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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锡圭:杀首子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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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7 12: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姑妄听之

杀首子解

裘锡圭


    《墨子》等书记古代南方有杀首子而食之的习俗。《墨子·节葬下》:

子墨子曰:……昔者越之东有核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列子·汤问》略同)



同书《鲁问》:

鲁阳文君语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鲜(“解”之误字)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



《后汉书·南蛮传》说南蛮地区“其西有瞰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今乌浒人也”。“噉”、“啖”一字,噉人国就是《墨子》的啖人之国。汉以后的乌浒蛮未必就是《墨子》所说的啖人之国的后人,但是他们无疑也有杀首子而食之的习俗。

    《汉书·元后传》记京兆尹王章对成帝之问说:

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胸正世,况于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



颜师古注:“荡,洗涤也。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他姓。”可知汉代的羌胡也有杀首子的习俗。但据王章所言,其动机似与上述南方民族有异,杀后是否食之亦不可知。

    古书中又有易牙蒸首子而献于齐桓公的记载。《韩非子·二柄》:

桓公好味,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



同书《十过》记管仲临终时答桓公之言,也曾提到此事:

君之所未尝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



同书《难一》和《管子·小称》都有跟《十过》类似的记载,不具引。《韩非子》各本,“首子”多讹作“子首”。《二柄》篇顾广圻校语说:“藏本、今本‘子首’作‘首子’。案:作‘首子’为是,《汉书·元后传》有‘首子’可证。《十过》及《难一》同。”其说甚是。宋翔凤《过庭录》卷十三《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条,在《元后传》外,更引《墨子》与《南蛮传》,力辨作“子首”之非,说更详尽。《管子·小称》的“首子”,《群书治要》误作“子首”,孙星衍、戴望反据以校《管子》,许维通已正其误。①

    《淮南子·主术》说:

昔者齐桓公好味,而易牙烹其首子而饵之。



《韩非子》、《管子》都说蒸首子(“蒸”,《管子》作“烝”),《淮南子·精神》高诱注也说:“齐桓好味,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主术》“烹其首子”的“烹”字,也许是“蒸”字之误。

杨树达《易牙非齐人考》和许维通《管子校释》(见《管子集校》),都引《墨子》所说的食首子之俗,来解释上述易牙的行为。杨氏说:“……越东、楚南、西羌并有杀首子进君之俗(引者按:羌胡所杀首子是否进君实不可知),易牙蒸其首子,进于齐桓,为齐桓所好,正所谓‘美则以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者也。窃疑易牙本夷戎之类,非中国之民,本其国俗以事齐桓,故进蒸子而不以为异。”②他指出古书中“易牙”或作“狄牙”,认为易牙当是狄人。③

古书中还有尧杀长子的传说。《庄子·盗跖》:

    盗跖大怒曰:……尧不慈,舜不孝……

满苟得曰:尧杀长子,舜流母弟……



《释文》引崔注:“尧杀长子考监明。”这一传说也应是以古代杀首子的习俗为背景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见《管子集校》,《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6册第224页。

②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中国科学院出版社,1954,第246页。

③同上,第246~247页。



有的学者认为“孟”字的构造也反映古代有杀首子而食之的习俗。夏渌《释孟》说:“古代民俗存在过‘长子’、‘首子’被解而食之的陋习,文字中用皿盛子,表示被食的‘孟子’即‘长子’、‘首子’,‘孟’从而产生‘首’、‘始’、‘长’之意……”①此说值得注意。不过《说文》说“孟,长也。从子,皿声”,把它看作一个纯粹的形声字。“孟”的字形究竟应该如何解释,尚可进一步研究。

    从上文所述看,在古代中国的边裔地区似乎相当普遍地存在过杀首子的习俗,而且首子被杀后往往被分食,并被献给君主。估计在较早的时代,中原地区大概也存在过这种习俗。产生这种在现代人看来十分荒谬的习俗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吕思勉《先秦史》把杀首子跟春秋时代邾、鲁等国用俘虏为人牲看作相同的风俗。②首子跟俘虏的身份有天壤之别,吕氏的说法显然把问题简单化了。

    据前面引过的王章的说法,羌胡杀首子是由于父亲怕第一个儿子实际上是他人之子。此说得到了一些近代的学者的赞同,并被用来解释其他杀首子的现象。章炳麟《检论·序种姓上》认为羌胡杀首子,輆沐国解长子而食之,都是由于“妇初来也,疑挟他姓遗腹以至,故生子则弃长而畜稚”。杨树达《易牙非齐人考》认为《元后传》所谓“荡胸正世”“为杀首子之真因”,《墨子》等书所谓“宜弟”“乃俗成后文饰之辞耳”。③马长寿《中国四裔的幼子承继权》把杀首子跟幼子承继权联系起来,看法跟章氏相近。④怀疑首子是他人之子,似乎不必把他杀死,更没有必要杀而食之。所以我们认为,以这一原因来解释曾经广泛流行的杀首子的习俗,是不合理的。

    从民族学资料来看,被杨树达否定的宜弟之说,倒是有道理的。为了证明这一点,需要从古代献新的习俗说起。

    世界各地几乎都流行过献新之祭,即把田地上的第一批收获和头生仔畜等献给鬼神。沙利·安什林《宗教的起源》对这种祭祀的意义作了如下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夏渌:《评康殷文字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第322页。

②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第244—245页。

③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中国科学院出版社,1954,第246页。

④《文史杂志》5卷9、10期合刊。



农业崇拜的祭祀似乎可以使人们安全地使用农、畜产品;祭祀的目的是维持畜群的生命并使在收获之后变得光秃秃的、似乎因为植物精灵的遗弃而已经死去了的土地肥沃起来,这种祭祀通常是庆祝第一批收获的典礼:拿畜群和收成的一部分来作为祭品,是为了保全其他所有的收获。在把神所应得的一份献给他之后,剩下的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拿来作为食物了……①



作者在这里还提到第一批收获含有作物等的“精灵”的问题,由于跟我们的讨论没有多大关系,就不引录了。

    中国古代的“尝”祭就是献新之祭。《礼记·少仪》:“未尝不食新。”郑注:“尝谓荐新物于寝庙。”《周礼·春官·肆师》:“尝之日,涖卜来岁之芟。”郑注:“尝者,尝新谷。”《礼记·月令》说,孟夏之月“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仲夏之月“农乃登黍,是月也,天子乃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孟秋之月“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仲秋之月“以犬尝麻,先荐寝庙”,季秋之月“天子乃以犬尝稻,先荐寝庙”,季冬之月“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乃尝鱼,先荐寝庙”。《逸周书·尝麦》:“维四年孟夏,王初祈祷于宗庙,乃尝麦于大祖。”与《月令》孟夏尝麦相合。由于秋季是最大量的谷物成熟的季节,“尝”后来成为秋祭之名。在古代,“未尝不食新”是必须遵守的戒律。《史记·龟策列传》褚少孙补,记宋元王博士卫平列举桀、纣罪行之语,就有“逆乱四时,先百鬼尝”一条。

    下面举一些世界其他地方曾经存在过的献新祭的例子。

    “中美的马耶人(Mayas)说农业的神名为巴南毋(Balam),是一个长头的老人,初次收获的东西应当先祭献他,否则必降祸。其他民族信有农耕的神的甚多,而供献初获物的风俗也很常见。”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沙利·安件林著、杨永等译:《宗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64,第103页。

②林惠祥:《文化人类学》,商务印书馆,第125页。



在殖民以前的北美易洛魁人中,称为“我们的兄长”的战神很受崇拜。易洛魁人“在森林里或在打猎时,在水上和在任何危险的情况下,都要向他祈祷。用第一批得到的果实和野味献祭他”①。

  “在北罗得西亚,坦噶尼喀湖西面的Yombe人禁止吃第一批收获物,直到酋长在Kalanga山顶他祖先的坟墓前献上了一头公牛,并在神龛前供上了盛在罐里的新酿啤酒和用第一批收获做的粥。然后,坟墓周围土地上的草被仔细清除,公牛的血被洒在泥土上。在为收成感谢了祖先的灵魂,并请他接收第一批收获的祭品之后,酋长回到村中。村子里举行宴会,吃被杀公牛的肉和那种酒和粥,接着就跳舞。”②由于血是给予生命的,人们往往认为有血的祭品比无血的更能起作用。Yombe人献第一批收获物时还要杀公牛,大概就出自这种考虑。③《月令》所说的尝祭,除献初获的作物外,还要用彘、雏、犬等动物,可能由于同样的原因。

    “在印度南部的印度人中,吃新米是一种家庭宴会,叫作邦哥尔。新米用新锅煮,点火的时间是按印度天文家的推算,在太阳进入南回归线那一天的中午。……新煮的米一部分献给甘尼萨神像;然后每人吃一点。印度北部有些地方,新谷的节会叫做‘呐梵’(Navam),意即‘新谷’。新谷成熟时,所有者拿着吉兆物件到地里去,摘五六根春播的大麦穗,摘一根秋播的小米(引者案:据原文似应译为:“新谷成熟时,主人依据预兆,到地里去,在春季作物中摘取五六个大麦穗,在秋季收获中则摘取一个小米穗。”)带回家,和上粗糖、黄油和凝乳。一部分以村神和祖先的名义扔在火里;其余的全家吃掉。”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苏联科学院米克鲁霍-马克莱民族学研究所编、史国纲译:《美洲印第安人》,三联书店,1960。第121页。

    ②E.O.James《Sacrifice and Sacrament》,London:Thames and Hudson,1962,第27页。此书蒙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汪涛博士检示,书此志谢。

    ③同上。

④詹·乔·弗雷泽著、徐育新等译:《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第696—697页。



“许多希腊城邦……长期不断地把他们收获的头批大麦小麦运到埃莱夫西斯去,作为感恩祭品献给得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这两个女神……特欧克里图斯说,在科勒岛上,在飘着香气的夏季,农民把头批收获送给得墨忒耳,因为是她使他们的谷场上堆满大麦……”①在古代雅典还有法律规定,要雅典人“每年荐新于祖先”。②

在《圣经》里也可以看到关于献新祭的资料。“摩西立法确立了拿家畜和它们的头生仔畜祭祀的制度(见《出埃及记》第13章第2、第15节与第34章第19、第20节)。……随着农业的发展,就产生了在各个地方的神殿,后来是在耶路撒冷的神殿拿第一批收获的果实来献祭的做法(《利未记》第23章第10、11、12、14节)。”③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被献的新物中甚至有头生的子女。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和以色列人都有过以头生子女作祭品的习俗。④《圣经》的《出埃及记》说:“要把所有头生的分别出来供献给我;凡是以色列子弟中间母亲头胎所生的无论是人或是牲畜,都应该归我……你应该把凡是母亲头胎所生的都献给雅赫威。你的牲畜中所有初生的公畜,也应该归于雅赫威。你可以用羊羔来赎所有头生的驴;若不代赎,就应该打断它的颈项。你的子弟中的每一个头生子你也可以赎。”⑤又说:“你要把你的第一批谷物和你第一次榨出的酒献给我,不可迟延;你要把头生的儿子献给我;你的牛、羊也是如此……”⑥此外,如上帝要亚伯拉罕把他的第一个正妻撒拉所生的儿子以撒献为祭品的故事,⑦耶弗他(或译“耶弗大”)被迫把独生女儿献给上帝的故事,⑧也许都是以献头生子女的习俗为背景的。《出埃及记》等所说的赎取头生子,应是后起的比较文明的方法(在亚伯拉罕献以撒给上帝的故事里,最后也是以一头公羊代替以撒作祭品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詹·乔·弗雷泽著、徐育新等译:《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第576页。

②古朗士著、李玄伯译:《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商务印书馆,第181页。

③沙利·安什林著、杨永等译:《宗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64,第104~105页。

④同上,第103页。

⑤《出埃及记》第13章第2、12、13节,译文据注③所引书64页。雅赫威即耶和华,指上帝。

⑥《出埃及记》第22章第29、30节,译文据注③所引书103页。

⑦《圣经·创世记》第22章第2~10节。

⑧《圣经·士师记》第11章第30、39节。



我国古代杀首子的习俗,显然也应该解释为把头生子女献给鬼神。在古书的有关记载里没有提到杀首子的祭祀性质,是由于记载的人对这种习俗缺乏深入的了解。献第一批收获于鬼神,是为了能平安地保有、食用收获的其他部分,并在来年继续得到新的收获。献首子当然也是为了以后能得到新的孩子,并使他们能够安全地成长。所以《墨子》说杀首子是为了“宜弟”,是很有道理的。羌胡杀首子,主要也应该是由于这一原因。

弗雷泽在《金枝》里说:“在古代希腊,看来至少有一家很古的王室,其长子总是代替他们的父王作牺牲献祭的。”①他以国王设法把自己的“致命的责任推给子孙”,作为以长子为祭祀牺牲的习俗产生的原因。②我们怀疑,他所说的那种希腊习俗,在最初产生的时候也是跟前面所说的杀首子习俗同性质的。

    我国自古以来认为吃献祭过的食物能得福,所以祭祀之后有“归胙”、“归福”之事,即把献祭过的酒肉送给有关的人吃。我国献新之祭中的祭品,在祭祀之后一般也应该是被吃掉的。在世界各地,“把尝新圣餐和向神或精灵献新谷同时举行”的情况是相当常见的。③在这种情况下,尝新圣餐的食物往往就是,或包括献新祭中所献的食物,如上面举过的Yombe人的例子。又如“在雅典,人们在布丰尼亚节,把第一批的收获物放在宙斯·波里昂的祭坛上;然后让一些公牛到祭坛前来吃掉它们。人们从这些公牛中挑出一头来宰掉,因为它吞食了谷物的灵魂”,这头牛的肉就被分给在场的人吃掉。④

    我国古代有些地方杀首子后还要“食之”,这无疑具有献新祭后的圣餐的性质,其目的应是求福、“宜弟”。对似乎非常不合情理的食首子的残酷习俗来说,除此之外恐怕就很难找到合理的解释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詹·乔·弗雷泽著、徐育新等译:《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第425页。

②同上,第428页。

    ③同上,第703页。

④沙利·安什林著、杨永等译:《宗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64,第l06页。参看《金枝》第674~675页。



在基督教的传说里,作为上帝的儿子、上帝的羔羊的耶稣基督,为了赎人们的罪而自愿承担死亡。这一传说最初也许意味着基督为了免除人们献出头生子的痛苦而自愿作为牺牲。所以基督教圣餐中分食象征基督血肉的酒和面包,最初可能也是象征分食已献神的首子的。

    在献新祭和尝新圣餐之类的仪式里,君王(包括比较原始的社会里的酋长、祭司一类人)往往起极为重要的作用。沙利·安什林指出,在非洲有的地方的这类仪式里,“臣民们对土王的依赖,就像是对神的依赖一样。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在中国,天子拿最初的收获物祭祀自己的祖先,并且比他的所有臣民更先尝到这些食物”。①有时,君王由于被视为神,直接成为献新的对象。“西非刚果王国有一位大祭司名叫奇托姆或奇托姆伯,黑人把他当作地上的神,天上的最高权力者。每年新谷登场,首先要向他奉献,然后才敢食用,否则违反规律,就有灾难降身。”②既然杀首子有献新祭的性质,食被杀首子有尝新圣餐的性质,我国古代有些地方杀首子后还要献于君的现象,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易牙蒸首子献于桓公,也许是把他当作神来对待。

    总之,杀首子而食之,是属于献新祭和尝新圣餐范畴的一种现象。其性质跟一般的用人牲和食人的习俗不能同日而语。以父亲怕第一胎是他人之子来解释杀首子的习俗,也是错误的。

    最后,附带对跟杀首子习俗有关的易牙和齐桓公作些讨论。

前人多认为易牙就是见于《左传·僖公十七年》的雍巫。《史记·齐世家》“公曰:易牙如何”句《正义》:“(易牙)即雍巫也。贾逵云:雍巫,雍(引者案:通‘饔’)人,名巫,易牙也(《齐世家》下文‘雍巫’下《集解》也引贾逵语,但‘易牙也’作‘易牙字’)。”《左传·僖公十七年》杜预注与贾逵说同。张佩纶《管子学》以易牙、雍巫、棠巫为一人,不可信;但认为“巫”非易牙之名,“雍巫即食医之类,乃官名”,则颇有道理。③易牙如真是一个巫,他蒸首子而进于齐桓公,除了有习俗的背景外,可能还有别的宗教上的意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沙利·安什林著、杨永等译:《宗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64,第105页。

②詹·乔·弗雷泽著、徐育新等译:《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第257页。

③张说见《管子集校》,《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6册第222页。



    据《管子·小称》,桓公嬖臣还有堂巫,《齐世家》“雍巫”下《索隐》引《管子》作“棠巫”,《吕氏春秋·知接》则称之为“常之巫”。“堂”、“棠”、“常”皆从“尚”声,音近可通。《齐世家·索隐》认为雍巫和易牙未必是一人,雍巫和棠巫则可能是一人。沈钦韩《春秋左传补注》说同。此说不可信。①《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有“齐棠公”,杜注:“棠公,齐棠邑大夫。”棠巫应即棠邑之巫。棠巫亦称常之巫,与晋国梗阳邑之巫称“梗阳之巫”同例。②《吕氏春秋·知接》记桓公之言,说“常之巫审于死生,能去苛病”,可见他也是相当神秘的一个人物。

桓公另一嬖臣竖刁(即《左传》的“寺人貂”)是自宫的。《吕氏春秋·知接》记桓公之言,说“竖刁自宫以近寡人”。《管子·小称》记管仲之言,说“竖刁自刑而为公治内”。古代高卢僧侣有自阉的习俗。③早期基督教视性交为罪恶,《新约圣经·马太福音》19章12节提及“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人。④竖刁的自宫很可能有宗教背景。说他自宫是为了“为公治内”,恐怕是简单化了。易牙进首子本有习俗为背景,古书中却仅归因于桓公好味易牙求宠,情况与此相似。

据上所论,齐桓公似乎是一个很富于宗教气息的国君。可惜由于缺乏资料,已经难以详考了。



《中国文化》第9期,三联书店1994年3月10日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参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第374页。

②“梗阳之巫”见《左传·襄公十八年》。

③沙利·安什林著、杨永等译:《宗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64,第l53、161、174等页。

④沙利·安什林著、杨永等译:《宗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64,第174页。

发表于 2006-10-8 20: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RE:裘锡圭:杀首子解

戈兰 于 2006-10-7 12:09 写道:
据前面引过的王章的说法,羌胡杀首子是由于父亲怕第一个儿子实际上是他人之子。此说得到了一些近代的学者的赞同,并被用来解释其他杀首子的现象。章炳麟《检论·序种姓上》认为羌胡杀首子,輆沐国解长子而食之,都是由于“妇初来也,疑挟他姓遗腹以至,故生子则弃长而畜稚”。

顶之。

我在新疆野马基地看到一些材料,大约与此同。
母野马初从新头马时,新头马一定会杀死此一母野马之首子,因为那是旧头马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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