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107|回复: 3

(转贴)谷精后稷考 [詹鄞鑫老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21 19: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许多以农业为主的少数民族也有关于谷物之魂的观念及其相应的巫术仪式。如黎族人下地播种要定下“种魂”。每茬种田开始,“亩头”要先播种先插秧定下“种魂”,然后其他人才能动手。收割时,每块地也要收两把稻谷作为“稻魂”。留了“稻魂”,明年才能丰收。与此类似的是,出卖牛、猪、鸡,要拔一撮毛放回牛栏、猪圈和鸡笼里,表示不出卖其“福魂”。[1] 这些相似的作法,有助于我们理解所谓“谷魂”的真正涵义。
云南基诺族人在谷物收割后,必须举行极为隆重的叫谷魂仪式,基诺语谓之“弧劳枯”。举行叫谷魂仪式这天,家长背着鸡,到地里烧一堆火,然后念祷辞。祈祷毕,从各块地里摘取农作物的穗粒各一种,在地头摘一束红色的“不埃”花,一起背回家。一路上必须不停地反复呼叫,凡经过岔路处,都要放置一朵花作为路标,以防止谷魂迷路。一直叫到谷仓,才将所采摘的农作物和花分为两束,一束悬挂于谷仓内,一束悬挂于“叟比牙劳鸠”神位的房内,作为谷魂的象征。谷魂叫回来之后,还有一些祭祀活动,不必多叙。此外如景颇、布朗、瑶、苗、德昂、拉祜等民族也都有类似的叫谷魂仪式。[2] 叫谷魂仪式中的某些细节与招魂仪式相似,其实两者的性质是相似的。
华夏民族在上古时代也曾盛行有关谷魂的巫术仪式,后来演变为后稷和稷神崇拜。说详下文。

[1] 王国全《黎族风情》,第122页。

[2] 见《中华民族风俗辞典》第572、579、580、597页有关词条。



谷精后稷考                                       

认识了有关谷魂的信仰和习俗,便可进一步揭示上古华夏诸国社稷信仰及其仪式的起源问题。
所谓“社稷”本是“社”与“稷”的合称。《国语·鲁语上》云:
昔者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伯读为霸,义为统治)九有(犹言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所记晋国史官蔡墨语意思相同,但还具体说明了共工氏之子名叫句龙,成为后土。按照这些说法,社神为共工氏之子句龙,稷神起初为烈山氏之子柱,夏代以后由周弃接替了柱的地位。“社”是土地的代表,“稷”是五谷的代表,有土地才有五谷,有五谷才有人民,有人民才有国家。于是古代贵族把土地神和五谷神结合在一起加以祭祀,并将“社稷”作为国家的标志。这些是比较容易理解的。问题在于,“社”既然是土地神,为什么是以共工氏之子句龙作为“后土”?“稷”既然是五谷神,为什么是以周之先祖弃为“后稷”?古人解释说,一个能平九土,一个能殖百谷。这种说法似乎像是称赞开发九州的英雄和种植五谷的模范,当然他们同时又都是古代部落的首领,于是就被神化为社神和稷神。现在我们觉得,问题可能还包含着更深的方面。关于“社”的问题姑且不谈,这里只讨论“稷”。
作为后稷的弃,本是周人的始祖。他是一个充满悲剧性的历史人物,一出生就屡屡被其母亲姜嫄所弃,故名之曰“弃”(《诗经·生民》)。他的更大悲剧则在于他终于成为“后稷”这个牺牲品,对此还必须稍作一点考证。
后稷事迹在《诗经·大雅·生民》中有比较详细的记述,其中有这么几段是值得注意的:
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茀厥丰草,种之黄茂。实方实苞,实种实褎,实发实秀,实坚实好,实颖实栗。即有邰家室。
诞降嘉种,维秬维秠,维穈维芑。恒之秬秠,是获是亩。恒之穈芑,是任是负。以归肇祀。
诞我祀如何?或舂或揄,或簸或蹂。释之叟叟,烝之浮浮。载谋载惟,取萧祭脂。取羝以軷,载燔载烈。以兴嗣岁。
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时!后稷肇祀。庶无罪悔,以迄于今。
对于这几段诗句,汉代人有关个别词语的解释虽有问题,但总体理解却比较到位,而今人的理解反而远离其本旨。让我们试着从总体上重新加以疏解(一般语词的解释从略)。
先看所引第一段。“后稷之穑,有相之道。”《毛传》:“相,助也。”郑《笺》:“有见助之道,谓若神助之力也。”后稷从事稼穑,似乎有神灵在帮助他。前面所引述的中外习俗告诉我们,许多农业民族都相信作物的成长不能离开谷魂的帮助,谁能获得谷魂的帮助,谁就能获得丰收。依上古传说的一般说法,后稷处于传说中的虞舜时代。近代民族尚且如此,当时具有这样的认识是很正常的。“茀厥丰草,种之黄茂。”《毛传》:“茀,治也。黄,嘉穀也。茂,美也。”《释文》:“种,支勇反。”(按,这是古人的反切注音方式,从这里可知“种”读上声。)这里的“种”表示品种,而不是种植。黍稷品种佳美,这个意思的强调同样反映了有关谷魂的观念。在原始人看来,所谓佳美的品种并非今天从遗传学意义上所说的良种,从上文所引资料可知,应是指的后稷从母亲姜嫄那里继承过来的种子。下文“实方实苞”数句,都是对这个从社会文化意义而言的谷物嘉种的生长发育过程的描述,以称赞其佳美。“即有邰家室。”带着如此佳美的品种,后稷又率领部落来到了有邰这个地方安家落户。本段通过对后稷所植嘉谷的描述,以赞美后稷之获得神灵即谷魂的帮助。
再看所引第二段。“诞降嘉种,维秬维秠,维穈维芑。”《毛传》:“天降嘉种。”这里意在表述秬、秠、穈、芑这种种谷类都是老天降赐的嘉美品种。“恒之秬秠,是获是亩;恒之穈芑,是任是负;以归肇祀。”《毛传》:“恒,遍;肇,始也。始归郊祀也。”《笺》云:“任犹抱也。肇,郊之神位也。后稷以天为己下此四穀之故,则遍种之。成熟则获而亩计之。抱负以归,於郊祀天。”按,这里用互文见义的句法叙述说,秬、秠、穈、芑这些作物成熟收获之后任负而归,供奉于神位。“肇”与“兆”通,表示神位(用郑玄说),这个“肇祀”很可能正是供奉谷魂的神位,就像今西南各民族于庄稼收割时迎回谷魂将其供奉在神位上一样。本段述天降嘉种获得丰收,将收获的谷物任负而归,供奉于神位。供奉于神位的谷物,当然不会是所有的收成,否则人们还吃什么?从前面所述的中外民俗来看,供于神位的应该是作为谷魂象征的最后一捆谷物。这里说的似乎正是迎谷魂的活动。
所引第三段。“诞我祀如何?”如何祭祀呢?“或舂或揄,或簸或蹂;释之叟叟,烝之浮浮。”此数句描述谷物的加工。“载谋载惟,取萧祭脂;取羝以軷,载燔载烈。”此数句描述祭祀之准备。“以兴嗣岁”,表明祭祀目的为的是来岁的丰收。前面所说的“肇祀”,旧注均解为“郊祀”,这是颇有问题的。后稷时周人还处在发蒙阶段,当时并不具有天子的地位,不可能也没有资格举行像周代那样的只能由天子所主持的郊祀。祭祀目的是为着来年农业的丰收,自然是有关农业生产的仪式,从上述分析来看,恐怕正是对于谷魂的祭祀和祈祷。
最后看所引末段。“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这数句描述祭祀的场景。“胡臭亶时?”《笺》云:“胡之言何也。亶,诚也。……何芳臭(嗅)之诚得其时乎?”“后稷肇祀”,祭品之馨香,乃在于后稷所代表的谷魂之神位。“庶无罪悔,以迄于今。”“庶”的意思是庶几。庶几无有罪过,一直延续至今。《生民》为周人缅怀其始祖后稷的功德而作,但为什么要说“庶无罪悔”,却难以索解。我们感觉,这首诗隐藏着一个重大的历史事实,那就是弃作为五谷神的代表而成为“后稷”,实在是他作为牺牲者的曲折影射,但在传说中未能明言,只留下了一点线索而已。关于这个问题,还必须通过中外民俗的对照才能够被认识。为了阐明这个问题,在下文中我们不得已需要较多地引述一些相关的材料。
弗雷泽指出:“根据曼哈德的理论,谷精不仅表现为植物形式,而且表现为人身形式:割最后一捆的人或是脱粒时打最后一下的人,都算是谷精的临时化身,仿佛他本人就是他割的或他打的那一捆谷子一样。”[1] 弗雷泽还从欧洲的和其他地区的古老风俗中发现,为了获得作物的丰收,许多民族都有用活人作为牺牲的习俗。“里提尔西斯的故事和欧洲的收获风俗都表明处死的人牺是谷精的代表,这一点正好与某些未开化民族的观点一致,那些未开化的野蛮人似乎认为被杀的人牺能使庄稼兴旺。”[2] 也就是说,被作为牺牲的活人,通常是以谷精化身的身份而被杀死的。那么,原始人是“怎样选择谷精的代表呢”?弗雷泽根据民俗材料总结说,“既然〔在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是以谷精代表的身份被假装杀掉的,既然割和捆最后一捆的人也是和打最后一捆的人一样具有代表谷精的身份,既然在这几种劳动中收割者事事都怕落后,我们就可以推定:割最后一捆、捆最后一捆也和打最后一捆的人一样,通常是被假装杀掉的,而在古代则是真正杀死的。这种猜想已经由割最后的谷子的人马上会死去这个流行的迷信证实。有时候,人们认为在地里割最后一捆谷子的人将在来年内死去。把割、捆、打最后的谷子的人看作谷精的代表,理由可能是这样:人们认为谷精尽可能地躲在谷子里,在正干着活的割谷、捆谷、打谷的人面前往后退。最后的庄稼割了,最后的一捆捆了,最后的谷子脱粒了,他躲无可躲,不得不在谷秆之外另找托身之地,这之前谷秆就是它的身体或衣服。他(谷精)刚从谷子里被赶出来,离他最近的地方站着一个人,这时,除自然投向此人外,走投无路的谷精还能有其他托身之处吗?而这个人必然是最后割、捆、打谷的人。所以就把他或她捉住当谷精本身对待。”“由此看来,在收获地里被当作谷精代表而杀死的人,或者是一个陌生的过路人,或者是最后割、捆、打谷的收割者。但是古代传说和现代民间风俗都表明还有第三种可能。”“在现代的收获风俗中,似乎主人(农场主或乡绅)本人也和陌生人一样常常被假杀。我们还记得,传说里提尔西斯是弗里吉亚一个国王的儿子,还有一种说法,说他自己就是国王。我们把这一点和他明明以谷精代表的身份而被处死的传说联系起来看,我们不得不这样推测,这里又有一个每年杀一个神王或专司祭祀的王的风俗的迹象。”[3] 关于这一点,弗雷泽引述了许多民俗资料,这里难以一一复述。[4]
我们不能肯定弗雷泽所引述的有关杀死谷精尤其是杀死代表谷精的国王或酋长的风俗,在中国上古时代也一定曾经出现过,但这种可能性是相当大的。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已经知道,在中国上古时代,作为谷魂代表的“后稷”和作为土地代表的“后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而构成了“社稷”这么一个同时包含了土地神和五谷神的复合体。按理,祭祀社稷是纯粹农业上的事情,但在上古时代,用人牺祭社的记载屡见不鲜。殷墟甲骨卜辞云:“庚申卜,又(侑)土(社)燎羌,宜小牢。”(《小屯南地甲骨》961)这是用羌虏为人牺以祀社。《尚书·甘誓》记夏启誓师辞有“不用命,戮于社”之语,《左传》记鲁国季平子“伐莒,取郠,献俘,始用人于亳社”(昭十年),又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昭十一年)。史料所记虽然所杀的牺牲都是俘虏或敌国的君主,但也表明原本属于农业礼俗的社稷礼充满着血腥的气息,杀人祭社有悠久的传统。其次,从上文已经谈到的为江河等水神娶妇之风俗、下文将论及的奠基杀人俗和冶铸献身俗等许多古俗来看,有关人牺的种种古俗大抵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既然谷魂仪式是各民族普遍存在的,在杀死谷精的这一个细节上中国恐怕也不会例外。我们可以推测,在周弃乃至更早的时代,恐怕也曾经有过为着全民族的生存不得不以部落首领作为谷精化身而将他杀死的古俗。这种被作为谷精而被杀死的部落首领,受到永久的祭祀,被称为“稷”或“后稷”。关于“社”和“稷”的性质,古人曾有过不同的说法。《白虎通·社稷》说:“人非土不立,非穀不食。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也;五穀众多,不可一一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穀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这是将“社”和“稷”视为土地和五谷自然力的人格化身。但东汉经学家贾逵、马融、王肃等则认为:“社祭句龙,稷祭后稷,皆人鬼也,非地神。”[5] 前一说固然是有道理的,但后一说同样值得重视。历史上曾经充当过“后稷”身份的人,文献所载有两位,都是死后才成为稷神:其一是烈山氏之子柱,其一是周人始祖弃。《汉书·郊祀志上》云:“有烈山氏王天下,其子曰柱,能殖百穀,死为稷祠。故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弃与柱的事迹十分相似,也是“死为稷祠”。他们是如何而死的,史籍不载,但《生民》之诗在赞美周人迎接谷魂的仪式之后说“庶无罪悔,以迄于今”,我们似乎已经体会出其中所蕴含的意思了。
《生民》说“即有邰家室”,意思说周族迁徙到有邰这个地方(在今陕西省武功县西)。有邰氏本是姜嫄的母家,《帝王纪》云:“帝喾有四妃,元妃有邰氏女,曰姜嫄,生后稷。”[6] 姜嫄为姜姓之女,周人则为姬姓之族,原来是两个不同的部落。[7] 姜嫄嫁给姬姓的周人之后,生了弃,[8] 结果又由弃率领部落再迁徙到有邰这个地方,即姜嫄的母家。这里是关中平原地区,宜于农耕,同时也意味着姜嫄从母家带去的农耕技术和五谷之种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有趣的是,考古工作者在西安半坡(这里与有邰非常近)发现了当时周人作为“谷魂”而保存的谷种。据说,在半坡发现有两个盛满粟米的小陶罐,是人们有意识埋藏在地下的。研究者称,“这种把粟米埋在地下〔的作法〕,大概是当时的一种祭祀活动。为了祈求粟米的丰收,把最早收获的粟米献给地神,或者称为‘粟米之神’、‘谷神’”。[9] 现在看来,这两罐粟米未必是献给土地神的供品,因为古代的土地神(即社)大抵以地面所立的大石块或土坛为形式,尚未见到直接以大地作为社神的记载,那么,这两罐粟米就很可能正是他们所保存在土中的谷魂。不论如何,这应是原始谷精信仰的一种表现形式。

[1] 弗雷泽《金枝》,第607页。

[2] 弗雷泽《金枝》,第634页。

[3] 弗雷泽《金枝》,第634-635页。

[4] 参看《金枝》第633-645页。

[5] 说详孔颖达《礼记·郊特牲》疏,《十三经注疏》第1449页下栏。

[6] 《史记·五帝本纪》张守节《正义》引,第1册第14页。

[7] 根据人类学有关家庭和婚姻的研究,不论是母系氏族还是父系氏族,夫妻双方都分别属于不同的氏族,罕见例外。

[8] 许多论著根据姜嫄“履大人迹”而孕的传说认为姜嫄时代的周民族尚处于母系氏族阶段。这个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姜嫄本人是姜姓女,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真是母系氏族社会,姜嫄所生的儿子就只能是姜姓,而不可能是姬姓。

[9] 许顺湛《中原远古文化》,第482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3。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1 19: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中国风俗史课程讲义的一部分。詹老师是我校古汉语研究的旗帜性人物。
发表于 2008-12-21 21: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振林先生:
短信已读过了。谢谢您向我说了那么多以前不知道的情况。我想,我们能做的很有限,是否可以建议他们将他们的有代表性的项目(如民歌、或舞蹈、或其他)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像黑衣壮,也是未被识别的民族或族群(壮族的一支),他们的民歌就入选了。这是先例。
刘锡诚  12/21
发表于 2008-12-22 23: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吴丽丽将该内容理解为杀神的表达,也是很有意思的,当然这个杀神,也就是祭神的时候的一种牺牲.跟我们说的那种典型的杀神还是不一样的.
詹老师所引用的<生民>,其最有价值的地方,是对于古代祭祀仪式的较为详细的记载,给我们留下了一份周代祭祀上帝的生动图画.
或者是后稷整体祭祀仪式上,叙述后稷一生的事迹,从出生,到祭祀,表达后稷如何种地,如何祭祀上帝的歌,是祭祀仪式歌中,叙述后稷祭祀的事迹.
一般人们都是理解为祭祀后稷的,詹老师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诗中提到的祭祀,应该是后稷祭祀上帝的,不是祭祀古精的。《生民》中讲得很清楚。

[ 本帖最后由 田兆元 于 2008-12-22 23:20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民间文化青年论坛 Forum of Folk Culture Studies

GMT+8, 2024-11-1 07:21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folkculture.cn

手机扫码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