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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湘西赶尸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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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4 21: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湘西赶尸奇谈

载《中国民族博览》


  湘西自古就是“神秘”之地,那里有许多灵异古怪的事让人匪夷所思,赶尸就是其中一例。
  我们常用“行尸走肉”这个词,形容那些庸碌无能,百无一用的“活死人”。然而就在一百多年前,湘西这块土地上流传着一种巫术叫做“苗司赶尸”,也叫做“辰州符”。“辰州符”能驱使已经死了的人走路,那光景才真正算得上是“行尸走肉”哩!
  当今不少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表明,苗族是最早发明兵器、刑法、巫术的民族。赶尸是一种民俗事项,是其巫术的一部分。我们研究赶尸,对于从中了解苗族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具有多重学术价值。

亲历赶尸

  我们在搜集资料编写《泸溪民族文化》一书过程中,发现一位名叫张永家的老人收藏着一部遗稿。遗稿的作者为廖子森,里面记述了一个真实而又离奇的故事。据这部遗稿的作者廖子森先生称,他七八岁时最爱在夏夜乘凉时缠着父亲给他讲古。有一回,父亲便给孩提时的廖先生讲起了他年轻时所亲历的一段与“赶尸”有关的往事。廖先生在遗稿中说,正是这件事令他终身难忘。下面所录便基本上是廖先生在遗稿中所述的内容—— 那是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中秋过后,先父奉命护送得胜营(今吉信)知事从镇竿(今凤凰)到辰州(今沅陵)办公事。返程时同行的弟兄们都坐解饷银的上水船,既舒适又可在船上玩牌赌钱。
  上水船不遇风是三日一站(三十公里),从辰州到浦市两站水程要六天,从浦市到镇竿程要两天时间。若是遇上顺风一天到了浦市,他们在浦市可玩耍五天再起程,这成了例规。 先父那时才二十岁出头,入营吃粮未满三年,没有资格休假探亲。想借这个机会回家一次,就面棚头(相当今班长)请假。棚头说:“在营里要请七至八天的假要营官恩准。出差在外了,我是带队的就替你一肩担了,不过九月初一‘点卯’(点名)你一定要赶回来,你如果误了‘点卯’那我就担待不起,到那时营官把你开除了不算,说不定我屁股还要挨竹板打!”“棚头哥!你放心!和你同吃同住两年多,承蒙你关照,兄弟不会忘恩负义的,这趟出差的奖银全归你吃酒好了。”先父边说边把号褂(军装)和兵器(单刀)从身上除下交给棚头,棚头接了就算准假。
  农历八月二十三,天刚蒙蒙亮,归心似箭的先父从辰州动身,及至黄昏时已到了六十里外的潭溪道子坪水井边,打算在这里喝口凉水再赶到大陂流去庄歇店。他喝足凉水吸完一袋旱烟正要起身赶路,这时从西边大路上过来个肩扛两床烂晒谷垫子的人,边走边喊:“让路让路!赶兵(殡和兵同音,当时的百姓怕兵)来了,快躲开……过来兵啦!小心你们的鸡狗呀……”径直往东朝潭溪方向走去。
  扛烂晒谷垫子的人刚走出两丈远,后面相跟着来了个头包红帕身穿青衣的人,挑着一担香烛纸钱,扁担两头的小孔中各插着三根檀香,那些香已燃剩一半。此外,他的肩上还扛着根青白相间的竹棍(叫雌雄棍),竹节上则贴着以朱砂在黄裱纸上画的神符,而那根竹棍顶端还吊着只活公鸡。这人每走几步便丢一张纸钱。他的身后跟着五个头戴新斗笠的人,而他们的斗笠顶上和前后左右四边也都贴着神符。这五个人都将斗笠戴得很低以遮住面孔,使旁人看不清他们的模样。但见他们身上衣裤很褴褛,血迹斑斑,泥污处处,其胸前背后都贴着符;而他们脚上穿的麻草鞋虽然沾满了牛屎泥浆,却还看得出是崭新的。
  愣在一旁的先父发现,这五个戴斗笠的人经过他眼前时彼此相距都是五尺远。他们迈步时双腿都是笔直的,膝头不打弯儿。另外他们的臂膀也都笔直地下垂在胯骨边,两手紧紧地各握一把钱纸。先父定睛一看,还发现他们所戴的斗笠也都没有用斗笠圈箍着下巴,而是用带子从胳肢窝穿过绊紧的。此外,他们迈起步来都很规矩,跟着前面那个头包红帕身穿青衣的人落脚,一左一右,一左一右,就跟兵丁上操似的。给这支奇怪的队伍断后的是一个身穿红长衣,头戴法冠的老司(巫师)。他年纪六十开外,留着一撮花白的山羊胡须,身后背着一把宝剑,腰间左侧挂着祖传的捉鬼法宝“流”。这“流”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叫法弄不清楚,因是从开山祖师那里一代代流传下来的,故而就叫了“流”。这老司项下系着一圈五色布条,且将一方铜印悬在胸前。但见他右手执“司刀”左手执“绺旗(五色布条做成的招魂幡)”,双目圆睁直视前方,其“绺旗”一挥前面的五位戴斗笠者一律迈左脚,而“司刀”一摇他们则全迈右脚。
  天啦!这哪里是赶兵?是赶尸啊!想到这里先父的心里陡然害怕起来,加上一阵晚风吹来,他感到浑身凉飕飕的直起鸡皮疙瘩。按照走江湖 “宁起鸡呜(鬼回去以后),不赶煞星(天黑后鬼会出来)”的规矩,先父决定返回潭溪寻个当晚的歇脚处。他心想,鬼怕老司,老子就跟这老司走,看你有什么鬼名堂敢在老司身边耍。于是,本应西去的他几个箭步掉头往东赶,隔三四步远不快不慢地跟在那赶尸的红衣老司身后。
  转过一个山嘴,潭溪在望。先父禁不住开始猜测,哪些僵尸晚上是赶路还是睡觉?哪家客栈又肯收留这五具尸体睡觉?……好奇心赶走了先父对鬼的恐惧,遂决定继续尾随其后看个明白。
到了潭溪对河土麻村,那走在赶尸队伍前面的扛晒垫之人,并没有进寨去找歇脚的客栈,而是朝天王庙走去。他绕到庙后一块小草坪(这种地方通常叫作停尸坪或赶尸坪)上,将晒垫靠在了墙边上。而那个头包红帕身着青衣且既挑纸钱又扛竹棍的人一走到草坪,立刻取下吊在竹棍顶端的雄鸡公,把竹棍牢牢地插在坪中央;随后而来的五具戴斗笠的尸体则围着竹棍站成一圈,个个面朝竹棍背朝外。而此前那个扛晒垫的人,麻利地将晒垫围在了僵尸外面,一床不够围两床。
这时,那个包红帕穿青衣的人很快打火镰点燃了香烛,开始焚烧香纸;最后到来的穿红长衣的老司,将“绺旗”插在晒垫东侧后,右手开始摇动“司刀”,左手则举起牛角号在嘴上 “呜---唔!嘟---唔唔”地吹了起来,并绕着晒垫围起的尸体转了三圈。之后,他将“司刀”和牛角号挂回腰间,抱起地上缚住腿爪的公鸡,将鸡冠子咬破,给两张神符粘上鸡血,把它们贴在了两张符相互交叉的中心位置。接下来,他甚至在晒垫周围撒了几把白米。最后这三人分别挑起香纸担子,提着公鸡,都进到天王庙里烧香纸去了…… 廖子森先生在其遗稿中的上述记录,使我们对湘西赶尸这一神奇巫术产生了强烈好奇,于是决定追根溯源,探索一下其中的奥秘。

赶尸的起源

  著名苗族作家沈从文在他的一篇文章里写道:“经过辰州(今沅陵),那地方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看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在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说起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道: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撕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管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 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符节”了;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

赶尸的条件

  据有关文献记载,湘西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赶尸的范围

  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发展到后来,老司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
  “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

赶尸的方法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后,各州府县衙门都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买好一应物品。行刑当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将辰砂(最好的朱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相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
  最后,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起!”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又传,自从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迁来濮地的崇山峻岭之后,他们失落了“五里大雾”的法术,却创造了炼丹砂的技法。一般说来,老司赶尸除须用祖传的“神符”外,也万万少不了丹砂。这丹砂以辰州出产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而那赶尸之术,原叫 “辰州辰砂神符法术”,只因名称太长不好念,就简单地叫成了“辰州符”。

赶尸的民俗意义

  关于古代赶尸,民间书中却有多处记载,而在地区性的传说中则更普遍。
  湘西古来盛产朱砂,朱砂又具有多种药理功能。湘西现今的丧葬习俗中仍有沿用朱砂的习惯:死者入棺前,需以朱砂点其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板心等七窍连同耳、鼻、口诸处,以图封其七魄三魂。为死者挖好坟墓后,还要以朱砂撒在底部,意为镇“老屋场”。
  当今不少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苗族是最早发明兵器、刑法、巫术的民族;其中赶尸作为一种民俗事项,是巫术的一部分。我们研究赶尸,对于从中了解苗族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和民俗文化,应该说具有多重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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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由 路边一摄狼 于 2003-10-14 21:25 最后编辑 ]
发表于 2003-12-9 12: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RE:【转帖】湘西赶尸奇谈

也许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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