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乡村精英迁居城市的原因及其对原居村庄的影响
一、引言
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受中国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农业连续丰收后出现的农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乡镇企业效益普遍不佳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农村日益暴露出一些严峻的现实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关转型期农村社会性质的研究成为一门“显学”,社会学、人类学、法学和经济学分别从各自的学科视角对村级治理、村庄选举、乡村发展、基层政权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综观这些研究我们不难发现,研究中国农村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回避不了对这样一个群体的关注,那就是农村中的精英群体。任何社会中的精英群体无疑都是这个社会中的最具影响力和生命力的群体也是一个社会不断发展的最具力量的推进剂,他们某种程度上左右着一个社会前进的方向。中国农村社会的长期落后和不发达使得它所具备的资源只能支撑起一个数量较少的精英群体,这样一个数量较少的群体更几乎参与了农村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从各项公共工程的建设到日常纠纷的处理到村民自治选举的进行乃至红白喜事等等无不能见到乡村精英的身影。乡村精英所处的历史和现实地位以及他历来所扮演的角色使得他们成为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研究,中国国家、社会和民众关系研究中一个最引人注目的问题。以往的国内和国外的研究中国农村问题的专家学者(其中很多是社会学家)对这一问题做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概念、理论和见解,以期对这一问题做出圆满的描述和解释。早期有费孝通在《乡土中国》、《皇权与绅权》中对于中国绅士阶层在中国“双轨政治”中作用的论述(费孝通,1985,1989),周荣德通过考察一个西南地区的社区中的绅士阶层的情况来透视20世纪40年代中国绅士的一般情况(周荣德,2000);国外有孔飞力的“乡村名流”、“士绅操纵”研究(孔飞力,1990),杜赞奇在满铁调查资料基础上所做的“经纪体制”研究(杜赞奇,1995)。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进行,学者开始进行对改革和转型期的中国农村的精英的构成、转变及其作用进行研究,有王思斌的“边际人”理论(王思斌,1991)和“工业精英”概念(王汉生,1994),Oi,Jean C的“庇护关系”理论(Oi,Jean C,1989)等。90年代对于乡村精英的研究主要表现为对乡村精英在村民自治和村级治理中的作用的研究,贺雪峰用乡村精英作为划分中国农村社会类型的一个理想维度(贺雪峰,2000),杨善华对农村基层政治精英的选拔和更替的机制做了一个框架分析(杨善华,2000)。
这些研究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将乡村精英局限于一个社区中进行研究,而忽视了乡村精英与外界互动作用及其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城市化浪潮下在中国部分农村地区出现的乡村精英向城市迁移的现象。历史上的乡村精英——绅士群体第一次大规模离村迁居城市的现象出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费孝通先生形象的讲之称之为“社会侵蚀”(费孝通,1947)并对这一现象带来的对农村社会的危害做了分析。近年来随着社会史研究的深入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不断被引入到历史学研究领域,历史学界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绅士群体的城市化的原因及其影响都做出了详实的研究(王先明,1998,2002;余子明,2002;沈松平,2001)。而在社会学界内对于已经初露端倪并且大有蔚然成风之势的乡村精英的迁居城市现象的研究却不多见,本研究即是在笔者对江苏扬中所做的田野工作所获得的资料的基础上对于在苏南地区普遍出现的乡村精英迁居城市现象的原因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对于乡村精英原居村庄的影响所做的一次初步的分析,试图寻找乡村精英“进城”的动力机制和由此带来的对他们原居村庄的各方面的影响,以期加深我们对于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的认识。
二、研究对象及相关概念的说明
改革以来中国农村的地区间差距日益扩大,基本上不存在着一个统一的中国农村,我们所能选择的研究方法只能是将中国农村进行分类,进而选择其中的一部分作为我们研究的对象。那么作为我们研究对象的苏南农村在中国农村中属于哪一种类型呢,这样类型的农村又具有哪些最基本的特质呢,这是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借用一个已有的对中国农村进行划分的理想类型来对苏南农村进行归类。贺雪峰等人在对村庄权力结构进行分析的时候为中国农村设计了一个划分模型,该模型以社区记忆和经济、社会分化这两个维度作为指标来分析村庄的不同类型。所谓社区记忆即是指“由村庄内部全体或部分成员共享的村庄文化经验,这种文化经验通过一定方式在社区现实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影响”(仝志辉、贺雪峰,2002:162)。它通过村民日常的交往方式和共同的仪式、场景来产生作用。经济、社会分化即是指由于分户经营的经济制度和逐步渗入农村的市场因素所导致社区内的阶层分化状态,它往往决定着村庄内各种精英的数量和能量。依据这两个维度我们可以将中国农村划分为四种理想类型(见表)。在A类村庄中,经济、社会分化程度低,村庄内部的阶
经济社会分化程度低
经济社会分化程度高
强社区记忆
弱社区记忆
A
B
D
C
层分化不大;再加上社区记忆较强,村民间社会关联*强,这样的村庄主要分布于江西、湖南等传统势力相对较强但经济不发达的地区。B类村庄中,经济、社会分化程度低,村庄内部的阶层构成单一;同时社区记忆弱,虽然村民的同质性较强但是社会关联弱,这样的村庄分布于中、西部的广大地区,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的主导类型。C类村庄中,经济、社会分化程度高,村庄内部阶层化分明显,村民间异质性强;但由于社区记忆弱村民间社会关联弱,这样的村庄分布于江浙的发达农村地区以及一些城郊农村。D类村庄中,经济、社会分化程度高,社区记忆也强;“不仅有经济能人,而且有传统权威”,这类村庄在东南沿海的广东和福建比较多见。
不同的村庄类型形成了不同的村庄精英构成,苏南农村所属的C类型及其特性决定了苏南农村的精英构成状况。在这里我们首先来对精英来下个定义。关于“精英”的概念,西方很多学者做出了卓越的研究,其中以帕累托最为著名,他从两个角度来界定“精英”:一是从个体在所属群体中的能力来说明,群体中的优秀分子就是精英;二是从权力和影响力的角度,那些拥有权力和广泛影响力的才是精英(项辉,2001)。我们将帕累托的两个角度综合起来对乡村精英做如下的定义,他们是比社区中一般成员拥有更多的优势资源(经济、权力或关系)和个人能力(包括知识、智慧和为人处世的能力),并因此而为社区做出了贡献、进而具有了某种权威能够对其他成员乃至社区结构产生影响的社区成员。在这里的乡村精英还是个比较大的笼统概念,我们可以根据他们的身份明晰性和群体组织性而划分为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也可以根据他们的影响力的来源而划分为权力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等等。那么本文所研究的对象到底是笼统的指各类乡村精英还是仅局限于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回顾一下苏南乡村精英格局(特别是改革以来的精英格局)的演变情况。在20世纪以前,由于国家权力仅达县一级而无法深入乡村,乡村中没有拥有正式职位和上级授权的体制精英,也就无所谓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之分。20世纪初以来,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加强对农村基层的控制力和资源提取能力,国家急需在基层确立其代理人,村级体制精英由此而生,但是在解放前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体制精英的影响力很小,真正在农村发挥作用的还是乡村民间精英。解放后特别是人民公社制度下,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压力和政社合一的组织形态使得体制精英控制了乡村的一切。改革以来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分户经营的经济制度的实行以及市场经济因素对农村的日益渗透,各种各样的非体制精英迅速崛起,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不同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在苏南地区由于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最先崛起同时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当属经济精英。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苏南模式”在乡镇企业面对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的挑战下的失败,对苏南乡镇企业的改制全面推行,苏南乡镇企业改制特别是村级企业的改制带来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地方权威主义的终结”(邱泽奇,1999)。原来属于村集体的企业纷纷改制带来了两个重要的结果:一是村级体制性精英的影响力下降。由于村级干部失去了集体企业提供的经济资源作为其权力行使的能量支持,他们对于农村的各项事务的影响力进一步弱化,成为一种“国家赢利型经纪”式(杜赞奇,1995)的人物。同时,由于村级干部角色的巨大转变,它对于农村中各类精英的吸引力越来越小,这个职位或头衔自身在村民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小。二是经济精英的影响力上升。由于经济精英与村民的诸如借贷、雇工、传授技术、介绍信息等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他们对于村庄事务和村民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他们凭借自身的经济实力对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纠纷处理等事关农村稳定和发展的事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苏南乡村精英格局演变的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苏南乡村经济精英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乡村精英,分析在他们身上出现的“离村”现象的意义尤为重要。另外由于迁居城市需要雄厚的经济实力,据我们所观察在苏南地区“离村”迁居城市的也主要是经济精英,因此从研究的现实性上来讲,我们自然要选择苏南的经济精英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
三、内外作用下的“精英离村”
传统的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费孝通,1985)。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但是苏南的乡村经济精英最终走出了他们世代居住的乡村社区进入城市生活。我们从外部的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等因素和内部的个人、家庭因素入手来探悉促使他们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
外部原因
首先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苏南农村作为中国农村最富裕的地区,自70、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获得了大力的发展,形成了著名的“苏南发展模式”。乡镇企业的发展带动了苏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苏南县级城市快速发展起来很多都已经成为城市而并非原来意义上的镇。苏南改革20多年来积聚的大量的民间财富以及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苏南农村走向城市化垫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苏南地区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再加上原本就很密集的城市带构成了苏南乡村经济精英迁居城市的前提条件。
其次是苏南乡村的特殊村落文化消解了“社区情节”对于苏南乡村经济精英迁居城市的羁绊。影响中国农村社会的最重要的文化因素莫过于村落家族文化(王沪宁,1991)。这一文化模式对乡村的最大影响在于导致村庄的文化关联性强,村民的行为深受村落文化的制约和影响,缺少独立性。如前文所说,中国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农村,各个地方的村落家族文化的传统也各不相同,受这一文化模式影响程度的深浅也不同。那么苏南地区的家族文化的特征及其影响又是什么样的呢?可以说,在解放前,苏南的大多数村庄中,村民们基于血缘而形成的“机械性联结”相对于中国其他地区是较弱的,乡村社区的组织化程度也是很低的。其原因之一是这一地区经济上的稳定与富庶,村民间的经济联系较少;另一方面由于生活尚能维持,社会相对稳定,村庄抵御外来侵扰的压力不大,村民既不要像东南沿海的村民那样组织起来对付匪患,也不要像华北的村民那样组织起来对付国家的苛捐杂税。在村民的互助要求不强、村民的横向经济关联较弱的背景下,苏南家族的功能仅仅在于调解纠纷和操办红白喜事上,相对于东南沿海、华北地区的家族的认同感要弱得多。由于苏南乡村的家族认同感不强,使得苏南的乡村经济精英能够较少的顾忌家族认同对他们的影响,减少迁居城市的心理和舆论上的阻力。再有经过20多年的工业化,苏南乡村日益由封闭走向开放,许多农民已成为企业工人,他们的作息制度与城里人相差无几。不少人早出晚归,吃完饭就看电视休息,村民之间一起聊天、娱乐的机会少了。生活、生产条件的改善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们交往的机会。交往的减少使得村民之间相互生疏起来,嫁进来的媳妇、刚成年的年轻人在村庄的知名度很低。苏南农村渐渐成为一种“半熟人”社会。(董磊明,2002)这也是使得苏南乡村经济精英能够迁居城市并能很快适应城市生活方式的重要原因。
再次是建国后的制度因素进一步削弱了苏南乡村村民之间的社会关联并导致了经济精英的生活面向的外部化,成为促使他们迁居城市的重要原因。解放后,政府主导的制度设置对乡村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要考察一系列的制度设置对乡村经济精英迁居城市的作用。从土改到合作化再到人民公社,虽然在一系列的政治运动下,强有力的党政组织对村民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但是这种整合形式只不过是建立在集体组织掌握了村庄的所有资源的前提下的,在这种前提下,村民对集体的全面依赖。村民与集体建立起牢固的纵向关联。原来就不强的家族认同,又被“革命”的大传统所催灭,虽然在形式上接受了“集体主义”的教育,但是由于所有村民都依赖于集体组织获取资源。这样一种单向的依赖关系导致村民之间的多人博奕,结果使得村民之间的不信任感上升,不信任感的上升不仅削弱了村民之间原有的社会关联,而且阻碍了新的横向关联的形成。在这种体制下,虽然村民被高度的组织化,但是这种组织化并不是建立在村民之间的横向关联牢固的基础上的,而是由于掌握着资源的强有力的集体组织对原子化的村民的吸引才形成了这种表面化的高度的组织化。农村改革之后,国家权力从农村后撤,村民获得了经济自主权,村集体由于失去了过去的对资源的高度控制,也就失去了原有的对村民的控制力。在苏南由于地方政府和村庄集体组织的推动,各种社队企业也就是各种乡镇企业迅速崛起;虽然在此同时国家正式授给村集体和村干部的权力、权威大大减少,但是由于乡镇企业的集体主义性质形成了一种“地方政府公司主义模式、干部经济模式”,这种经济模式保证了村级集体的一定权威性(邱泽奇,1999)。但是这一时期的苏南乡村,虽然村民的社会流动增加,经济自主权恢复,经济收入分化,但是相互之间的经济、社会关联依然不强,村民分层为私营企业主、个体户、企业工人、种地农民等。乡镇企业的发展造就了一大批经济精英,但是他们的生活面向是面向村庄之外的,而且由于他们自身有强大的经济资源没有自觉组织起来的需求。同时他们与处于原子状态的一般村民的关联性也不高。可以说建国后的一系列的制度设置并没有能够改变苏南特有的家族文化造成的村民之间的低认同感和关联连性不强的特征。而由于乡镇企业的改制,使村集体丧失了实现村庄整合最后的资源。乡镇企业的改制,使得经济精英与村级集体的纵向关联几乎丧失,经济精英成为真正的村庄强人。但是很多实力雄厚的经济精英的利益并不在村庄之中,这使得他们不愿意关心村庄的事务,再加上他们的生活面向是在村外的,低度的村庄社会关联使他们从村庄事务中得不到足够的精神回报,这些都推动了他们迁居城市。
内部原因
乡村经济精英迁居城市的原因除了由于社会、经济、文化和制度因素的作用之外还有他们个人的具体原因,在这里我们把这些个人原因都称之为内部原因。对于这些具体的个人原因我们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取向。一是事业发展取向。信息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一个的因素,城市能够有提供更多的机会和信息,也是能够扩大交往圈的地方,这些对于经济精英的事业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二是家庭发展取向。城市在卫生、教育、文化和环境等各个方面当然要优越于乡村,这些对于每个家庭的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三是生活享受取向。无疑城市是人类文明集中的地方,充斥着各式各样的消费方式、休闲方式、娱乐方式,是真正能够享受生活,享受现代文明成果的地方。这也是城市相对于乡村的最大的吸引力之所在。这些个人原因的多种取向的合力推动了乡村精英的城市流动。
四、“精英离村”对原居村庄的影响
“精英离村”所造成的影响表现在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甚至环境等各个方面,如果仅仅是从对这些方面所造成的影响来做一个简单的罗列来挖掘“精英离村”所带来的深刻影响显然是不够的,同时也缺乏逻辑上的严密性,本文试图从乡村的治理的角度分三个层面来说明这一现象所带来的影响。第一个层面上,造成苏南乡村精英格局的变化。改革以来,乡村精英格局发生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由过去的单一政治精英格局向“多元精英格局”的演变,特别是在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相对发达的苏南地区“多元精英格局”的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经济精英的地位日益突出成为最重要的非体制精英。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的乡镇企业改制剥夺了村级权力所控制的最后一部分经济资源,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村级政权的权威的下降,乡村体制内政治精英丧失了与经济精英相抗衡的经济资源和权力资源(这项资源其实在人民公社解体时就已经早于经济资源而丧失掉)而沦落为乡村的二流精英。与此同时,正如美国学者倪志伟所指出的“国家社会主义由再分配向市场的转型导致了新的以市场为核心的机会结构。为单纯的侧重于进入再分配部门以及其中的流通不同,市场机遇打开了社会经济流动的新渠道。这样,机会结构的变化使得创办企业成为国家社会主义中除官僚制晋升之外的另一途径。”(Nee,1989)在苏南乡村,成为乡村政治精英已经不再是人们首要的机会选择,同样的乡村政治精英的个人素质和魅力也大大下降,再加上缺乏建立权力关系的资源和手段,没有乡村经济精英的支持和参与政治精英们根本无法完成村庄的建设性功能(比如水利建设、修桥铺路、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工程)和保护性功能(比如对付地痞的骚扰和抗御乡镇的过度提取)。经济精英的迁居城市如同改革开放和企业改制一样,又一次改变了苏南乡村的精英格局。原先具有影响力的“高大威猛型”的经济精英离开了乡村,在这种情况下村级政治精英成为乡村范围内比较有影响力的精英,但是这种影响力较之于掌握充分经济社会资源的经济精英来说要大打折扣。除了政治精英之外,村庄一般还会出现以下两种精英:一类是在很小的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局部精英,构成他们的影响力的原因来自于他们的经历、亲缘网络、特殊品质乃至口才,或者就是他们喜欢参与村庄的公共事务;还有一类就是一些以兄弟人多或身体暴力资源来横行乡里的地痞,这些人往往对处于原子化状态的村民构成威胁,成为村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可以用“多元混杂”来对苏南乡村经济精英迁居城市后的乡村精英格局进行一下概括。
第二个层面上,苏南乡村精英格局的变化会进一步削弱苏南乡村村民之间的社会关联。对于社会关联这个概念前文已经多次提及过,在这里我们对它进行一个简单的划分,即划分成现代型社会关联和传统型社会关联。“所谓现代型社会关联,是指在经济社会分化水平比较高的地区,以契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联系;所谓传统型社会关联,主要指以伦理或神性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关联”(贺雪峰,2002:126)。在前文中我们对于苏南乡村经济精英迁居城市的原因分析中我们已经从苏南乡村特殊的村落家族文化和建国后的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分析了苏南乡村传统型社会关联缺失的原因,在这里不在赘述。传统型的社会关联弱是导致苏南乡村经济精英迁居城市的一个原因,相反经济精英的迁居城市又使得传统型的社会关联进一步削弱,这二者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一个村庄要形成较强的传统型社会关联必须具备以下两种条件:一是强社区记忆,二是社区舆论力量强大。我们知道强社区记忆是在村庄的文化生活中生成和重构的,社区成员通过共同参与宗族、宗教仪式,兴建公共工程等活动场景,以及公众人物口述历史等方式来形成强的社区记忆。但是宗族宗教仪式的操办、公共工程的兴建都是个人力量是无法完成的,它一方面需要有人组织发动,另一方面也需要有资金来源。在乡镇企业改制后的苏南乡村村级权威日益式微的情况下,由于缺乏集体经济的资金支持,村级政治精英已经无力说服少数不合作村民完成这些公共事业的建设。经济精英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基础再加上他们广泛的村外联系,他们往往能够胜任发动和组织这些公共事业,但是现在由于他们离开了原居的村庄自然也就对这些活动失去了兴趣,而没有这些仪式和场景的经历和体验村民无法形成强的社区记忆。另一方面在乡村由于经济精英在个人事业上的成功而被认为是具备高素质和见多识广的人,再加上他们对村庄社区做出的贡献而享有个人权威,这使得他们能够在村庄社区范围内主导舆论的导向。由于经济精英迁居城市,村庄社区舆论日益失去了公正和客观性而成为“家长里短”式的村民之间的评头论足,这样一来它对普通村民的影响力和约束力日益下降。改革20多年以来市场经济意识的熏陶和各类现代经济组织的蓬勃发展使得苏南乡村已经形成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分化,特别是经济的分化。经济精英由于占有更多的资源,与普通村民形成了雇佣关系,通过这样一种雇佣关系有利于建立他们的权威和声望;除此之外,占据优势经济资源的经济精英可以通过借贷、介绍外出务工机会、提供商业信息和专业技术服务,来建立不同于传统社会关联的现代型社会关联。但是经济精英迁居城市,他们的生活世界不再面向村庄,他们在村庄以外塑造自己的生存价值,投身于村庄事务不能够给他们带来充分的精神回报,也不愿意利用自己的经济社会资源优势来重建村庄内部的社会关联。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由于村庄的经济精英迁居城市使得苏南乡村与现代型社会关联建立的可能性擦肩而过。
第三个层面上,苏南乡村精英格局的变动改变了村庄的权力结构,村庄社会关联的削弱影响了村庄秩序的维持,这两个方面的影响都对村庄的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村庄的权力是由村庄的精英所掌握的,精英的格局自然也就与村庄的权力结构紧密相关联。依据拥有权力的形式和影响力的来源,我们可以将当前中国村庄权力结构的人格化代表做三层分析,他们分别是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和普通村民(仝志辉,2002)。在改革以前,村庄的权力完全由体制内精英所掌握,权力结构呈现出单极直线型,相对应的村庄的精英结构也是单一的即只存在体制内的政治精英。人民公社解体以后农村改革促成了农村经济社会分化的加剧,同时也导致了乡村社会各类非体制精英的崛起,在苏南乡村由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在各类非体制精英当中最具有影响力的当属经济精英。这些经济精英凭借优于一般村民的经济社会资源,通过雇佣、借贷等经济关系而形成了对普通村民的支配关系,但是在苏南乡村经济精英对于村民的支配关系也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而不同于传统型社会关联强的地区的那种弥漫式的影响。基于苏南乡村经济精英与村民之间的权力关系的特点使得经济精英一方面有能力来表达村民的利益,形成对体制精英的监督,阻止村庄体制精英的不良作为;但另一方面由于社区记忆的弱化使得他们之间的这种权力关系不是那具有无所不在的影响力,这使得经济精英不愿意成为村民利益的强劲有力的表达者,而开罪于体制内政治精英。可以说改革以来由于乡村精英格局的变动也使得权力结构由原来的单极直线型转变成为现在的两极平行制约型。苏南乡村精英的迁居城市又一次改变了村庄的精英格局,经济精英作为最有影响力的非体制精英离开村庄,剩下的其他非体制精英(如宗教精英等)对一般村民的支配性影响很小,而且影响的范围也仅局限于很小的范围内;他们也没有凭自己的力量去影响村级事务的抱负,甚至于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只是想利用自己的身份优势获得一些物质利益,这使得他们的精英意识很弱,精英意识越弱,他们就越容易被体制内精英所操纵。这样体制内政治精英再次获得单极的无可匹敌的地位,村庄的权力结构又转回到了单极直线型。同时由于苏南乡村的村落家族意识的淡薄,体制内精英更倾向于成为国家的代理人角色而不是村庄的当家人角色;再加上乡镇企业改制以来出任村级体制精英的个人素质明显下降使得他们有可能与乡镇甚至地痞勾结起来,真正沦落为“赢利型经纪”(杜赞奇,1995),从而给村级治理带来危害。
我们可以从村庄秩序获得的力量源泉来对村庄秩序获得的途径进行一下分类,第一类是依靠外生的力量来获得秩序,比如依靠现代司法体系和国家行政的强控制;第二类是依靠村庄内生的力量,比如习惯法、精英控制和村民自治。依靠外生的力量来获得秩序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而且时间长了往往难以维继,作为国家行政的强控制的人民公社制度的失败就说明了依靠外生力量来实现村庄秩序是不可取的。我们再来看村庄的内生的力量,习惯法是基于村落家族共同体的文化作用下的能对人们的行为产生约束进而形成村庄秩序的途径,它能够起作用的前提是传统型的社会关联,但是苏南乡村的家族文化传统本来就弱再加上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使得习惯法起作用的前提不在存在。经济精英的迁居城市再加上留守的体制内精英向“赢利型经纪”的转变,希望通过精英群体的有效控制来实现村庄秩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还有一条途径就是通过村民自治这样一条民主的办法来达到村庄秩序的期望,但是“这种民主化村级治理所需要的村庄社会基础正来自传统型社会关联或现代型社会关联。社会关联的强弱,与村庄秩序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贺雪峰,2002:134)。我们知道在苏南乡村乡镇企业改制以前,由于村级集体经济发达,有充裕的经济资源投入到村庄中来实现村庄秩序,企业改制带来的“地方权威主义的终结”(邱泽奇,1999),使苏南乡村也需要真正走上村庄自治道路以实现村庄自治。但是一方面是传统型社会关联的丧失,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精英的迁居城市而使得苏南乡村又与现代型社会关联的建立失之交臂。由于缺乏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村民自治能否能给改制后的苏南农村带来秩序也将是个未知数,而无序的村庄必将加大村庄治理的难度。
五、结语
上个世纪初的江浙地区最早出现了绅士群体的城市化,一个世纪以后同样是在这一地区又开始了乡村经济精英的迁居城市的浪潮。通过对这一事件的分析,我们希望做两件事情:一是通过对苏南农村的历史文化考察以及建国以来的制度因素的分析寻找促使经济精英迁居城市的原因。二是通过对村庄精英结构、社会关联、权力结构、村庄秩序等一联串具有内在逻辑性的概念的分析来说明由此给苏南乡村带来的影响。
选择一个外部性的切入视角来发现问题,同时有始终注意从乡村社会的内部去分析问题的原因和影响可以说是本文写作的最有益的尝试。目前很多关于乡村社会的研究往往都局限于村庄内部或者说是把乡村封闭起来进行研究,诚然从农村内部研究农村社会,将农村当作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转型期农村社会的实质所在,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很多外部的切入性视角(比如精英群体的外向流动)在中国乡村社会研究上的重要意义。这些视角往往为我们重新审视村庄内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观察角度,但是我们同时必须要紧扣农村社会的内部作为分析的起点和终点,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加深认识很多农村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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