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蟲與過癩──
明清中國有關痲瘋病的社會想像
蔣竹山*
前言
一、性、在室女與過癩
二、蛇、蟲與毒的想像
三、想像與隔離
結語
我所要描述的不是移居到疾病王國、住在那的真正情
狀,而是與那情境相關的幻想:不是疾病真正的樣子,
而是人們對它的想像。(Susan Sontag, 1978)
前言
Susan Sontag曾在Illness as Metaphor一書中提到,痲瘋病在全盛期曾引起西方社會極大的恐懼,在中世紀時,痲瘋病患者是腐敗社會的象徵與教誨的啟示,沒有比賦予該病道德意義更具有懲罰性的事了,任何病只要起因不明、治療無效,就容易為某種隱喻所覆蓋。例如一些腐敗、墮落、污染、社會的反常狀態常會與痲瘋病一詞相連結,有時痲瘋病會成為形容詞,例如在法文裡,一座模製的石頭立面被稱為 “lépreuse”,意指「患痲瘋的、痲瘋患者」。 相較於西方將痲瘋病污名化的態度,中國也有類似看法,比較特別是華南地區的「過癩」慣習。1937年5月16日作家周作人在《晨報副鐫》寫了一篇雜文〈談過癩〉,文中轉引《實報》「美的新聞」中的一篇新聞〈痲瘋傳逼粵中〉,該則新聞提到,廣東省當時正流行痲瘋病,有人主張仿效西方取締劣等民族的辦法,一律處以槍決,律師葉夏聲上電反對,最後廣東省省主席吳鐵城則採取人道立場、科學精神來面對此事,結束了鬧的滿城風雨的紛爭。此外該文說廣東地區之所以會盛行痲瘋,是因為該地氣候溼熱,嵐瘴蒸鬱所致,福建有也這種病,但不及廣東之多。這種病症男女都有,患者會全身擁腫,奇癢無比。該病會傳染,但與飲食無關,但男不傳男,女不傳女,必定是異性相傳,並且只透過性交才能傳染。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樣的現象有個專門的術語叫「過癩」。事實上,周作人並非第一位報導廣東地區有「過癩」現象的作家,相關的生活慣習早在宋代就已有類似記載,甚至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中葉。六O年代時美國痲瘋病專家O. K. Skiness曾在香港進行麻瘋病的田野調查,他發現中國人對麻瘋病的幾點共同看法:(1)麻瘋病被認為是因為道德上的罪行所引起。(2)麻瘋病被等同於性病同樣的病。(3)患者身上的分泌物、體熱、皮膚碎片是有毒性物質。(4)麻瘋病會遺傳三代。(5)麻瘋病可經由性行為而感染。Skiness的研究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為何六O的香港居民會有痲瘋是種與性有關的疾病?這樣的觀念從何而來呢?
上述Sontag 這種探討文學中的疾病隱喻或社會想像的取向對後來西方醫學史界的社會史走向有重要啟發,像Roy Porter 與Sander L. Gilman 的部分著作多少受到影響。 這樣的研究取向在台灣並不多見,以往史學界的痲瘋病研究大多集中在以醫學史或社會史的角度探討痲瘋病的疾病概念、病徵特色與醫家看法等, 例如梁其姿的〈中國痲瘋病概念演變的歷史〉與李尚仁的〈種族、性別與疾病──十九世紀英國醫學論痲瘋病與中國〉。 少有從文化史的角度來探討疾病與社會的關係。本文主旨不在探討明清痲瘋病的疾病本身及真實面貌,而是著重分析疾病的再現與隱喻,主要透過明清時期的一些小說與筆記等文本,探討明清有哪些有關痲瘋病的「社會想像」,這些社會想像是如何建構出來的?如何影響人們日常生活的實際操作與處置措施?與痲瘋病患者的社會處境有何關聯?
一、性、在室女與過癩
明清之前,有關痲瘋病的論述大多集中在痲瘋病是一種天刑病。先秦時就已出現這種觀念, 但明確指出因觸犯宗教禁忌而患「白癩」的看法,要等到佛教從印度傳入中國,帶來業罰及天刑病的思想後才較為普遍 。在佛教的觀念裡,痲瘋病之所以是所有疾病中最難治的病,是因為患者犯了宿命罪的緣故。此外,我們在宋代《太平廣記》中,亦可發現不少類似的資料,其內容不外乎侮篾或毀壞佛像後會得癩病。 但到了明清,天刑病的說法不是沒有,卻觀念已經漸變薄弱,像清閔鈦的《蕉窗十則註解》所指:「楊全善埋字紙,而五世登科;李子材葬字紙,而置身通顯;瀘州楊百行坐經文,而舉家害癩。」的例子已不多見, 取而代之的是有關痲瘋女過癩的文類。
明清社會有關痲瘋病的故事最具特色的就是痲瘋女──而且是在室女的「過癩」風俗。當時在兩廣一帶盛行一種名叫「過癩」的傳說,這些傳說得以廣為流傳的原因與通俗小說的創作與流通有著密切關係。過癩的故事結構大多是,當地女子在發現有面如桃花狀的痲瘋病初期病徵時,即表示已受到感染,其治療方式是,痲瘋女聯合家人,共同設下圈套,色誘外來不知當地過癩習俗的男子與其發生性關係,事後不久,該男子就會因此染上麻瘋而死,而原痲瘋女則痊癒,這就是當地人所謂的「過癩」。
目前所見最早記載「過癩」傳說的是十三世紀末,宋代周密(1232-1298)《癸辛雜識》〈過癩〉可能是日後所有痲瘋女故事的源頭。 該則故事記有,福建地區所謂過癩者。大多是女子感染,凡感覺面如桃花,就表示已經受感染。有些外來男子不知實情,常會與過癩女子發生關係,如此癩病就可轉給男子。當地人都熟知這個習俗,並常用此方法誘騙外來者。 遍查唐代有關痲瘋病的記載中,未曾發現有任何「過癩」的說法,我們推測過癩的故事原型可能在宋代才出現。
「過癩」又稱「賣瘋」或「過瘋」,到了明清,有關過癩習俗的文類大量出現,舉凡詩、筆記和小說中都可見到痲瘋女的蹤影,這些文本的結構與故事情節大多類似,並有前後文本相互影響的現象。明人王臨亨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奉命到廣東審案時,記錄了途中的見聞,寫下了《粵劍編》一書,書中記有當時廣東人多患有痲瘋病,其中男性佔了約十分之八、女性約佔十分之三左右,他的估計與明正德年間薛己《粵劍編》所收痲瘋病醫案的男女比例大致吻合;地區則以雷陽一帶最盛。其病徵剛開始時,是出現於指爪間,但不會感覺痛癢。女子一旦患有此病,即假裝私奔,用以引誘男子與之發生性關係,事後,痲瘋女的病就可完全轉移至男子身上。
清代之後,痲瘋病的故事幾乎多以描述痲瘋女過癩的故事為主。例如:《咫聞錄》〈痲瘋〉記有:「為女瘋可賣,而男瘋不能。嘗聞有絕色女子,鉤引少年子弟,一宿之下,其瘋即過,是女之瘋即脫,少年再覓,不再見是女矣。男即眉落,醫之無益,此只可賣與外江之客,不能種於土人也。故諺有少不入廣之語。」 這則例子和明代王臨亨所說的類似,不過有一點很重要,作者點出了該風俗的特性是女瘋可透過性交轉過給男性,男瘋則不可。《續客窗閒話》〈烏蛇已癩〉更描述了廣東潮州府一帶,當地幼女皆染有癩毒,所以年屆十五,就必須靠有人過癩才可配婚。因此該地痲瘋女在十五、六歲時,不論貧富,皆會在大門外工作,藉機引誘外來的浪子,一旦雙方交往彌月之後,女方父母就會張燈結彩,設筵款待親友,表明女癩已去,可結親矣。該浪子也會參與宴會,事畢,富者就會贈一筆醫金打發浪子離去,但通常不到一年浪子就會發病而死。
廣東痲瘋女引誘男子過癩的方式可謂是五花八門,除了上述例子外,尚有假集體賣酒之名,行賣瘋之實。清.屈大均(1630-1696)《廣東新語》〈瘋人〉這則短文中記有:廣東仙城地區有許多麻瘋病的男女患者行乞道旁,所遺留的穢氣最容易使人感染痲瘋。其中又以廣東西部的高州府及雷州府因盛行夏風濤蒸毒,嵐瘴所乘,居民生瘋的相當多,由於情況相當普遍,當地居民都視之為是「祖瘡」而不覺奇怪。除了此地的痲瘋病患者特多之外,屈大均還發現當地盛行「過癩習俗」,其地域分布遍於從陽春到海康一路六、七百里的板橋與茅店之間。當地有些賣酒婦女,腰間會繫著盛滿水果的花繡囊,等有客商經過時,就牽人下馬獻之。這些賣酒婦之中,十之五六是痲瘋病者,他們如此慇勤地招攬客商,目的不外是欲藉機找「過癩」的對象而已。
此外,清.宣鼎的《夜雨秋燈錄》〈痲瘋女邱麗玉〉這則故事中,提到廣西邊境代產美人,但都遺傳有痲瘋病,女子十五歲一到,富家常以千金誘遠方人來過毒,毒盡才與人論婚嫁;若期到不過毒,則會疾根頹發與膚燥髮拳。 宣鼎這則事例很清楚的點出女子過癩的年齡下限是十五歲,過此年限,可能就會失效。至於過癩者的下場如何,宣鼎描述的較前面幾則要詳細:若外地人不慎與痲瘋女交媾的話,三四日即項有紅斑,七八日即遍體騷癢,一年多後身體就會拘攣拳曲,其發病過程雖和緩,但最終仍難逃病死。
明清過癩的習俗不僅被用來治療痲瘋病,有時鄉民會借用此習俗對付外來的駐軍。《南越遊記》記有道光年間中英鴉片戰爭時,英軍攻粵,清政府調動各省軍隊協防,其中湘軍凶悍不法,廣東居民敢怒不敢言,因此暗遣痲瘋女誘惑湘軍,湘軍因感染痲瘋病而死傷者過半,最後返回湖南者只剩不到數十人。 對於過癩所引發的傳染問題,當時一些詩人常感慨萬千,光緒年間的《嶺南雜事詩鈔》〈賣瘋〉就記有:「桃花莫誤武陵源,賣卻瘋時了夙冤,也是貪歡留果報,待回頭已累兒孫」。
兩廣地區的過癩傳說所以能夠廣為流傳的原因之一,我們認為與晚清通俗小說的普遍刊行有關。許多晚清小說都會將過癩故事──尤其是《續客窗閒話》的〈烏蛇已癩〉加入小說劇情中,例如吳研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與坐花散人編的《風流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描述一位上海人到廣東遊歷,碰到一位潮州人向他抗議《續客窗閒話》中的過癩傳說污衊潮州婦女形象的故事:
述農一面看日記,末後指著一句道:「這《續客窗閑話》毀於潮人是甚麽道理?」我道:「不錯。這件事本來我要記個詳細,還要發幾句議論的,因為這天恰好有事,來不及,我便只記了這一句,以後便忘了。」我在上海動身的時候,恐怕船上寂寞,沒有人談天,便買了幾部小說,預備破悶的。到了廣東,住在名利棧裏,隔壁房裏住了一個潮州人,他也悶得慌,看見我桌子上堆了些書,便和我借來看。我順手拿了部《續客窗閑話》給他。誰知倒看出他的氣來了。我在房裏,忽聽見他拍桌子跺腳的一頓大罵。他說的潮州話,我不甚懂,還以為他罵茶房;後來聽來聽去,只有他一個人的聲音,不像罵人。便到他門口望望。他一見了我,便指手畫腳的剖說起來。我見他手裏拿著一本撕破的書,正是我借給他的。他先打了廣州話對我說道:「你的書,被我毀了。買了多少錢,我照價賠還就是。」我說:「賠倒不必。只是你看了這書為何動怒,倒要請教。」他找出一張撕破的,重新拼湊起來給我看。我看時,是一段《烏蛇已癩》的題目。起首兩行泛敘的是:「潮州凡幼女皆蘊癩毒,故及笄須有人過癩去,方可婚配。女子年十五六,無論貧富,皆在大門外工作,誘外來浮浪子弟,交住彌月。女之父母,張燈彩,設筵席,會親友,以明女癩去,可結婚矣’云云」。那潮州人便道:「這麻瘋是我們廣東人有的,我何必諱他。但是他何以誣蔑起我合府人來?不知我們潮州人殺了他合族,還是我們潮州人辱了他的祖宗,他造了這個謠言,還要刻起書來,這不要氣死人麽!說著,還拿紙筆抄了著書人的名字──「海鹽吳熾昌號薌斥」,夾在護書裏,說要打聽這個人,如果還在世,要約了潮州合府的人,去同他評理呢。」述農道:「本來著書立說,自己未曾知得清楚的,怎麽好胡說,何況這個關乎閨女名節的呢。我做了潮州人,也要恨他。」
我道:「因為他這一怒,我倒把那廣東麻瘋的事情,打聽明白了。」述農道:「是啊。他那條筆記說的是癩,怎麽拉到麻瘋上來?」我道:「這個是朱子的典故。」他注‘伯牛有疾’章說:「先儒以為癩也。據《說文》:‘癩,惡疾也’。廣東人便引了他做一個麻瘋的雅名。」繼之撲嗤一聲,回過臉來,噴了一地的酒道:「麻瘋還有雅名呢。」我道:「這個不可笑,還有可笑的呢。其實麻瘋這個病,外省也未嘗沒有,我在上海便見過一個;不過外省人不忌,廣東人極忌罷了。那忌不忌的緣故,也不可解。大約廣東地土熱,犯了這個病要潰爛的,外省不至於潰爛,所以有忌有不忌罷了。廣東地方,有犯了這個病的,便是父子也不相認的了,另外造了一個麻瘋院,專收養這一班人,防他傳染。這個病非但傳並且傳種的要到了第三代,才看不出來,然而骨子裏還是存著病根。這一種人,便要設法過人了。男子自然容易設法。那女子卻是掩在野外,勾引行人,不過一兩回就過完了。那上當的男子,可是從此要到麻瘋院去的了。這個名目,叫做「賣瘋」,卻是背著人在外面暗做的,沒有彰明昭著在自己家裏做的,也不是要經月之久才能過盡,更沒有張燈宴客的事,更何至於闔府都如此呢。」繼之愣愣的道:「你說還有可笑的,卻說了半天麻瘋的掌故,沒有可笑的啊。」我道:「可笑的也是麻瘋掌故,廣東人最信鬼神,也最重始祖,如靴業祀孫臏,木匠祀魯班,裁縫祀軒轅之類,各處差不多相同的。惟有廣東人,那怕沒得可祀的,他也要硬找出一個來,這麻瘋院當中供奉的卻是冉伯牛。」
上述對話中提到痲瘋病會傳三代的觀念在許多筆記中都有類似說法,例如《兩般秋雨盦隨筆》的〈痲瘋女〉也說廣東有所謂痲瘋者,沾染後無藥可救,所以到處皆有設痲瘋院,患者在院裡相互通婚,通常有無傳染要三代才看的出來,因此三代後才可以出院。 另外一部小說《風流悟》則是提到廣西潯州府地區盛行十四、五歲的女子主動找男子過癩的風俗:
畹香道:「兩位老弟,我們這樣人才,自然為天下美女所愛的,但不可輕瀆了。後日娶妻房,同要揀個極美的,倘本地沒有,不妨在他州外府去。」連城道:「有理。我正有個願心,意欲要去完一完。」澹仙道:「二哥有什麽願心,我與你完成。」連城道:「有一個母舅,住在廣西潯州府,那潯州府風俗,與另處不同。別處男子尋女人,潯州府是女人尋男子的。他們更有個尋法,有趣得緊。」畹香道:「怎麽有趣?」連城道:「他們閨女到十四五歲,要先尋個男子過癩。過癩了,然後每年春間打扮了,到名山勝行遊玩,到尼姑庵裏燒香,廣采輿論,定個高下。」
明清筆記與小說對痲瘋病人的心理、社會處境、家人反應、以及所引發社會問題的敘述篇幅的明顯增加,似乎反映了痲瘋病已成為當時的社會問題。明清時期有關痲瘋病的論述較特別的看法有二,一是痲瘋是種地方病,而且大多在南方,另一個是中古以來痲瘋病是天刑病的論述漸漸薄弱,而被痲瘋女的「過癩」故事所取代,特別是強調「性」的部分。性、婦女與痲瘋病的結合成了清代通俗小說中痲瘋病故事的主要類型。癩病為何跟性牽連在一起,為何女瘋可過,而男瘋不行?這似乎與明清對痲瘋病的社會想像有關。基本上,明清社會把痲瘋病視為一種兩廣地區特有的地方病,並把這種病想像成是種會經由性行為感染的傳染病。民間醫者對過癩現樣的解釋也加深了民眾的觀感。對此《瘋門全書》有詳盡的解釋,蕭曉亭認為男痲瘋傳給女的極少,大多是女痲瘋傳給男的。女痲瘋病者較少的緣故,主要是女性可經「過癩」傳給男性。患麻瘋的處女之所以能將痲瘋移轉給男子的原因之一,又與女子透過初經來時將瘋毒排出有關,因此蕭氏從民間的過癩習俗得一些較為和緩的治癩靈感,醫者可在處女初經來時,配合藥物治療,去除體內血熱,如此毒素才會完全排出。蕭氏並認為蕭曉亭以醫者身份,首次將盛行民間數百年之久的過癩習俗做醫理上的解釋,並進一步其原理應用到以藥物配合女性生理週期來治療癩病。 這不僅代表民眾的日常慣習與社會想像對民間醫者的醫療行為頗有影響,亦反映了過癩的觀念及習俗在當時廣東確實盛行,才會引起醫者的注意。
痲瘋病在明清的醫書或士人筆記中是如何呈現的呢?清代醫者蕭曉亭是位地區型的醫者,名雖不見清代各大醫書,但所著《瘋門全書》卻是相當詳盡的分析了此病的地方特殊性。當時中國東南沿海所盛行的「痲瘋病」,在廣東被稱為大痲瘋,俗名「疙瘩」,廣東以外地區則稱做為大皮瘋,又名癩皮瘋。 痲瘋病被稱做「痲瘋」的說法是在明清之後才較為普遍,在此之前,多稱為癘、惡、癩、癩風與大風等等。 當時人認為痲瘋病的地域分布大都位於長江流域以南;其中,又以廣東的例子最多,其次是廣西、福建。例如,明薛己的《癘瘍機要》中就載有痲瘋病多發生於「淮揚嶺南閩」地區的說法。 梁紹任的《兩般秋雨盦隨筆》則記有粵東有所謂痲瘋者,沾染以後,不可求藥。 清代吳震方的《嶺南雜記》說潮州大痲瘋極多。 庸訥居士《咫聞錄》則記兩廣多痲瘋。 清人宋翔鳳(1776-1860)的詩更直指廣東嶺南一帶多痲瘋。 道光二十五年(1899)廣東敬業堂重刻的《瘋門全書》序中亦寫道:廣東多痲瘋; 另同書序三中亦說:「痲瘋是因為地氣所造成,東南地區最為嚴重,長江以北沒有這樣的例子。」 華南地區的痲瘋病病例真的比較高嗎?醫者何如解釋此現象呢?《咫聞錄》的看法是該地區地勢低窪潮濕、天氣過暖的緣故。清代青城子《志異續編》則認為各省因地氣不同,所以病況會不同,例如廣東多痲瘋,是因為地氣炎熱,潮濕往來,蘊結蒸鬱,上煙瘴不正之氣,因此此地居民較易染病。」 醫家蕭曉亭對此則有較深入的看法,他認為傳統醫者不知痲瘋病的病源,有人說是傳染,有人說風水,其實這些原因都有可能 ,因此特別強調地域環境特性與疾病產生的關連。他認為,東南地區地勢低窪近水的地方,痲瘋病的例子較為普遍,這是因為在熱氣與溼氣的交互作用下,易生穢氣,在人身體較虛弱時,才會影響到人體的衛氣與營血,進而凝結於筋絡,沈積於肌膚之間。 又在何種情況下,人體氣血較虛呢?《瘋門全書》舉了一些實例,凡是睡在溼地上受到薰蒸﹔或是吃汗後洗冷水澡﹔或穿濕衣服﹔或房事後洗冷水,皆有可能得病。 這幾種易接觸濕氣的生活習慣,配合東南地區的特殊地理氣候環境,增加了當地人感染痲瘋病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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