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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著作当如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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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0 11: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以为是什么呢,又是书评。
真是当得起书评专家和专家书评。
发表于 2008-1-11 09: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借别人的书
说我自己的话
 楼主| 发表于 2008-1-10 11: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周刊


[讲坛]学术著作当如侦探小说

2007-12-23 09:12:40   来源:南方都市报   


  施爱东
  
  □一个人的阅读史  
  
  陈尚君教授有一次在中山大学演讲,说他为《全唐诗补编》爬梳文献时,常常觉得自己在“抓特务”,每当发现一条新线索,都会特别兴奋,兴奋之余,不得不仔细考辨一番,既怕遗漏了一个“特务”,又怕制造了一出“冤案”。每天都在这样的兴奋与紧张之中,他一点也不觉得学术研究是一种苦累,反而乐在其中。

  陈先生这番话深得我心。我一直认为从“破案”这个角度看,学者与警察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曾经立志当一名公安干警,自打从事学术研究之后,却欣喜地发现自己的工作和警察办案其实并没有什么质的不同。只不过,警察面对的是现实的、具体的案件,我们面对的是过去的、具有一定人文意义的事件;警察是在人堆里找证据,而我们是在书堆里找证据。

  一个学者对于过去事件的陈述与解析是否成功,不仅取决于他占有的信息、材料,还取决于他所使用的工具、方法,以及他的评判眼光、叙述技巧。一个好的学者,不仅要有警察洞悉世务的机敏,还要有法官明察秋毫的评判能力,以及律师口若悬河的叙事才华。一个学者具备的能力越齐全,他的著作也就越有说服力、越好看。

  弗雷泽的《金枝》就是这样一部被称为“人类文化史上最伟大的著作之一”的文化巨著,一部对二十世纪人文科学影响深远的“侦探小说”。2006年,新版《金枝》刚刚面世,我就在北京的几个地铁口黑书摊上发现了盗版书。翻开那些印制低劣的盗版《金枝》,不怒反喜:原来纯学术的著作,也可以有很好的市场前景。

  故事从特纳的一幅题为《金枝》的名画说起,画中描绘了古罗马时期内米湖畔一个梦幻般的奇妙森林,画面寂静安详。但是,在这宁静森林中高大的圣树下,却不断上演着一系列合法的谋杀事件。一个号称“森林之王”的尊贵祭师,手持一柄出鞘的宝剑,时刻巡视在圣树周围。如果有人能从树上折走一节树枝(这节树枝被称作“金枝”),就能获得单独挑战祭师的机会,而且很有可能杀死祭师,取而代之。新的森林之王上任之后,又将胆战心惊地时刻提防下一位谋杀者。如此周而复始。奇怪的是,这一系列的谋杀事件,全都出自于古老的习俗规定。

  《金枝》的目的,就在于揭露这一系列古代谜案背后的谋杀动机和习俗依据。可是,关于古代内米的资料是如此有限,弗雷泽不可能找到直接的证据,也不可能唤醒古人而问询。而且,即使是生活在古罗马时期的内米人,恐怕也无法解释他们自己的古怪习俗。于是,弗雷泽转而寻找旁证。

  弗雷泽的破案思路是:“如果我们能够指出这种野蛮的习俗在别处也已存在;如果我们能够发现导致这种习俗存在的动机;如果我们能够证实这些动机在人类社会中已经广泛地甚至普遍地起作用,且在各种不同环境中形成了大体相同的习俗;最后,如果我们还能够说明这些动机连同它们所派生的习俗在古希腊罗马时代确实还在活动着,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断定在更远古时代,正是这些同样的动机诞生了内米祭司的野蛮习俗。”也就是说,弗雷泽试图通过寻找“普遍规律”来解释一个古代的“具体悬案”。

  为了寻获破案的线索,弗雷泽将他一生的大部分精力投入了《金枝》一书的资料搜集工作和撰写工作,几乎翻遍了他能找到的所有古代文献和相关传说。据说弗雷泽“在50年的研究生涯中,在牛津大学的图书馆里,每日工作12小时,风雨无阻,节假日亦复如此,绝少间断。”弗雷泽像解方程式一样,把未知数一项项列出来,然后通过大量的资料梳理和归类,一项项地给予解答。

  在弗雷泽的时代,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已经基本定型,尽管他竭力保证了推论过程的科学严谨,但是,他始终找不到直接的证据来证实他的许多预设前提。于是,他只能通过大量的“假设—验证”来对这些命题进行论证。

  “假设—验证”同样被视为一种科学方法。如果我们把“假设—验证”的推论模式颠倒一下顺序,还能变成“样本—归纳”的推论模式,这是十九世纪最为风行的“归纳推论法”。所以说,无论从哪个程序、哪个角度来看,《金枝》的成功,都是当时的科学方法在文化研究领域的一次大胜仗。

  但以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使用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来解释一种具体的地方性知识,并不如弗雷泽所想像的顺理成章。普遍规律永远是相对的,自然界的洪特规则尚有特例,何况是难以捉摸的人类行为。以普遍性的“肢命题”来解释具体的“复合命题”,即使所有肢命题为真,我们依然无法保证复合命题为真,因为我们无法保证肢命题之间的关系是惟一的逻辑关系。也就是说,即使弗雷泽推断出的所有普遍规律为真,他仍然不能合乎逻辑地推断出内米湖畔的谋杀事件一定完全遵循了这些普遍规律。也正因如此,弗雷泽曾经不无遗憾地说,或许由于缺少直接的证据,“我们的推断可能永远也得不到彻底证实。”

  但是,一种推断得不到彻底证实,并不妨碍我们相信这一推论。学术研究的目的就在于为各自领域的那些难以解答的问题作出推论,一种推论是否可信不是取决于该推论是否绝对为真,而是取决于该推论是否合理、是否具有说服力。

  二十世纪后半叶,尽管许多学者开始对《金枝》的部分推论提出质疑,但是,直到目前为止,在巫术研究领域,还没有出现比《金枝》更合理、更有说服力的解释,所以说,我们只能相信弗雷泽对于巫术的推论为真、对于内米谜案的推论为真。

  其实,人类的所有知识,都是由这种“最合理的推论”所组成的。在顾颉刚之前,我们一直相信三皇五帝都是真实的上古英雄,但是当顾颉刚层累造史说提出之后,我们却转而相信黄帝和炎帝都是古人虚拟出来的神话人物,因为顾颉刚说服了我们,他使我们相信层累造史是一种合理的推论。关于自然科学的知识也是如此,在爱因斯坦之前,牛顿力学显然是“真理”,只有当相对论出现之后,我们才会明白牛顿力学是人类对自然的一次“误读”。

  但是,如果我们当时就不接受牛顿力学,又哪里能够产生后面的相对论呢?所以,我们只能,而且必须接受当下最合理的解释,这是人类知识据以进步的惟一方案;如果我们什么也不相信,就等于否定了所有的知识基础。法官断案不也是这样吗?人们永远无法回到案发现场,法官只能根据有限的证据和各方的陈述来推断案情。哪一方律师能出示更有力的证据,给出更合理的解释,法官就认为哪一方律师的陈述为“真”。这种判断显然不尽合理,但是,当我们亟需一个“结论”的时候,这是惟一可用的最好的方法。

  弗雷泽的伟大,不在于他是否完满地侦破了一个古代的谜案,而在于他能够充分地运用他那个时代所能运用的科学方法,出色地构建一个关于“巫术—宗教”的自足的知识体系。也许作为一个复合命题,这些结论未必为真,但是,在这一知识体系的生产过程中,弗雷泽所运用的方法,以及他所提出的许多肢命题,比如巫术观念中“相似律”和“接触律”,又比如对处死国王的解释、对灵魂寄存于体外观念的解释等等,却一直经历着时间的考验而不断地被学者们反复称引。

  一本好的学术著作,也当是一本好的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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