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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文化的普查与分类问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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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21: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民间文化的普查与分类问题(下)
——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举办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培训班”的讲稿

刘锡诚




民间文化的分类和编码代码

(一)分类问题

民间文化的分类问题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的表述,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民间文化,分成了两大部类。一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二是“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这个表述在语言上不是很容易理解,特别是对“文化空间”这个翻译过来的词语。一段时间以来,在学者中间,也有不少人对在文件中使用这样尚未通行的专有名词表示了困惑。

作为可以探讨的学术问题,当然也是为了在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民众中易于了解,容许讨论的话,在此,我愿意发表点个人意见。我认为,将民间文化分为两大部类可能更容易被理解:一个部类是意识形态类;一个部类是民俗生活类。前者如民间文学(口头文学)、表演艺术、具像艺术(如民间美术);后者除了平常所讲的风俗习惯、人生礼仪、节令岁时、生产商贸、民间信仰等外,还有一些综合性的民俗文化活动,如庙会、节庆、祭仪祭典、歌会等。详细理由我就不在这里多说了。

昨天我还同孙凌平处长私下里谈到,80年代我国各地发现了故事村,著名的,南有伍家沟,北有耿村,不仅得到国内文化界的首肯,而且也得到一些外国学者的赞赏。伍家沟隐藏在武当山的皱褶里,算是个十分闭塞的典型;耿村地处华北大地古代交通要道上,算是个相对开放、文化交融的典型。后来,陆续又发现了重庆市的故事村走马镇,湖北省丹江口市的“汉族民歌第一村吕家河等。再往前说,50年代后半期,在江苏省常熟县发现过著名的民歌村白茆,其调查报告是出了专著的。如果不拘泥于联合国教科文的文件中对“文化空间”的定义(其实多半是考虑到了有些缔约国如非洲、大洋洲等国家民族的民间文化,这样的定义未必能够涵盖我国这样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的国家的如此丰富而复杂的文化现象),而这些故事村和民歌村,其实理应属于所谓“文化空间”之列,可是按照《公约》现在的这个定义,这些故事村、民歌村,就没有资格进入“文化空间”属下。也许这将成为我们中国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作出的新项目、新贡献。谓予不信,可以请联合国的专家们到现场去做实地考察。总之,我们要根据中国的民间文化实际去探索。

在编写《普查工作手册》的过程中,经过多学科的专家们的多次讨论,权衡利弊,几易其稿,最后确定把我国民族民间文化分为16大类。16类是:

1.        民族语言
2.        民间文学口头文学)
3.        民间美术
4.        民间音乐
5.        民间舞蹈
6.        戏曲
7.        曲艺
8.        民间杂技
9.        民间手工技艺
10.        生产商贸习俗
11.        消费习俗
12.        人生礼仪
13.        岁时节令
14.        民间信仰
15.        民间知识
16.        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

这样的分类,显然与教科书上的分类法不同,相对说比较细化。所以这么做,主要考虑既要符合科学性,又要考虑在普查时的可操行性,也便于普查所得资料信息化处理。可以说,可操作性成为我们的第一选择。“意识形态类”民间文化,即以往我们习惯称的民间文学(口头文学)、民间艺术(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美术等),在普查中要记录文本,同时也要记录或附加有关民俗生存环境背景、即非语言因素的材料。“生活形态类”的民间文化,即以往我们习惯称的民俗(既有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也有岁时节令、人生礼仪等),则要求在调查中采用文字记录和录音录像等手段做全面的记述(描述)。二者的共同点,是强调调查记录的综合性、立体性,避免调查记录的单一性和片面性。如舞蹈,民众中固然有纯粹为娱乐而创编的舞蹈,但大多数是与神话传说、信仰或祭典仪式粘合在一起的。

在这里要特别说一说的是,撰稿者们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增写了“民间信仰”和“民间知识”两个类别。民间信仰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领域,但在普查中又是任何一个地区和民族都无法回避的。在民间信仰中,到处都会遇到人们常说的神秘文化的内容,如多神信仰(原始信仰)、俗神信仰、祖先信仰、巫术与禁忌等。其中的一大项是庙会,庙会是综合性的大型民俗活动,既有娱乐的目的(劳作一年之后的休息和宣泄),也有敬神敬祖祭祀的内容。有人会说,这些民间信仰都是封建迷信,你们要搜集记录这些文化糟粕目的何在?我们要说,文化的发展和延续是有自己的规律和合理性的,用非精华即糟粕、非好即坏、非进步即落后的二元对立的理念和方法来判断文化是一种远非正确的方法。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是永远无法穷尽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否则科学就不要发展、不要进步了。而凡是科学达不到或尚未达到的领域,就必然会有神秘思维存在和活动的空间。这是真理。民间信仰也好,巫术和禁忌也好,是人类文化的产物,是人类的必经之途,是任何民族都无法超越的一个阶段。而且民间信仰中也不全都是无稽之谈,其中也包括人类的一些理信。况且,民间信仰历来都在社会稳定与和谐方面起着有益的作用。对亿万民众都笃信不已的民间信仰,不可不加研究、不分轻重地一笔抹杀。要把老百姓的民间信仰,与现在社会中一些以赢利为目的而不惜图财害命假术士分开来。在我们今天的民间文化普查中,我们所以也要把那些即使在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中起着某种阻碍作用、行将被社会发展自然淘汰的信仰事项记录下来,是要将它们作为人类曾经创造并流行过的一种文化现象,而并非要继续继承和发扬;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的,是我们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中富有生命力的优秀部分。

(二)编码和代码

在普查中所搜集和记录的所有民间文化作品、所描述的民俗事象、所搜集的民俗实物,除了要编辑成丛书、进入陈列馆收藏保护外,还要录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以便做到永久的保存和知识共享。而进入数据库,就必须每一件材料都给它一个编码,编码就像公民的身份证一样。录入计算机,被调出来使用,因此,每一件材料都不可避免地要至少经过两次录入调出,故这个编码必须是具有唯一性,绝对不能有重复。资料的数字化、信息化,是时代使然的,是我们这些从事人文工作和文化工作的朋友们颇不习惯、也颇不以为然的。但我们必须适应,必须迎头赶上,否则这样庞大的系统工程就会乱了套。经过国家标准化、自动化、信息等部门和机构的协助,这次民间文化材料的编码和代码,采用14位数字编码制,也就是每件作品(或实物)都赋予它一个14位数字构成的代码。这个编码由三段组成:第一段,前6位是地区编码;第二段是3位,系类别编码;第三段是4位,系某地区的流水号;第四段是1位,亦即最后一位,是校验码。前13位,都比较容易填写,只有最后一位,不是很容易,要费点脑筋,但它最重要。我想经过培训就能掌握。重要的是编码和代码的设置,既不可忽略,也不可轻视,是否以积极的正确的态度对待这件事,是关系到我们的全国普查的大事。
2005年5月20日

[ 本帖由 xicheng-liu 于 2005-7-24 21:25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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