义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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