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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初冬应邀参加了一位已故的我国前辈社会学及社会文化人类学家九十五诞辰纪念会。纪念会是由这位先生生前任教的大学操办的。笔者并非已故先生的学生,也未与已故先生沾亲带故,只是目前所从事的社会文化人类学研究正是已故先生曾经为之在我国的创建与发展努力奋斗并做出过巨大贡献的。抱着缅怀已故先生的学术伟绩与学者风范,以及为了与已故先生的学术后继者们密切关系并见识学界中的新朋友,笔者参加了该纪念会。会议是在主办大学的一个阶梯礼堂举行。纪念会的主席台上挂着写有该纪念会名称的红色横幅。会堂里坐满了应邀前来参加纪念会的宾客和主办大学的师生。或许由于被学科潜移默化的结果,一进到会场(纪念仪式)笔者就陷入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参与观察与思考之中。顾不得此种观察与思考是否会有背于主办者的意愿,但深信此举不仅无违已故先生所垂范的学术精神和一生追求,反倒是对其遗业的小小继承、实践。
人类自降生起就具有创造和使用符号和符合系统的能力。它们是人类社会文化再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仪式”(ritual)是人类众多的符号系统中一种重要的形式。上述纪念会便是这种形式的一个实例。文化在其中被表达,被再生产,被再创造。纪念会中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知识背景,社会关系、权力层次的每一位与会者在同一文化场(仪式)中不断地以包括肢体的、言语的以及其他的行为方式表达和解读着其中的文化意义。人们通过自己独有的超越时空的精神文化力量,在这里具体地说即通过纪念会(仪式)延续着生者与已故先生及其遗业的某种联系。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已故先生的纪念来维系和重建生者之间的关系。其中也为已故学者和与会者的共同事业,即社会文化人类学再定义。纪念会上一位首席宾客的讲演和行为丰富了这一文化“田野”,启迪着笔者思考的扩展和对这一文化符号的理解。
这位首席宾客是已故先生成就卓著的嫡门弟子,是学界著名的学者,又身居国家领导人的高位。他与会议主持人对该“仪式”文化解读的差异引起的文化冲撞更加突显了仪式中的文化意义。和通常举行非民间会议的惯例一样,在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与会者介绍在主席台就座的主要宾客以后,便按照官序首先邀请这位著名学者兼国家领导人讲话。这位学者兼领导人则以按中国传统文化的辈分排序在与会者中他不是长辈为由,执意不首先发言,而建议由另一位年长于他、并曾为他师辈的女著名学者兼国家领导人首先发言。这表现了他与主持人不同的文化认同。他在场上的“势位”,即他据有的社会权力和声望,使他的意见得以实现。在那位著名女学者发言完毕后,会议主持人再次请他讲话。他又再次坚持以辈分为排序让年长于他的师兄讲话。当认同官阶排序文化的主持人第三次请他讲话时,本想再次让另一位师兄先发言的他,由于还要赶去参加另一个会而没有再执意坚持。
他的讲话从给已故先生开“诞辰纪念会”与过去做“阴寿”的文化渊源关系说起。一直谈到在“传统文化”下他与已故先生的师生关系,以及由此关系扩展而去的与已故先生妻、女和其他学生关系的“亲属化”经验事实。又从“亲属关系”向“师生关系”的延伸,说到精神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继承。讲话中的深刻文化底蕴催人冥思苦索。
从做阴寿到开纪念会,本属传统文化中家户领域的“阴寿”仪式被公众化后变为了“纪念会”,即家户事务被变为公众事务。在阴寿中本应由死者亲属后裔操办的,在纪念会上变为由公众机构主办,在阴寿中主持人通常为死者亲属或族长老友,在纪念会上则是公众负责人,阴寿仪式的参加者以亲属为主,纪念会上与会者变成非沾亲带故的公众占绝大多数,他们或是已故先生的学生、同仁,或是先生学生的学生和先生的崇敬者等。在“阴寿”中“辈分”为排序的主要规则,而“纪念会”中“官阶”为排序的主要规则。这或许就是主持人与首席宾客在发言排序上的不同认同的背后文化源流。传统的“阴寿”在特定社会阶层的文化再生产中被改为纪念会。文化传统在被继承过程中被重新解读和创造,被现代化。只是其所谓“传统”已经远非昔日的“传统”。从形式到内容到被赋予的意义都或多或少地发生了变化,但仍为做“阴寿”传统的延续。
在我国传统社会文化发展中亲属关系向师生关系的延伸使已故先生与那一位首席宾客的师生关系具有了父子亲属关系的界类,由此种师生关系衍生出来的同学关系变成了兄弟姐妹关系,师兄或师弟,师姐或师妹。学生与老师的妻子、子女的非亲属关系也分别变为了母子和兄弟姐妹关系,如首席宾客称已故先生妻为师娘,而已故先生女儿称首席宾客为“×哥”。社会关系被亲属化了或说是公众关系被家户化了。正如费孝通先生在《江村经济》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一些既无血缘又无姻亲关系的人们象征性地运用亲属关系称谓建立社会关系以表示与亲属关系相应的心理态度。(参阅费著第63—64页)一种维系亲属关系的伦理道德准则成为了师生关系及其从此关系衍生出去的关系的伦理道德准则。
英国已故的著名社会人类学家弗第士(Fortes,M.)认为通常被视为亲属制度和社会组织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同时属于社会结构中两个互补领域,即亲属领域(familial domain)和政-法领域(politiico-jural domain)。将它们置于上述两个领域力量对比以及在社会结构的互补关系中分析考察,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它们。大量的民族志实例表明亲属制度作为社会关系或制度是以和睦(amity)规则作为维系该制度的道德基础。汉族社会文化里亲属制度中儒家的“孝悌”便是上述和睦规则在汉文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昔日汉族社会中亲属关系向师生关系的延伸并非仅仅是称谓而已,同时也包括了伴随其后的“和睦”规则的道德规范。其中包括辈分和“孝悌”等。这种亲属关系的道德规范在亲属领域中维系了亲属的“和睦”关系。而延伸到政-法领域就变为维系权力关系的准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这种关系的文字表达。这种文化传统符号在许多汉族农户的厅堂里被以供奉在中央的“天地君亲师”牌位所表达。这里汉族亲属领域中的伦理道德在象征层次上被延伸到政-法领域中去而使两种领域达到某种意义上的互补。君臣、父子、师生关系在象征意义上往往是可以相互转喻的。“父母官”、“子民”、“师父”、“弟子”、“家君”等就是这些关系相互转喻的语言符号表达。它们便是人们思想、行事的符号依据。
当那位首席宾客不得不中断自己讲话而赶去参加另一个会议后,纪念会又恢复到主持人的文化认同中来,以公众领域的秩序规则,即“官阶”排序来安排会议讲话直到会议结束。除了死者家乡的父母官的讲话主要以家乡的发展成就来慰藉已故先生在九泉之灵外,其余均为缅怀颂扬已故先生的垂世学术成就和风范。通过纪念会组织者、已故先生的亲属和与会者得以象征方式超越时空延续与已故先生的关系,同时维系、表达、再生产、生产与会者之间的亲友、同学、师生、同仁等各种社会关系。
纪念会至今已过去一年有余了,但作为社会文化再生产的一个小小社会文本它或许继续留在了与会者的记忆中。阴寿与纪念会、父子与师生、辈分与官序,传统再被创造,被发展,被现代化,而现代化的仪式又被“传统”化。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继续着社会文化。
选自《读书》一九九八年第一期
[ 本帖由 淇园之竹 于 2003-4-21 18:32 最后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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