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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四射的《金枝》中的有多章阐述杀神的主题:杀死神王、处死树神、吃神肉也是一种顺势巫术、杀死神性动物、墨西哥的杀神风俗等。源于对古罗马附近的内米湖畔阿里奇亚森林的狄安娜女神的祭司,即“森林之王”的职位的承袭制度的古老习俗的考察,弗雷泽援引了大量的实际材料,探讨古老习俗后面的信仰和观念的奥秘。在“神会死而复生”的观念的指导下,弗氏认为,杀死神王是为了防止因神王的衰老而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不幸。的确,大多数的神王是在表现出衰老的迹象时(如头鬓发灰白)就被人们处死,由一个年轻的来继承神位。有的地方神王的任期是有时限的,往往很短,在任期届满后被处死。交缓和的形式是人和神王发生决斗,倘若神王胜利,那么他可以继据宝座。这样看来,战斗是检验是否衰老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有的是神王稍微有一点异样就被处死,如牙齿掉了一颗,人们不容许神王有身体上的瑕疵。原始人的思维,充满了神秘性,神王的一点异样,都会令他们的恐惧和不安。正如列维.布吕尔所说,在原始信仰的集体表象中,他们的客体不是简单地以印象或心像的的形成为意识所感知,恐惧,希望、宗教的恐怖、与共同的本质汇为一体的热烈盼望和迫切要求、对保护神的狂热呼吁——这一切构成了表象的灵魂。在弗雷泽的笔下,我们看到了多样的神王和各色的杀神方式,惊奇地发现:他们的思想是未雨绸缪式的,一切为了预防和祝福,远不如中国人来得实际。
历史上较早的并记载下来的要数汤祷了。《尸子》:“汤之求旱也,乘素白马,著布衣,婴白茅,以身为牲,祷于桑林之野。”《淮南子》:“汤之时,七年旱,以身祷于桑林之际,而四海之云凑,千里之雨至。”《帝王世纪》:“汤自伐桀大旱七年,洛川竭。殷史卜曰‘当以人祷。’汤曰‘吾所谓请雨者,民也。若必以人祷,吴请自当。’遂斋戒,剪发断爪,以己为牲,祷于桑林之社,日‘唯予小子履,敢用玄牲,告于上天后土,日: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朕躬有罪,无及万方。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言未已而大雨至,方数千里。”从这些资料看,应是汤自为牺牲,以祷于天。但这并不排除是人们对圣贤君主的美化。汤是“三王”之一,天灾于民,不管是愿意还是不愿意,他应当承担起这个责任。所以郑振铎在《汤祷篇》的第一部分虚构了汤被人们当作巫黃一样,要将其焚烧的一幕。因而,君王在面临天灾人祸甚至是天象变化时,都必须负起全责!只是,后来产生了移罪的措施,比如让丞相当替死鬼。
人们享受太平时,君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倘若天灾人祸降临,他就成了人们的挡箭牌。至于结果怎样,就全在于他的造化了。如果运气不好,就像希腊神话中的Athamas。看来,中国的人民是何等地现实!
从现存的民俗也可见一斑。吴越地区的求雨分为“请龙”、“晒龙(亦叫考龙王)”“送龙”三个程序。请龙,就是由族长带领请龙队伍,备贡品到水潭边叩拜,或由道士诵“催神咒”,知道“龙”浮出水面,或在土中找到“龙”为止。所谓“龙”,、就是水潭中的小动物,如泥鳅、蚯蚓、跳鱼等等。获得后盛于绿碧樽,抬回村里,供奉于龙王堂或村庙中,然后率村民跪拜求雨。若求雨不得,则把龙王抬到烈日下暴晒,甚至叫骂,即晒龙。要一直晒到下雨为止。如果很久还不下,早年有烧龙王的风俗。中国人自诩为“龙的传人”,对于老祖先,我们先是祈求,祈求不成就打骂。这就是先诱之以利,未遂,动之以粗。我国人的信仰和崇拜都诉诸于现实。
这种强烈的现实之感,并不排斥少数民族。旧时,我国有许多少数民族有撵火鬼、赶火神的习俗。在贵州、湖南、广西毗邻的侗族地区,如果寨上出现晚上牛乱叫、未到报晓时辰公鸡乱啼、屋里有黄蚂蚁走动、或流行跌落在村边等等,民间认为这是火灾的预兆,就举行赶火神。由一老人扮火神,头顶三角(铁制的侗家三角灶),倒披蓑衣,低着头一步步在小村中移动。村里的每条小巷都走过了,再往村外走。火神后面跟着一个法师,手提一桶棉子拌灶灰,口念咒语,手摇铃,不时抓起棉子、火灰向火神撒去。法师后面跟着一大群孩子,喊着:“撒!撒!进河去!”一直这样念咒,撒灰,把火神赶到小河里。火神进河就死灭了。然后,全寨男女老少在小河边吃一餐饭。如果村寨发生火灾,灭火后,火主全家都要进到水塘或小河中跪下,给人用桶或瓢舀水从身上淋下。这也要叫“赶火神”。
能够说明我国人的杀神观的例子实在是很多。我只是选择了自己较喜爱的一两例加以阐述。通过对比,突发现弗雷泽对杀神的解释并不适用于我国的杀神之风俗。这应该归因于各不相同的人生宇宙观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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