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食与山西
摘要:寒食的起源问题,是学术界多年来一直争论不休的热点问题。本文从日本中村乔教授对《荆楚岁时记》的文本考证入手,第一次就寒食研究中的地域性因素做了解剖和分析。作者指出,中国古人认为,在星宿与下界各州郡之间有着特殊的联系,即“分野说”。依据“分野说”,山西(晋)的属星为参星,按照上古有关参商相仇的神话传说,山西(晋)与大火星之间存在对立关系。正是这种特殊的对立关系,导致与大火星变化相呼应的山西地方的寒食。而唐代寒食节地位的空前提高,也和“唐”与参星信仰的潜在关系有一定关联。
关键词:寒食 分野说 参星 山西 唐朝
关于寒食起源,古来说已纷纭。俗以介子推焚死,故“今人五月五日不得举火”,桓潭《新论》、《后汉书》周举移书与曹操《明罚令》并陆翙《邺中记》皆以寒食起因归之。杜公瞻注以子推事不见《左传》、《史记》,而《周书·司烜氏》有“仲春以木铎循火禁于国中”的记载,乃认为此为“周之旧制”,迨来或以子推,或尊改火,辩之不休。近年以来,大陆学者如庞朴、裘锡圭、台湾学者如李亦园、日本治岁时者如守屋美都雄、中村乔等都曾写有专文。而欧美学者如法国J·J·de Groot、英国弗雷泽(James frazzer)等也都曾论及寒食。有关这些先行研究者的观点和看法,杨琳在《中国传统节日》中专设的《寒食节》一章有详细讨论,足为参考1。做为后学,笔者无意对以上先行研究逐一加以批判辨证,而是仅仅立意于对其中地域性因素做一些讨论,期望能对后来研究者起到拓清基础的作用。
一、 《荆楚岁时记》寒食条的“疾风甚雨”
做为中国古代第一部岁时记,《荆楚岁时记》对于后世影响巨大。其寒食条的记载也是有关寒食讨论的一个经典文本。《荆楚岁时记》寒食条及其注释如下:
去冬节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饧大麦粥。寒食挑菜、斗鸡、镂鸡子、斗鸡子。2
古书有大不合情理者,《荆楚岁时记》寒食条的记载就是其一。即便依照今天的科学水平,预测一年后某一天的天气也未见得都有必然的把握。何况这记载所说的“疾风甚雨”还是一种不常见的天气。所以,《玉烛宝典》卷二即指出:“《荆楚记》云,疾风甚雨,今亦不必然”。其实何止“今亦不必然”,实际上“古亦不必然”。不论过去还是将来,预言每年某一天的天气云云都是无谋的冒险。那么,《荆楚岁时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呢?这种不合理性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呢?近人论及寒食者夥矣,但大多放过了这一记载中存在的不合理性。只有日本学者中村乔认真对此做了认真的考量。他认为,这种不合理起源于“去冬至一百五日”和“即有疾风甚雨”之间,脱落了字句。
中村乔首先从版本入手。日本学者守屋美都雄校对《荆楚岁时记》的不同版本时已经发现《岁时广记》辨冷食条中所引杜注和通行本的差异。陈元靓《岁时广记》辨冷食条所引杜注云:
按历合在清明前二日,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者,介子推三月五日,为火所焚,国人哀之,每岁春暮,为不举火,以寒食至今,晋人重此禁,云犯之则雨雹伤田。3
中村乔据此指出,“晋人重此禁,云犯之则雨雹伤田”这是 “疾风甚雨”源自山西的原逻辑,但是,这一源自山西地方的传说,在流传到荆楚地方的过程中丢掉了因果关系。
中村乔为支持这一观点找到了其他证据。证据一是《晋书》石勒载记中的一场争论。史载当时出现了“暴风大雨震电,建徳殿端门襄国市西门,殺五人。电起西河介山,大如鸡子,平地三尺,洿下丈余。行人禽獸,死者萬數。历太原、乐平、武乡、赵郡、广平、巨鹿千余里树木摧折,禾稼荡然”的大灾害。对于这一灾害,徐光认为灾害虽然周汉漢魏晉皆有,是“天地之常事”,但石勒禁寒食也是一个原因。因为“介推帝乡之神也,历代所尊,或者以为未宜替也。一人吁嗟,王道尚為之亏,況群神怨憾,而不怒動上帝乎?纵不能令天下同尔,介山左右,晉文之所封也。宜任百姓奉之。”石勒由是下书复并州寒食,还新“植嘉树,立祠堂,给戶奉祀”。黄门郎韦謏批徐光,他认为《春秋》记载“藏冰失道,阴气发泄为雹”,天灾原因在于冰室藏冰不固,他反问说,如果把这场天灾断为出自禁寒食,那么“自子推已前,雹者复何所致?”这场争论的结果,是石勒“迁冰室於重阴凝寒之所”,同时“并州复寒食如初”。这段记载中争论双方的逻辑不同,但“雨雹是因为并州民犯火禁”无疑是其中一条重要的逻辑。证据二是《岁时广记》严火禁条所引宋人吕希哲《岁时杂记》的记载。吕记自己元丰初赴任镇阳,尽管这里离太原数百里,但寒食火禁仍然非常严。有犯之者,村中长老会记下名字,如当年雨雹伤农,村人就会去其家究问,当事者也会因此无法存身。这其中存在的同样是“雨雹”是因为犯火禁的逻辑。证据三是元人周密《癸辛杂识》并州绵上火禁条,同样强调“火禁不严,则有风雹之变”。周密还举了因为贾庄数少年以禁火日飲酒并用栁木取火温酒,结果导致“至四月,风雹大作,有如束箱,栁根者在其中,數日乃消”的结果。以上三条,逻辑上“雨雹”的原因都是因为犯火禁。中村乔认为,这一逻辑是 “山西的原逻辑”。所以,依照中村乔的观点,前一段话如果加以还原,那么原文应该为:
去冬至一百五日,[都不举火,否]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饧大麦粥。4
笔者认为,中村乔的这一考订是正确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并且中村乔在这里涉及了寒食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即“山西的原逻辑”。
二、寒食与山西
我认为,寒食是起源比较特殊的一个复合形节日。这里提出的复合型节日这一概念,是基于中国古代的节日从起源到发展经常是经历了复杂的历史演变。这一演变的复杂性通常是在时间和空间两个向度上展开的。时间上不同时代的思想和文化的变化、空间上不同地域的文化因素的存在及其影响,都对节日文化的产生、发展、演变产生重要的影响。中国岁时节日的丰富性也表现在这里。所以,探讨和研究一个节日的历史,必需要把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空间这两个重要的因素放进来。对节日穷本溯源是从古以来共通的研究倾向,古往今来学者们都企图为一些节日找到唯一的起源,由此导致研究者各说各话和对某些节日起源问题喋喋不休的争论。但实际上节日的历史展开过程,常常并不是单向度的。所以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思考,问题反而容易解决。以寒食为例,正如先行研究者们所论及的那样,这一节日的形成,和古代中国人的关于火的信仰、对星辰崇拜、以及地域文化的特殊性等关系密切。但与此同时,这一节日的形成,还有它自身特殊的契机,比如它后来影响几乎遍于整个中原地区,就与唐代中国历史的发展密切相关。我认为,对于这一类节日,只有采取把它看成是复合型节日加以多层面研究,才可能得到比较全面的结果。具体到《荆楚岁时记》寒食条,中村乔之所以能对此做出新的考订,与他注意到寒食节发展过程中,山西的地域因素起到过的重要作用有必然的联系。
上述中村乔为证明《荆楚岁时记》寒食条有阙文而使用的材料,自杜公瞻注以下,举凡《晋书》石勒载记、吕希哲《岁时杂记》、周密《癸辛杂识》诸条,都是关于山西寒食的记载。中村乔依据这些记载推断出“晋人重此禁,云犯之则雨雹伤田”是“山西的原逻辑”。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因为我们尽管能够证明改火之俗并非由于介子推,但是在寒食节形成过程中,“山西的原逻辑”无疑仍然是一个必须加以认真讨论的对象。它潜含的问题,是寒食与山西的特殊关联。
为了更好的理解“山西的原逻辑”,让我们把其他有关寒食的早期记载也依次做一排列。
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虽有病缓急,犹不敢犯,为介子推故也。
——《艺文类聚》卷三引东汉桓谭《新论》
举迁并州刺史。太原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少不堪,岁多死者。举即到州,乃做吊书以置子推之庙,言盛冬去火,残损民命,非贤者意。以宣示愚民,使还温食。于是众惑稍解,风俗颇革。
——《后汉书·周举传》
介子绥割其腓股,以啖重耳。重耳复国,子绥独无所得。绥甚怨恨,乃作《龙蛇之歌》以感之。终不肯出,文公令燔山求之,子绥遂抱木而死。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发火。
——《艺文类聚》引蔡邕《独断》
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云为介子推且北方沍寒之地老少羸弱将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
——《艺文类聚》引魏武帝《眀罚令》
并州俗,冬至后百五日为介子推断火冷食三日,做乾粥,今之糗是也。
——《玉烛宝典》引陆翙《邺中记》
以上五条,是《荆楚岁时记》成书之前关于寒食较早的基本记载。这些记载有不同之处,如关于寒食的日期,有隆冬、冬中、五月五日、冬至后百五日等多种。而共同点除皆以为寒食起于介子推外,所记寒食皆发生在山西。对于我们理解“山西的原逻辑”,这是非常重要的提示。
隋杜公瞻以下,很多人主张介子推被焚传说为后出,禁火为“周之旧制”。《周礼·秋官·司烜氏》云:“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 注云“为季春将出火也”。又,《周礼·夏官·司爟》云:“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寒食准节气是仲春之末,清明是三月之初,从时间的相符可证明禁火为“周之旧制”,是与火信仰相关联的古老节日。依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逻辑,周时四时改火之俗在当时应当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为什么这一普遍存在的改火风俗只是在山西得到迅速发展,并最后被拓延为寒食这样影响及于全国的节日呢?要回答这一问题,对“山西的原逻辑”,即寒食发展过程中的地域性因素加以分析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不搞清楚这一点,我以为就不能揭示寒食后来做为岁时节俗获得发展的真实原因。
三、山西的“原逻辑”
那么,“山西的原逻辑”究竟是什么?山西的特殊性在什么地方呢?
我认为这一特殊性与古代中国的星辰信仰有关。在讨论寒食起源的时候,很多学者都注意到了大火星信仰的因素。《后汉书·周举传》李贤注解释改火说:“龙,星,木位也,春见东方。心为大火,惧火之盛,故为之禁火。”而对大火星信仰因素的影响,南宋罗泌《路史》5解释得最为详尽,其云:
昔者遂人氏作,观乾象,察辰心,而出火;作钻鐩,别五木,以改火。岂惟恵民哉,以顺天也。予尝考之:心者,天之大火。而辰戌者,火之二墓。是以季春心昏见于辰,而出火。季秋心昏见于戍,而纳之。卯为心之明堂,心至是而火大壮,是以仲春禁火,戒其盛也。成周盛时,每岁仲春,命司烜氏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为季春将出火。而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季秋纳火,民咸从之。时则施火令,凡国失火,野焚莱,则随之以刑罚。夫然,故天地顺而四时成,气不愆伏,国无疵疠,而民以宁。郑以三月铸刑书,而士文伯以为必灾。六月而郑火。盖火未出而作火,宜不免也。今之所谓寒食一百五者,熟食断烟,谓之龙忌,盖本乎此。
罗泌这段论述的内在逻辑是“顺天者存,逆天者亡”的“必然之理”。在他看来,即便古明王之为治,也只能“因天事天不逆”,“著时令,授人时,法而建官,象以作服,凡以顺之”。因为罗泌所论丝丝入扣,所以常为很多学者引用。但是,罗泌与这段论述对于大火星信仰与并州的特殊关系并没有做出正确的解释。真正牵涉到大火星信仰与并州的特殊关系的,是《路史》后面的一段:
《传》不云乎,违天必有大咎。……虽然,魏晋之俗尤所重者,辰为商星,实祀大火。而汾晋参虚。参辰错行,不毘和所致。
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出现了“分野说”,即把天上的星辰和地上的州郡相互对应的学说。按照“分野说”的划分,并州(汾晋)属晋地。明胡广《春秋大全•诸国兴废说》叙晋地分野云:
晋,姬姓,侯爵。出自周武王少子唐叔虞,成王母弟也。初,邑姜方娠,有吉梦,及生子,有文在其手曰虞字。成王灭唐,剪桐叶为圭与叔虞戏曰:以此封若。大臣史佚等以天子无戏言,请择日而成之。遂封叔虞于唐,居古大夏实沉之墟,参之分野,谓之大原,亦曰晋阳。在河汾之东北,地方百里,而都于翼。平阳绛邑县东翼城是也。唐叔子燮父为晋侯,其数世孙文公重耳,霸诸侯。其子孙为中国盟主者,百五十余年。姬姓唯晋为霸主,王室頼之。自鄂侯二年,鲁隐公即位,《春秋》作。至定公午三十一年,西狩获麟。又六世,其臣韩魏赵氏三分晋地,迁其君为家人。
关于晋地所属的参星,古代有一个著名的传说,这个传说最初见于《左传》昭公元年:
晋侯有疾,郑伯使公孙侨如晋,聘且问疾。叔向问焉,曰: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实沉■(其上下室去点)骀为祟,史莫之知。敢问此何神也?子产曰:昔髙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
辰星即大火星,又称心宿,参星属猎户星座,两者均在28星宿之中。杜诗云: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天文学上,辰与参两星因为位置上的关系,不同时出现在天上。既然参星为晋之守护星6,又与大火星有互不相容的关系,所以,在大火星发生变动的时候,晋地的人做出的反应,是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的。换言之,晋人的“惧火之盛”的心理,要远远盛于其他地区。这正是“山西的原逻辑”最根本的要点所在。
上述引文后面的这段话,对我们理解这一问题同样是很重要的:
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
这里直接把对于日月星辰之神的崇拜与“雪霜風雨之不時”联系起来。如果把晋人的参星信仰考虑进来,再站在日月星辰之神的崇拜与“雪霜風雨之不時”之间的联系这一逻辑上,回头看《荆楚岁时记》的“去冬至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我们会理解,中村乔为这段文字补上的“都不举火,否”这几个字,是非常有道理的。
山西的“原逻辑”究竟应当怎么理解?山西人依照“分野说”而对参星有怎样特殊的信仰?要回答这些问题,宋人刘安世的一段奏议虽然后起,但其内在的逻辑内容很可以做为参考。刘安世是有宋一代被目为"殿上虎"的有名的谏臣,曾从学于司马光。《文献通考》卷316载有他一段关于山西的奏议:
刘安世曰:河东,晋地也。昔髙辛氏迁阏伯于商邱,主参,今应天是也。迁实沉于大夏,主商,今太原是也。且参商不相能久矣。物不两大,故国初但曰并州,不加府号,有深意也。又本朝下河东在戊寅三年重午日,实火土旺日,此参水神所忌,故克之。时宋受命已十九年矣,而晋始服。且太祖太宗尝亲征而得太原,正以其地控扼西北,下瞰长安纔数百里,弃太原则长安京城不可都矣。靖康元年五月,李纲为宣抚使,督诸军救太原,晋之地属本朝纔一百四十九年。
我以为,有关参星的特殊信仰,其内在逻辑性内容主要应当包括:第一是参星为“水神”。参商相仇,商为火,俗言“水火不相容”,以火之仇的参星为水神逻辑上是通的。而且在文献上,也可以找到很多例证。第二是“物不两大”。这是非常重要的逻辑观念。正是按照这一观念,当大火星的“火”变盛的季节,出于对参星的信仰,晋人“惧火之盛”而断火寒食。因为只要此界的“火”断了、小了,彼界,即天上的水神参星的力量就会得到补强。第三,长期以来山西人认为,如果这一源出于参星崇拜的断火寒食行为不能得到严格坚守,那么就会导致“雪霜風雨之不時”,导致“疾风甚雨”。以上三点即我所说的山西的“原逻辑”。从历史文献所反映的史实看,这一“原逻辑”对山西地区的影响是非常久远和巨大的。考虑到唐代以前有关寒食的记载多出于山西地区,我们有理由指出,以星辰信仰为核心的“山西的原逻辑”,即山西省的地域因素,和介子推传说、古代断火改火的习俗等一样,是寒食节得以成立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寒食与唐朝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寒食的地位何以在唐朝有如是大的提高?
在寒食节的发展历史上,唐朝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历史时期。一是寒食从民间走向宫廷,地位有非常显著的提高,成了最重要的几个节日之一。《唐六典》卷二记假宁令有“寒食通清明四日”,卷六记:“官户奴婢,元日、冬至、塞食,放三日假”。寒食通清明放假4日,这是仅次于新年和冬至的位置。二是寒食在唐朝成为全国性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节日。上自朝廷,下至百姓,禁炎之俗,几乎遍及中国,唐诗中“普天皆灭焰,匝地尽藏烟”(沈佺期)、“寒食家家尽禁烟”(张仁宝)、“处处无烟火,人家似暂空”(许裳)等诗句,形象地描写了各地寒食节的情况。唐人谢观的《清明日恩赐百官新火赋》亦描述了“万室而寒灰寂灭,三辰而纤霭不生”的情形。尽管在南方部分地区,寒食不像北方那么流行,但有唐一代寒食的流行范围远远超越前此的任何时代,这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寒食的地位在唐朝有如是大的提高,我曾在《寒食不入日本考》一文中做过分析。我认为,这首先与初唐政治有一定关系。李氏唐朝虽然出身于陇西,但按诸史实,其龙兴之地,实在太原。太祖李渊自隋大业十一年往山西河东为黜跋讨捕,十三年为太原留守,遂起兵太原。其二、做为其起兵的契机的晋祠祈雨,实即与介子推有相当关系(太原郡一带子推为风雨之神),其三、其入关前三万骨干部队,皆募于太原地区。而如前所述,古来山西人重视寒食。李唐王朝与太原、与介祠以上诸种因缘,同唐代寒食地位的提高,不能说没有内在联系。而与本文相关,这里还想补充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即在星辰信仰的层面上的原因。
按照历史记载,唐朝之所以称为“唐”,一般的解释是因为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佐周有功,被追封为“唐国公”,爵位传至李渊。太原起兵后,李渊称“唐王”,后来起兵,建立政权,即为唐。
但是,“唐”与参星信仰,与晋地古来即自相关。依《左传》所载,历史上有名的桐叶封弟故事中,叔虞所获封地,就是唐地,即所谓“遂封叔虞于唐,居古大夏实沉之墟,参之分野,谓之大原,亦曰晋阳”。当唐朝以唐为国号这一历史事实成立后,参星信仰和唐地的这种特殊联系就事实上存在并且会发生影响。考虑到类似观念历史上在古人那里曾如何被充分加以放大,不难推想,做为晋地守护星辰的参星,同样也会被李唐看成是自己的守护星辰。
“分野说”的相关知识,今天我们看来只是迷信的一种,在中国古人看来,尤其是在当权者看来,却是关乎江山社稷的学问。在山西地区被特为重视的“山西原逻辑”,在李唐政权获得全国的支配权力以后,被扩而大之,转化成为国家在每年特殊时期加持参星的一种手段,这是很有可能的。因为直到宋代,“分野说”的相关知识仍旧对于当时的政治产生重大的影响。近年来,有关晋阳古城的考古研究成为一个热点。史载晋阳古城被毁,就是源于星辰信仰的观念。《山西通志》卷56“太原县条”云:
按晋阳,唐为北都,有留守。宋太平兴国四年,平太原。议者谓宋兴,归徳为商星分野,太原参星分野。昔高辛氏二子,不相能。故自古参商不相见。国家盛则后服,衰则先叛。不宜列以方鎭。乃下诏毁其城,改为平晋县。以榆次为并州,徙太原民于唐明鎭。纵火焚太原庐舍,老幼趋城门不及,焚死者甚众。
有关参商信仰,还可参见《宋史·胡宿传》载:
韩琦守并州,请复其节镇。宿言,参商为仇雠之星,国家受命于商丘,而参为晋地。今欲崇晋,非国之利也。宋兴,削平四方,并最后服。故太宗不使列于方镇,八十年矣,宜如故便。议遂止。
这段故事的最后结局,是后来韩琦当政,到底恢复了并州为方镇。但将这两段记载和前引《文献通考》所记载的刘安世奏议放到一起看,不难窥知直到宋代参商相仇的观念依旧对于国家政治发生重要的影响。同样的道理,唐兴如果归唐徳为参星分野,那么,对于与参星信仰有关的寒食节俗,给以分外重视,内在也是有着逻辑必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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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杨琳《中国传统节日文化》,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179-210页。
2守屋美都雄《中国古岁时记之研究》,帝国书院1963年版,342页。
3 同注2。
4 参见中村乔《中国的年中行事》,平凡社1988年版,93-95页。
5 罗泌《路史》,《四库全书》本。以下本文所引典籍,非特加标注者,皆用此本,不另注。
6 关于晋地属星,拙著《寒食不入日本考》中曾误为大火星,谨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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