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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命名的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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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1-21 23: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古代命名的忌讳


1、名字的避讳
  名字避讳是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有的普遍现象。美洲的印第安人、高加索地区的阿尔巴尼亚人、巴拉圭的阿北波尼人、澳大利亚的土人、非洲的祖鲁人等一些未开化的民族,古代的印度、埃及等一些有较高文明程度的民族都有各自的名字避讳。
  在原始氏族的观念中,人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一种具有某种超人力量的符号。他们认为,当一个人获知某一个人的名字时,他同时也将得到他一部分力量,这也许就是避讳产生的根源,也就是说,避讳是在原始人对大自然、对人类自身不理解,并加以神秘化的情况下产生的。
  在我国,名字避讳有着很悠久的历史,并且连续不断,代代相续。据学者们考证,汉语名字的避讳起源于周代。《左传》记载鲁桓公给太子命名时,向大臣们儒征询意见,申儒讲述了起名不要用国名、山川名、官职名、疾病名、畜牲名、器币名的道理,因为这些事物与百姓的关系密切,用这些事物取名字,会给生活带来不便。可见古代中国很可能在周代以前的漫长的蒙昧历史时期便已存在姓名避讳了。
  "名魂相关"的迷信思想自那时起遗留下来,即便是中国封建时代的高度文明也没有使人们认识到名字只不过是人的一种代号,它与它所代表的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应该对它有什么迷信思想。然而,在整个封建时代中,名字的避讳现象层出不穷,愈"避"愈多加稳固为社会道德规范的一部分,甚至被利用为政治上打击异已的一种手段。
  在我国历史上,不同程度地出现过以下几种名字避讳。

2、 个人讳
  个人讳,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些封建官员,他们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级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为封建帝王及上级讳名讳耻。另一方面,对其下属、对百姓,他们又改换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气凌人,让人为他避讳。
  这种人,我们最熟悉的例子恐怕是那个"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田登了。由于"登"和"灯"同音,元宵节放灯时,他出布告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而不说"放灯三日",遗笑而今。
  南宋的钱良臣也有讳其名,他的小儿子颇聪慧,凡经史中有"良臣"二字的,读时均改为"爸爸"。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遂将其改读为"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原想尊敬,反成辱骂了。
  还有一位老兄姓赵名宗汉,他把"汉"字据为已有,规定下属及其家人遇到其他地方的"汉"字,都要改为"兵士"。一天,他老婆去拜罗汉,他儿子正在跟老师学习《汉书》,仆人向他禀报时说:"夫人请和尚来家供奉十八罗兵士,公子请老师,在教《兵士书》"。
这种自讳其名,其实只是自抬身份罢了。
另一种个人讳是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者并没有要求,但一些下级官吏和身分低微的人敬畏他们的权势或为拍马屁,而避其名讳。
  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这种个人讳,在封建社会中并没有得到礼法的承认,而且这些官吏的权势也有限,并不像皇帝那样至高无上。所以国讳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而这种个人讳的屁股还是可以摸一摸的,尤其是碰上一些不畏权势,敢于犯上的人。
  宋朝宣和年间,有一个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讳其名。州属某邑的一位县令一日来禀报,说某事已经三次申报州府,未见施行。因为话里出现了一个"申"字,于是除知府暴跳如雷,大声喝斥说:"作为县令,你难道不知道上级知州的名字吗?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谁知这位县令是一位不畏权势的人,他马上大声回答说:"如果这事申报州夜而不予答复,我再日报监司,如果仍不见批复,我再申报户部,申报尚书台,申报中书省,申来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罢休"。他不管犯不犯讳,雄赳赳地说了一连串的"申"字,这才扬长而去。这位知州虽然气得不得了,但也无法定他的罪。
  但在封建时代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为尊者讳"的紧箍咒紧紧钳住了人们的思想,像这位县令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的,有些人就因为犯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的名讳,而受到了处罚。
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杨万里听后马上插话说:"万里昨日到"。这使当地太守感到很狼狈,便下令将这位歌妓送往监狱。当时像这位歌妓一样命运的人一定数不胜数的。

3、家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论理观念的体现。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家族的血亲祖先是最重要、最该供奉的。因为这个社会的伦理是以"已身"为基点,并由此构筑社会关系的。中国人对神、宗教不那么热烈、虔诚,只是用时方信,不用时就扔到一边,但对祖先则怀有十分现实又深厚的感情,有无限的敬仰和本能的内心折服和归附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喜欢打听对方父母的身份、职业、地位等,如果父母身份高、地位高,别人会感到羡慕,自己也会很自豪。如果父母的社会地位低,名望不好,便会被人瞧不起,自己也常常会有一种自卑感。因此,人人都希望"光完耀祖",不要"给祖宗脸上抹灰",时时想着"衣锦还乡",不要让人骂"忘了祖宗"。
  正是出于这种敬祖的思想意识,中国人的家讳思想根深蒂固,即使是现在封建制度早已推翻的新社会,我们仍可经常耳闻目睹这样的现象,像现在全国各地骂人的词几乎不外是"他妈的","去你妈的",骂别人是儿子、孙子、八代灰孙子。而这些咒骂是最阴损恶毒,为世人所不齿的,常常会引起对方拳头相向,甚至拔刀相见,决一生死。
  古代时的家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封建礼法的承认。《礼记·曲记》上说"入门而问讳",就是说到别人家做客之前一定要探明人家避讳什么,如果你去朋友家作客不小心犯了主人的讳,好朋友很可能也会反目为仇了。
  南齐谢灵超的父亲叫凤。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后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毛笔字。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于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么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凤"。谢灵超因此狼狈而退。
  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因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桓玄听后突然不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一听"温"字就要痛抽水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今天的人,恐怕没有谁因为听到与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的,在我国古代,这种事情却屡见不鲜,这样的人也因此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呢?
  这种方式也会成为排挤异已、打击仇敌的一种手段。南朝梁时的殷均,因恬静好学,官至国子祭酒。武帝命他聚了永兴公主,但永兴公主很不喜欢他,每次召入,都命人在墙壁上 写上地父亲的名字,而在古代,这样的人也是层出不穷的,并以此为荣。
  袁德师因为父亲名高,便不吃糕这种食物;徐积父因为父亲名石,从来不用石器,不踩石子遇上非过不可的石桥,便让人背着他跑过去;北宋纯市杀纯因为父亲名公著,便不断著作郎;刘温搜因为父亲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不到嵩月、华山等五岳游玩;韦冀的父亲名乐,由于乐是个多音字,即可读作音乐的乐,又可读作快乐的乐,因此韦冀一生中不仅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不饮酒做乐,甚至不参加可以使之"快乐"的活动,真是不可理喻。
  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
  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子辈需要避长辈的讳,奴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北齐的熊安全,一次去见和士开、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于是将自己的姓,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自称为觫觫生。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触霉头了。
  《红楼梦》中这样例子很多。林之孝的女儿原名红玉,因为犯了宝玉的讳,只好改为小红。薜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厉害。"她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两字来,凡人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一日她与香菱说话,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讳,金桂的丫环便说:"你可要死!你怎么叫起姑娘的名字来?"
  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废弃了编著书字应求完备的宗旨。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后觉不妥,又改为"引"。这种办法虽然勉强可行,但已经明显地妨碍了文字的准确性。如避讳"长"字及同"长"相同的音,琴的长短还可勉强称为"修短",而肾肠则不能改为"肾修"了。因此那时的人们在避讳问题上真是费尽了心思。
  中国民间流行着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着一壶酒,一个拿着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
  好在是个巧媳妇,倒也拐弯抹角地把话传清楚了。若是遇上一个笨点的媳妇,结果会怎样?传说一个女人的丈夫亲属中有叫羊、狼、河、芦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诉丈夫在河的对岸的芦苇丛中有狼在窃羊时说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边的索索者当中,一只嗥号者正在拖走一只咩咩者。"这恐怕是避家讳的极致了。
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无怪乎古时的人对讳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生。
4、圣人讳
  圣讳,指为圣人避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因老子名耳,字伯阳,谥号聃,为避老子名讳,规定百姓不能用这些字做名字。清朝雍正时也规定:"孔孟之名必须回避",凡古书中有此字,必改为缺笔字,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徵在",在列入避讳之列。统治者如此推崇圣人,无非是想借助其学说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
  在所有的圣人当中,其名讳避得最广泛、时间最久的要数鼎鼎有名的孔丘了。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和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斤",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
  虽然孟子说过"讳名不讳姓",因为"姓所同也,名所独也"。但在实际生活中却不是这么一回事了。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后,在"打倒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
  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么能够直呼其名呢?"于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
  扬州人直到现在还习惯把蜂蜜叫"蜂糖",原来唐朝时杨密曾在扬州担任过地方官,为了避他的讳而将蜂蜜说成"蜂糖"。
  不过这些只是在名讳盛行的封建时代,一些文人雅士的凑热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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