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当代人的”宗教观”,回溯到原始宗教或者远古宗教起源的时代,人与神的关系似乎一直处于相当微妙的状态。就古希腊神话而言,其中就充斥着神创造人、惩罚人以及人类的逃逸与反抗。人类依赖神、崇拜神,然而又惧怕、又反抗,人神关系似乎在人类自身极为强烈的心理矛盾中辗转反复。
《金枝》中狄安娜管辖区域内,逃遁的奴隶相互杀戮而获得“王”的地位,从而获得自由与维护、祭祀女神的权利。这种“王”的继承方式实际上是远古人祭仪式的一种变形,人神关系的升华与矛盾的彻底激化。“王”始终是最强壮、最年轻的奴隶,他们必须拥有最敏锐的洞察力与最强大的身体力量才能维护自己的地位以及生命。他们接受人的崇拜,过着神一般的生活,因为他们是年轻而强大的,他们的躯体寄托人类对神的期望与理解。因此,他们不能衰老与孱弱,否则无法承担起人类对其的期待。于是,当代表神的“王”开始孱弱的时候,人神矛盾开始——即人类对神功能性的要求开始不被满足;当“王”衰弱到无法保存自己的时候即被其他更加强大的“神”的代表所“取代”(杀死),此时则是人神关系的激化——“杀神”,换句话说,人类选择自己的神灵,对其作出功能性的期待,当无法满足这种要求时,人类有权利重新建立神灵以保其要求的实现。因而,“杀神”背后实际隐藏的是人与神的关系,更深的是,远古人类面对生存困境时无法解决的内心矛盾。
“杀神”这个传统不仅仅局限于狄安娜的追随者之中,其实在世界各个角落都遗散着这种传统的影子。古代的阿兹特克人选一个人来充当其要祭祀的神灵,用神的名字呼唤他,给他穿神的衣服,享受神的高贵待遇,接受人们的顶礼膜拜,成为该神的肉身代表,象神一样生活一段时间。当要祭祀神的时候,人们簇拥他进入神坛,举行仪式,然后祭司抓住他,剖开其胸膛,掏出他的心脏,砍下他的头颅,以献祭所祭之神灵。之后,再另选神的代表。这是一个典型的“杀神”传统的代表,整个仪式过程包括①扮神②杀神。这两个步骤地意义在于,它表现了人对神的敬畏与羡慕,希望靠近神,与神一起生活。同时他们又满足于神的“无功能”或者“功能衰退”,于是要“杀神”。而其中这个扮演者既承担“神职”,又注定为神职而死,这样的人祭实际上就是人类“杀神”心理的一个诠释与缓解。
再来看我国的土家族,其“杀神”遗风更加系统性、多样性。土家族具有很强烈的“活神”观念,也只有有了如此的观念才能有扮演活神的神剧和杀死活神的行为。在土家族八部大王时代,正是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阶段,杀人风俗盛行,杀死亲兄弟祭神是几位自然的宗教行为。《摆手歌·洛蒙挫托》中,八部大王载祭祖敬神时,把最小的弟弟“当成”白水牛杀掉。这其中包含了当时,人类化人为牛神并“杀神”献祭的宗教内容。“白水牛”神是当时土家族极为重要的神灵之一,它决定着土家人赖以生存的土地收成的好坏。弟弟被杀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说话,充当哑巴,这实际上是“扮神”的一个极重要的环节,要按照牛神的状态生活,不能说话。“扮神”之后再是杀死活神以献祭。
土家族《跳马》的宗教仪式同样生动地表现了“杀神”心理。在这个仪式中,人们以木质神像代替了“活人扮神”环节。首先大家很隆重地祭祀“老爷神”,对它顶礼膜拜。接着祭司开始代表人们问卜,由另一个选好的神职人员代替回答。刚开始的时候,“老爷神”对问卜内容很友好地一一回答,但是到了后来,它不再高兴于认真回答人们的重复问卜,于是开始态度恶劣地敷衍了事。最终激怒了祭司与民众,于是在祭司带领下,大家鞭打神像,最后将这个“糊涂没用”的“老爷神”烧毁。这个过程虽然不再有人祭这回事,但是人类对神灵的功利原则极为鲜明地体现出来。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完整的功利原则之上,同时这个原则又鲜明地表现出原始初民面对生存困境时,对创造神、依赖神灵又不信任和痛恨无用神的矛盾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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