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 发表于 2004-9-24 21:59:37

【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闲言

  在我的面前,摆着两份文字:一份是2004年9月6日出版的《中山大学校报》
(新第77期教师节专刊),另一份是一个复印件。前者刊登了2004年度获得“南
粤优秀教师”称号的名单,其中有中文系叶春生教授的大名;后者有2004年3月
10日某报(笔者未查到出处)的一个报道:《教育界政协委员呼吁——学生造假
导师停牌》,另有署名“中文系二个研究生”写的一段话:“太好了!政协委员
讲出了人民的心里话,真正的人民政协委员!我校、我系有没有这种作假、作弊、
抄袭剽窃他人著作的丑恶行为?有,已被人揭发的我系民间文学一研究生发表的
论文就大抄特抄(学校已作处理,见公布文件),但处理太轻了,而且只对学生,
没有追究其导师责任,我们都有意见。希望学校领导真正重视对我们研究生的培
养工作,不是只追求数量。15/3/04”文字不太工整。联想到这两位学生不敢署
上真名,估计是另找人抄写的,或故意写成那个样子。

  虽然复印件的日期较早(据说早有流传),但明显是冲着《中山大学校报》
的新闻来的。这里,我得花点笔墨介绍一下复印件内容的来龙去脉。

  广州中山大学民俗研究中心主办、叶春生教授主编的《民族学刊》第四辑
(澳门出版社,2003年6月)刊载了’01级硕士研究生周静(导师:叶春生)的
一篇文章:《田野中的人性》。后来证实,周的文章抄自《艺术研究》2002年第
二期户晓辉的文章。于是,在《民族学刊》第五辑(澳门出版社,2003年11月)
一个不太显眼的位置(169页,没出现在目录中)出现了一则《致读者》(署名
“编辑部”)。全文如下:“本刊第四期刊载周静《田野中的人性》一文,乃抄
袭户晓辉先生刊载于《艺术研究》2002年第二期上的作品。由于我们水平有限,
把关不严,铸成此错。在此特向户先生及广大读者表示歉意。今后,我们将认真
汲取教训,努力提高刊物质量,并顺此声明:今后凡有抄袭作品,本刊将永不登
载该作者文章,以正学风。”与此相关的,同年中山大学印发了对周静的处理文
件:留校察看一年。

  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二十八条:“研
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三)考试作弊或剽窃他
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应该承认,“情节严重”
是个灰色地带。什么才是“情节严重”,当然完全由处理者来界定。所以,对周
静的处理,是轻是重,笔者似乎也无话可说。但是,对其导师叶教授,我倒是颇
有微词,虽然《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上并没有涉及对导师的处分:在
自己主编的刊物上刊载自己学生的抄袭作品,无论如何难辞其咎!况且,《致读
者》又是那样的敷衍了事!是否应该“停牌”,姑且不论,但评优(而且是省一
级奖励)是绝对不应该的!

  笔者没有能力改变这一荒唐的结果,也深知没有必要向上级汇报,但觉得有
道义把这件事公诸天下,最低限度为了那两个研究生的信任,就得这样做!

(XYS200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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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楼 发表于 2004-9-24 22:21:43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老兄对中山大学可谓情有独钟啊!
从导师到学生都关怀备至,不知是否爱之深而责之切矣?

施爱东 发表于 2004-9-25 01:00:43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新青年 于 2004-9-24 21:59 写道:
  虽然《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上并没有涉及对导师的处分:在
自己主编的刊物上刊载自己学生的抄袭作品,无论如何难辞其咎!
首先,谢谢新青年兄对于中山大学民俗研究中心种种事件的关心。
我想问的是,新青年兄是如何知道这篇文章是由叶春生教授发的稿,而不是其它人,比如施爱东或者别的谁发的稿呢?
当然,这份刊物是由叶春生教授主编,他应当负一定的责任,但你又是如何断定他有多大的责任?而这一责任又一定可以抹杀他这么多年来所辛辛苦苦经营的一大摊事业呢?
你的文字是由你选择输入的,我不能说你错。但你为什么只编辑这一个事件,而不说说叶春生教授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具体工作呢?
你又是从何处玄想出了一条“一事否决制”,又把它强加到中山大学的校规上的呢?
如果中山大学没有这条规定,正如你说的,“没有涉及对导师的处分”,我们是不是可以按中山大学现行的游戏规则来运作呢?

施爱东 发表于 2004-9-25 01:03:28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困了,先去睡个觉,明天再和新青年兄商榷。

施爱东 发表于 2004-9-25 11:24:02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新青年 于 2004-9-24 21:59 写道:
 况且,《致读者》又是那样的敷衍了事!
说《致读者》敷衍了事,完全是对文本表面的误读。
我可以简单交待一下事情的原委,各位大侠自作公断,看是不是敷衍了事。

事件最早是由我得知的(由于读书不够,未能及时读到户晓辉兄的大作,我们确实有责任),我第一时间找到户兄的大作粗略看了一下,认为情况属实,当时我正在北京,晚上十点多,电话向叶春生老师作了汇报,叶老师在外地出差,是手机接听的。叶老师的第一反应可以用“懵了”一词来形容,他表示要马上回学校核实,没有谈到处理意见。
回到学校后,叶春生老师很认真地逐字逐字作了核对,并把核对数字具体到了个位数,认定确属抄袭。第二天,叶老师主动找到系领导,汇报情况并作了口头检讨。随后,他又主动写了一份书面检讨,交到系里,同时责成该同学对事件作出详细说明和检讨。
该同学的检讨抄写了三份,分别递交给了叶春生老师、系行政领导、系党总支。叶春生老师、系行政领导、系党总书记分别找该同学做了详谈。
为了这事,叶春生老师召集门下所有研究生和博士生专门作过学风建设的讨论,对该同学进行了点名批评,并责成该同学向全体同学作了检讨。
系行政领导则在本系全体研究生和博士生的会议上对此事进行了通报。随后以书面形式将事件上交到了校研究生院。
最终处理是由研究生院作出的。


《致读者》之所以没有占用太大的篇幅进行检讨,是由于户晓辉兄的要求。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户晓辉兄请求对此事低调处理,不要公开,以免对学生心理和未来造成不良影响。但我们考虑到作为一份刊物,应该对读者和作者有所交待,所以选择了现在的方式。
对于我们这些编辑者来说,绝无敷衍之意。

[ 本帖由 施爱东 于 2004-9-25 11:29 最后编辑 ]

施爱东 发表于 2004-9-25 11:41:38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新青年 于 2004-9-24 21:59 写道:
 处理是轻是重,笔者似乎也无话可说。 
新青年兄只看到了“留校察看一年”,没有看到这一决定是什么情况下作出的。
事实上,作出这一决定的时候,该同学基本上已经完成硕士论文初稿的写作。察看一年,意味着这一年内该学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延期的这一年中,该同学既没有助学金,也没有住宿资格,只能自己租住在校外的一间出租屋内,每日形单影孤,苦读忏悔。
新青年兄是不是觉得这对一个小姑娘的惩罚还不够,非得赶尽杀绝才能解你心头之恨?


施爱东 发表于 2004-9-25 11:53:53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新青年 于 2004-9-24 21:59 写道:
  是否应该“停牌”,姑且不论,但评优(而且是省一
级奖励)是绝对不应该的!  
新青年兄对中山大学民俗研究中心如此了解,不会不知道中山大学民俗学的简略发展史吧?
中山大学是中国民俗学的发源地之一,但是,自从顾颉刚、钟敬文、容肇祖、董作宾、杨成志等人离开中大之后,中山大学事实上已经没有民俗人才,所谓传统,只是空担其名,没有实际内容。
现在中山大学的所有民俗事业,可以说都是在叶春生教授带领下白手起家建设起来的。
2002年,中山大学以叶春生教授为学科带头人,领衔向教育部申报了民俗学博士点,我们是以全国第一名的成绩申报成功的。与中央民大一起成为继北师之后的第二批单独成功申报民俗学博士点的单位。

要去吃饭了,不多说了,省得新青年兄又以为我自卖自夸。
回头再与新青年兄聊。

温柔一刀 发表于 2004-9-25 14:40:20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施哥恁急哈。新青年兄嘛,则便是:民间民间去去去,该出手时才出手。

我闻楼 发表于 2004-9-25 15:40:40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刀兄差矣!
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又云,对子骂父,则是无礼。
君子不怒,怒必有徵。
虽路人甲辈亦知义之所在,虽死无所恨。何为不可哉?

郭襄 发表于 2004-9-25 17:42:42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楼兄恁的大动无名!
身为“新”青年,岂能不血气方刚,带些些革命气象?
诸位忒也小题大做了。

shi 发表于 2004-9-25 17:49:57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关于叶春生教授该不该得这个“南粤优秀老师奖”,我还想说多几句。
且不说连续这么多年,叶春生教授的教学、科研工作量一直在中山大学中文系名列前茅,中山大学民俗研究中心的工作日益为学界所关注(这一点,从新青年兄你的关注和批评中就得到了证明),只说一些小事,也许能让大家对叶春生教授有更真切一些的了解。
几年前,我和叶老师一起出去给外地的刊授学员上课,因为是专科起点的自学考试辅导,我觉得这种课轻车熟路,没必要专门备课,但叶老师每次都要带上许多新鲜资料,晚上至多看看新闻,或者让学生带着到富于民俗特色的街巷走一走,跟当地人喝喝茶、聊聊天,其余时间都在备课。我很不理解,叶老师讲了这么多年《民间文学》,有什么备课的必要?叶老师说,作为民间文学的老师,应该是这样一个老师:走到每个地方,都能够把理论知识与当地的故事、歌谣、传说、风俗等地方性知识结合起来讲授,这样学生才会有更大的兴趣和更深的理解。
早上叶老师起得很早,大约是五点多吧。起床以后他怕影响我休息,不敢拉开窗帘,走起路来蹑手蹑脚,只在桌边开一盏小灯,还调得暗暗的,一动不动地坐着看书写字。其实有时我已经醒了,闭着眼睛迷迷糊糊,赖着不肯起床,直到八点钟或七点半(视上课时间而定)叶老师准时叫我起床。而这时,叶老师可能已经写了近千字的教案或者别的什么文章了(我没偷看过)。
这些事情,相信我的师弟们也都有过深切的体会。但是,作为手头只有两份复印件的新青年兄你是不知道的。



[ 本帖由 shi 于 2004-9-25 22:57 最后编辑 ]

shi 发表于 2004-9-25 17:51:24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叶老师有好多个研究生都是自费生,经济压力比较大。叶老师给一些企业做完一些小项目后,并不收取费用,只是要求他们答应每月资助这些研究生一定的生活费用。叶老师没有要求他们一次性付钱,而是要求他们分批支付,其用心,相信新青年兄你能理解得到。
这些钱的总数,就我所知的,就已经过万了,当然还有我不知道的。新青年兄就更不知道了。

shi 发表于 2004-9-25 17:52:01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前面说到中山大学民俗研究中心是叶老师白手起家创建起来的。我记得一直到1997年,我们师徒都没有一分钱科研经费或工作经费。
叶老师从北师大研究生毕业之后,分到广东信宜当了一名中学老师,后来调到了县革委会,成了一名县领导。十几年中,他从未中断过民俗调查与民间文学调查,自娱自乐写了许多有关民间文学方面的文章。所以回到学术界后,他曾一度高产,那是经年积累的结果。我不敢说用今天的眼光看这些成果都有多高的理论价值,但是,当他写作时,也许是甚至不能肯定这些东西都有什么用,都能不能发表,但是,他热爱。恢复高考以后,叶老师放弃了县革委会领导的职务,回到中山大学做了一名普通教师。这时,中山大学也许没有多少人还记得曾经有过“民俗学”这样一门学科了。
所有工作的开展,都是靠着叶老师的执着和信心在支撑。他编写、油印了《民间文学》教材,他组织成立了民俗学社,所有经费由他个人支付;他为民间文学课程设立了奖学金(很遗憾,我当时没能拿到这些奖金),所有经费由他个人支付;他把学生的作业编辑成册,印成教学用书,所有经费由他个人支付……
中山大学民俗研究中心能有今天,你以为天上会掉馅饼吗?
这些,新青年兄你知道吗?

shi 发表于 2004-9-25 17:52:34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按照叶老师的资历和成绩,1989年本来已经拟评教授了,但是,由于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意想不到的原因,他被从中文系的领导职务上拉下来,大会小会的批,教授自然是没有了,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中山大学资历最深的副教授之一。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某位发政治财的校领导退居二线。
教授一职,迟到了八年。叶老师忍辱负重,默默无闻地做着他认为最该做的事。直到1997年底,他才评上教授,不到一年,又被评为博士导师。那含辛茹苦的九年,有谁为叶老师的屈辱买过单吗?有谁向他道过歉吗?没有!
当他今天拿了他早就该拿的奖金的时候,新青年兄为什么不更多地去了解这份奖金背后的故事,马上就跳出来说三道四呢?

shi 发表于 2004-9-25 17:53:06

RE:【转帖】奇闻:门生抄袭,导师竟然可以评优!


起码在中山大学,我知道有些老师(比例有多大我不敢说)让学生参加课题之后,既不给钱,也不予署名权。但你去问一问叶老师的弟子,谁没从他手上领过课题补助?最近几年叶老师主持的各种项目,只要是参与工作的学生,每个人都得到了署名的权力,付出的劳动也总能得到相应的报酬。无论在中山大学,还是在整个民俗学界,叶老师对学生的尊重,以及对学生的劳动的尊重,都是有目共睹,令人敬仰的。
这一点,难道是每个老师都能做得到的吗?相信新青年兄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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