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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视野下的“平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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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10: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老师好:
    受张勃老师委托,我负责组织和发起本次讨论,本次讨论的题目暂定为“民俗学视野下的‘平坟事件’”,本次讨论打算围绕当前社会热点展开,意在通过讨论,我们能够从更深层次上理解社会热点,也同时也为我们参与社会、在社会事件中发出应有声音,提供素材和思路。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
    最近安徽泾县出现了“挖坟焚尸”的事件,一时间成为社会热议话题,结合去年河南周口的“平坟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在涉及丧葬(殡葬)制度改革或更具体一点,在涉及到土葬与火葬方面时,政府与民众之间存在很大的认知偏差,那么造成这种认知偏差的内在机制是什么?其实所谓的“平坟复耕”并非一个新提法,至少在1990年代后期,我所在的县城就曾经出现过强制挖坟平坟的现象,当时县政府是号召(或者摊派任务)中小学生参与此事,当时无知无畏的我也跟随同学和老师到了距离我们村子50里以外的一个村子去平坟。大家有没有这方面的经历,可否说出来共享并讨论?到底“坟头”应不应该被平掉?对于坟头及其背后的民俗文化意蕴,我们应该如何认识?“修墓圆坟”与老百姓的祖先崇拜、和中华民族的“孝道”文化之间的关联处在哪里?这些属于政府强迫行为的平坟运动与民众清明节的圆坟活动之间的张力在哪?现在已经有不少学者从法学、社会学等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作为民俗学研究者,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民俗与国家政策之间的关系?“文革”时期,由于国家政策太过强势,结果造成许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变成了“遗产”,那么在当前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非遗”和民俗的价值时,政府政策是否应该更多关注民意,如何关注?还有一个问题,虽然有时,政府初衷是好的,但具体到政府行为为何频频遭遇尴尬?政府行为的标准化,“一刀切”等问题,对自成体系的民俗文化与社会秩序带来了哪些困扰?
    以上只是我自己在面对“挖坟焚尸“问题时的一些疑问或疑惑,希望能够在大家的讨论中,有所解惑。当然,大家还可以从更多方面对“平坟”问题,甚至更大方面的“移风易俗”层面进行分析探讨。
    热切期待大家的参与,谢谢~~

山东大学 李向振 敬
另,集中讨论的时间就定在今天(12月30日)晚上九点吧,大家可以畅所欲言,直到下一次关于春节的讨论之前,大家都可以陆续将看法发到群里或者论坛上的,到最后我负责将所有的观点汇拢到一处,方便大家回览。
发表于 2013-12-30 21: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数据库里看到一则1952年10月27日《光明日报》记载的一则消息:
                                 
                                                      关于婚丧礼俗的改革
针对婚丧礼俗改革的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答复如下:
   一、关于尸体埋葬土葬有许多坏处,火葬却有很多好处。但目前由政府规定法令推行火葬是不妥当的。因为,广大的农村“十里不同俗”,很难把习俗用法令统一起来。应根据各地不同情况,经过政府提倡宣传,提高群众的觉悟,由群众自己主动地去改革。
   火葬目前先以在大城市中提倡为好。因为城市人多地少,客观条件限制了土葬的发展;城市人民文化程度高,也易于接受火葬办法。

中央人民政府的这一答复,到今天其实仍然适用。

[ 本帖最后由 陌上花开 于 2013-12-30 21:37 编辑 ]
发表于 2013-12-31 09: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俗学视野下的“平坟”事件:平坟、挖坟为哪般?
——也谈火葬与土葬之争
王素珍

            一、平坟历史回顾
    1958年平坟运动,也被称为平坟开荒运动、平坟整地运动,是建国之后农村开展的一项运动,主要目的是移风易俗,推行殡葬改革和解决中国地少人多的矛盾。
周作人这样的传统文人,也支持殡葬改革 ,他于1950年1月发表《坟地的改革》一文,说:“现在的问题是为求生产,土地很是重要,怎样能够还土地于活人,不要让死人老是损人不利己的占领着”。他还支持政府介入到丧葬改革中,他于1951年6月又发文《婚丧的改革》,说:“政府可以不管结婚仪式繁简如何,但对于丧葬似乎不可不管一下,否则在礼教与道德的压制下,没有人能变动得它一点。”
1956年,农村集体化进行正在进行,政府开始鼓励以火葬代替土葬,当时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宣传土葬是封建迷信,如果任由这样下去,“必然会有一天,活人的世界被死人所占去。”甚至有人提出“旧日土葬,既占用葬地,复浪费衣棺,且不卫生,而岁时祭扫,更为无穷之累。究于死者,毫无裨益,徒成助长迷信之资”。
    1958年1月11日,《人民日报》刊载黄炎培“试倡平地深葬”一文,黄在文中提出不但平地深葬,甚至“连棺椁都可以省掉”,提出死人就是穿平常衣服埋下去就得了,“用不着特制,横竖是烂掉的”。到这年春天,大跃进已经在发动起来,各地为了追求虚浮“高产卫星”,一方面提倡密植,一方面开始发动“平坟运动”,将所有坟墓平掉,扩大耕地面积,也为大规模的机耕作业作准备,其口号是“实行土地大平整,保证农业再高产”。这场平坟运动席卷了全国,将棺木取出深葬是最好的安置办法,其他许多所谓“无主坟墓”便被彻底消灭,尸骨被火化甚至抛弃,石碑用来筑桥、铺路、修猪圈,棺木用来造房子、搭瓜棚,甚至被用作造车轮子。
    在1958年与1964年的平坟运动中,政府尚要求有条件地保护“烈士陵墓”以及“有历史价值或文物价值的坟墓”。

             二、平坟挖坟事件
            1. 2013年安徽泾县挖坟焚尸事件:
    2013年12月19日,安徽泾县农民老人程朝穆在土葬后坟墓被公务人员强行挖开,棺椁被浇柴油烧成灰烬。焚尸行为引发激烈冲突。死者女儿程银珠称中国传统是入土为安,他们侮辱了死者,也侮辱了活着的人。即使要强制执行,也应该把家属都叫到现场,现在这样烧的什么都没了,人和土都混在了一起,什么都找不到了。而泾县民政局长则解释称,将老人坟墓扒开,尸体现场火化是按规定进行。(安徽电视台)
    各地葬后遭挖坟事件:
  2005年,河南孟津县贾学强的父亲去世后安葬,孟津县民政部门误以为遗体没有火化,强行挖出棺木写明死者的姓名、住址并进行游街
    2008年,昆明市宜良县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仙逝,当地相关部门于死者埋葬次日派出殡葬执法队,将死者的遗体刨出
  2011年,河南项城市张厂的父亲去世土葬1个月后,项城市民政局组织上百人于凌晨突击掘坟,家属二十多天后才知遗体被火化
    2011年,哈尔滨市阿城区一老太太去世,土葬70天后被当地民政部门挖坟火化。
            2. 河南周口平坟事件:
    2012年河南周口平坟运动:河南周口平坟复耕和殡葬改革
    2012年11月8日姚中秋等26位学者发出呼吁书:这是一起严重侵犯信仰自由,破坏中国文化,伤害民众情感的野蛮行径,必须立即停止。

            三、国家政策:殡葬改革
    1949年后,因土地改革,牵涉到墓地的产权问题。不过,政府对坟墓的态度尚不激进,规定“任何人先人之坟墓占用地均予保留,不应平分。”1953年,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中规定,“凡因征用土地而须迁移坟墓者,必须事前通知坟主迁移,发给适当的迁葬费用,并应照顾当地的风俗习惯妥善处理。坟墓无主者应由用地单位代迁。对无地迁葬者应协助找地迁葬”。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中规定,“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2012年11月16日国务院公布第628号令,要求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四、文化习俗与政策法规之争
            1. 厚葬与薄葬之争
    我国自古就有厚葬、薄葬之争。先秦时期,就有学者提倡薄葬,主要体现在葬具及丧礼等方面简单、节俭。如《荀子•正论》:“太古薄葬,棺厚三寸,衣衾三领。” 汉代,王充 《论衡•薄葬》:“贤圣之业,皆以薄葬省用为务。”三国时期,曹操主张薄葬。
            2. 土葬与火葬之争:利益之争、习俗之争
火葬与公墓的推行,是为了土地还是利益?是入土为安还是“死无葬身之地”?土葬是“陋习”?土葬与火葬,哪个更科学、更有利、更现实?
实际上,在现有条件下的土葬、火葬其实利弊相当。土葬、火葬孰优孰劣,并无定论;而恰恰是部分人利用了推行火葬的政策,打着“造福后代”的幌子,谋取一己私利。
            3. 坟地与耕地之争:地之争
    平坟是为了复耕、复垦还是“卖地”,平坟与拆迁运动;死人与活人争地,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正如有的网友所言,“土葬已经几千年。事实上处于祭奠中的只是仅2-3代人的墓地,久远的都自然成为耕地了,如果如所谓死人与活人争地说法,几千年的死人早把地用完了”。

                            讨论:国家政策与民俗之间的关系?
            首先,丧葬习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最悠久、最厚重、最隐秘的部分,其形成与发展伴随着整个中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且其本身就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丧葬礼俗中的棺、椁、坟、墓之制。《白虎通义•崩薨篇》“所以有棺椁何?所以掩藏形恶也,不欲令孝子见其毁坏也。棺之为言完,所以载尸令完全也。”人死之后,神、形分离,无神之尸体必然败坏,子孙不忍见此情形,故盛之以棺椁,尽可能保全尸体。墓的功能则在于掩藏尸体:“葬之为言下藏之也。所以入地何?人生于阴,含阳光,死始入地,归所与也。”土葬之大义在于,人得自于大地的形体重归其所自来处,而完成生命的一次圆满循环。有墓则需有坟。《礼记•檀弓上篇》记载孔子的故事:“孔子既得合葬父母于防,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高四尺。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坟、墓是有区别的,墓的功能是埋葬,坟的功能是标识。(姚中秋《平坟的闹剧》,2013-02-23,搜狐博客)将老百姓的土葬与坟墓文化、情感与礼俗,依靠政策法规,改变成火葬和“公墓”,是对传统丧葬礼俗的抛弃还是弯曲?是殡葬文化的现代化还是对传统丧葬文化的践踏与诋毁?盲目地大范围地强制性禁止土葬、推行火葬,将传统的祖坟、祖茔礼俗在“移风易俗”口号下变为“公墓”是社会的进步还是文化的倒退?在我们倡导文化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时,我们对丧葬礼俗是否应该顺其自然,至少应该尊重大多数人的意愿与选择?
            其次,丧葬习俗有区域性、地域性和民族性等特点,各地的丧葬习俗是地域文化与地域习俗的重要标识和重要组成部分。丧葬习俗呈现出来的地域差异是我国丧葬文化和丧葬礼俗的重要特点,也是我国丧葬礼俗博大精深、丰富多元的重要原因。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人去世后,采用土葬、火葬、崖葬、海葬抑或其他丧葬方式,既是这一区域、这一民族人长久以来的文化传统与社会实践决定的,也是与当地自然、社会和人们不断协调与交往交流的结果。而现代殡葬改革忽视区域、民族、群体的差异,实行统一的政策与法规,推行“一刀切”,事实上,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多样性的破坏。
        再次,“如何死,如何葬,如何祭,关涉生命之终极意义,实为礼制之大本,价值之所系,文明之标志。”“丧祭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众”。(姚中秋:《社会各界人士关于河南平坟运动的(第二次)紧急呼吁》,搜狐博客)丧葬礼俗是对现实秩序与道德的延伸与强调,“事死如事生”是中国人对待祖先及逝去的生命的最基本态度,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的关怀”的重要体现。中国悠久的祖坟、祖茔与传统家族文化能够得以延续和传承,与中国的丧葬礼俗密不可分。“入土为安”,既是对祖先、对逝去的父母表达“孝道”,也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体认与归属。在我们没有尚未找到或接受其他对生命的认识和理解之前,废除“土葬”,推行所谓的“火葬”与公墓制,不仅会造成生命价值认同的危机感,同时带来的是更大范围“信仰”的危机感。
移风易俗讲求的“因循为用”、“立俗施事”、“导民正俗”、“辨风正俗”,即所谓“因其所宜,不强变革”,而真正“匡饬异俗”、“发号施令移风易俗”即依靠法律、行政号令强行变革的收获往往甚微。在丧葬改革和推行过程,我们同样应该尊重大多数人的意愿和选择。

                   个案:乡土社会的土葬与坟墓
    在中国的农村,丧葬是人生礼仪中最隆重的仪式。丧礼与土葬是千百年来,普通老百姓生命走向尽头时,最后也是最隆重的仪式和归属。乡村称丧礼为“白喜事”,对他们而言,死并不可怕,每个人都会死;可怕的是不能“入土为安”,即所谓的“死无葬身之地”。为死者办丧礼,将死者送上山,是我老家人对死者最大的尊重。即使生前跟死者有过不和或闹过意见,如果不是杀父弑母的深仇大恨,都会不计前嫌,要在死者丧礼上尽自己一份力量,要坚持送死者上山(即葬入祖坟山)。
    一般老百姓,都知道自己生命的最终归宿是“老坟山”,如果不幸夭折或横死,不能入“祖坟”,无疑是人一生最大的憾事。因此,“死无葬身之地”如此的诅咒对中国人而言,是最为残酷和严厉的。
尽管在不同时期,人们举行的丧葬仪式,或隆重,或简单,但对死者的尊重、对死者的敬畏却是始终如一的。人们津津乐道于自己祖先和家族,同时也在不断讲述着关于自己祖坟山(祖茔地)的传奇。在年复一年的祭祖、祭祀与祖坟祭拜中,家族和血脉的文化得以流淌和传承。乡间的坟地与自然、以及活着的人们长久以来和睦共处,诠释着乡村的和谐、宁静,生命的生老病死、生生不息。“事死如事生”的原则,协调着现实生活,也协调着人、鬼、祖先的世界。
    当20世纪90年代,城市和工人推行火葬,波及到乡村时。宁静、平和的乡村生活发生了局部的骚乱,老人们本来就害怕死,当得知自己死后无法“入土为安”,而是要被火化后,他们都充满恐惧,惶惶不可终日,不停地问:被火烧,会不会很疼?火化后,能不能见着我那死去的亲人,我是不是就会变成孤魂野鬼,再也回不到咱们家族了?也有想得开的人,放出狠话来:一死百了,死了啥都不知道了,爱烧烧去吧!更多的人,紧紧关注事态的变化,听说只有干部和国家人,才会火葬,很多人心头的石头算是落地了。有的老人开始提前准备丧葬用的棺材,查看死后葬的墓地。在很多人心里,火葬始终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只有自己家的祖坟山,才是自己最后最好的归宿。
    当时被“火葬”的工人和国家干部,在乡下有联系的人,都会想方设法,把骨灰盒放进棺材里,埋进自己的祖坟。
发表于 2013-12-31 13: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很好,很有现实意义。移风易俗本就该是我们民俗学者积极参与之事,可是我们的学科距离现实和应用还是那么远,看看一些媒体、记者和其他学科的学者的调查、分析和言论,真的有些汗颜。类似于周口平坟复耕、安徽泾县“挖坟焚尸等事件,民俗学者应该积极介入,有条件的学生也可以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
发表于 2013-12-31 13: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几条链接吧!

河南平坟运动真相何在:腾讯今日话题
http://view.news.qq.com/zt2013/pfydzx/index.htm

周口平坟:无处安放的灵魂(雪夜漫谈_凤凰网)
http://bbs.ifeng.com/talk/special/pingfen/

平坟运动(百度百科)
1958年平坟运动,也被称为平坟开荒运动、平坟整地运动,是建国之后农村开展的一项运动,主要目的是推行殡葬方式改革和解决中国地少人多的矛盾。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 ... Req5-zwPYp_SjDunn1_

王涌:“平坟运动”问题不在反传统
http://sx.sina.com.cn/news/pinglun/2012-11-20/123731247.html

车前子:公序良俗不能用暴力来构建
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 ... wspace-itemid-34043
发表于 2013-12-31 17: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谈平坟事件

平坟事件
强行平坟事件频发,不仅挑战中国人的道德伦理底线,同时挑动普通老百姓最敏感的生命主权和生存权利。如果说平坟是为了复耕、为了复垦,也就是说坟头占用了我们太多耕地,死人在和活人争地的话,那么最先提出这个问题的不应该是“觉悟高”的某些人,而应该是关乎其切身利益的普通农民和普通老百姓。农民对土地的敬畏和珍爱应该说是高过任何人,他们在地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祖祖辈辈依靠土地生存。他们最懂得土地的珍贵,他们应该也最懂得如何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如果老百姓愿意将最珍贵的土地让给他们的先祖,说明,先祖的坟地和坟头比土地更珍贵,而现在竟然有人要为他们做主,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东西平掉、毁掉,于情于理,老百姓都很难接受。把土地归公,我们得到暂时使用权,尽管这种使用权不能得到保证,但我们同意了;把我们的宅基地征用,为我们建高楼、建设新农村,尽管我们舍不得老宅子、老院子和老邻居,但我们同意了;把我们的耕种用地征用,为我们建蔬菜大棚、各种厂矿,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尽管我们舍不得耕种多年的土地,但是我们同意了;而今又说,要我们把祖宗的坟头平了,为了复垦复耕,尽管我们能理解其好心和良苦用心,但这次我们却很难接受。这是我们唯一坚守的一寸土地,为的是对得起逝去的祖先,为的是对我的后代子孙有个交代。中国人讲求的是“叶落归根”,“人死属土”,如果人真正走到了“背祖忘宗”、“断子绝孙”的地步,人活着的意义何在?老百姓要的是简单而朴实的生活,科技和现代化能带来很多便捷,我们要利用得一步一步慢慢来,但敬祀祖先、庇荫后代却是深入他们骨髓的作为人最基本的准则。当我们在法律法规的名义下,放弃作为人的基本的生育权、居住权之后,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是我们的基本信仰:魂归何处?“生得伟大,死得光荣”,曾经多少人为了生存权和生活权,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去争取。如今,父母东躲西藏,担惊受怕把我们生下,刚出生就成了“黑户”,还未长大,老家就遭遇了“拆迁”,苟延残喘,艰难中讨生活,忐忑间延续了“香火”,为生存,不得不吃转基因粮食、喝被染成彩色的化学污水,忍受成天的雾霾,不幸得“癌症”在痛苦中死去,死后被挖坟焚尸,死无葬身之地不说,让我辛苦拉扯大的孩子们留个念想的地儿都没有。自此以后,更甭提清明给我圆坟头、寒食给我送衣物、鬼节给我烧纸钱了,人活着过得猪狗不如,人死后“灰灰湮灭”,还谈什么仁义礼智信、说什么传统美德,讲什么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如果平坟事件不是为了他们所宣扬的“复垦”、“复耕”,而是为了某些人的利益或者根本没有利益之说,而纯粹是一场荒唐的“闹剧”。那么,“平坟”事件留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我们该为“平坟”事件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呢?平坟是为了推行“殡葬改革”,曾听说不少县镇花血本建立了火葬场,但火葬的人寥寥无几,生意冷清的火葬部门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申请政府部门的或补贴或政策。其实,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现实而言,很多殡葬工作人员自己也不愿接受火葬和公墓。似乎在中国,什么事情都需要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来倡导和执行,普通人只有依法办事、按规定办事的权利,而没有自我选择的权利。从平坟事件来看,这些地区的“地”,不再是单纯的“耕地”,而是被赋予价值和存在潜在升值空间的“地段”,以“复垦”、“复耕”的名义争取到的地,不是真正被耕垦,而是挪作他用,比如城镇化建设用地、大项目规划用地等等。平坟式的“圈地”运动,已经席卷中国的很多地方;当拆迁进驻中国的贫困县、贫困乡之时,老百姓所“占用”的土地,都成为“圈地”的重点对象。更重要的是,为何大多数人要为少数人的利益和闹剧“受难”“买单”?
如果说土葬和坟头是“封建迷信”、“陈俗陋习”,应该改进、应该革除,我们希望在陋习革除的同时,有一个或多个我们能接受的新风尚可以选择。如果说我们自己的坟头整得杂乱无章,需要统一规划出一处公墓,将大家的坟头聚到一块,做得有规模、有管理、有组织,那么我们希望这些公墓能多一点人性化。在我们活着为高房价买单的同时,要考虑我们是否有余力承担高价公墓。在房地产不断膨胀的同时,我们也听说墓地产业利润空间更大。赚活人的钱,有人要讲价,有人拒绝;赚死人的钱,很多人不是被逼得无奈,都能忍受。公家的坟头对我们普通老百姓而言,始终有种不敢高攀的顾忌。私家的坟头,是我私家的空间,什么时候祭祀、什么时候探望,是敬酒还是焚香点蜡放炮,我不需要申请;公墓的坟头,我们进出需要经过允许,我们不能随意带祭品前往,我们的亲人的墓碑与周围的墓碑没有任何关系。想想城里人活着的时候,和左邻右舍可以老死不相往来;死去后,依如活着时候,在望不到头的公墓墓地上饱尝的依然是孤独、凄凉。也许,在情感和信念上,我们不能简单地用所谓的“科学”、“现代”来考量。是否要土葬、是否要坟头,得问问我们老百姓自己的意愿、自己的选择。政策法规可以提供多种可能,但绝不能一刀切、强制推行。
 楼主| 发表于 2014-1-2 09: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鹏程万里 的帖子

您说的对。我也很奇怪,为什么这么明显的关乎民俗的事件,却鲜有民俗学家发声,从周口平坟事件以来,一年多的时间里,很少有民俗学者去真正的关注这个问题,很奇怪。希望有民俗学者能够发出声音,而不是一些所谓的民俗专家,或民俗文化专家,替我们这个群体替我们发声。殡葬习俗,本身就是民俗学重要的关注点,其改革必然会涉及到更广范围内的民俗变迁。
 楼主| 发表于 2014-1-2 09: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suoasis 的帖子

师姐说的极是。我认为,如果平坟运动一直实行下去,并且毫无分别的一刀切,它对传统文化的危害要远甚于“文革”,随着殡葬习俗的改变,许多村落中与祭祀有关的习俗恐怕也得改变,如果在改变过程中,自负的国家没有设计好的话,弄不好就得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冲突。现在有一股西风经常盘旋在一些人们的头脑中,他们认为凡是欧美的东西,都是先进的代表,凡是科学的东西(而这也以西方为标准)都是最值得信赖的。他们看到美国田间地头没有坟头,就认为中国也不应该又,这才叫与国际接轨,那么我想说的是,人家没有坟头,是因为人家的灵魂都去了上帝那儿了,人家有教堂,人家的公墓也没那么贵。我们呢,我们是一群没有信仰的家伙,我们的灵魂只能徘徊在自己占据的那个坟头下面的一点空间里,现在坟头也被平掉了,到时候我们真就成了孤魂野鬼了。有时候,我挺为那些决策者捉急的,他们为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强行做一些人民不愿意的事情,结果最后起了一连窜的恶果反应的时候,他们再反过来批评这些老百姓,唉,反正都是他们说了算。中国人敬畏祖先,重视积累宗功祖德,所以尚存一些道德观念,如果人们从生到死的路都被堵死的话,就比较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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