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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女性文化地位研究(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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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21: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一、女性文化地位研究及其主要理论

一、文化地位的界定

1、文化地位的定义
    文化地位是人类在社会化过程中,在文化获得和文化创造方面所拥有和享用的权力和尊严。文化是人类区别于自然的一个基本标识。把人跟文化连接起来,就是强调了人类能动作用自然,彼此达成文明契约,以精神的方式统领和制约作为自然层面的机体。人类是文化的动物。他们改“天道”为“人道”,把“天道”“人道”化,自然被人改观,人类个体与群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与完善,就是不断脱离自然属性从而被文化化的过程。文化化的过程就是人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两性都承担了各自性别的努力。两性一同并按自己特有的方式创造文化并享用文化。
2、文化地位的内涵及其评价
    文化地位的内涵实际包括了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文化地位是人类赋予自身区别自然属性的标志,人类因自己相对于大自然有文化而产生文化自豪感。比如,人认为自己比动物高贵,是因为他发现自己是文化的,文化把人和自然区分开来,有了文化,人当然就会骄傲地宣称自己是“宇宙的宗师,万物的灵长”。在性别文化当中,把女性跟生育这样的自然现象相牵连,把男性跟社会相牵连,则是认为男人比女人有文化,或者说是在性别中人为设定了文化的级差。
    其次,文化地位是在不同民族国家中拥有文明身份的准则,人类因其有文化地位来跟失去文化地位来显示文明的级差。例如一个民族中的部分人站在进化论的角度看不起另一个民族,并称其没有文化或蔑之野蛮文化,便是把自己的文化地位当作衡量文化地位的基本准则,而当其他文化不符合这个准则,便斥之为落后文化。欧洲中心论或者华夏中心论皆由此观念而来。因为信奉文化地位的层级,人类也因此导致不同文化群体(即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文明的冲突是因为人类对文化有不同的理解。即常常以本体文化为优势文化,而将异质文化视为劣势文化。
    第三,文化地位常常取决于社会的地位差别。
    应该说,每一个性别都应该拥有自己的文化地位,可是在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史中,有相当数量民族的女性的文化地位是被剥夺了的。这是因为她们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在传统的解释当中,女性往往被视为与文化无关的性别,因此她们在文化创造和享用方面,也无地位可言。很多学者发现,在相当多的社会里,女性多被框定在家庭范畴中,认为她们是传宗接代、生儿育女的工具,也就是说女人只有自然的属性而没有文化的属性,文化是男性独有的东西,它是男性获得地位的标志,因此男性被认为有文化地位而在女性却不被认可这样的文化地位。(奥特纳、罗莎,1974)在女性主义出现以前,女性的文化地位作为研究对象被大大地忽略了。她们一般仅仅出现在像家庭、生育、性等较为狭隘的研究领域之内,正如在实际生活中女人的空间仅仅局限于这些所谓个人、身体和家庭等私密领域一样。因此关于女性的文化地位的研究始终处于边缘的和不为重视的位置。
3、文化地位与社会经济地位的关系
    女性文化地位是与女性社会地位相关的话题,一个在社会上居于弱势的性别群体,在文化上所享用的文化权利必然受到社会地位的掣肘。反过来,性别也会对文化的生产具有潜在的制约作用。从对女性与和社会关系的理解的进一步加深,可以达到女性与文化关系的理解。除了社会地位对文化地位的影响以外,经济地位也是测量文化地位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参考指标。按照传统经济行为的评价态度,女性的在社会分工中被框定为简单劳动(例如把家务和生育列入简单生产)的付出者,男子被视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必然降低或蔑视女性的劳动价值甚至否认这种劳动的价值和意义。进入现代化大生产以后,许多女人走出家庭介入与男性相当的劳动,经济地位随之而提升。但是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决不会因为进入现代社会而快速更改女性经济地位。同工异酬,用工戒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许多人的潜意识里,还是把女人当作生物性而非文化性的性别视为不变的圭臬,甚至固执地认为男人是文化的动物,只有男人能在文化上有所建树而女性却只能望其项背。这就有了“女人无才便是德”传统说法。如果女人获得高学历和丰富的文化成果而成为文化地位较高的女人(如女科学家,女作家,女工程师,女博士,女经理,等等),则往往被人称为“女强人”。所谓“女强人”就是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要与男人一争高低的变异了的女性,这样的女性被当作两性以外的第三性来对待,她们在与男人分享政治、经济、社会权力的同时,也在分享文化权力。哪个女人要成为这样一种性别,就会瓦解并打破许多传统意义上的男性的心理底线,使男人产生丧失权力的尴尬而变得不知所措。因此在现代社会中,注意提高女性的文化地位,提高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是处理两性和谐、共创文明社会的重要前提。

二、国外女性文化地位研究

1、历史回顾
    19世纪瑞士学者巴霍芬发表《母权论》(1861)的问世,使得人类对女性的文化地位有了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关注。而对女性文化地位的充分关注得益于20世纪30年代以后文化人类学的介入。像布里福特的多卷巨著《母亲:情操与制度的起源研究》,韦斯特马克的《人类婚姻史》,恩斯特•克劳利的《神秘玫瑰:原始婚姻与有关婚姻的原始思想研究》与《原始人与性的研究》,马林诺夫斯基的《原始人的性生活》与《两性社会学》,马格丽特•米德的《性别与气质》、海斯《危险的性:女性邪恶的神话》等一批专题著作的问世,首次打破历史偏见,迅速促成女权主义文化批评观的理性建构。尔后又对女性自身的独立进行了深层思考,实现了女权主义向女性主义的话语转换。西方女权/女性主义是前后两个共同以“女性主体”为核心的阶段性称谓。
    20世纪30年代美国女性人类学者即开始了关于性别特征的研究,米德(Margaret Mead)的一系列有关文化如何塑造性别特征的著述,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关于文化与人格的分析,都表达了文化对性别人格形成的作用。人类学关于女性文化地位的思考从文化层面呼应了当时西方妇女声势浩大的女权运动,女性的文化地位的研究是随着20世纪60年代欧美女权运动及其妇女研究(亦称妇女学)而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活跃于70年代以后的西方社会。60年代及其以前的西方女权主义者是为了争取经济平等和政治平等,60年代初,在黑人民权运动推动下,以贝蒂•福莉丹(Friedan)《神秘的女性》(一译《女性的奥秘》)为起始的妇女运动在美国风起云涌,她在书中指出,美国白人中产阶级妇女对妇女现状的不满意,呼吁这些妇女走出家庭去社会中寻找更有意义的工作。这一代的女权主义者将自己的运动深深植根于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为自己在历史的线性时间中争得一席之地,她们尽可能表现出与国家、社会的权利机构认同,以便从中取得自己的合法地位,它的旗帜是经济平等、政治平等和职业平等。这个时期的西方妇女们纷纷走到一起,思索社会赋予她们的性别角色和其中隐含的不平等。这场运动迅速波及到大学各个学科,促成文化女权主义以及女性人类学的产生。60年代以后的文化女权主义恰恰是要在性别与身份的问题上给世人一个具有自身特色的回答。而这样的回答多多少少跟当时西方社会出现的各种女权主义思潮(如激进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相互论战和相互影响有关。这一期间,作为后工业时代的社会结构以及在激进女权主义影响下的性解放运动,使得研究者无法广泛而深入地体会到实际上仍然存在的阶级及男性对女性的统治。这构成了女权主义的极大缺陷。
    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后的女性主义者不再关注平等要求,而是强调性别差异和独特性。性别的独立性成为这个阶段文化女性主义核心话题。在20世纪中期由女权主义到女性主义的话语转换中,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对女性文化地位及其独立性的关注。特别是近30年来,我们看到了许多西方社会生态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对女性文化地位的许多深刻反思。1969年问世的凯特•米利特的《性的政治》指出:性别之间的冲突较之民族间和阶级间的冲突更为悠久,两性间的争斗、压迫和反抗与人类历史伴随始终,从未止息。在她看来,性的问题实质上是政治问题。[1]性别政治所引发的两性之战,使人们更加关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性别冲突,尤其是人们习以为常的习俗、语言和文本,所以政治文化的核心就是文化问题。这本书对于女性文化地位问题研究给予了一个深刻的启示。
    在这样的研究策略中,我们注意到,女性开始以自己的意识重新观察世界,揭示社会结构和人文理论的不合理。一些女性学者通过对不同文化中的女性性别群体的分析发现,一些向来被描述成古朴田园的文化社区,实际上其女性的日常生活里有着许多压抑、冲突、暴力及其他矛盾的动荡。她们发现几乎所有的社会都把女性置于从属的地位。说的直接一点,就是都存在着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现象。她们还注意到许多文化中都流行“因为女人在生理力量上不及男人,所以在社会地位上次于男人”的观念。
    1974年,美国斯坦福大学出版了题为《女性、文化和社会》的一本论文集,其中作者之一的谢丽•奥特纳说:“这些事实上的不同之所以带有高贵和卑劣之分,只可能是特定文化价值观念所赋予的”。她认为,各种文化中普遍存在的女性屈从于男性的现象,根源在于意识领域赋予性别的“自然”和“文化”象征喻意之间的不平等。在她看来,几乎所有的社会,都存在把女性与自然相联系,而把男性与文化相提并论的象征观念。由此,自然低劣于文化的意识,也就相应地影响和转换到女性屈从于男性的相对关系中。这里,女性在象征意义上接近自然的说法,可以分为三种解释。一是女性具有生殖功能,使得她们与自然形态相近,二是女性的活动多限于家庭范畴之内,以哺养教育幼儿为中心,三是女性的心理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比较实用的、注重“这个世界里的生活”的思维习惯,而男性更习惯于抽象思维。该书的另一作者米歇尔•罗莎把男女不平等现象归结为男女分别活动的公共范畴和家庭范畴所具有的权力和威望不平等造成的,这种男外女内被片面地理解成男尊女卑恰恰是与妇女在家里从事的主要活动是养育孩子有关,而繁衍后代这一人类再生产活动往往在男性中心社会里不受重视,在名誉上也远远低于男性在公共范畴里从事的活动,因而妇女的地位也劣于男子。男子在公共范围内的经济生产创造出来的金钱价值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恭维,而妇女在家里付出的劳动(例如,带孩子、照顾老人、洗衣做饭等等)则往往得不到社会的承认。罗莎最后得出结论,只有男女双方相互进入对方的活动领域,特别是当男性更多地担任起家庭生活中的角色和劳动时,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才可能得到缓解。[2]
奥特纳和罗莎的观点很快遭到质疑。学者们认为形成“女与男=家庭范畴与公共范畴=自然与文化”的推论实际上是西方社会用自己的二元论、等级和冲突等正宗西方观念解释女性文化地位差异,可能是把自己关于性别不平等的观念强加于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异质文化。例如利比里亚的克培勒妇女对于社会赋予她们受制于父亲,服从于丈夫,无偿付出劳动的角色,不仅不反对,而且和男人们一样全力支持。尽管《女性,文化和社会》一书里的观点遭到这样或那样的争论,但是它的作者们希望通过提醒人们注意妇女地位在各个社会中普遍下降的现象,达到改善其状况的做法本身并无大谬。它启示人类要注意我们文化中妇女地位低下的事实,从而为摆脱因社会不公导致文化不公从而进一步反思我们的性别文化。女性人类学强调女性与男性的意识,一是后天形成的文化历史现象,二是同以相异相依为各自存在的前提,一起维持和继续某种现存的社会规范。
男性批判为过度的自我反思是这一时期的特征。质疑女性现实地位与人格如何由文化强制形成,女性角色冲突的实际因素是什么,女性是否有完整的精神结构。这种对性别研究引发的对女性文化地位的研究,成为女性研究的核心成果。习惯上把从文化地位寻求女性权利,从文化层面上重新审视女性的性质与本质性别差异的文化结构因素的女性主义思潮理论叫做文化女权主义。文化女权主义抛弃了用男性价值准则及其行为标准衡量女性存在意义的传统框架,建立了积极的挖掘妇女自身意义的理论模式,从而形成了所谓文化女权主义。
    早期女性主义更多关注因社会地位低下所表现的女性的自然特征、心理特征、婚姻状况及其社会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男女平等为宗旨的女性主义所引发的妇女文化地位研究,以批判人类文化中男性本位主义偏见为起点,研究两性差异(包括文化地位的差异)、其社会历史成因和分析模式,论证女性在人类历史中应有的位置和权利,阐释女性受压抑的根源和自主条件,开始了女性作为社会文化主体和研究者主体的历史。这种在文化方面争取妇女的性别地位,给女性研究提高到一个深层的位置。
    在文化以及文化地位为核心的女性研究中,性别指的是不同文化赋予男女不同的社会作用、行为准则、表现形式及象征意义等等现象,认为男女差异并不取决于生理上的不同,而是由社会文化因素造成的。或者说,社会性别是后天而非先天的、即文化的产物。这些社会文化因素对性别差异具有象征作用,因为不同文化赋予男女的社会性别特征是不同的,同样,不同文化中,男女的地位在文化表达中的象征也是不一样的。在不同的文化中,性别的象征差异,使本文化群体借助这种象征将性别进行各自分类和识别。例如,按中国汉族传统习俗论,女子被排除在家族祭祀仪式之外以及女子不上席吃饭,便是在文化行为中象征女性地位低下。这种地位差异因为文化的介入而常常被视为“自然而然”的事。一个民族带有性别歧视的行为也许“集体”性地被看作是本民族可以接受和共享的“内部”知识或是理所当然的性别规范,却令另一民族感到不可思议或不知所措。在每一个文化群体中,男人该做什么,妇女又该做什么;男性的形象如何跟女性形象在文化行为做各自的区分以显示“地位的级差”,所以每个民族关于性别之间是否平等都有各自的标准。因为性别是文化的产物,了解性别有助于了解文化。这些都是文化女性主义热衷探讨的,而且这样的探讨也获得了生态女性主义学者的有力支持。生态女性主义者认为将妇女与自然的关系理论应用到各种社会结构中,并重视对种族、年龄、性别的研究,形成了其理论的多元文化性。同时,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女性人类学的核心也是放在文化中,它研究文化怎样通过各种方式塑造人类性别群体的行为、思维、情感、语言、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这方面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玛丽•戴利(Mary Daly)和艾德里安娜•理查(Adrienne Rich)。玛丽•戴利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男性之所以要控制女性是因为他们自身不具备生育的能力。艾德里安娜的许多论著较玛丽•戴利的观点更为深入和广泛。她在崇尚女性意识时进一步阐述了女性生物学对女性的重要意义。她在阐述女性本质的时候并没有把生物学和精神要素相分离,而是将二者合二为一,从而摆脱了生物还原主义思潮对性别生物学的影响。杰西•伯纳德(Jessi Bernard)在1981年发表的《女性的世界》(The Female World)对妇女的存在进行了界定:女性作为特殊的存在:①她们构成了家族的整合要素;②构成了博爱及社会的精神气质;③构成与各种行为相关联的文化。
    文化女性主义与文化女权主义相比,似乎并没有谈及妇女在阶级社会中及男权条件下所受到的双重压迫。而似乎试图从文化的角度,通过重新确定妇女的存在价值,特别是存在的正面意义来构建新型的平等的性别关系。它打破了人类文化研究的性别藩篱,审视了关于人类文化在男女双重视角下交错观察的学术前景。该思潮对阶级压迫及男权统治的忽视,或者说没有成为焦点,实际上是具有时代背景的。
    从整个20世纪情况看,美国是引领西方女性主义运动的轴心,也是文化女性主义的主要营垒。由于美国的实力和它在引领思潮方面特殊位置,美国的文化女性主义对女性文化地位的分类常常对世界各国形成影响。根据美国学者玛卓莉•米勒的研究,她认为当代美国的女性主义至少表现在(1)女性主义活动(如争取堕胎权,呼吁医疗制度对妇女健康的关注,反对强奸和家庭暴力,扩大参政权,等等),(2)妇女研究(女性研究专业化,从社会性别中探索女性的自我认同),(3)新理论辈出(如自我性别身份的认同研究,多元文化主义里性别建构,研究立场的客观性),(4)对女性主义立场的反动(通过传媒使性别不平等变得“可以接受”)。[3]
2、主要理论
    关于女性的文化地位研究的主要理论有这样一些。
    1.性别文化决定论。20世纪中期这一理论风靡西方世界,这一观点的论者认为,文化形成性别角色的差异和性别社会地位的差异,性别除了有其生物性差异外,更重要的是有文化方面认同差异。美国学者米德在其《三个原始社会的性与气质》中通过对新几内亚相隔不远的三个民族的性别分析,指出,一定时期一个社会对不同性别的要求不同,性别差异是社会制度特征与文化特定方式的功能结果,性别的社会地位差异是由不同的文化传统带来的。
    2.文化经验中的社会性别研究。社会性别的研究自70 年代开始兴起。它从一开始就质疑把人类起源、进化、精神文化创造做“单一男性化”解释。研究目的在于批评父权制遮蔽下的两性在文化创造方面的权利,揭示在人类文化中女性所处于的缄默状态,考察传统民族国家对女性文化权利的剥夺。
    3.女性社会地位底下的文化解读。研究者认为,两性不平等的社会现状有其不同的文化因素。奥特纳认为,两性文化地位的差异既有社会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也有对这些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实践方面的原因。一般认为,影响女性社会地位因素的文化指标有三类。负面指标有:父权制下的从夫居、早婚、包办婚、男子继承权、女性歧视与隔离、多妻、男子初夜权、守寡、家务、禁止社会活动、失业率、非正式职业、男女同工不同酬;正面指标有:女性财产继承和支配权、婚姻自由、夫妇平等、女性资助、就业与教育机会、政治参与;中性指标有:财产使用权、管理权、父母/丈夫的地位、职业收入等。[4]
    4.殖民地/后殖民地妇女文化地位研究。过去女性研究往往采取西方的标准来分析遭受西方殖民的国家的女性的文化地位,结果往往经不起推敲。第三世界土著出身的学者们对殖民机构奉行的理论进行了各种质疑。这些研究利用一系列新旧文化概念试图改变或保护她们的文化传统,她们对西方人笔下猎奇式的浪漫表述进行批判,并从自己的文化出发对妇女社会地位做本土的新型解释。
    5.后现代主义的女性文化地位研究。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也涉足女性文化地位的研究,它分为惟本论者和构成论者两大阵营。前者以社会性别分工、阶级、男性中心、男权理念、女性受压迫地位、父权属性为研究的中心题目,着重探讨两性文化地位不平等的根源和女性解放的可能性;后者否认“男性”和“女性”观念,认为两性平等观念是男权思维逻辑的延续,意在解构社会意识形态。

三、中国女性文化地位研究状况

    五四以来,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以及20世纪80年代的妇女研究高潮都为中国女性文化地位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迄今20几年的岁月里,中国的妇女运动和妇女理论都十分关注女性的文化地位研究。80年代初,因计划生育激发出的溺弃女婴等一系列的重男轻女现象,以及在婚姻家庭中复出的“秦香莲”现象所显示的女性对男性的依赖,都说明政治运动和妇女解放运动并没有消灭对女性的性别歧视的现实。由全国妇联发起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运动是对这一现实的一种反拨。到了80年代中后期,伴随当时思想界、学术界“文化热”的兴起,标志着中国妇女主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的自发崛起的运动出现了,女界的官方和民间的组织、报刊、女性从业问题、妇女研究和妇女教育兴盛,充分说明中国女性对文化地位问题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随着工业化、全球化、城市化和西方化的出现,一批学者一边清理解放以来所接受的正统理论,一边将西方女权主义直至女性主义理论大量译介到中国,对中国女性文化地位的研究也了形成这样或那样的影响。不仅中国妇女的社会参与加强了,而且诞生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这对自觉提高妇女文化地位、实现妇女主体意识和女性群体意识的觉醒提供了有力的保障。90年代以来许多学者更是在理论上大胆突破禁区,打破正统理论的思维框框,大胆质疑传统的妇女解放理论。不少学者深入华南地区做田野调查,对华南地区不同地域、不同族群的婚姻制度及妇女地位进行了多方面研究。李泳集撰写的《性别与文化:客家妇女研究的新视野》一书在粤东客家村落调查的基础上,探讨了客家文化对妇女地位的影响和她们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变化以及各种变化所蕴涵的社会文化意义,通过跨区域和跨族群比较,作者试图了解女性地位变化幅度,以及展示中国传统文化变迁的轨迹,从中提出中国性别与文化相互作用的关联模式,认为“客家妇女地位的低下并不能从她们所从事的劳动进行解释,而应该从制约她们地位的文化的深层意义中去探究”。[5]其他像高小贤对陕西农村不同阶层妇女的实地调查,李子云、李小江和朱虹对妇女自身关切的研究,郭于华对中国民俗中区域性仪式活动的女性参与所做的意义分析,都推进了中国妇女文化地位的认识深度。
    中国妇女文化地位的研究有相当多的做法和美国的中国妇女研究相呼应。20世纪70年代以后迄今,中国的女性文化地位研究成为美国汉学界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领域,也是美国妇女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了一些有影响的作品。例如玛杰里•伍尔夫(Margery Wolf)所著《台湾的农村妇女与家庭》一书通过研究证明,在封建制度下的中国妇女也会以自己的独特方式,在男性的世界里,为自己维权;1983年,菲莉斯•安多斯的《未完全解放的中国妇女1949-1980》、凯•安•约翰逊《中国的妇女家庭和农民革命》、朱迪思•斯特西《中国的父权制与社会主义革命》三本书同时出版,三位作者在她们的书中一致认为,中国妇女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解决。原因在于没有认真解决妇女解放的政策,但是这些著作的作者也难免使用了西方女性主义的理论,来分析文化传统与她们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文化里的性别群体。而玛丽•谢里登和珍妮特•萨拉夫合编的《生活——中国劳动妇女》(1984)旨在通过对相同文化背景,但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生活的中国劳动妇女的对比,来认识社会制度可能给妇女带来的影响。埃米莉•霍尼、盖勒•赫谢特合著的《心声——八十年代的中国妇女》(1988)则揭示了八十年代中国社会里社会性别的形成,独特的表现形式及其产生的思想和社会根源。90年代美国对中国妇女研究进入了一个新时代,研究者们更多地认识到,社会性别差异是社会、历史、文化的产物。为达到这一目的,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新思潮对研究中国妇女的文化地位,提出了许多新方法和新主张,特别是那些研究明清史的学者十分地关注中国妇女社会和家庭地位,他(她)们认为,中国古代烈妇的忠贞形象既是被朝廷别居用心树立起来的,也是上层妇女积极参与塑造的结果。妇女所遭遇的不平等不仅指男女之间的,也指妇女之间和社会其他层面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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