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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府财神庙重建续: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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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23: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有一事不明:南阳府财神庙又称范蠡纪念馆,这位范蠡与南阳府有何干系?谁发明出来的这种干系?什么时候发明出来的这种干系?就这件事而言,地方政府和官员参与多少发明?地方民间文化热心者参与多少发明?专家学者参与多少发明?
   南阳也是文化名城,但也不是任何名人都跟这里有干系,如果称关公纪念馆或许有一点点影迹,一丝丝由头,毕竟关羽在新野驻扎过几年,也算是历史上的南阳名人,而这位关羽也是民间公认的财神之一。那位范蠡,越国人,据说后来携带西施小姐私奔,再后来做生意是在今山东,再后来就发大财了,不过也是在山东,不在南阳。既便有一则文献说范蠡在南阳玩过,传说也是如风如影,哪里有个凭据?硬拉范蠡图啥哩?夸张其事,造一个纪念馆,顺应孔方时代的形势又名财神庙,这里边有“玄之又玄”,又有“众妙之门”在焉!
   再说,文物也要有点年龄才行,仿古建筑多矣,重建老庙多矣,新建大庙亦多矣,如果都称文物,嘿嘿,南阳文物局恐怕要扩大十倍也招架不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3: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南阳府财神庙重建续: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2007年12月23日19: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已有700多年历史的国家级文物南阳府衙,它的西侧隔壁紧邻本体墙处有一组刚刚落成的仿古建筑群,三进的院落占地近3000平方米,正处在南阳府衙的保护范围之内,这就是由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设计,南阳府衙博物馆牵头重建的南阳府财神庙。有人称它属于南阳府衙国保文物的一部分,所以才给以复建,它就是文物;也有人称它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法建筑,原因是即使复建也必须经过国家文物局的批准,而它却并没有获得“准生证”。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打着国保文物旗号被重建起来的财神庙却将世俗社会里的烧香拜佛、餐饮、娱乐三者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

  今年7月,本报视点版先后刊发了《违反文保法律未批先建执法部门却“手软”》及《蚕食南阳府衙保护范围事件疑另有隐情》两篇文章,就河南省南阳市以“保护”国保文物之名动员拆迁后在原地又建商业区,致使七百多岁的南阳知府衙门照壁被毁、控制区被占、保护范围被蚕食,相关部门却滞于执法一事给予了报道,随后又配发了本报评论员文章,指出《文物保护须防止“老太太式”执法》。报道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有不少热心读者纷纷向记者致电反映:南阳鸿德购物公园违法建设案仅是冰山一角,南阳府财神庙复建背后存在的问题更多。随后,记者根据热心读者提供的线索,经过近两个月的艰辛采访,再次发现南阳府财神庙重建背后谜团多多———

  文管部门也不懂文物保护法?

  南阳府财神庙是历史上南阳府衙建筑群的一部分,但在现实中却早已不复存在。

  2006年9月16日,在南阳市第五届“两节一会”开幕的当天,南阳府财神庙(又称范蠡纪念馆)重建工程奠基典礼也同时举行。整个工程历时近220天,到2007年4月26日完工,4月29日落成开馆。

  建成的财神庙紧邻南阳府衙西隔壁本体墙,是一组仿古建筑群,三进的院落,占地近3000平方米,由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设计、施工,一民营企业投资,南阳府衙博物馆牵头重建。整座建筑群正处在南阳府衙的保护范围之内。

  财神庙刚一落成即引发出一系列争议:有人(包括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领导)称财神庙原来就有,它属于南阳府衙国保文物的一部分,现在只不过是复建,这也是对文物的一种保护及开发利用,是为法律所允许的;也有人称它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法建筑,原因是即使复建也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而它却并没有获得“准生证”。

  究竟孰是孰非?

  文物保护法专家坦告法律依据:

  “文物保护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上重建。但是,对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对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具体到南阳府财神庙的合法性问题,要想做出准确的判断,关键在于看它在复建时是否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在南阳府衙保护范围之内建设时是否得到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和国家文物局的同意。”

  据了解,南阳府财神庙在南阳府衙保护范围内重建,既没有得到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和国家文物总局的同意,更没有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像南阳鸿德购物公园一样,同样没有获得“准生证”,属于非法建筑。

  而据南阳市文物局“宛文物200722号”文件显示:“南阳府衙博物馆为解决建设资金匮乏问题,引资1700万元,南阳府衙博物馆负责提供场地和城建、规划、文物等法律报批手续,投资方负责组织投资建设。建成的财神庙产权归南阳府衙博物馆所有,合作期间,收益双方共享。”

  难道文物管理部门也不懂文物保护法?

  记者始终未能弄懂。

  财神庙里开起了饭店和茶社

  据知情人反映,有一家企业在南阳府财神庙里开了一家饭店和茶社,生意很是红火。记者不信,知情人讲不信你可以去实地看看。

  8月11日,记者带着疑惑走进了历史上这个南阳人民祈福纳祥的神圣殿堂。

  下人民路右转往府衙方向,一块醒目的招牌闯入眼帘:在一个不锈钢架上赫然悬挂着“财神庙食府”五个烫金大字,另有一个路引牌亦异常醒目,“财神庙食府欢迎您光临,南阳首家素食全席,策划承办各种喜宴寿宴”。

  记者刚到财神庙门口,一个满面带笑的小伙子就迎了上来,“您来吃饭?”记者装作不解状。小伙子看到记者满脸的疑惑,就赶紧解释说:“您是外地来的吧,我们这里边有饭店,如果您吃饭可不要门票。”

  记者告诉小伙子是来旅游的不是来吃饭的,随后掏出10元钱买了一张门票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三进的仿古院落,主要建筑有照壁、山门、戏楼、范公祠、关帝庙、范蠡生平展厅、大拜殿、五路财神殿、月老殿、钟楼、鼓楼、厢房等。大殿里供奉的有文财神范蠡、比干,武财神关羽、赵公明等。由于当时正值下午六点多钟,来这里旅游的人并不多,偶尔见一两个香客跪在蒲团上向那些文武财神爷小声祈求着什么,然后向功德箱中虔诚地布施着一张张人民币。

  里边是一个饭店。东南角的厨房里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地洗菜、切菜,操作间里不时传出锅碗瓢盆相碰撞的声响,在戏楼前边的广场上有几个服务员正在忙碌地拉桌子摆椅子。据一位保安讲,财神庙食府以经营素食为主,两边厢房的二楼是雅间,晚上坐在戏楼前可以听戏喝茶,那戏唱的可好着哩。

  据南阳日报报道,南阳府财神庙仿古戏楼每晚入场券是每人5元。

  同一屋檐下,一边卖票游览,一边卖饭经营,互不影响和谐共处。

  记者在这里看到了一派祥和。

   一个神秘的民营企业

  南阳府财神庙是由南阳府衙博物馆提供场地、郑州嘉嘉富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共同建设而成,南阳市的媒体曾多次报道这是引用民间资本办理博物馆事业的典范,南阳市的有关领导也在不同的场合给予肯定。

  在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嘉嘉富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商档案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3日,法人代表是逯晓勤,公司注册资本是人民币68万元整,经营范围是文化旅游项目的信息咨询及投资管理,办公地址在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6号院1号楼5单元39号。39号单元房有9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是杜启明,杜是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所长,与逯晓勤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仅有68万元资产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建成了南阳府财神庙,并获得了20年的使用权。

  一个仅有68万元资产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建成了一座财神庙,可在2006年度该公司的年检报告书中这1700万元的投资却又不翼而飞,这不能不让人更加吃惊。该年检报告书显示,该公司对外并无投资,全年的利润总额是负增长,全年共亏损3935.14元,年末资产总额是676064.86元。

  年检填表是法人代表逯晓勤,时间是2007年3月5日。

  可在2007年3月1日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上记者看到,逯晓勤的股份已全部转给乔美玲,并非原始股东的乔美玲一下子占了公司70%的股权,并且法人代表也变更成了张镇赢。

  乔美玲究竟是何许人?逯晓勤真的从此与公司脱离了关系?

  记者无从考证。

  但据知情人讲,乔美玲是杜启明的兄弟媳妇,杜启航的妻子,杜启明与杜启航是亲弟兄。南阳府财神庙就是杜启明让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设计室设计的,由古建所段留国的施工队负责施工建设的。

  为此,记者多次与杜启明联系,想一辨真伪,但杜所长均以开会忙而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

  以保护国保文物之名动员拆迁后在原地又建商业区,南阳鸿德购物公园致使七百多岁的南阳知府衙门照壁被毁、控制区被占、保护范围被蚕食。

  以复建文物为名行商业经营之实,在南阳府衙保护范围内建起非法建筑财神庙。

  而这一切均没有报批手续。

  难道文物保护法在这里真的就不生效?

  怀揣疑问,记者曾先后三次到南阳市就南阳府衙保护范围被破坏一事进行采访,而随着采访的逐步深入,记者发现在南阳府衙保护范围被破坏、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背后竟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和执法黑洞。

  在第一次采访时,南阳市文物局陈同庆局长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是“你们为什么来采访这个事儿?”当时记者就愣住了,不明白作为一个地级市的文物局局长为什么会问出这样一句话。

  第二次采访,南阳府衙博物馆馆长李陈广给记者讲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可当南阳鸿德公司的副总经理张国永用事实戳破这些故事的时候,李馆长却选择了沉默。这一次,又让记者不明白了,一个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竟然是如此的不对等。

  第三次采访,发现南阳府衙财神庙里竟然开起了饭店、茶社,而就是这样一座建筑亦没有报国家文物局的批准,然而更另人惊奇的是,这座财神庙的复建竟然是由一名全国知名的文物保护专家一手策划、实施。

  这还仅仅是记者所经历的,而事实上又是一个什么样子呢?

  ———2003年5月16日,南阳市规划局在当天的南阳日报上刊发了一个通版的《南阳府衙区域规划改造方案》解读,这是一个为了保护国保级文物南阳府衙而制定的规划改造方案。可是,就在这个改造方案中,一个为保护文物而制定的规划方案什么法都依据了却通篇没有提到一句文物保护法。同时,在同一版的公告、解读、访谈中,也都没有提到文物保护法。而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时首先应考虑保护文物原则,任何城市发展规划方案都不能破坏文物保护。

  ———文物局身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文物执法部门,自应比任何人都了解文物法的规定,可是一个个文物主管领导和文物保护专家却在南阳鸿德购物公园一个非法的评审纪要上签字盖章,眼睁睁纵容一个非法建筑物的诞生。当国家文物局发现这一破坏事实,责令有关部门进行严厉整改时,南阳市有关部门却再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对上是严厉整改———书面汇报,对下是怀柔有加———鸿德购物公园照建、财神庙照常营业。

  于是,鸿德购物公园仍然是鸿德购物公园丝毫未损,财神庙仍然是财神庙不减丝毫荣光。

  至此,文物保护法似乎在南阳市成了虚文。
(邓红阳)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赵志鹏)
南阳府衙博物馆建设的财神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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