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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谢谢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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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21: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众位大侠批评得好。现将修改后的稿子贴上。特别欢迎贡献能称得上精品或经典的民间故事作品篇目。虽然写概论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但毕竟教材是重要的,容易误人子弟。再次感谢各位的投入!

第十一章  民间故事

第一节  概说
一、民间故事的定义与特点
民间故事是民众在特定民俗语境中以口头表演形式讲述并代代相承的散文叙事作品。广义的“民间故事”,包括神话、传说和故事三种体裁。狭义的“民间故事”,指除神话和传说之外的那些民间口头叙事作品,主要是民间幻想故事、民间写实故事(亦称民间生活故事)、民间笑话和民间寓言等等。狭义民间故事与神话的主要不同点,是神话有强烈的信仰背景和神圣性的内容,多涉及万物最初起源和族群重大事件的解释,所以神话的讲述常常带有庄严的气氛;民间故事却是世俗性的和娱乐性的,它随时随地都可讲述,具有较强的伦理色彩。狭义民间故事与民间传说之间的不同,主要看是否有作为故事核心的客观存在物。传说总是将故事附着于一个实际存在的事物(如历史名人、历史事件、山川风物、名优特产、社会风俗等)之上,且往往带有解释起源或特点的意图,而民间故事则没有这样的故事核,也不把解释性作为故事的侧重点。当然,这样的区分也是相对而言的,实际上神话、传说和狭义民间故事之间存在着一些交叉地带,有时还会相互转化。
汉语“故事”一词的本义,是指过去发生的事。人们所熟悉的民间故事开头:“从前……”、“很久很久以前……”,都是强调故事的过去时态。英语中的“Story”,古义也是“历史”或“史话”。但过去的事并不都是故事,“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是历史而不是故事。一件过去的事要成为民间故事,需要有虚构性。杰姆逊说:“故事的中心特点之一就是给人一个一些不寻常的事情正在发生的幻觉,不然的话,这个故事便会索然无味,不再成其为故事。”  纯粹纪实性的叙事,我们称之为历史、新闻、或调查报告,它们必须坚持真实性原则;民间故事则必有想象性的因素嵌入,它必须遵循艺术虚构的内在规律,否则就太“寻常”而引不起人们的审美兴趣。由于故事是虚构的,所以它首先应该是诗学研究的对象。
民间故事是一种多文本的存在。任何一个故事,无论是《灰姑娘》,还是《狼外婆》,有多少人讲述就会有多少个不同的文本,更遑论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的具体背景所造成的差异了。但民间故事文本间无论有怎样的差异,却有一个共同的、“从叙述信息中独立出来的结构”存在,  因此它具有话语上的自足性。正如格雷马斯所言,故事的结构具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外显的叙述层面,在此层面上,叙述的显现必须适应其表达所必需的特定要求;另一个是内隐的层面,它构成一种公共的结构主干,在此层面上,叙述性是在显现之前就已预先定位并具有组织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民间故事独立于它的具体讲述语境而存在。因此对民间故事的研究,首先要汇集大量文本,从中抽象出故事本体。在国际民间文艺学界,历史地理学派之所以特别为人称道,就是因为他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奠基性的工作。
象其它民间文学体裁一样,民间故事也有表演性。它以口语为符号媒介,与接受者之间保持着信息的双向交流(two ways communication),这与书面文学的鉴赏过程完全不同。李亦园先生曾归纳道:“口语文学不但是传诵于听众之前,实际上也经常是表演于听众之前的。书写文学有戏剧的创作,但是文字的剧本与实际表演之间是很有不同的,口语文学则没有这种差别,口语文学中的很多情节,需要传诵者的当场表演,传诵者的面部表情与身体动作经常构成作品的一部分。……例如某些特别的动物,可怖的鬼魅以及逗人发笑的滑稽者都有其代表性的声音,这些声响的意义,要比任何冗长的说明都有更大的效力,更能动人心弦,所以难怪口语文学的传诵常常是一遍再一遍,即使听过数十遍的人仍然乐之不疲。但是,书写文学与之相比则没有这么大的效力,一篇好的作品虽被形容为百看不厌,但实际上看上三两遍就很少再被重复地读了。” 民间故事的这种表演性特点,段宝林先生将其概括为民间文学的立体性特点,  美国学者鲍曼更是发展出一套独立的表演理论来。  对民间故事的研究,常需借助人类学的田野作业方法,在现场感受民间故事的魅力。
民间故事是一个民族在漫长历史中创造和传承的精神遗产。在20世纪50年代,一位民间故事搜集者听完一个乡下老太婆讲述的优美民间故事后,曾与她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我问秦地女:“你老人家这些故事从哪听来的?”她说:“我十二三岁那会,晚上睡不着觉,我妈就给我说故事;她讲一遍,二天我再给她讲一遍,这就记住了。”“你妈听谁说的?”“我姥姥。”“你姥姥听谁说的?”“我老姥姥呀!”“这话靠得住?”“一点也不假,我妈告给我的。”……果真如此,这些故事至少流行民间百把年了;至多呢,她老姥姥那一代,又不知从哪辈子传下来的呢。
数千年来,人们就是这样一代代传述着民间故事,把他们生活中的悲欢苦乐,把他们对美好理想的憧憬,把他们集体认同的价值观,通过审美的方式口耳相承。这种漫长而深入民众心灵的故事讲述活动,成为一个族群传递民族精神的火炬。如同著名意大利作家伊·卡尔维诺所言:“民间故事是最通俗的艺术形式,同时它也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灵魂。”
民间故事在艺术上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背景模糊化。民间故事多以“从前”、“很久以前”、“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村子”、“在山上”、“在海边”这类套语开头,这些套语的功能是将时间和空间混沌化,消解听众接受故事虚构的心理障碍,使故事中哪怕是最不可思议的想象也具有了合法性,为故事情节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心理预设。
2、人物类型化。与作家文学强调人物的个性化相反,民间故事强调人物的集体人格特征,要求故事中的人物代表同一类社会角色的共性。所以故事主人公大多不用个性化的名字,而是“渔夫”、“农夫”、“猎人”、“打柴的”或“张三”、“李四”、“老大”、“老二”这类通称。他们的行为也具有该类人物共有的特性,如渔夫谙识水性、农夫吃苦耐劳、国王横蛮暴戾、财主贪财好色等等。民间故事的人物类型,反映了整个民族对于各类社会角色的集体评价与褒贬倾向。
3、情节程式化。民间故事引人入胜之处主要是情节。正如英国小说家福斯特所言:“作为故事,只能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使听众想要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事情。反过来说,故事也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使听众不想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事情了。”  有意思的是,民间故事的情节与作家笔下不同,作家需要尽力避免在情节上与已有的作品雷同,强调独创性和陌生化,民间故事则强调情节的程式性。一个人讲述某个大家熟知的故事,如《灰姑娘》,假如他想别出心裁地编造些新的情节,听众会插嘴纠正他,这就是故事学家所谓的“自我修正法则”。“任何生命力强盛而长期流传的叙事作品,都必定有其逻辑的和审美的一致性”, 这种一致性使民间故事在传播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个的“故事类型”。
情节的程式化也表现在叙事结构上。丹麦学者奥尔里克曾总结出一套民间叙事法则,其中主要有:一个故事不会开始于情节最重要之处,也不会突然结束;情节的重复(常见的是三次);同一时刻同一场景一般只描述或只重点描述两个人物;对比性的角色相遭遇(即二元对立);人物特征单纯无变化;情节单线条发展;描述事物尽可能单纯,等等。 日本学者小泽俊夫的《民间故事的语法》一书,在这方面也有不少发见。
4、风格理想化。民间故事充满了理想主义的精神,“在故事里,人们坐着‘飞毯’在空中飞行,穿着‘千里靴’走路,用死水和活水向死人洗一下,就会使他复活,一夜之间会把宫殿筑好,总之,故事在我面前展开了对另一种生活的希望之光,在那种生活里,有一种自由的、无畏的力量在活动着,幻想着更美好的生活。” 民间故事的理想主义风格在许多方面都有表现。从主题看,民间故事具有浓厚的道德倾向,故事中无论恶势力多么强大,善的力量总是取得了最后胜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人物看,民间故事的正面主人公的形象总是完美无缺,美到极致,善到极致,成为民众的道德楷模与精神榜样。民众的现实生活可能沉重乏味,他们把理想寄托在故事中,如同恩格斯所说:“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农民作完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和慰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把他的硗瘠的田地变成馥郁的花园。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手工业者的作坊和一个疲惫不堪的学徒的寒伧的楼顶小屋变成一个诗的世界和黄金的宫殿,而把他的矫健的情人形容成美丽的公主。”  民间故事风格的理想化,对现实生活具有心理补偿的积极意义。
4、语言白描化。
民间故事在人物塑造、场景建构等方面,多使用白描手法。讲述者往往只以很少的语言勾勒所述对象的突出特点。我们看下面这个例子:
一个好吃的人,瞄中哪碗菜了,哪碗菜就只有他的搞场,旁人很难吃上嘴。这天,他在人家屋里做客,瞄中了一大碗鸡汤。鸡汤碗里只放了一把汤瓢,他拿起连舀直舀,硬不松手。满桌的人都把他望起,他才勉强停住,将汤瓢放回碗里去。刚刚放稳,他又去拿。坐在他对面的那个客好气又好笑,也伸手去拿时,迟了,汤瓢又被他捏在手里啦!拿到了他还跟对家讲客气话:“你看我拿得到哩,你不屑跟我递得口沙  ! ”
又舀。舀了又做样子把汤瓢还原。才还原又去拿。这一下,对家的手快,将汤瓢抓到手了,满桌的人都看他再怎么讲。他说:“嘿,你已经拿到手啦?我正想给你递过来的呀!”  
这是湖北省五峰县白鹿庄著名民间故事家刘德培讲述的一个故事,故事只有200多个字,焦点集中在餐桌上的“汤瓢”之上,几个动作和对话,就将好吃者的形象活画了出来,其白描技巧令人叹服。如果加上讲述者的语音、动作、表情,与听讲者的现场气氛互动配合,其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可以想见。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民间语言的丰富表现力,难怪鲁迅、高尔基等文学大家,常常建议作家们向老百姓学习语言技巧。
民间故事用“奇”与“巧”的情节构思,天马行空的想象,神秘奇幻的意境,诗意与哲理相结合的风格,携带听众的思想飞翔在一个与现实迥异的世界之中,使人感到新奇振奋,趣味无穷。作为在野的话语,民众以故事打破了统治阶级的话语霸权,表达出他们的爱憎和愿望。民间故事对中国叙事文体的发展给予了极大影响,中国的小说很大程度是从民间艺人的说故事活动发展而来的。直到今天,民间故事仍从题材、形象、情节、场景、语言以及伦理价值、审美情趣等方面,给作家文学和通俗文学提供取之不尽的丰富滋养。

二、民间故事的分类与类型
中国各族历代传承的民间故事看似海边沙粒,无以数计。但经多年研究,人们发现独立的故事类型却非常有限,无数的口头故事,只不是对一些有限的故事类型进行不断的复述和加工而已。
什么是故事类型(TYPE)?按美国学者汤普森(Stith Thompsom)的说法:“一种类型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传统故事,可以把它作为完整的叙事作品来讲述,其意义不依赖于其他任何故事。” 举例来说,《狼外婆》这个故事在历史上有无数人作过无数次的复述,其讲述内容会略有差异,但它的故事类型却只有一个。如果我们用现代叙事学术语来表述“故事类型”内涵的话,则是指一些由大致相同(或相似)的情节单元按照基本上一致的顺序排列而成的故事文本的集合。
故事类型的发现是历史地理学派的功劳。早在1910年,芬兰学者阿尔奈(Antti Aarne)就对北欧故事中相同情节的异文进行清理,出版了《故事类型索引》一书。1926-1927年间,他的学生汤普森(Stith Thompson)又对这个索引进行了修订和扩展,国际学术界通常将后面这个版本简称为“AT分类法”。 这种分类方法的特点,是以情节(汤普森称其为母题)作为分类的依据,将同一民间故事类型中不同文本的结构加以抽象,用简练的句子将其概括出,并给它一个编号。下面,我们以著名的狼外婆故事为例,看看AT分类法中是如何描述故事类型的:
333、贪吃的狼(小红头巾)
狼或其它妖怪吞吃了人,后来这些被吞食者全部从它腹中救出。
Ⅰ、狼的美食。(a)狼装成母亲或祖母的样子,侦探并吞吃了(b)他在路上遇到的一个去看望祖母的小姑娘(红头巾)。
Ⅱ、营救。(a)狼被剖开,所吞者被活着救出(b)它肚子里缝满石头并被淹死,(c)它一直跳到死去。
母题:
Ⅰ、K2011 狼装成祖母并杀死孩子,Z18、1 你的耳朵为何这么大?F913、3  动物吞人(没有致命)
Ⅱ、F913  从吞吃者腹中救出被吞者。 Q426  狼肚被切开并填满石头作为惩罚。
流传范围:芬兰5;芬兰-瑞典10;爱沙尼亚3……
从上面例子可以看出,AT分类法中首先给每个故事类型一个代码和名称。在名称下,一个故事类型被概括为几个简单的情节链。在333型中,主要有两个情节链:“狼的美食”和“营救”。换句话说,无论这个故事有多少异文,都应包含这样两条情节线索。例如,在中国各族广泛流传的“狼外婆”、“虎外婆”、“野人家家”故事,就都可以放在这一类型中加以研究。
汤普森对民间故事的研究,还深入到了“母题”的层面。所谓“母题”,汤普森将它界定为:“一个母题是一个故事最小的、能够持续在传统中的成分。”  按这个定义,母题首先是故事中不可再分割的元素,如同有机体的细胞;其次它必须在传统中延续,即在不同时代中反复再现。AT分类法将故事归纳为类型,并将一个故事类型的所有异文都附在同一条目之下,给出这个故事最基本的情节和最常见的母题,为人们整理民间故事资料找到了一种卓有成效的方法。阿尔奈和汤普森对他们所能识别的民间故事类型进行登记,总共列出了2499个类型(其中留有少数空号作为以后修改补充的余地)。
AT分类法虽有待完善,但它将口头流传的民间故事整理为一个体系,使研究者有了一种类似于《动物志》和《植物志》的故事工具书,因此受到国际学术界的高度评价。许多国家的民间故事研究者都仿效AT分类法来整理本国的民间故事,据笔者所知,目前至少有西班牙(1930)、印度(1960)、芬兰(1961)、爱尔兰(1963)、日本(1971)、中国(1978)、拉脱维亚(1981)、爱沙尼亚(1986)、澳大利亚(1987)、韩国(1979 ) 等国的民间故事类型索引已经出版,它们是各国学者进行民间故事研究的有力工具。由于故事传播很少受政治、地理或语言的阻隔,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中有相当多共同的故事类型流传,这为民间故事的比较研究提供了极好素材。
中国民间故事极有丰富,早在20世纪30年代,钟敬文、杨成志等人就进行过编写故事类型的尝试。目前出版的故事类型索引,有美籍华人丁乃通教授1987年编纂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还有1937年由艾伯华(W. Eberhard)所编的一部类型索引,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金荣华教授近年所编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类型索引》, 这些基础工作为我们探索中国民间故事的迷宫提供了重要指南。

第二节        民间幻想故事
第三节        民间写实故事
第四节        民间寓言和笑话
第五节        中国民间故事史略

发表于 2005-3-23 12: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RE:《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谢谢批评。

这样一种求实、谦虚的态度是学者才具备的,令人肃然起敬。
发表于 2005-3-23 16: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RE:《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谢谢批评。

好久没来哒.看到陈老师在这里讲学.修改有新意.听完了两节课.好呀!鼓掌!
发表于 2005-4-1 09: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RE:《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谢谢批评。

报告斑竹:这样的贴子张贴一段时间后,是不应该加到“收藏版”?
发表于 2005-4-1 11: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RE:《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谢谢批评。

想不到陈老师这么谦虚啊,希望远在东北的我能有机会得到您的教诲。
发表于 2005-4-2 10: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RE:《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谢谢批评。

建宪兄:
  你好!你把《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张贴出来征求意见,谦虚之举让人敬佩。不少仁兄已经叫好了。弟就再谈谈自己的看法吧。如果只有叫好声,没有批评,兄岂不是只能无功而返了?关于民间故事中有虚构的成分、想象的内容,这一点差不多为所有的文学作品所共有,所以,我以为没有必要就此再作议论。民间文学体裁特征主要是在不同体裁的比较中得出的。譬如我们说传说有传奇性,那是与故事的比较中得出的,如果与现实生活事件比,就会产生疑惑,因为现实生活事件有传奇性的也不少,像最近有人假冒孙中山居然骗得巨款,你能说这事没有传奇性?故事的特征是与传说比较得来,在比较中能不能得出故事比传说更有理想主义精神的结论?我看需要进一步商榷。至于语言的白描化,我想在说明这一点时,还要先探讨一下何谓白描,同时还要与传说就这一点做一下比较。一点浅见,仅供参考。
[ 本帖由 陈金文 于 2005-4-2 10:14 最后编辑 ]
发表于 2005-4-2 10: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RE:《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谢谢批评。

我的批评到此为止。希望有机会面谈。感谢建宪兄的大度。金文再拜!
发表于 2005-5-23 17: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RE:《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谢谢批评。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前辈高风亮节,后生五体投地!
发表于 2005-6-4 23: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RE:《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谢谢批评。

品三兄:你仔细品一品,是否有些帖子滋味不对?品一次足矣!
发表于 2005-6-19 11: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RE:《概论》民间故事修改稿,谢谢批评。

还真有那么点意思,怎么会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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