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力、丧葬习俗与公共记忆空间
-以唐山大地震殉难者的埋葬与祭祀为例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王晓葵
引言---作为公共事件的“死亡”
在我们的生活中,死亡每天都在发生。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的死都属于“公共事件”。对大部分人来说,死亡仅仅是一种自然生命的终结,它的影响局限在其“相识”或“相关”者的范围里。如亲友、同事等。与此相对,作为“公共事件”的死亡,例如著名政治家的死亡、战争、自然灾害引起的大规模的死亡等,这些死亡事件往往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比如政局的变动、社会构造的变化以及某些民间习俗的消亡等。因此,对这类死亡事件的“后事”处理也就则超越了死者的“私人”的范围,成为公共事务的一部分。
公共死亡事件处理的焦点是对死者的评价、追悼和纪念,其方式包括,1.建造纪念碑、纪念馆等纪念设施。2.指定、保留、修复某些相关遗迹为历史纪念物或抹消某些遗迹[1]
。3.举行诸如公祭等的纪念活动。4.指定相关的日期为纪念日等。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追死悼亡不仅仅是表达对死者的哀思,更多的是对生者的一种价值宣示。特别是对公共人物的祭祀,常常伴随围绕政治遗产的继承而引发政治斗争[2]。因此,围绕这些纪念活动,不同层级的共同体如国家、村落、宗教结社、同业团体之间常常存在一种紧张的关系。它们都极力把自身对事件的理解评价通过立碑、祭祀等将死亡事件的可视化、固定化的手段,唤起、重塑事件的记忆,来强化事件的某些侧面,使之成为这个社会的共同记忆的一部分。从而为自己的权威与地位服务。而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死亡事件主体的死者家属,其存在形态是多样的。他们可能组成象日本的战争遗族会那样的强有力的压力集团,通过参与公共事务如选举,反映他们的要求,争取他们的权力。也有可能象本文讨论的唐山大地震的死难者家属,由于缺少地域共同体的连带意识和有效结合,也没有宗教、业缘等其他形成共同体的基础,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完全处于孤立的弱势状态。
当然,国家权力、地域共同体、个人之间,围绕公共死亡事件的处理,并非仅仅是对立的紧张关系。他们之间存在着合作、利用、对抗、融和等的复杂的互动。而在这个互动的过程中,文化传统则成为三者角力的一个工具和场所。国家权力可以通过破除某些传统的习俗来削弱地域共同体的连带,也可以容忍或鼓励某些习俗来换取地域共同体成员的忠诚。而个人、地域共同体则即可能依靠文化传统形成某种连带关系来对抗国家权力,也可能放弃某些习俗换取国家权力的承认。而文化传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生变易。
1976年7月28日中国唐山发生了一场里氏7.8级的大地震,造成了24万多人的死亡。30年来,围绕地震殉难者的纪念与祭祀,政府、死者家属、商业资本等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和行为。本文希望通过对这个事例的分析,探讨当代中国社会祭祀文化的特征。并揭示围绕作为公共事件的死亡,国家权力、地域共同体、个人、文化传统之间的复杂关系。
一.唐山大地震后的复旧与记录
1.唐山大地震
1976年7月28日发生在中国唐山的大地震,无疑是20世纪中国人灾害记忆中最惨痛的一页。根据目前正式公布的资料,唐山大地震发生于1976年7月28日3时42分54秒,在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东经118.0度,北纬39.4度),震级7.8级,震中区烈度11度。遭受地震破坏的区域约21万多平方公里,其中严重破坏区3万多平方公里。区内民房大量倒塌,农田淤满泥沙,水渠、水并堵塞,公路,铁路、桥梁损毁。据京津唐地区累计,地震中死亡24.2万余人,重伤16.4万余人,轻伤者不计其数。
2.死者遗体的处理
地震过后,市政管理一时处于瘫痪状态,市民大多自己寻找地块埋葬死者。地点大多在当时的唐山郊区的荒地,这种没有任何秩序的埋葬甚至导致为争夺墓穴发生争斗,有人刚刚挖好墓穴去抬送尸体的一瞬间,墓穴就被别人占领[3]。有文献具体描述了当时的状况。
“凡有劳作能力的人都参加了葬埋活动。死难者家庭中幸存者较多的、大多还讲究体面,用崭新的棉被把尸体包扎好,两个人肩扛或用人力车运送到郊外的荒地上。死难者中幸存者较少的,多在原废墟地就地挖坑埋掉。作为死者的临时埋葬地。全家蒙难的除少数被邻居们挖出葬埋外,大多数的尸体仍然被埋在了废墟中。”[4]
这些被埋在废墟里的尸体后来经过清理,被集中埋葬。根据后来出版的《唐山市志》的记述,河北省政府要求埋葬的地点和深度要在“市区边界5公里以外,深度1.4米以下”由专业清尸队对尸体进行清理。
1976年11月21日,专业队清理出来的尸体如能辨别男女者,分别集体埋葬。如果遇难者家属愿意自己移葬,可以按指定时间,埋葬在指定地点。清出的尸体全市用特别大塑料口袋装殓。第一步对距离水源和主要居民区100米内的尸体全部迁出。第二步 将距离市区较近集体埋葬在交通要道附近的尸体用石灰消毒,埋上一米深的土,然后用拖拉机碾压两遍。第三步,对压在房屋建筑物下,仍未清理出的尸体做进一步清理,做到全部清出。为避免对灾区人民感情造成新的损伤,清尸工作主要在夜间进行,12月26日,清尸工作基本完成,事后估计,共清出尸体52410具,分别埋入郊区果园公社王家坟、栗园公社朱家坟、老半璧店塌陷坑、梁屯公社石庄塌陷坑、白马山采石坑、无水庄采石坑、古治人民公墓、北范各庄采石坑等8个公墓。[5]
根据性别分别集体埋葬,以及后来的迁葬,使得死者身分的鉴别已经变得几乎不可能。而这些尸骨被分别集体埋葬在8个公墓,死者的亲友根本无法知道自己亲人的尸骨真正埋葬在那一处墓地。这使得按照传统民俗在坟茔、墓碑前举行祭祀仪式已不可能。因此他们只好在十字路口用传统的方式“烧纸”来悼念死者。
有少数在医院死去的肇难者,留下了他们的遗骨。军人记者钱钢在《唐山大地震》中提到他访问的一千二百人中有四百人遇难的陆军二五五医院,医院有一个小灵堂,保存着部分遇难者的骨灰盒。
“在一个小女孩的骨灰盒上,有一包剥开锡纸的巧克力,巧克力都化了。可怜的孩子!也许生前她并没有尽情地吃过她所爱吃的东西,但一切都已不能再挽回。这就是大自然强加给人间的悲剧!”[6]
“灵堂里还有一个特制的大骨灰盒,由一大三小四只骨灰盒组成,这真是一组特殊的图案,它出自一位父亲的手,它象征着人间失去了一位母亲和她的三个孩子。”[7]
能够通过这些仅存可视化的“物品”,用个性化的形式表达哀悼之情的,仅仅是极少数。对绝大多数死难者家属来说,他们只能借助某个虚拟的追悼空间来祭祀和纪念死者。
3.报道与记录
唐山大地震发生的1976年,也是中国政治的地震期,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的逝世,四人帮的倒台。都使得这一年成为中国历史上的具有转折意义的年份。在当时,和这些影响国家命运的大事比起来,唐山大地震并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而且在当时的氛围下,政治斗争总是优先于一切。就连有关地震这样的纯粹的自然灾害的叙述,也被赋与了强烈的政治色彩。这一点,从关于地震的报导可以看出,在地震发生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的消息标题为:《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发生强烈地震/灾区人民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发扬人定胜天的革命精神抗震救灾》。
报导没有发表这场灾难造成的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等,只有十几个字的概括陈述作为新闻,只有一句“震中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重点却放在人与灾难作斗争上,即放在毛主席、党中央和各级领导如何关怀灾区人民,如何带领灾区人民抗灾救灾方面。,而受灾的状况,直到事隔3年之后的1979年11月17日至22日召开的中国地震学会成立大会上才首次披露。会议闭幕第2天即11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来自此次会议的新闻《唐山地震死亡24万多人》。
根据军人记者钱钢的介绍,震后对地震的介绍,绝少提及灾害的损失,“在地震各级干部向新闻记者介绍情况,通常使用的语言有:“一次地震就是一次共产主义教育!”“我们以大批判开路,狠批“阶级斗争熄灭论”,“唯生产力论”,物质基础论,促进了抗震救灾”,“感谢毛主席,感谢解放军,让咱们唐山人民吃上了“友谊米”,喝上了“感情水”,穿上了“风格衣”。”[8]
1985年前后开始,政府的媒体也开始刊载有关地震的文字。1986年,唐山市委主办的报纸《唐山劳动日报》上,7月开始登载有关地震的回忆录、文学作品和纪念活动的消息。1996年7月该报开设了“我看震后20年新唐山”征文栏目,刊载一些回忆文章。其中还有某小学开展《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的活动,发动小学生向自己的父母了解震灾的体验,在课堂上讲述。在这之后的逢五逢十的日子,都有类似的报道和回忆和纪念文章。这些个人的体验虽然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是其话语方式、行文结构以及表达的主旨有共同的特征。下面试举几例。
1.地动山摇,花子扔瓢”,我在孩提时,每逢地震,奶奶就叨咕这句不知起于何时的俚语。······1976年7月28日,世所罕见的地震把唐山夷为平地。奶奶有幸早“走”了两年,没有赶上这场浩劫。我想,如果奶奶在世,她也绝不会在唠叨那句陈词的。因为非但“花子扔瓢”早已成为历史,而奶奶随着社会的进步,她的“信天命、畏鬼神”的思想也早已被信共产党所代替了。······夜幕降临了,沉浸在乔迁之喜的唐山人民,有时也会发出思念阵亡亲人忧伤的梦呓,但我相信,更多的还是对新生活的憧憬和对共产党的称颂。(1986年)
2.董瀚莲同学的妈妈是解放军从废墟中救出来的,为了清墟,有的战士指甲被掀掉了,晚上下起雨,解放军把受伤的妈妈抬进了部队的帐篷,妈妈常对瀚莲说:“要牢记解放军的恩情”。(1996年)
3.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我11周岁,父母在地震中震亡,残酷的震灾在心头留下了极深的创伤,面对满目疮痍、残垣断壁,对生活前景失去了信心和勇气,但是,党中央、国务院迅速派来了解放军、医疗队,全国人民送来了大批救灾物资,使唐山市很快在震后恢复了生产和基本生活,使我幼小的心灵中对党和政府充满了感激之情,同时深深感受到了共产党的伟大和崇高。(2001年)
这些体验谈刊登在政府主办的媒体上,可以看做是代表政府对事件的书写与叙述。在这些不同作者、不同写作时间的体验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共性。他们在叙述事件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遵守一个共同的话语规则。上述的例子可以析出一个模式,即灾害发生-获救-感恩。把地震这个自然灾害与特定的政党、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对地震救灾过程的叙述,证明“共产党”、“人民解放军”、“社会主义”的伟大。
通过这些政府控制的媒体,一部分经过选择的个人记忆进入公共话语,形成了公共记忆的一部分。而这些公共记忆的形成反过来又为后来的个人记忆创造了一个模式。从上面列举1986、1996、2001年的跨越了20多年的不同的体验谈,不难看出后者对前者制定的话语模式的模仿和遵从。
二.公共记忆空间――唐山抗震纪念碑、纪念馆、纪念碑广场
公共死亡事件发生后,在公共空间建造纪念物,构筑公共记忆空间。将事件可视化、定型化。是近代社会惯常的作法。
1.唐山抗震纪念碑
唐山大地震后的第8年的1984年,唐山市政府决定建造唐山抗震纪念碑,由政府向社会公开征募设计方案。有142个方案应征,结果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系的李拱辰等的方案入选。
唐山抗震纪念碑建在市中心的纪念碑广场内。广场东西长 320米,南北宽 170米,占地 5.44公顷。广场东部是抗震纪念碑;西部是抗震纪念馆。两个主要建筑坐落在东西向同一个轴线上,纪念碑和纪念馆之间设有一座大型水池,并通过红色地砖铺砌的地面使两座建筑相连。
纪念碑由主碑和副碑组成。主碑碑座高 3米,碑身高 30米,由 4根相互独立的梯形变截面钢筋混凝土碑柱组成,主体上端造型有四个收缩口,根据纪念碑的解说,这4个收缩口象征人定胜天。碑身四周高 1.5米处,为 8 幅花岗岩浮雕,浮雕主要描述 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的场面。在碑身高 8.5米处镶有一块长 3.86米、宽 1.6米的不锈钢匾额,上刻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题写的“唐山抗震纪念碑”七个大字。
副碑位于主碑北侧 33.5米处,碑宽 9.5米,高 2.96米,用花岗岩石块以废墟形式砌成,表现唐山地震的历史事件。碑身长 4.3米,高 1.6米,正面为磨光青花岗石镶嵌,上面镌刻碑文,记载地震时间、灾害以及抢险救灾,建设新唐山等内容,由中国书协常务理事夏湘平书写。背面为磨光青花岗岩镶嵌,上镌刻英文碑文。
主碑和副碑建在一个大型台基座上,台基四面有四组台阶,踏步均为 4段,每段 7步,共 28步,象征地震发生的“七·二八”的时间。
最能够体现建筑的意义的莫过于设计者本人的解释,
“主碑设计为单元构件重复组成,构件间留出缝隙的形式,……使人们产生裂缝—地震的联想。”“纪念碑为双重台基,……第一层台基上是一座象征震害的残垣断壁形式的副碑。”“更上一层台基便是那突兀而起的主碑,四片碑身与地面以圆滑曲线相交,恰似从地面自然升起,象征新唐山鳞次栉比的楼房从废墟中拔地而起,……”“顶端为抽象的手的造型,宣示着人定胜天的真理。……”[9]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知道,设计者的意匠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再现地震造成的破坏,二是表现人恢复创伤的力量。我们很难判断设计者的这个理念在多大程度上为参观者所理解,而以笔者实际考察的观感,主碑的巨大的碑体形制给人以一种压倒性的“力”的心理感受,与此相比,“破坏”、“悲哀”、“思念”、“追忆”等这些心理感受相关的要素则显得并不明显。 碑身的8幅浮雕的内容也几乎是表现震灾后救灾的情形。而这一切都和这个纪念碑的名字“抗震纪念碑”相吻合。
而最直接表达这个空间意义的是纪念碑的碑文。唐山抗震纪念碑碑文共866字,由唐山市政府向全市征文,在众多的应征稿件中经过反复推敲,最后政府有关部门集体讨论决定[10]。全文如下:
唐山乃冀东一工业重镇,不幸于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凌晨三时四十二分发生强烈地震。震中东经一百一十八度十一分,北纬三十九度三十八分,震级七点八级,震中烈度十一度,震源深十一公里。是时,人正酣睡,万籁俱寂。突然,地光闪射,地声轰鸣,房倒屋塌,地裂山崩。数秒之内,百年城市建设夷为墟土,二十四万城乡居民殁于瓦砾,十六万多人顿成伤残,七千多家庭断门绝烟。此难使京津披创,全国震惊,盖有史以来为害最烈者。
然唐山不失为华夏之灵土,民众无愧于幽燕之英杰,虽遭灭顶之灾,终未渝回天之志。主震方止,余震频仍,幸存者即奋挣扎之力,移伤残之躯,匍匐互救,以沫相濡,谱成一章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先人后已、公而忘私之共产主义壮曲悲歌。
地震之后,党中央、国务院急电全国火速救援。十余万解放军星夜驰奔,首抵市区,舍生忘死,排险救人,清墟建房,功高盖世。五万名医护人员及干部民工运送物资,解民倒悬,救死扶伤,恩重如山。四面八方捐物赠款,数十万吨物资运达灾区,唐山人民安然度过缺粮断水之绝境。与此同时,中央慰问团亲临视察,省市党政领导现场指挥,诸如外转伤员、清尸防疫、通水供电、发放救济等迅即展开,步步奏捷。震后十天,铁路通车,未及一月,学校相继开学,工厂先后复产,商店次第开业;冬前,百余万间简易住房起于废墟,所有灾民无一冻馁;灾后,疾病减少,瘟疫未萌,堪称救灾史上之奇迹。
自一九七九年,唐山重建全面展开。国家拨款五十多亿元,集设计施工队伍达十余万人,中央领导也多次亲临指导。经七年奋战,市区建成一千二百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六百万平方米厂房及公用设施。震后新城,高楼从立,通衢如织,翠荫夹道,春光融融。广大农村也瓦舍清新,五谷丰登,山海辟利,百业俱兴。今日唐山,如劫后再生之凤凰,奋翅于冀东之沃野。
抚今追昔,倏忽十年。此间一砖一石一草一木都宣示着如斯真理:中国共产党英明伟大,社会主义制度无比优越,人民解放军忠贞可靠,自主命运之人民不可折服。爰立此碑,以告慰震亡亲人,旌表献身英烈,鼓舞当代人民,教育后世子孙。特制此文,镌以永志。
唐山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这篇碑文用现代汉语写成,但其行文多用对仗以及四字成句等仿古文体,用词也夹杂古语,格式上给人庄重、严肃的感觉。其内容先概述地震经过,然后唐山人民的自救,政府以及全国人民的支援下,唐山迅速恢复重建。最后,文章重点着落在如下结论:“中国共产党英明伟大,社会主义制度无比优越,人民解放军忠贞可靠,自主命运之人民不可折服。”在最后,表明了树立此碑的目的在于,“告慰震亡亲人,旌表献身英烈,鼓舞当代人民,教育后世子孙”。这里的“告慰”、“ 旌表”、“鼓舞”、“教育”的具体内容则进一步通过抗震纪念馆来加以诠释。
2.唐山抗震纪念馆
唐山抗震纪念馆位于抗震纪念碑广场西侧,1986年刚建成时名为“唐山地震资料陈列馆”,建筑面积有1488平方米。1996年,为纪念抗震救灾20周年,政府对原馆进行了改扩建,将其更名为“唐山抗震纪念馆”,扩建后的纪念馆建筑面积为5380平方米。
馆内的展览总称为《今日唐山——唐山市建设成就展览》。分9部分。其中的第二部分直接和地震有关,展示了一些实物和照片,如停摆在地震发生时间的钟表,毁坏的建筑物的照片等。其内容除了介绍地震造成的巨大损失以外,还记述了唐山救灾重建的情况。其他的如第一部分介绍唐山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资源分布以及震后的发展情况。第三部分至第九部分展示了在震后唐山各个行业的重建的成就。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纪念空间中,地震造成的损失主要通过一些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的金额等来概括。这个以地震为名称的纪念馆只用了1/9的部分馆内的陈设更多的是展示唐山的历史地理物产风貌,同时重点宣传震后唐山发展的成就。这也许和“抗震”的馆名相契合。但是,地震造成的重大人命伤亡以及给这个城市带来的伤痛,在这个纪念空间,并没有作为重点加以介绍。换言之,24万人的死、16万人的重伤对那些家庭、亲属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心理的创伤,以及治愈这些创伤的过程,是被淡化处理的。突出的是对政府、党、以及唐山人救灾成就的介绍和赞扬。
地震受灾者的体验和救灾的过程,纪念馆是通过一本纪念馆的说明小册子来介绍的。这本由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资料丛书编委会编写的《唐山抗震纪念纪念馆》一书举出了一些例子[11]。
1.丰南南孙庄乡马新庄村党支部书记陈维强和他的孩子地震时碑压在倒塌的房屋下,他脱险后顾不上抢救自己的孩子,却首先抢救本村医生。医生得救了,他的孩子却因埋压时间过久窒息而死。他说:“救我的孩子只是救活一个,救活一个医生却能救活一大批人。”他的模范行动感动了全村所有的人。[12]
2.北京军区某部一位副团长,不顾身患多种疾病,单领部队经过数百里的急行军,于地震当天下午赶到了唐山。他家在唐山,路过家门口时,得知妻子遇难,老母和两个孩子受重伤。团指挥所就设在他家附近,同志们都劝他回去照顾一下,······但他坚定地说:“我是来救灾的,不是来救家的!”[13]
3.一位70岁的老农转到湖北治疗,当有人问他多大年纪时,他流着热泪说:“刚一岁。是毛主席和共产党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要在旧社会,我不被砸死,也得饿死,饿不死也是病死,是社会主义救了我,我要从一岁开始算我的年纪。”有一个12岁的小伤员,别人问他家里几口人,他毫不犹豫地说:“八亿”。[14]
和纪念碑碑文的内容相配合,这些文字突出了抗震过程中的政治要素。强调了在抗震的过程特定的政党和社会制度的作用。从上面介绍的内容和9个展区的构成来看,介绍震后恢复的过程以及唐山各行各业的发展成就,是唐山抗震纪念馆的主要内容。它与抗震纪念碑共同形成了以“抗震”为主旋律的公共记忆空间。
3.唐山抗震纪念碑广场
1986年和纪念碑、纪念馆同时完工以后,而这个纪念碑广场在2003年扩建以后,逐步成为唐山的市中心广场。在这里举行各种不同性质的活动。
纪念碑和纪念馆具体承载了对事件的书写与评价,抗震纪念碑广场则为纪念碑和纪念馆的存在提供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广场把“抗震纪念”空间与世俗的空间加以区隔。使之产生,而另一方面,广场位于唐山市中心,在建设伊始,它就被赋予种种超出了纪念抗震的功能。比如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的、娱乐的等。我们可以根据在广场上举行的活动来分析这个广场的功能。
1.7月28日是唐山大地震29周年纪念日,凌晨三点多,许多市民就不约而同地来到当地的抗震纪念碑广场,祭奠在那场旷世灾难中不幸离去的亲人。
凌晨3点42分,一队市民携带着花篮来到代表着唐山人民抗震精神的抗震纪念碑前,向地震中遇难的亲人和同胞致哀。刑福成是位地震孤儿,大地震时他只有15岁。市民焦女士老两口也是大地震的幸存者,地震中他们两家共有14位亲人遇难,到广场祭奠亲人成了每年7。28他们的重要活动。
对此,市民焦女士说:“这是一个纪念碑广场,想孩子和老人就到这里看看。”
在悼念的人群中,我们还看到了29年前第一个把大地震的消息报告给了党中央的开滦职工李玉林。如今的他已步入花甲之年。
李玉林说:“每年到7月28日,心里就有对亲人的怀念,忘不了。现在人们生活安居乐业,看着比较欣慰。” (河北电视台
《今日资讯》付丽茹报道。)
2.唐山市在抗震纪念碑广场举行了“全国土地日大型科普法制宣传活动”
6月25日,我市在抗震纪念碑广场举行了“全国土地日大型科普法制宣传活动”。副书记杨永山、市政府副市长于山、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市土地局、市科协、土地学会、矿业学会,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以及路南第二实验小学、唐山科技干部进修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600余人参加了这次宣传活动。( 河北法制网 2005年6月29日)
3.雨从昨天就开始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给整个城市平添了几分安静肃穆,傍晚走过抗震纪念碑广场,广场上的人比平日少了许多,一个学步的孩子张着两只小手蹒跚着去追几只广场鸽,几个大一些的孩子快乐地尖声叫着在纪念碑的基座附近滑滑梯,附近的大人很安详地注视着他们。这个广场,像任何一个城市的中心广场一样,是人们休息娱乐散步的场所,随着时光流逝,它所承载的纪念使命正在慢慢淡化。白天,这个生机勃勃的城市看起来离多年前的那场灾难很远,离人们心目中的“7.28”很远。(《北京晚报》 2001年7月28日)
从以上的在广场举行的活动中,有1.纪念哀悼,2.政府的普法宣传,还有3.市民娱乐休闲。可以说广场已经成为一个多功能的都市空间。在这里,中心耸立的纪念碑和纪念馆,使每一个无论以什么目的到此的人都自然而然地被“唤起”有关地震的记忆,意识到这个空间的“非日常性”。但是,各种日常的世俗活动又在不断地洗刷地震记忆中的某些因素。在反复的“唤起记忆”与“忘却过去”的过程中,唐山大地震这个死亡事件在记忆中不断被重新构筑和书写。
三.公祭与纪念
随着震后恢复的进展,政府开始举行一些有关地震的仪式性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大多是对先进人物的表彰和有关地震科学知识的普及。而不是追悼和纪念。简单列举如下。
1976年9月1日,唐山、丰南抗震救灾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
1976年12月17日,唐山市抗震救灾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代表大会召开。
1979年3月31日,日本日立公司、新日本通商株式会社代表及其在地震中遇难的三名日方技术人员的家属一行13人访问了唐山陡河电厂,举行了樱花树栽植仪式,在门前立日中友好之樱碑,为死者举行纪念会和祭奠活动。
1982年,中国地震学会主办全国首届地震科学青少年夏令营。
1983年9月 全国第二届青少年地质夏令营在唐山举行。
1986年7月11日 纪念唐山抗震10周年美术·摄影展览
其中,唯一的纪念死者的活动是和在地震中殉难的日本技术人员有关。可以推测,之所以单独为这三位殉难者举行追悼仪式并树碑纪念,是由于他们的“日本人”的身分以及日本的丧葬风俗。而对于大多数死难的唐山人来说,正式的纪念活动要等到地震9年以后的1985年。
1985年7月28日唐山市政府主持举行了大规模的公祭大会,这个公祭大会是震后第一次的公共追悼仪式。由唐山市的主要党政首长出席并致祭。并指正式指定7月28日为“唐山抗震纪念日”。这次祭祀活动是对唐山大地震的殉难者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大规模的公祭。
根据《唐山劳动日报》的报导,公祭大会在唐山市工人文化宫露天剧场举行,公祭台中央,悬挂着一个“奠”字。公祭台两侧有一幅公祭长联,上联是“回首丙辰震灾骤降忍对故土崩颓亲人离异子规啼血悲生死”,下联是“拭眸乙丑国运中兴欣凭桑梓重建万姓安居壮志回天慰阴阳”。悬挂挽联,是中国传统祭祀方式的一部分,表明对死者或事件的评价,表达祭祀者的哀悼之情。文体也仿照了古汉语楹联的规范。这可以看作是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传统文化的回归。
公祭大会由当时的政府首长唐山市委书记宣读祭文。这个祭文和上述的碑文的构造相近,先简述地震造成的牺牲和损害,悼念死难者。然后介绍抗震的过程,突出强调社会制度对救灾的重要性。最长的篇幅是用来介绍九年来中国和唐山发生的变化的。其中有一段述及当时的政治变动。“九年来,我们伟大的祖国,我们世代生息的唐山,都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祸国殃民的四人帮,在你们遇难不久就已被彻底粉碎;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那场大动乱也早已结束。”这些带有非常强烈的政治宣示的词句,在传统的中国祭文中大概是看不到的。此外,在这个祭文的最后,对祭祀和纪念的意义作了如下说明,
“今天,我们沉痛悼念地震中不幸遇难的亲人和救灾中捐躯的英雄,就是要继承亲人们的遗志,继续发扬抗震救灾斗争中那种公而忘私、患难与共、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抗震精神·······”
这里用“公而忘私、患难与共、百折不挠、勇往直前”来诠释的“唐山抗震精神”,成为以后官方纪念活动的指标性话语。
1986年唐山地震10周年,唐山抗震纪念碑、抗震纪念馆、抗震纪念碑广场建成。7月28日政府举行了隆重的纪念大会,这次纪念大会和前一年的公祭相比,规格更高。由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和河北省的党政首长出席。这次纪念大会是在“我市的抗震救灾和恢复建设已基本完成”的时候召开的。其宗旨为“检阅震后十年来的建设成就,感谢全国各个方面和亲人解放军的大力支援,告慰地震中不幸震亡的亲人,悼念为抗震救灾捐躯的烈士”。[15]
和前一年的公祭相比,这次纪念大会的最大目的已经不是悼念和追忆,而是向外界宣示,唐山已经从“震后”的非常状态摆脱出来,成为一个“正常的城市”。通过对各方面建设成就的宣传,“社会主义”、“共产党”的伟大进一步得到确认。
十年后的1996年,唐山举行了纪念唐山抗震20周年大会,由于当时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总书记江泽民和总理李鹏都出席了大会。江泽民并为唐山题辞,:“弘扬公而忘私、患难与共、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抗震精神,把新唐山建设得更繁荣、更美好。”而且1990年唐山获得联合国人居奖,获得国际声誉。因此这次大会对唐山来说“庆祝”的意义更加明显[16]。而江泽民的题辞则正式成为“唐山抗震精神”的一个标志性的存在。
2001年7月地震25周年之际,唐山市政府举行了座谈会,这个题为“弘扬抗震精神,建设繁荣美好现代化新唐山”的座谈会,参加者已经不再是死难者的亲属,而是人民日报社、河北省委宣传部门、省、市政府的领导、和地震直接有关的有当年抗震救灾的恢复建设的老领导、各界代表等。会议的主旨是“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使唐山人民不忘党的恩情,牢记社会主义制度好,缅怀人民子弟兵的丰功伟绩,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抗震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不断把唐山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17]”。在这里,哀悼和纪念已经消失,而政治性的话语也加入了新的时代要素,如“三个代表”。
从1985年的公祭,经过1986年、1996年两次大规模的纪念活动,有关唐山大地震的公共话语逐渐集约为“抗震精神”这个政治表述上。在此后的各种纪念文字中,大多着落在对“抗震精神”的诠释之上。
除了纪念活动,1985年7月25日,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还将每年的7月28日定为“唐山抗震纪念日”。决定要求“每到这一天,全市和各单位都要组织各种有意义的活动。要通过每年的纪念活动,对全市人民开展一次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再教育,理想纪律教育和抗震精神的教育。要把每年的纪念活动同当年的中心工作目标结合起来,通过纪念活动,促使人们以实际行动去完成任务”。
然而,1991年11月13日,唐山市第9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将7月28日定为“唐山市减灾日”。
这项措施是相应联合国大会于1989年12月22日通过的44/236号决议,即指定10月的第2个星期三为国际减灾日,旨在全球范围内倡导减少自然灾害的文化,包括灾害防止、减轻和备战。从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抗震纪念日”改为单纯的人道意义的“减灾日”。可以看出中国政治文化的一种变化。
四.个体记忆与祭祀
在国家权力主导构筑的公共记忆空间和纪念仪式上,24万的死者是作为一个整体被祭祀、纪念的。在纪念碑广场中、在纪念碑前、在纪念馆里,在公祭仪式上,追悼者通过对不幸遭遇的共有,相互产生连带意识,从而使失去亲人的孤独得到部分的消解,心灵的创伤得到慰籍。这可以说是公共祭祀的意义所在。但因为对一个具体的人来说,他们失去的不是抽象的24万分之一,而是慈爱的父母,可爱的儿女、情同手足的兄弟姐妹等。他们有自己的情感、生活、社交圈、人生理想。对于每一个个人来说,他们拥有一个生命的全部故事。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世界。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因此,他们的死的纪念与记忆也不是完全可以用一个数字、一个公共仪式、一个“抗震精神”可以全部包容的。他们需要个性化的、属于自己的祭祀、纪念。
一位唐山地震失去双亲的孤儿这样的诗表达了他对死去的父母的怀念之情。
目光又在凌晨三点四十二分瑟瑟
二十七年了你们游荡的魂灵在那里烤火?
记得你们走时衣不蔽体
塑料布是那个年代最美丽的衣衫
我的小手紧抓住你们远去的烟尘
却依然未探听到你们的方向
难道 我们从昆明启程
就是为了把属羊的我
变成唐山的孤儿
那一天我用一块手绢遮体
至今它还会在晾衣绳上哭泣
二十四个节气有干有湿
随手抓一个都能拧出泪滴
我猛烈抽打着四面来风
风早已呜咽无语
我已经不敢想象
那边的星光是否也是一片瓦砾
童年的泪水是悲伤吗
长大了的清明偏偏无雨
我年复一年在路口为你们缝制新衣
风鼓起崭新的衣架等候
你们要经过的每一个站点
告诉你们我的身影漂浮但脚掌塌实
并且在夜晚聆听你们的谈话
说你们仍然疼爱着我
2003.4.4
诗的作者除了传递给我们人性中最真挚的亲子之爱以外,其中的一句“我年复一年在路口为你们缝制新衣”,还使我们联想到中国北方的“送寒衣”的习俗。根据民俗志的记载,在唐山地区,农历10月初一,是上坟祭祖的日子,因季节已经进入寒冷的冬季,人们要穿棉衣,想起了已故的亲人也要穿棉衣御寒,所以就在这一天为已故3年以上的亲人到坟头祭祖上供烧纸。称为送寒衣,表示对亲人的悼念。但解放以后,这个风俗已经消失,但这一天仍然有人在大门外或十字路口为已故的亲人烧纸悼念故人[18]。我们无法直到诗的作者是按照老习俗在阴历十月初一还是在7月28日祭祀他的父母。而在唐山,7月28日这一天市民在十字路口烧纸已经成了这个城市的一个独特的习俗,有人这样描述他们在唐山的见闻。
(7月28日)早上出门,只见所有的十字街头都是纸灰!老唐山告诉我们,那是半夜亲属在烧纸钱给去世的亲人,因为当时根本不知道亲人埋在哪里了,只能判断当时运尸体的军车是往哪个方向走的,然后每年就在路经的十字路口上烧纸钱,以慰哀思。(网络留言)
事实上在现在的唐山,已经很难找到当时的街景,对大多数人来说,判断军车的走向已几乎不可能。重要的是在十字路口烧纸这个行为本身的存在。使我们了解,公共纪念并没有取代个人的祭祀活动。对于很多死者的亲人来说,按照民间的习俗“烧纸”,依然是他们惟一和死者对话的方式。
严格地说,烧纸是“送钱给阴间的亲人使用”,其功能和“送寒衣”并不完全一样。但是其形式相同。从风俗志的记载来看,解放以后“送寒衣”的习俗已经基本上消失,其原因和共产党政府提倡的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有关。但在民间特别是农村,烧纸的习俗一直保留着。民间习俗一般是清明节上坟的时候烧纸。而唐山7月28日在十字路口烧纸的习俗可以说是由震灾产生的新的丧葬习俗。这里出现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他们不去纪念碑广场在纪念碑前烧纸。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回到前面对纪念碑的性质的描述。从性质上来说,抗震纪念碑纪念的是“抗震”,而不是“地震殉难者”。也就是说最大的目的与其说是追悼、不如说是“彰显”。即彰显人力对抗自然的伟大。它的这种设计思想决定了它不可能成为纯粹表达“追悼”、“悲痛”这样的情感的场所。与此相关,这个纪念空间是一个“公共场所”。这里纪念的是24万――一个公共死亡事件,它在包括了每一个死者的同时排除了他们的个体的特殊性。它的“抽象性”体现在它没有镌刻死者名字,这一点和美国的越战纪念碑、日本阪神大地震的纪念碑不同。对于追悼者来说,在这里他们无法找到将死者可视化(墓碑、雕像等)的存在。同时,抗震纪念碑广场的开放性、多功能性也妨碍了在这里举行任何民间的、个体的追悼仪式。除了以上的理由之外,政府的行政管理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唐山市政府在1996年7月1日颁布了“关于唐山抗震纪念碑广场、唐山火车站文明城市建设示范区规范化管理的通告”。其中规定在这两处场所“严禁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而在中国正式出版的字典里,烧纸则属于“迷信活动”。[19]
但是,本来应该在非日常的空间(如墓地、庙宇)举行的祭祀仪式,在十字路口这种世俗空间举行,产生了世俗生活与礼仪行为的冲突。如烟火造成的火灾的危险、灰烬产生的空气污染等。更重要的是,对于祭祀者来说,他们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安定的“祭祀空间”,而这一点依靠个人是无法实现的。而中国又缺乏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社会性的地域共同体或宗教结社。在这里,商业资本开始试图填补这个空白。
2001年,唐山的一家民营公司发布消息说,他们要修建一座“南湖科普纪念园”。 其中除了修建一些普及地震知识的场馆以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设施,就是“抗震纪念墙”。根据介绍,这组纪念墙由9栋墙组成,每栋墙平均能容纳2700个姓名。唐山大地震死难者的家属可以在纪念墙上镌刻遇难者的姓名,在正面刻一个姓名收费1000元,刻在背面收费800元。镌刻内容包括死亡者的姓名、生辰和死亡时间。
开始,这个纪念墙的建设似乎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唐山的党机关报《唐山劳动日报》在发表消息时,用了这样的题目“地震纪念墙前的文明祭奠”。其中特别列举了几个报名在纪念墙上镌刻了死难者名字的家属的感受。
“老头子这么多年了到这天就只能在路口烧烧纸,没一个固定的地方,这会可算了了这个心愿了”
“地震时,奶奶的尸首都没找到。现在看到奶奶的名字,仿佛又看到奶奶慈祥的面容了。这种形式非常好,非常文明,比烧纸强多了”[20]
在这家公司的大厅里,还悬挂了一些感谢锦旗,如: “感亲人灵归有地,谢华盈千秋功德”
“今年7月28日,我母亲的祭日,我们全家到南湖地震纪念墙前祭奠亡母之灵,不同往年的是使我们悲痛思亲之情平添了许多慰籍和感激”(感谢信)
这些感谢的文字中出现最多的是感谢这个纪念碑为追悼者提供了一个“固定的地方”,而在这里,祭祀者大多采用献花或花圈的方式悼念死者。他们有人含泪抚摸刻在墙上的名字,有人对着名字诉说着什么。可以说这个工程满足了一部分死者家属的心理需要,填补了国家权力主导的公共纪念空间和民间祭祀之间的空白。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同这样的作法,对于刻名字收取费用的作法,据报导,有人对于刻名字收费的作法表示了不满,“一些唐山市民认为,“7·28”大地震是唐山人心中难以抚平的一道伤口。既然是公益性事业,就应该让24万遇难同胞共同得到祭奠。像这样交了钱就能留个名,不交钱就没名字的纪念墙,实在太不严肃。” “许多震亡者亲属提及此事更是义愤填膺,“工本费?在纪念墙的正面和反面刻一个名字能差200元成本?!”他们认为,拿灾难和在灾难中死去的人当噱头来赚钱,并以收费多少作“门槛”太不道德。此举极大地伤害了唐山人的情感,无疑是在他们痛失亲人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21](燕赵晚报 2004年4月21日)
反对者的最大理由就是这个墙应该作为“公益性事业”来办,不应该收取费用。报纸介绍一个批评者的意见,“唐山市地震史料研究会副会长葛昌秋认为,从某种角度上说,“7·28”大地震是这座城市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抗震精神的凝炼是以失去了24万唐山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在这样一座城市中,针对24万同胞的纪念性建筑,应该由一级政府来建造,而不应该进行商业化运作。”(同上)
利用公共死亡事件获取商业利润,在任何一种文化中恐怕都是被谴责的行为。这家公司并非没有预见到这种来自公共价值的压力,公司方面的解释是收取的费用仅仅是“工本费”。而且在这个纪念园的设计中,他们在显要的位置设置了一座纪念碑,上面镌刻江泽民的有关抗震精神的题辞。在整体的设计介绍中,特别强调了他们普及地震知识,保留地震史料的目的。而在此基础上的商业开发,也是对唐山“宝贵的地震文化资源”的深度开发。有助于“提升唐山的城市知名度。”
我们既可以把这些行为看作是对国家权力的某种妥协。也可以理解为民间资本对试图以此实现对国家权力的利用。他们通过在纪念园这个私人空间,加入象征国家权力的符号,来获取官方及公众的认同。实现公共价值和商业运作的对接。这可以说是改革开放的中国出现的新的现象。这一点和日本阪神大地震的追悼与纪念空间的构筑相比较,可以看出非常大的差异[22]。由于这个项目尚在建设中,其最后的结果和反响如何,尚有待于进一步观察。[23]
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围绕唐山大地震死难者的纪念与祭祀,国家权力通过构筑公共纪念空间、举行祭祀和纪念仪式,以及有选择性地“征用”某些个人体验,把这个公共死亡事件的书写与叙述定形化。其特征是淡化灾害本身的记录与记忆,强化救灾和恢复建设的成就,以体现特定的政党和社会制度的“优越性”。由于它无法满足个性化祭祀的心理需求,民间则依然保留了“烧纸”这样的传统的祭祀方式。此外,由于中共建政以来,对民间社会组织采取弱化、取缔的政策,特别是在城市,所有的人都属于某个“单位”,这个“单位”不但是他的工作场所,也是他的医疗、出产、住房、教育等的提供者。单位还负责提供丧葬的服务。而建立在地缘和血缘基础上的传统意义上的地域社会被切割成为纵向的关系。这使得原来在某种程度上而传承民间丧葬习俗的主体丧失了原有的社会基础。在唐山,我们找不到类似日本阪神大地震后的各种民间团体承担祭祀与纪念事业的主要工作的例子。而民间社会组织的缺位正好为商业资本的进入提供了机会。民营公司收费建造地震纪念墙既反映了当代中国市场化进程所产生的资本对某些公共价值的侵食。而由此引起的争论,也说明地域社会组织的某些功能是商业资本无法替代的。而祭祀习俗在国家权力和商业资本的双重作用下也发生了变化。在现在的唐山,7月28日在十字路口烧纸和在纪念墙前献花、献花圈两种作法并行存在。而政府以“文明祭奠”的表述方式,对后者表示了明确的支持。我们可以预见,如果纪念墙的完成,24万死难者的名字都刻在了上面,或许在十字街头烧纸这个由于唐山地震产生的特异民俗将会慢慢消失。
2006年7月是唐山地震30周年,唐山市政府举行了一个盛大的“纪念晚会”。以文艺表演的形式纪念“抗震救灾”胜利30周年。这或许是国家权力对这个事件的一系列政治的、文化的作为的一个终结点。而与此相对,当地的一家报纸开始以“我的1976”为题征集民间的个人体验。同时,网络上也逐渐开始有一些和过去登载在政府报纸上的不同的地震体验。随着尘封在民间的大量的记录和记忆被挖掘。我们或许能更完整地把握这场大地震本身以及我们的社会、政治和文化传统。
[1]美国历史学家肯尼斯·福特(Kenneth E. Foote)把人类对历史遗迹的处理方式归类为以下四类:圣化、特化、复旧、抹消。《記念碑の語るアメリカー暴力と追悼の風景》名古屋大学出版会 2002年8月
[2参见黄东兰编:《身体 权力 心性》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6年1月
[3 陈永弟编著《回忆唐山大地震》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1年9月 224页
[4 陈永弟编著《回忆唐山大地震》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1年9月 224页
[5 唐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唐山市志》方志出版社 1999年11月
439页
[6 钱钢《唐山大地震》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5年5月23 页
[7 钱钢《唐山大地震》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5年5月23 页
[8 钱钢《唐山大地震》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5年5月 146页
[9 《思想的凝结 精神的象征—唐山抗震纪念碑纪念碑广场设计随笔》:《建筑学报》1987年12期
[10:刘俊增《谁是唐山抗震纪念碑碑文的作者?》人民网地方联报网
2001年7月25日
[11 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资料丛书编委会编《唐山抗震纪念纪念馆》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8年11月
[12 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资料丛书编委会编《唐山抗震纪念纪念馆》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8年11月 19页
[13 同上 23页
[14 同上 36页
[15 《唐山劳动日报》1986年7月29日 第1版
[16]
有人对此表示不满,网络上有这样的留言 “可笑的是,唐山市政府竟然把它列为欢庆的日子,叫“庆贺抗震XXX周年XXX大会”。最大的一次是地震20周年的时候。搞的是举市欢腾。”
[17]
《唐山劳动日报》2001年7月28日 第1版
[18]
《唐山市志》
[19]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 商务印书馆
1996年 1111页
[20]
《地震纪念墙前的文明祭奠》《唐山劳动日报》2004年7月29日3版
[21]燕赵晚报 2004年4月21日
[22]
介于国家权力和个人之间的地域社会的存在,是民间习俗传承的主体。在阪神地区,纪念空间的构筑是由地域社会组织主持完成的。
[23] 2006年夏,唐山市政府有关部门在纪念墙已经完成了部分工程后,突然改变态度,声称此工程违反了市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勒令限期搬迁。目前正在僵持中。
本文发表在《民俗研究》2008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